耶稣基督之言之行
基督生平研究
J. Dwight Pentecost
著
献给他
“他爱我们
也献给我的妻子
-
前
言大约三十年来,笔者都在教授基督生平的一门课,先是在费城圣经学院,现在是在达拉斯神学院,在这里已有四分之一个世纪。这的确是本人的极有荣誉的特权。这一直是改变生命的经历,因为一个人广泛地研究福音书而不被其中所展现之人所改变是不可能的。那些致力于研究耶稣基督的人无法不被他所吸引。本书作者因有这样的研究机会且可能将研究结果与众多学生分享而深有感恩之情。对本人所研究的结果所产生的反应又激励我遵众人所愿将此材料落笔于文字。
在本人的早期教学中,本人对基督生平的研究是遵循按地理范围研究的方式。很明显,这种方式没有显示出福音书的主题,耶稣基督是作为所应许的弥赛亚将自己展现给以色列国的,他也赐给其国民所应许的他要在其中凭和平与公义掌权的国度。从地理范围划分他的生平并没有发展这样的主题。
对一个从字面的意义来研究无误的圣经的人来说,很明显的事实是,耶稣基督是作为以色列国的弥赛亚展现给她的。通过他的所言所行,耶稣证实了这事实,他也将在圣约中所应许的国度摆在他们面前。他们对此作了考虑,因为领袖们的反对而拒绝了。基督宣告了对这国民的审判,并从公开的事工转入预备所选之人来继续他死与复活后的事工。国民的拒绝导致了他的死,通过这死成就了对罪人的救恩,但他的复活表明了他所摆在他们面前所应的国度是真实的。本书所要发展正是这个主题。尽管有许多的有关基督生平的书,这些书一个人一生都不能读完,但没有一本是按照这个主题所写,
在考虑福音书的记载时,笔者没有试图一节一节地解释每一个事件,而是尽力追溯对主耶稣基督其人及其工作的展现,显明每一单个的事件对整个主题的关系。
深深感谢达拉斯神学院允许本人撰写此书,也感谢很多的学生所给予的鼓励,感谢
Nancy Miller 小姐 感谢系秘书办公室成员打印本书手稿。笔者承认过去的一些学者的贡献,书引用了他们当中许多人的看见。若无说明,本书所引用经文皆为新国际版本(英文)。本书是为那些意要研究耶稣基督之言行之人所预备。笔者祈祷对耶稣基督之言行的研究会使他们对圣经所讲述的他有更深的认识;也使他们与他有更亲近的同行,他的爱都启示在他的言行中。
对基督生平之事件不间断记载大纲
介绍
§§1-2使徒约翰记载了耶稣基督部分之言行,在他的福音结束时说到
:“耶稣所行的事还有许多,若是一一地都写出来,我想,所写的书,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约翰福音21:25)。约翰在选择可使他领人归向基督的当时所存的资料中合适的真理时,有一种被那些众多的资料所淹没的感觉,那么当一个人今天从现在的角度与观点追述在福音书中所展现的基督生平的主题时,他岂不是更因摆在他面前巨大的工作而有这种被淹没的感觉吗!我们的图书馆有数十万计的有关耶稣基督之言行的著作,从所有这些著作中进行选择,用一个人一生的时间都是不可能的。人们已经从各种不同的角度对福音书进行了研究
:历史的角度、地理的角度、分析的角度、解释的角度、评论的角度、灵修的角度、教义的角度及实际应用的角度。尽管如此,令人吃惊的是,对在福音书中所启示的基督本人及对与基督有关的事件的研究还是很少的。Shepard 评论说:基督教是一个历史性信仰,因为它的创建者基督是一个历史人物。在基督教时代的开始,在历史上有一个从下而上地改变其潮流的人物。他生在伯利恒,长在加利利的一个小城拿撒勒,出身于当时在罗马统治之下的一个卑微的犹太人之家。
他在一个犹太人的会堂里接受了基本的训练,会堂是犹太人的孩子从六岁至十二岁学习之场所。尽管加利利人比在犹大地的人享受更多的宗教自由,但各地的犹太人信仰都被在耶路撒冷作头的心地狭隘的犹太拉比们所压制。孩童耶稣没有受过很高文字教育,但对亚兰文、希伯来文的知识及对犹太人的圣经都有很深的根基,他也掌握了希腊文,犹太人的圣经在他以前很多个世纪就已经翻译成了这种语言。在作为一个木匠扶助病弱的约瑟之家的时候,他继续掌握了拉比及先知的知识,对以色列的真信仰深有造诣。在三十岁的时候,他出现在约旦河,要约翰给他施洗,在开始他的事工之后,很快这事工就成了一个信仰运动,并已传至今天成为世界上边界最广的加国度。
与历史人任何一位教师不的耶稣叫人注意他本人而非他的教义。福音书中的基督信仰是一种是在他与他的门徒之间所经历的关系,他的人格是独特的,吸引众多人到他周围。
因此任何合适的对基督生平的研究都应使人主要注意基督其人与他在地上的事工期间自己所参与之事。对基督生平的研究都应清楚地表明,所有基督所作与所说的都是基于他为神永远的儿子和世人的救赎主这事实之上。
需要指出的是,福音书的作者并没有试图要按历史及年代顺序来记述基督的生平,他们没有试图要给我们留下一部基督的传记。这些作者,使用同样的当时所存的资料,是根据他们所要强调的及他们想要展现的基督某一方面的形象,来进行安排与选择的。福音书主题式地展现了基督的生平,因此应把这些书卷看为是互补的,而非矛盾的。在本卷书中,笔者试图要协和在福音书中所记载的材料,以使我们可以按年代来追溯基督生平,这样也可使我们能看到基督其人的展现以及基督生平之主题的发展,这个主题就是向以色列所应许的圣约国度与圣约国民。
这种观点要求
这意味着必须根据事件的发生的历史背景按字面意思来解释圣经。
了解的来源
§
1 路加福音1:1-4路加写信给提阿非罗,通常认为提阿非罗是当时某一个人。然而“提阿非罗”也可指某一类的人,因为这个词的意思是“爱神之人。”路加写道“使你知道所学之道都是确实的”
(路加福音1:4)。当时对基督生平他的言行之情况有广泛的传播,信徒已知晓我们的主在世之日所发生之事。路加感觉有必要写本书信,以使人更加确信已被广泛流传相信的有关耶稣的事情,他写本书信的目的不是叫人了解,而是叫人确信。所发生之事是“传道人从起初亲眼所见,又传给我们的”
(路加福音1:2)。这些事都是按犹太人传统口头流传下来。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按肉体是犹太人,有知他生平与他的教导是按犹太人的方式保存下来,这种方式就是口头传讲,其高效性可以由这样一个事实来验证,即拉比文学直到公元五世纪才有笔录,在耶稣降生至少一个世纪之前才出现了Halacha与Haggada,那么在些之前的许多世纪中,洋海一般且不断增多的文学作品都是存在拉比与他们的门徒的记忆中,且是口头代代相传的------拉比们艰辛的工作旨要清晰传讲口头上的律法。“多多培育门徒”是他们的口号,而且他们的门徒也用这种口传的方式被训练背记众多的典章,直至他们可以牢记在心。他们的功课一遍一遍重复进行直到被刻记在他们的记忆中,因此拉比们所使用的指示就是 Mishnah,“重复。”
因此在基督生平中的事件及他的话语都以这种犹太人传播知识方式被广泛传讲,路加也让我们对此注意,说,“有好些人提笔作书,述说在我们中间所成就的事”
(路加福音1:1)。“成就的”可翻译为“确定地被相信”或“对其有确信,”我们再一次看到路加所写之事都是被基督信仰界所广泛所接受之事。路加告诉我们,在如此多的口传与笔录的事情中,他觉得有必要经过仔细的查考使相信之人对他们所听到之事有一个确信。口传的传统可以准确传讲事实,但它本身并无权威,笔录可精确记录事实,但若非出于启示,也是没有权威的。路加旨要给读者一个权威性的记录,以使他们确定地相信耶稣“开头一切所行所教训的”(使徒行传1:1)毫无疑问,相信之人已经得到教师的指导,大卫史密斯
(David Smith)说:早期的教会中,在故事被写成之前,有一群教师按照拉比学派的方式来专门从事指导信徒,将故事用口传的方式刻入信徒的心中,他们被称为使人重复者(Catechisers),他们的学者被称为重复者(Catechmen),一个表意性的名称,因为这个词的词根意思是用不断重复的方式将某一个事物敲打进一个人的耳中。在当时没有笔录的记载而且信徒要靠口头的指导来获得有关福音历史的知识的情况下,这种方式一种极为必要的。
路加意要将这种口传的有关福音的教导收集起来,以权威性的方式来告诉提阿非罗。路加写作的时间大约是耶稣死后一代人之后,对象就是那些受过流动教师的教导之人,这些流动的教师是根据笔录的记载与口传来教导的,但他们并没有权威性的福音来讲述。
符类福音根据早期信徒的需要而写成的,根据使徒行传,教会完全是犹太人或那些仮依犹太教之人组成的。因此首先是在犹太人中间产生了对耶稣的所言所行权威记载的需要。马太,他自己是一个使徒,满足这个需要,他向犹太人信徒写了马太福音,来教导他们有关以色列的弥赛亚耶稣之事。马太福音记载了耶稣自己的声称,即他是他们这国民的弥赛亚,即是救主也是有主权的神。他记载了国度的真实性、以色列人对此的辩论,以色列对弥赛亚的拒绝及他将国度从他们收回。马太并没有写很多来使不信之人相信耶稣是,而是根据以色列的拒绝向信徒解释了为什么真实要给他们的国度没有在他们中间建成,并解释了国度的进程。
第二个对福音的需要是在罗马人中产生的,在保罗的向外邦人的旅行布道中,到达了亚细亚的罗马行省,将福音带到了罗马世界。他的同伴马可根据这个需要写了以他的名字标名的福音,这他的福音中,他所展现的耶稣是主的仆人。
(耶和华的)“仆人”是对将要来拯救与掌权的旧约弥赛亚的称呼(赛马,49:3,5-7;52:13)。马可与在他以前的马太一样,为我们记载了弥赛亚的出现、对弥赛亚的拒绝、仆人耶稣对神的子民的宣道事工,及仆人耶稣对天上的父的顺服。在希腊人中也产生了对福音的需要,保罗在他的第二次旅行布道中,穿过了希腊世界,因而也有必要来指导希腊人有关主耶稣的生平与事工。这个需要由路加来满足,他写了路加福音,在穿过希腊世界的布道中,他是保罗的同工。路加所展现的耶稣是神的儿子,这也是对旧约弥赛亚的称呼。路加在他的对神的儿子的展现中记载了所发生的事有关对他其人的争论、人们对他的拒绝,及他最后的死与复活。
路加在对他的福音的介绍中,提到了一些他所仔细的历史研究中所使用的资料。首先他使用了来自于使徒的资料,这些使徒这道的亲眼的见证人与仆人。使徒们得到使命要普天下去宣讲福音
(太阳系8:19-20),这些使徒被告知要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约法三章5:26-27),在使徒行传1:8中又重复了这预言性的使命。使徒们传讲了他们所见到听到的真理,这有关耶稣基督的真理行成于口传的传统中并从使徒传到下一代(参来2:3),路加肯定使用了这已经形成了资料来源。第二,路加告诉我们,他有许多来自于使徒的口传之事的笔录记载,既然马太与马可都写于路加之前,那么就有了路加是否在他的研究中使用了这些福音书这问题。路加似乎暗示他没有,因为正象
Arndt所指出的,那么就有了路加在1:1提到的“好些人”中是否包括马太与马可这问题,答案对本人来说,似乎肯定性的不。头两个福音书作者所展现的会被路加看为是使徒证据的一部分,这些证据是那些起初就一直就作为那道的目睹者与仆人所给出的,而并不是那些众多试图要重述使徒所述之事的人所写的著作。马太本人是使徒,而根据久远无矛盾的资料,马可写到了另外一位使徒彼得所传讲的内容。因此,因为路加鲜明地区别了使徒的证据与其它基于使徒的描述而有的记载,我们不能认为马太与马可是在1:1的“许多人”中。
我们因此断定,马太与马可的福音书被路加看为与其它他可以得到的资料是不同的。
路加还有第三个资料来源
:那些曾经亲眼见过耶稣所行,听过耶稣所教导的见证人,或者那些至少与使徒有过亲身接触之人。Arndt
说道:关于耶稣的生平资料来源,路加有着绝对的优势!
…路加是保罗的同伴,在西4:14与门24节提到过他,是使徒行传“我们”那一部分与使徒行传整卷书的作者,他同样也是我们这卷福音书的作者…据此我们会即刻看到,他处在一个优势的位置上来获得有关耶稣的工作与教导的资料。路加不仅仅曾与保罗在一起过,保罗见过复活的基督,且与最初的使徒与其他的早期的基督徒有过不断的接触,路加自己也见过至少这些使徒中的一个,小雅各(徒21:18),也许见过好几个使徒。我们下面来考虑他与下面这些人的同伴关系:来自于耶路撒冷的马可(参西 4:10-14;门23)、曾经是早期基督教会成员之一的巴拿巴(徒4:36);与西拉,西拉是在与保罗同工之前是耶路撒冷教会的一个先知(徒15:22,27,32);与传福音的腓利(2:18);与先知亚迦布(徒21:10),与“久为门徒的”拿孙(徒21:15)。耶稣生平的最初见证人、与这些见证人有过亲密关系的人,都是路加可称为他朋友与同伴之人。因此他处在一个极其有利的位置来获得有关耶稣的资料。当然有关基督怀胎与出生的情况一定是从马利亚本人而来,但详细情况并不广为人所知,因为“马利亚却把这一切的事存在心里”
(路2:19)。同样,有关约翰的出生的情况也是从以利沙伯而来。这样我们就看到有广泛的资料来从事他的研究,将所需要的事件写入冠以他名的福音书。对路加的前言之概括可如
Arndt下面所述:对这些话的一点分析可以得出下面四点结论:(1)耶稣的早期追随者对他们的主的工作并没有保持沉默,而是将他们所知的使人得祝福的知识传讲给其他人。(2)一些人致力于将早期的见证人所宣讲的笔录于书面。(3)路加决意要将耶稣的所行与教导编集成一部著作。(4)他在作了仔细艰苦的研究,即研究了从一开始所发生的每一件事之后,才写下了他的福音书。(5)他决定将他的资料以合适的顺序展现出来。(6)他的著作旨要使提阿非罗确信他所得到的基督信仰的教导都是真实的。
基督的先存性
§2
约翰福音1:1-18主耶稣的生命并不象其他的人的生命那样开始于出生之时,他事先就存在,来到这个世界上完成一个特定的使命。这是约翰在他的福音书的前言中所介绍给我们的伟大真理,约进以简短的介绍陈述了有关耶稣基督的一些特定事实
:第一,神的儿子在来到这世上之前的先存性,他用这样的话来表达这一事实:“太初有道。”第二,他说到儿子是与父不同的位格:“道与神同在。”介词“与”强调存在两人之间的个之间的关系。第三,儿子的神性也在“道就是神”这话中所确定;儿子的永恒性在“这道太初与神同在”这话中所确定。这是保罗在腓立比书2:5-9中所强调的同样的真理。这化身式的真理也约翰所作的概括中陈述出来:“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约翰福音1:14)。那么约翰所展现的是那位永生神的永生的儿子,他自己取了人的样式,为的是要完成父所交与他的特殊的使命。在他的介绍中,约翰首先提到儿子与父的关系,儿子被提到是“道”,这是一个有关儿子极有启示性的名字。此概念并非起源于约翰,而是一个久远的概念,植根于旧约圣经。因为律法规定不许犹太人滥用他主神的名,启示者被称为是“
Memra”是希伯来语,意思是“话、词、道。”Memra或是道所强调的是神所启示的内容,而非给予启示的神。这个词的概念是由一个叫 Philo的犹太人哲学家发展而来的,他坚持教导的观点是,神是圣洁的,物质是邪恶的,一个圣洁的神是不会创造邪恶的物质的。因此他教导说物质是与神共同永存的,一个圣洁的神是不会与邪恶的东西接触的;所以他看神是完全与被造物相分离的。但Philo也教导说,一定会有一个中介的原理神通过它来与神造物相交往,他称这中介性的原理为“logos”即“理性”或“心智。”然而,约翰即没有接受旧约的概念与没有接受Philo的概念。正如 Shepard所说,约翰将我们带到创造以前(创1:1),并假定了道是一直存在的,与神有亲密的交往和平等的关系,且实质上就是神。他这种对logos 的看法在本质上并不就是 Marcus Aurelius的创生原理,也不是Philo的神的理性与表达之原理,也不就是希伯来的Memra(道,话)(作为耶和华使者的神的显明及对智慧的显明之原理);而是,神的话创造、启示与救赎这样的一种思想。约翰使用了当时表达希腊思想的词汇,但注入了新的内容。他的Logos并不是Philo的半人格化的Logos,而是人格化的Logos,并不是宇宙性的物体而是属灵之存在。他用新的内容发展了柏拉图众多观点;道的永存性、他与神的关系(且又是有分别的)、他的创造活动、他在对人启示与拯救上的功用。Philo的观点摇摆于拟人与人格之间,但约翰赋予Logos 以人格。
因此我们看到,对约翰来说,道是来到世上的一个人来向人启示天父。相对比来讲,犹太人的思想注重于启示,而约翰强调启示者及他要启示的那一位。
向我们显明了道与父的关系之后,约翰在第三节继续表明道与创造的关系,因此道就是创造者。他正面的陈述道,“万物是借着他造的,”然后又后面的陈述道,“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借着他造的。”这创造的事实由保罗在哥罗西书
1:16和希伯来的书的作者(1:2)也予以肯定。父是设计者,儿子是创造中的中介代理者,强调的是他的职份及他的人格。既然儿子是创造者,那么他对所有的被造物有合理的权柄,根据诗篇19:1和罗马书1:20,创造是由创造者所设计的,作为神能力的启示。尽管创造的范围有限,但它作为神的启示它是从神而来有关自己的话。约翰下面表明了道与人的关系,他在
4节说为生命的耶稣基督也是所有生命的泉源;每一个生物的生命都是来源于创造者的生命。而且,道就是启示者:“光照在黑暗里”(5节)。在约翰的思想里,光与对神的认识是相等的;黑暗就是没有知识,没有对神的认识。那些神借创造被给予光之人是在黑暗中,保罗在罗马书1:18-23中仔细地追述了人由光到黑暗的过程。有意地背逆借启示而来的光,会导致不断加深的黑暗,直到人完全不认识神。耶稣基督来将这无知驱逐,作为神的他以肉身而来,以使人能看到那启示,从无知走向知识。基督来之前有施洗约翰先来,作为基督的先锋,约翰完成了玛拉基书
3:1中的预言,约翰的使命是预备以色列国迎接那要将神启示给他们的那一位。约翰自己并不是从神而来的启示;他来是介绍要将神启示给他们的那一位。约翰实际上说,黑暗很快要被除掉,在无知中摸索之人会见光以使他们能认识神。这光来到是在人相信了儿子所给的有关父与他们自己的启示的时候,约翰相要我们明白施洗约翰的事工,因为他在福音书在有一个极重要的地位。使徒说施洗约翰并不是光;因此所有那些将约翰作为最终的权威的人都是错置了他们的信心。使徒强调作为光的证人而来,他然后说,将光给每一个人为真光的那一位要来,以此指给了我们认识神的泉源,这泉源就是耶稣基督他自己(9节)。在
10-12节约翰为我们简单地概括了耶稣基督的生平,他首先提到了耶稣基督先存在这事实,他是创造者,“因为世界是借着他造的。”后他提到的道成肉身的事实:“住在我们中间。”然后约翰提到了道成肉身的目的:“他到自己的地方来,”“他自己”的意思也许可以从象诗篇2:6-9这样的段落判定出来,在那里天父应许儿子要他掌管地上的众民万国。相类似的,我们理解撒母尔记下7:16是一个预言,它讲到耶稣基督要生在大卫的谱系,并要坐在大卫的王位上,掌管大卫的家。的确耶稣基督来到世上为要施行统治。但现在约翰继续指出他自己的人对基督所提到他是弥赛亚,即是他们的救主与主的反应。首先他说道,“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
(约1:10)。当他说自己是神的儿子时,他们认为他是一个应被处死的亵渎神的骗子。还有,他提到他自己的人没有接待他。那些他向他们启示父并告知他们自己是王的人拒绝了他并将他处死。遵循这样的大纲,福音为我们记载了基督道成肉身的事实、对基督其人的启示、及对基督其人而起的争论。福音书也记载了对派往以色列人的基督及所应许之国度的拒绝,以色列国这样的拒绝在基督的被钉十字架上达到的高峰。尽管人不信,但福音传播者约翰还是说到,“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1:12)。“神的儿女”是一犹太人所有的词,指圣约之国的成员身份,犹太人将“神的儿女”看为是神国的一部分,他们认为自己是被所接纳的。根据犹太人的观念,肉身生为是犹太人的这事实本身就是足以保证其人对弥赛亚国度的权利,因为神早已与犹太国民立了约。与此相对比的是,约翰说唯一有权柄成为神儿女的人是那些信靠耶稣基督的人。因为从亚伯拉罕传宗而来,犹太人认为他们自己是神的儿女,但是约翰说并不因他们的出身他们就成神的儿女,他们的出身也不能保证他们进入弥赛亚的国度,反而,他们必须要从神而生。这新生是一个结果,是因为对来向人启示父的道之肉身的相信。约翰在
14-18节描述了道所作启示的本质,这启示要依靠道成肉身,约翰暗含了这意思,他说。“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在旧约中神通过象借异象与梦直接与人讲话和先知传递信息的方式来启示真理;但在基督到来这事上,我们有从一个人而来的启示。为了要向人启示神,道成了肉身,他在地上期间那些与他共同生活之人可以见证他们在独生子身上所启示出来的神。摩西在会幕里(出40:34-38)所见与众祭司在圣殿中(王上8:10-11)所见之同样的荣耀在变化山上启示于耶稣基督其人的身上。主耶稣每日生活中所显出的恩典就是父的恩典;耶稣基督藉他的生活与话语所显明的真理就是父的真理。保罗在歌罗西书2:9说到,“因为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基督里面。”这里的丰盛指的是在儿子身上启示出来的在父是的丰盛,所以约翰可以说,“从他的丰满的恩典里,我们都领受了”(约1:16)。约翰在结束他的前言中强调父通过儿子而来的启示之独特性,神在旧约中也有有关他自己的启示,但正象约翰在
18节所说的,“从来没有见过父。”这仍然是对的,约翰又说,“中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通过这启示,人们才能来认识父,所强调的是他是谁。约翰在这介绍中展现了一位来启示与施行救赎之人,因为他的所是他可能做这样的工作:他是永生神的永生的儿子,是与父同在且与父有分别,创造了万物,因他与父的关系他可以启示父。为启示与救赎,道成肉身是必要的。而且,尽管有人拒绝,那些接受他并要信他的启示的人成为神的儿女。
对王的介绍
§§ 3-27王的来到
§§ 3-191
. 他的族谱§
3 马太福音1:1-17;路加福音3:23b-38因为福音书的记载是与一个人有关的,所以最重要的是我们要知道这个人是谁,他从何而来。因此马太与马可在他们的记载中都包含了家谱,马太的福音书是这样开始的
:“亚伯拉罕的后裔,大卫的子孙,耶稣基督的家谱”(太1:1)。马太在他的介绍中提到亚伯拉罕与大卫的名字,这有很重要的意义。神给了这两个人改变以色列国历史的无条件的永恒之约。在创世记12:2-3,7还有13:14-17,神应许亚伯拉罕赐地给他肉身的后裔作为产业,神会向这些后裔派来祝福他们的一位。在创世记15:18,给亚伯拉罕的应许又由血约所确定,在这约中神立约要给亚伯拉罕的后裔一片地作为他们永远的产业。这约在创世记17:6-8神向亚伯拉罕,在其他的情形下向亚伯拉罕的后裔以撒与雅各重新确定。在撒母尔记下7:16,神向大卫立约,应许大卫的家、他的国和他的王位将被永远建立,这约在诗篇89:1-4重新被确定。根据此约,大卫的一个子孙要坐在大卫的王位上永远治理大卫之家,即大卫的人民或国度。因此,马太要我们注意耶稣基督来完成神向这国民的先祖所立之约这事实。Toussaint
写道:有关声称为弥赛亚之人,一人犹太人要问的主要的问题之一就是,“他是亚伯拉罕的儿子,出于大卫之家吗?”
…因为关涉到以色列之王的这个问题是如此重要,且因为它是证明基督的弥赛亚身份一个逻辑出发点,因此马太一开始就写出了耶稣的族谱(1:1-1:17)。直到路加记载完了基督的降生并准备记述耶稣的事工之时,他才写入了他的族谱。马太所展现耶稣为以色列的弥赛亚,马可所展现的耶稣是人子,从但以理的时代起,人子被犹太人认为是弥赛亚的称呼。路加对弥赛亚的展现并不差于马太对弥赛亚的展现,但马太所谈到的是与以色列相关的弥赛亚,而路加所谈到的是与整个人类相关的弥赛亚。根据旧约,弥赛亚不仅仅要统治以色列,也要统管万国,他要即是世人的弥赛亚也是以色列的弥赛亚,那么追循这个主题,路加记述了由人类的始祖亚当到耶稣的家谱。
Fairbairn
对这两处的记载作了对比,他说道:马太记述了耶稣基督的家谱,“亚伯拉罕的后裔,大卫的子孙;”但路加追述更远,使耶稣为“亚当的儿子,亚当是神的儿子。”这个不同意义重大。马太是希伯来人,是在向希伯来人讲话,他所展现的耶稣是弥赛亚,满足弥赛亚的应具备的条件,因此他有资格完成人们对弥赛亚的盼望。但路加是希腊人,所展现的耶稣是与人有弟兄的关系,是神的儿子
…前者所代表的基督是亚伯拉罕子孙的救赎者、大卫后裔的王,要来完成古时的人们的盼望,并实现神治的理想;但后者似乎通过与所有的人都有血缘关系的亚当的谱系展现基督,显明他使每一个人都与神有真实与属灵的亲近关系。这样的话,耶稣对马太来说是弥赛亚,而对路加来说是第二个亚当,是创造者,是新人类的头,扶持着宇宙间各种关系,完成一个宇宙性的工作。Shepard
将这两个家谱作对比如下:马太的家谱是在他的福音书的开头,是在对他生平中其它的事实记载之前,目的是要建立这样的事实,即耶稣出身于希伯来皇室之家;路加是在记述了耶稣的降生和婴孩时期与施洗约翰的事工之后中插入,目的是要引入主的救赎事工。
Scroggie,
对两处的家谱作了详细研究,他的观察如下:马太将家谱中的人分为三部分,每一部分有十四个名字,这可能是很有意义的。马太以一种微隐的方式来强调耶稣是大卫之后裔。在希伯来文中,没有书面的元音,因此大卫的名字要写成
DVD,每一人字母都有数字上的意义,因为希伯来人在计算中使用字母。例如,在他们的系统中,D=4,V=6。因此在大卫名字中的数目是十四。因此马太在三组中的每一组都列举了十四个名字,提醒每一个熟悉希伯来数字学的人耶稣是大卫的后裔,就象他在马太福音1:1中所肯定的那样。Shepard
所观察的还有:在马太所记载的家谱中,那些名字分为三组,每组14个名字,这与国民历史的三部分相对应:从亚伯拉罕到大卫的神治时期,从大卫到巴比伦的王治时期,从被掳到基督的教士政治时期。这样的划分完全与犹太人的传统相符合。
两福音中的名字有不同,马太所列举的名字只有四十一个,犹太人的人传统是将其分为三部分,每部分十四个名字。但马太在两列的名字中都提到大卫,他略去了一些其他的名字,但他只是要表明直接的谱系。与犹太人的习惯相悖的是,他在从多的名字提到四个妇女的名字,其中三个是犯有大罪的,两个是外邦人。马太并不只是简单地记载,而是有目的选择了所记载的名字。这些名字的记载表明基督认同于女性、不同的民族与有罪的人类,他是她(他)们的救主。所记载的男性中一些人也是有名的罪人, 从这里我们看出基督是所有罪人的盼望
…马太将这些名字列入家谱中打击了他犹太人弟兄的骄傲,因为这些假冒为善自以为义之人肯定会拒绝那些些人的,他们当中有的是蒙羞的,有的是背道的和背约的。这些骄傲的法利赛弟兄不久前才拒绝了耶稣并将他钉死,但是他优于先祖,甚至是王室之家的。Scroggie
概括了有关耶稣家谱的三种观点:(1) 峡谷个家谱都给出了约瑟的祖籍;它在马太的记载中是真实的,在路加的记载中是合法。
(2) 马太写出了约瑟合法的后裔为大卫宝座上的继承人,路加写出他的真实的家庭。
(3) 马太写出约瑟真实的祖籍,籍路加写出马利亚真实的祖籍。
对这些观点的讨论不应与耶稣为童贞女所生这一事实相分离。如果两个家谱完全是约瑟的家谱,那么就无法证明马利亚是大卫之后裔,这证明是必要的,因为约瑟并不是耶稣的肉身父亲,婚后他成了他的合法父亲。
我们将会注意到关两个观点使两家谱都成为约瑟的家谱,第三种观点使马太所记载的家谱成为约瑟的家谱,使路加所记载的家谱成为马利亚的家谱。
有好几种解释可使两个家谱都成为约瑟的家谱。一种是
Scroggie的:如果马太之家谱中的第三十八个名字马但与路加之家谱中的第七十一个名字玛塔是同一个人的话,那么我们看到雅各与希利是弟兄。路加告诉我们约瑟是希利的儿子,所以很可能的是马利亚是雅各的女儿。如果假定雅没有儿子而收养了他的侄子与继承人约瑟,那么我们看到马利亚与一个亲戚结了婚,那么她,还有约瑟,祖先同为大卫,约瑟是在所罗门的线上,马利亚是在拿单的线上。
这种观点的一个变体是
Clelland所提出,他认为,两个家谱都是约瑟的,在马太一章中记载的约瑟的父亲遵循利未人的规矩与希利的寡妇结了婚,所生之子就是约瑟,因此一个家谱要表明约瑟实际的祖藉,另一个表明他合法的祖藉。通过利未人的规矩而有的婚姻,约瑟可能有了两个父亲,正如下面所解释的:马但(约瑟的祖父,在所罗门的线上)与麦基(在拿单线上他的祖父)相继与一个以斯帖的女子结婚,前者通过她生了雅各,后者通过她生了希利,所以他们是同母兄弟。希利结婚无子而死,而雅各娶了他的寡妇,生了约瑟,因而约瑟在所罗门线上雅各肉身的儿子,但根据利未人的规定应算是拿单线上希利的儿子。
尽管要看出路加所记载的家谱是约瑟是家谱是麻烦的,且需要猜测,但这种观点在教会历史上还是被很多所持守,因为继承权只能由父亲转到儿子身上,而不能通过而来。然而根据民数记
27章,这种观点似乎站不住脚,当以色列人进入迦南地的时候,地在部族孔子家族之间平等分配。西罗非哈的女儿没有产业,因为她们的父亲没有儿子,因此根据他们的请求,父亲的产业可以传给一个女儿,女儿再将其传给她的儿子,条件是她只在族内通婚。如果她与族外之人结婚,那么产业就不能归给她的后裔(民36:6-7)。因此,从旧约中我们看到,母亲可以将她的产业归给她的儿子。那么看来在路加福音中,家谱是通过亚当、、大卫的一个次子拿单到希利,他死时只有一个女儿童贞女马利亚这条线记述的。根据在民数记
27:8中所颁布有关遗传产业的律法,遗产权可以通过马利亚转到他的儿子耶稣身上,因此马利亚象约瑟一样是属于犹大支派的,继而,通过约瑟与马利亚的家谱线交汇于耶稣基督身上。既然在直接的家谱线提到妇女的名字并不是根据犹太人的习惯,尽管这是许可的,所以马利亚丈夫的名字就替代了她的。但根据路加所记载的家谱耶稣对大卫王位的权利很明显是由他母亲而来,也是由他父亲约瑟而来。耶稣通过他父亲的家谱线与他母亲的家谱线有得王位的权利,这事实使他对他是弥赛亚的声称十分有力。似乎很明显的是,提到包括经由拿单与马利亚的家谱
(与从大卫经约瑟而来的家谱相成对照)的原因是与马太在他的家谱中22节提到的约哥尼雅有关,在耶利米书22:30记载对约哥尼雅的咒诅:“耶和华如此说:要写明这人算为无子,是平生不得亨通的,因为他后裔中再无一人得亨通, 能坐在大卫的宝座上,治理犹大。”尽管王位被应许永远归给大卫,神说立了并不是约哥尼雅的后裔中之人来完成这一应许,这似乎使得耶稣基督没有资格坐在大卫的王位上,因为他是通过约哥尼雅由大卫而来。然而路加之家谱是经由耶稣的母亲记述由大卫而来的先祖,这样就越过咒诅,因此人不能据对耶哥尼亚的咒诅而对他王位的权利有任何的争辨。我们应注意,在马太在他的家谱中,使用的是“生”,而路加使用的“的儿子。”对马太“生”的可有两种解释,第一个就是它的是以肉身的遗传建立一个实际的父子关系。这种观点的难处是,马太无疑地略去了一些路加有记载的名字,那么“生”不可能指的是实际的父亲关系。还有一种与犹太人用法相一致的观点是,它指的是在家族内遗产的延续。因此,在这里就是一个人按照利未人的遗传律法将他从父亲所得来的遗产转给另处一代人。那么,马太似乎就是在强调基督可拥有王位的权利。
在另一方面,路加使用了“的儿子,”在希腊语中没有女婿这个词,女婿用“的儿子”来表示。路加似乎是在记述肉身的祖先,而非合法的祖先。
尽管约瑟不是耶稣的肉身父亲,但他与耶稣的母亲结婚,因而这将使他从大卫之线上所得产业传归马利亚的儿子。
我们应注意,就象
Shepard所解释的那样:耶稣由童贞女所生这事实在家谱中是确定无疑的,在记载一直到约瑟等诸祖先的时候用的是生这个词(太1:16),但在那里,记述改变,“雅各生约瑟,就是马利亚的丈夫;那称为基督的耶稣,是从马利亚生的。”这与路加的记载是一致的(3:23),“依人看来,他是约瑟的儿子,”按人看来,从遗传来讲,耶稣是约瑟的儿子。但他实际上是神的儿子,由圣灵感孕。
Scroggie
又说到道:耶稣是大卫的后裔是没有人疑问的;他声称为弥赛亚也没有人因怀疑他是否是大卫的后裔而对此有过争论(太12:23;15:22;2030,31;21:9,15)。那些没有接受耶稣为童贞女所生之人会知道耶稣之称是由约瑟之祖先之线所决定,那些接受耶稣为童贞女所生之人一定有某种原因相信马利亚是大卫而来。
至于为什么在马可福音与约翰福音没有家谱,
Shepard说道:马可并没有对家谱表示很大的看重,他所关心的是耶稣生平中的实际结果。罗马的读者认为这是不重要的。耶稣的伟大的作为表明他是神的儿子,那是主要问题。马太描述了希伯来民族中地位以及更广泛的弥赛亚的盼望。约翰所讨论是哲学世界,因而要确定耶稣在宇宙计划中的位置,因此他返回永恒,并表明他与神的联系,与被创造的物质世界的联系,以及与所有的知智世界的联系。尤其对人类来讲,他是创造者与救赎者。路加将他与整个人类相联系,而没有区分种族、性别或社会关系。
因此福音书证明了耶稣在律法与肉身上有权利作为弥赛亚坐在大卫的宝座上来神与亚伯拉罕所立之约。
有趣的是,犹太人很认真地保存家谱的记录,在公元
70年圣殿被毁之前都是保存在其中的。福音书的作者可以得到这些圣殿中的记录,因而可以从其中精确地记述耶稣的家谱。除此以外,在旧约中也有家谱记载,路加在编辑他的家谱的时候除了使用了圣殿记录之外也使用了那些记录。注意到下面这一点是十分重要的,即汉耶稣向以色列展现自己为弥赛亚的时候,他声称为大卫的子孙是没有人疑问的。那些犹太人一定是已经考查了有关记载,看有如此声称之人是否有权利这样声称。如果他们发现在他的遗传上有任何的问题,他们很快就会指责他是假冒之人。尽管这国民拒绝了他,但却并不是因为他不属于大卫之家而无权声称为大卫宝座之王。尽管有两个家谱显明的问题,我们不能忽视这样下面这个事实,即这两人家谱都毫无置疑地证明了耶稣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大卫的后裔,他要将神与以色列所立之伟大的圣约完成的那一位。他是有权利施行救赎且统治的那一位。2
. 他的来临 §§4-11a.
向撒迦利来宣告约真的降生§4
路加福音 1:5-25在展现耶稣为人子之时,路加从马利亚的角度记载了耶稣的降生。这与马太与记载形成鲜明对照,马太从约瑟的角度记载了耶稣的降生。马太记写的是公开的记录,而路加记载了基督降生的个人的性的详细情况。作为一个历史学家,路加将基督的出生的与历史的进程联系了起来,并告诉我们这些事件发生在希律时代。这是死于公元
4世纪的大希律。玛拉基在他的预言中启示了弥赛亚来临之前会有一位先锋来将他介绍给以色列国民。路加的记载开始于这个所预言的先锋奇迹式的出生。在记载中我们先看到是约翰的父母,撒迦利亚与以利沙伯。这些名字本身就是很有意义的,撒迦利亚的意思是“主记得,”以利沙伯的意思是“神的约。”似乎我们的注意力被引到了“神记念他的约”这样的事。约翰父母的个人的性格引起我们的注意,因为路加记载道,“他们二人在神面前都是义人,遵守主的一切诫命礼仪,没有可指摘的”(路加福音1:6)。在一个受压的国民与已堕落的宗教活动这中,有两个忠心服事神顺服神话语的人,他们象其他有基督降生有关之人一样,等候着以色列的安慰。在些之前,神还没有赐福给他们孩子,既然犹太人极其重视孩子,这一定对他们是一个沉重的负担。我们从记载中看到,尽管以利沙伯不能生育,而且他们两个都已年纪老迈,他们并没有停止祷告,要神赐福给他们一个孩子。这可以从天使所说话看得出来,“你的祈祷已经被听见了”(1:13)。他们在困境面前持续的祷告表明了他们对神的信心。我们还被告知,撒迦利亚属于亚比雅班里的一个祭司,这说明撒迦利亚是在利未支派中亚伦的肉身后裔。
Geikie
说道:从大卫的时期起,也就是说,有一千年之久,犹太人中的祭司就被分为二十四个班,或是“房”、“家”。然而起初的班中只有四个班,大约有一千人在被掳之后从巴比伦归回;但从这些人中又重新组建了二十四个班,与先前的名字一样,为要尽可能长久的使最初的班持续下去。”
Shepard
解释道:撒迦利亚的家在犹大的山地,也许在希伯伦附近,他每年两次上去一个星期参加圣殿的服事工作。从巴比伦回归之后,祭司的服事已经有了很好的组织。当下有两万的祭司,分成二十四个班次。撒迦利亚属于第八个班次的亚比雅班。每个班次服事八天,在安息日则全部参加。服事的人数约为五十人,每一个人职责由掣白石“签”来决定,这样在神的殿里就不会有争竟。献香被认为是最高的职责,在一个人一生中只有一次,由掣签这个最高的任务落到了撒迦利亚身上。
在这种情况下,通过掣签由撒迦利亚来献香。
Shepard写道:这里正是献早祭的时候(上午9点),圣殿厚重的大门被打开,祭司三声号响召集圣城的人们来敬拜,圣殿顶上的祭司标示了这一天敬拜的开始,撒迦利亚的一个助手极其敬畏地清洁了祭坛后就退去了,第二个助手也以敬畏的心将从燔祭中取出的炭火放在祭坛上,敬拜后也退去了。琴声响遍圣殿,撒迦利亚进入至圣所,他被右边有七个枝子的烛灯照亮,手里拿着金香炉,他的左边摆的是陈设饼,在他正前面的祭坛后面是将至圣所分开的帘幕。外面的人们俯伏在安静的敬拜中。撒迦利亚自己在圣殿等候着点燃祭坛上的香,然后他也要屈身敬拜敬畏退出。
就在撒迦利在祭坛前事奉时,天使加百列各他显现。根据犹太人的传统,祭坛的右边是为神所预备的,左边是为天使加百列所预备的。但是天使没有出现在右边,而是出现在为神所预备的左边,。难怪撒迦利亚极其害怕。神从前对摩西过没有人可以看见神还活着,所以撒迦利亚一定是害怕的想自己要死了。但天使平息了他的惧怕,报给他一个喜乐的信息,说道,“撒迦利亚,不要害怕,因为你的祈祷已经被听见了,你的妻子以利沙伯要给你生一个儿子,你要给他起名叫约翰”
(路1:13)。撒迦利亚与以利沙伯已经为得儿子祈求了很久,所以在这时我们可以认定他是在为其它事情祈祷,
Geikie说道:我们不需问象他那样的人祷告的负担是什么,“等待以色列的安慰”,并“寻求救赎。”毫无疑问的,国民的罪、他自己的罪与他家里人的罪会被赦免;耶和华会接受代替他们要被献烧在祭坛上的羔羊的赎罪祭;以色列长久的盼望,先知所预言的弥赛亚很快就会来到。
加百列向撒迦利亚作出了特定的应许,第一个与这对孤独夫妇要出生的孩子有关,他要给他起名叫约翰,约翰的意思是“神恩典,”这位先锋要被派往以色列,因为神有恩典。将要作父亲的被应许将有这个儿子所要带来的欢喜。这欢喜不仅仅是来自于他可怀抱这婴孩,而更来自于他们的儿子对以色列国民的意义。他会有旧约先知中可能有的最大的特权以色列弥赛亚的引入者。既然撒迦利亚祷告的负担,他会要在他儿子所要作的事上得到喜乐。
加百列表明了约翰的来到会带给以色列国民的喜乐。还有其他象撒迦利亚与以利沙伯这样盼望着以色列的救赎并祈祷神的应许的实现。象撒迦利亚与以利沙伯一样,他们会因约翰的降生而欢喜。
天使下面提到了约翰的地位
:“他在主面前将要为大”(路1:15),天使后面所说的表明约翰一出生就要被看为是拿细尔人。在旧约中拿细尔人是那些自己分别或被别人分别为圣专门服事神之人,他们分别为圣归给神期间浓酒淡酒都不能喝。作为分别为圣标记,他们不剪他们的头发,约翰一出生就要分别为圣服事神。有关约翰加百列提到了令人惊奇的预言,他说道,“从母腹里就被圣灵充满了。”赋予约翰的事工是如此地重大,以致于要给圣灵的一个特殊的恩赐,使他有能力从事他的事工。这从神而来的恩赐解释了为什么约翰能很快地将很多人带向他所介绍的弥赛亚。他并没有靠自然能力而是靠神赐的能力来行事。加百列说明了他的事工会是有效果的
:“他要使许多以色列人回转,归于主他们的神。”从申命记28章我们可清楚的看到一个背逆的国民将要被交在外邦人的手下受管教,以色列已祈求神拯救他们脱离罗马的统治。申命记30章清楚地表明除非背逆的国民认罪,归回他们的神,得到神的赦免,那么就不会有拯救。一个背逆的国民的是需要认悔改的。加百列表明,随着约翰呼求人们归向神,许多人会回应,因此神会成就他的应许,祝福这国民。约翰的事工将会与以利亚的事工十分相似,以利亚是被神所派往一个背逆的一代人,要他们悔改,警告他们要来的审判。约翰的信息相似于以利亚的信息,就象以利亚呼吁余民从背道中归向神,约翰也是要许多人从他们的不信中悔改。约翰的信息打破了神四百年来的沉默,并给以色列国民以新的盼望。
撒迦利亚不能明白神给他的这信息广深的含义,这是可以理解的。他不能明白他怎么会有儿子,更不能明白神如何通过派遣弥赛亚来祝福以色列。所以他问天使,“我凭着什么可知道这事呢?”
(路1:18)按人来讲,他不可能再有儿子了,而且如果神的祝福要在他的儿子出生以后而来,那么这祝福会怎样来呢?天使给撒迦利亚一个迹象,来表明神会给他一个儿子并要派遣弥赛亚来,这迹象就是,他将不能讲话,直到他的儿子出生。在外面的敬拜之人发现撒迦利亚在里面耽搁了。即使撒迦利亚的心迫切地想要告诉众人弥赛亚要来这荣耀的信息,他也无法说,因他的说话的能力被拿走了。撒迦利亚并不是介绍之人,他不是那位将喜乐之泉带给以色列的那一位,而是约翰将要弥赛亚介绍给国民。
撒迦利亚与以利沙伯就有了第二个确据表明神要成就他所应许的计划,因为以利沙伯怀孕了。她承认这不是自然而是超自然的,她说道,“主在眷顾我的日子,这样看待我,要把我在人间的羞耻除掉。”
(路1:25)。约翰的出生是神迹式的,他不是为童贞妇所生,然而这出生却需要神奇迹式的工作除去以利沙伯的不育,且要克服撒迦利亚与以利沙伯的年纪老迈,使他们有喜乐的盼望,接受神所赐给他们的儿子。b.
向马利亚宣告耶稣的降生§
5 路1:26-38在天使加百列向撒迦利亚报告有关约翰的降生的信息六个月之后,神又派他去报给马利亚有关耶稣降生的消息。马利亚住在加利利的一个小城拿撒勒。
(有关加利利与拿撒勒更多的信息,见索引A. P516-524)加利利人被耶路撒冷的人所看不起,认为他们是次等的人,他们只有偶尔才能来参加圣殿的服事与仪式,因而他们被认为是二等公民。犹太人有一个说法,表达他们对加利利人的看法:“人若想富有,让他去加利利;人若想有智慧,让他去耶路撒冷。”既然犹太人的公会是在耶路撒冷,那么这座城市就被认为是所有知识的泉源。那些没有住在这里的人得不到教师们的智慧,加利利盛产谷物与鱼,是犹太人的主要食物。人若离开耶路撒冷去加利利而变得富有是可能的,住在那里的人被认为是物质主义者,为了物质利益而放弃属灵的特权。拿撒勒尤其是邪恶之地,因为在离此村庄很近的地方罗马人设立了军队的司令部来统管巡行这地。拿撒勒已成了一个军营之城,其中有各种罪恶与恶行。拿撒勒人尤其被其他的犹太人所厌弃,但是加百利正是来到这个地方向已许嫁给名为约瑟之人的一个童贞女显现。
Edersheim
说:在这里有必要回想一下拉比主义:它对神的概念、它对万物至善最终的目的之观点,这些都是在他们的学术形容中所注重之事。然后再想一下他们对加利利的蔑视傲态,不屑与加利利人讲话,对他们来说,加利利人的语言本身就是令他们生厌的;他们完全憎恶这种语言,认为讲这种语言的人是完全无教育之人。我们知晓这些情况为要使我们认识到以色列人的领袖会怎样看待象约瑟与马利亚这样的家庭。
在天使出现的时候马利亚已经许配给约瑟。
Edersheim 是这样描述的:在他们订婚的时候,约瑟与马利亚似乎都十分贫穷从约瑟是一个木匠这个角度来看也许并非如此,因为那时一个行业被认为是宗教性的义务但从在圣殿中奉献耶稣时所献的祭却可以看出他们是贫穷的。因此,可想而知,他们的订婚仪式也是最简单的:在证人面前,或是根据规定的仪式通过口头上的誓言彼此相许,再许诺一点钱,不管这钱的数量有多么少,或是值钱可使用的东西;或是以书面的形式的相许(称为Shitre Erusin ),不会有人们想当然的宴席;这仪式会包括象下面这样的祝福:“赞美你,噢,主我们的神,世界的王,你通过你的诫命使我们成圣,教导我们有关伦理之事,据Chuppah(婚姻-baldachino)与订婚之规禁止已订婚之人而允许已婚之人行夫妻之事,”整个仪式也许会一个仪式所规定的举怀祝福,这怀由订婚之人轮流尝饮。从那时起,马利亚就许配给约瑟要作他的妻子;他们的关系是圣,就好象是他们已经结婚一样。任何形式对它的破坏都被认为是通奸;这婚约也不可解除,除非婚后正常的离婚。然而从订婚到结婚要有几个月的时间。
天使来宣告神给马利亚特殊的祝福,他说,“蒙大恩的女子,我问你安,主和你同在了”
(路1:28)。这即不是承认马利亚是无罪的,也不是应许对她的完全的赏赐,而是一个宣告,她要从主得到特殊的恩典。
Shepard
说道:加百列的问候,“要欢喜快乐,
蒙大恩的女子,主和你同在了!”已经被外邦人错误地解释为,马利亚是祝福的泉源,她的祝福可以分给众人,“向你欢呼,马利亚,你充满了恩典。”她大蒙恩典超过所有的妇女,只是在她被允许为是主与救主的母亲这事之上。但是福音的记载并没有加给什么后来的基督教所加给她的那些特殊的头衔。这里记载的天使的问候并不保证敬拜马利亚是正当的。数以百万计之人每日所祷告的 “Ave Maria”是没有圣经根据的。尽管我们非常羡慕且敬佩这位为童贞女的母亲,但我们不能以任何方式来向她祷告敬拜她。敬拜马利亚是拜偶像的罪,这位母亲配得我们尊敬,但她儿子才配得我们的敬拜。马利亚对加百列向撒迦利亚所宣告之事一无所知,因此她不知道约翰要宣告弥赛亚的降临。马利亚因天使的问候颇受困扰,她心里害怕,但天使向她讲平安慰藉的话
:“马利亚,不要怕,你在神面前已经蒙恩了”(路1:29),再一次我们注意到马利亚分别归主的地位是从神而来的赏赐。加百利首先宣告了马利亚将要怀孕且要生一个儿子(31节),这个儿子将起名为耶稣。耶稣的意思是“耶和华拯救,”这个名字相当于旧约“约书亚,”约书亚带领以色列出离旷野进入新地与新的生活中。有关马利亚的儿子,天使说道,“人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
(32节),这一位永生神的永生的儿子将要在童贞女的腹中得到一个肉身。有关他的事工,天使说道,“主神要把他祖大卫的位给他。他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远,他的国也没有穷尽。”
(路1:32-33)。值得注意的是,天使使用了三个有重大意义的词“位、”“家”和“国”这些词都在撒母尔记下7:16中对大卫的应许中。这个宣告尽可能清楚地显明了,马利亚的儿子将要降临到这个世界上来完成神给大卫的应许,这个应许就是,大卫的一个子孙将要坐在大卫的王位上,治理掌管大卫的国。耶稣来不仅仅是要作救主,也是要掌权。马利亚以问回应了天使的宣告,“我没有出嫁,怎么有这事呢?”
(34节),与约瑟有身体的接触是不可想象的,因为婚期尚有一段时间。马利亚没有认为这个儿子会是她将来与约瑟结婚的结果,因此她向天使要一个解释。这并不是象撒迦利亚对天使的反应那种不信,而是请求天使解释一个这出生是怎样的。天使给了这个解释:“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35节)”。耶稣基督将要由圣灵感孕,他不会有肉身的父亲,因为肉身的父亲会将由亚当而来的本性传给他。没有一个从亚当接受这种本性的人可以作堕落的人类的救赎者。既然基督要作为救主,他必须是没有罪的。他唯一没有罪的方式就是由无罪的神怀孕。因此耶稣基督在马利亚腹中的怀胎不能通过自然而要通过非自然的方式,“至高者创造的能力将要荫庇她,就象神的荣耀在旷野中落于以色列的会幕上一样。”作为圣灵感孕的结果,“因此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
(35节),通过童贞女生子的神迹,永生神的永生的儿子来到人间取了完全真实的人的形象,但没有失掉他的神性。他在一个人的身上将神性与人性不可分割地结合起来。神给了马利亚一个确据,尽管她没有先前没有要,天使告诉她,不能生育且年纪老迈的以利沙伯已经怀了一个孩子,已经六个月了。马利亚知道这是超自然的作为,马利亚并没有要证据,但神却给了她来坚固她的信心。
养育弥赛亚的特权与责任并没有不顾马利亚的意愿临到她的身上,但事实神意要做之事展现给她要她有自愿的顺服;马利亚也确实地自愿的顺服了。她说道,“我是主的使女,情愿照这话成就在我身上”
(路1:38)。Shepard
写道:在单纯美丽的信心与顺服中,她把自己献给主,作为他的使女,来照他的旨意作任何的事,不管这事使她如何羞愧,被人诽谤,有不佳的名声甚至是死。订婚之后的不忠要受到用石头打死的惩罚,但是如果需要,她宁愿放弃约瑟甚至遭受可怕的被处死。这样的信心确实稀少。
c.
马利亚到犹大地§
6 路1:39-45在天使宣告之后,马利亚立刻了加利利很快地赶到犹大去看望他的以利沙伯。马利亚在天使宣告她怀孕之后也许很迟疑立刻面对约瑟,她也许想要与以利沙伯谈一谈来确定天使所说的以利沙伯怀孕之事。她也许对她的年迈的亲属有一种担心。不管原因是什么,马利亚很快就去了撒迦利亚与以利沙伯的家。当一个不速来到并要求进来的时候,里面的人就要问清来人是谁,当马利亚报明自己的时候,路加记载道,“以利沙伯且被圣灵充满”
(路1:41)。在圣灵的掌管之下 ,她成了一个女先知,说出一个预言。她高声喊道,“你在妇女中是有福的,你所怀的胎也是有福的”(42节)。她认出了神赐给马利亚的特权,她也认识到她马利亚所怀之子的地位。她提到这儿子是称“我主,”这是在诗篇110:1中大卫提到弥赛亚时使用的旧约弥赛亚的称呼。因此,以利沙伯声称马利亚要成为弥赛亚的母亲,这个预言是作为特殊的启示临到以利沙伯的,因为马利亚并没有将加百列启示给她的事实告诉以利沙伯。以利沙伯然后解释了这启示为真实之证据:“因为你问安的声音一入我耳,我腹里的胎就欢喜跳动”(44节)这个跳动并不是自然的胎动,而是约翰对知晓马利亚被神分别为圣的反应。以利沙伯说,“这相信的女子是有福的!因为主对她所说的话都要应验”(45节),以利沙伯这样称赞马利亚,并非因为她无罪,而是因为她对神的信心。这次的会见,使撒迦利亚与以利沙伯确信神确实是在完成他在圣殿中对撒迦利亚的应许。这次会见也使马利亚确信神会成就加百列有关以色列的救主与主要来的应许。d.
马利亚的诗歌§
7 路1:46-56马利亚用赞美与敬拜的话语回应了以利沙伯圣灵引导而宣告的预言。这篇诗歌并不赞美马利亚,而是赞美主,它显明了神要来实现他的圣约中向以色列的应许,将他们从仇敌手中与罪恶之中拯救出来,为这一切他配得赞美。在这首诗歌里马利亚由衷而感的对神的赞美通常被人们根据其拉丁文的头几个词而称为赞美之歌
(Magnificat)。在马利亚的诗歌中有三个强调,(1)她感谢神以这种奇妙的方式顾念她这个以色列卑微的女子(46-50)。(2)她赞美神抵挡高傲自义之人,而帮助穷乏低微之人,就是谦卑的罪人(51-53)。(3)她赞美主神的名,因为主成就了他在弥赛亚预言中向先祖们所应许的诺言(54f)。
马利亚承认神是他的救主
(路1:47),歌中没有迹象表明马利认为她得到这特权是因为她无罪。而是,她知道她不是无罪的;她与神有这样正确的关系是因为她信靠他施行拯救。马利亚一开始宣告了她内心充满了欢喜快乐,主与救主这样的词(46f)广义上指的是神。她承认她是个卑微的使女,她在社会中无名,与她订婚的男子也是个卑微木匠。在那个时期,作为大卫之后裔并不说明有高的社会地位与财富。有关这种观点可参考诗113:7。为此她更加被神的恩所感动,神给了她一个妇女所能得到最高的荣誉,这荣誉将被人记得。但在她的话语中没有丝毫的自义,也没有丝毫的迹象表明她认为配得她所得的荣誉。所有的荣耀都归给名为圣的神,即他本身是圣洁与完美的,因而他的名应受敬畏。参诗111:9。她渴望宣告主是多么伟大的神;因此她又提到他的怜悯这特性,这怜悯显在一切敬畏他确实属他的子民身上。参诗103:17。
旧约已经应许了救主,就是要来拯救他的人民脱离罪恶的弥赛亚。象那么多与基督出生有关的人一样,马利亚也在寻求“以色列的安慰”
(路2:25),也就是说,她在期待着救主。因而她在这个情形下承认了她对神的信心。我们知道马利亚看到了所给她的特权,就是作弥赛亚的母亲,因为她说万代都要称她有福(48)。人们会广泛地承认神给了她特权要她完成特殊的角色,她再一次承认,出现在她身上的这神迹并不是因她自己的好,而是神的作为。耶稣基督神迹式的怀胎及他为童贞女所生显明了以色列大能者的作为(49)。以色列并不配得从神得这祝福,以色列已背离了神。在申命记28章,神警告过如果以色列人行背逆,他们就要受到管教。那里很清楚地记明,最厉害的管教就是将以色列交到外邦人的手中受辖制。以色列背逆了神,在外邦人的统治下生活了许多代。但神在申命记中30章应许说,当人民转归他并承认他们的罪的时候,他也会转而祝福他们。神在以色列人许多代人的不信之后没有将其割除,这表明了他的忍耐与怜悯。马利亚承认了这一点(50节)。她说道神是大能的,他打散骄傲人,他夺去掌权者的王位,升高那些信靠他的人。他给饥饿这人以食物,将财物从恶人手中夺去。神帮助他的仆人以色列。在诗歌的第二部分,马利亚提到她儿子将要做工作。尽管她用的是过去式,但她的表达方式是旧约先知式的,旧给的先知在描述未来的事件的时候通常使用过去时态,以此为宣告所预言之事的确定性,就好象是已经发生之事一样。神将通过弥赛亚把一切的敌人从他们的王位上赶下去,他们的力量与怒气都是无效的,一个新的国度将要被建立,在这国度中,谦卑之人会被升高,饥饿之人会得饱足,受苦之人会得他们所需的一切。旧约章节中的一些词汇出现在这里,如诗141:6;107:9;34:10。马利亚使用了比喻性的语言。在描述属于地上之事的所用的词汇中,提到了不可见的属灵世界的事情。那些被赶散的狂妄有力之人都是基督的敌人,是自义之人,是不义的仆人;那些贫穷、饥饿之人是那些灵里谦卑之人,他们将他们的信心放在神与他的弥赛亚的身上。参八福,太5:3-12;罗14:;17;J 18:36;林后8:9;林前1:4-7。
尽管神完全可以因以色列的背逆除去他们得祝福的地位,但他还是信守他的约,马利亚说道,“他扶助了他的仆人以色列,为要记念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施怜悯直到永远,正如从前对我们列祖所说的话”
(路1:54-55)。马利亚指的是神与亚伯拉罕所坚立的圣约(创12:1-3,7:13:14-17)。神应许过给亚伯拉罕以肉身的后裔,他已经给了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一片地作他们的产业。神已经应许要祝福的那一位要临至以色列,通过以色列他会祝福地上的万国。他用血约来证实他对亚伯拉罕的应许(创15),这与亚伯拉罕正式所立之约又重述给以撒、雅各及以色列后来的世代。在这个约中,神保证自己要在他们自己的土地上在他们自己的弥赛亚之下祝福亚伯拉罕肉身的后裔。这是以色列盼望的基础,它是马利亚盼望弥赛亚来临的基础。她承认,所有神应许给亚伯拉罕及他的后裔的那些祝福将要通过她要生的儿子临到这国民。诗歌的第三部分将临到马利亚身上的祝福的奥秘与旧约的预言联系起来,并说道神在古时向他的子民所作的应许现在就要实现了。神已经开始了这工作;马利亚所看见就好象是它已经成就了一样(54节)。以色列,就是雅各,是代表所有以色列人的名字。我们完全可以认为这些应许不仅仅指的是对雅各肉身的后裔而言的,也是对在万国中相信之人而言的,所有这些人一起共同组成了属灵的以色列(彼前2:9;罗4:11 )。马利亚在这里所说并没有表明关于受应许之人的范围应大于以色列的子孙。她使用了旧约中的词汇,“正如从前对我们列祖所说的话”应被理解是插入性的话语。
马利亚然后敬拜赞美神,因为她承认基督的降生的神迹是应许之约的实现,是大能的神的实际作为。
e.
约翰的来世§
8 路加福音1:57-80路加简单地记述了约翰降生的事实,他记载了他的降生对他们所居住之处的影响,他们的邻居与亲族听到主已经施行了大怜悯,因而他们与她分享快乐
(57节)。以利沙伯的过去的不孕是为众人所知的;所以人们看出约翰的出生是超自然的是主的作为。朋友与亲族来与这对先前无子的夫妻来一同欢喜。根据犹太人的律法,孩子要在第八天行割礼。在创世记
17章,割礼是亚伯拉罕肉身子孙的命令,它是对神与亚伯拉罕所立之约有信心的标记,这标记表明一个人是属于圣约之人中的一员,使一个有权利得到给中的祝福。约翰受了割礼是要使与神的圣约之应许有关系。在这个情形下给一个孩子起名也是犹太人的传统。因为神是如此非同寻常地祝福了撒迦利亚,赐给了他一个儿子,朋友与亲族预期撒迦利亚会按自己的名字给孩子起名,来荣耀神,承认神对善待他。然而事实不该如此。当问及以利沙伯的时候,她说孩子要起名叫约翰。在割礼仪式上的人们不能接受母亲的决定,他们就去问撒加利亚,事实上是他们用的是别的方式而非语言(路1:62),这表明撒迦利亚从天使加百列向他启示之时起即不能听也不能开口讲话。他要一块写字板,别人给了他一块木板,这可能是一块里面被削掉一层然后填上的蜡的木板。撒迦利亚在木板上写上了这样的话,“他的名字是约翰”(63节)。这表明早已经作决定要给孩子起这个名字。实际情形是这样的,因为在路加福音1:13天使已指明了这个孩子要有的名字。Geldenhuys
提到这个名字的意义。因此很自然的是,新的祝福要开始的时候,新的领袖人物要用特殊的有意义的名字来称呼。因此就有了撒迦利亚神记得他的约;以利沙伯神是绝对信实的那一位;约翰神是怜悯的,或神的怜悯的恩赐;最后耶稣神拯救,或神的拯救者。
就在这里,撒迦利亚的舌头被松开了,这时他可以自由讲话,他首先发出了对神的敬拜与赞美,然后他在这个命名仪式上说出了一个由神而来的信息。
撒迦利亚所宣称的在他们心里产生了不解与畏惧,因他明显重复了天使对他所应许的神正在将他的弥赛亚派到他们中间来。他们就将撒迦利亚所宣告给他们的真理在整个犹大地传开。约翰的怀胎与出生的情形,还有神通过撒迦利亚对有关约翰在神计划中的位置的启示,这些都使人们看出约翰是一与众不同之人。因此他们因道,“这个孩子将来要怎么样呢?”
(路1:66)。象以利沙伯三个月以前的情形一样,撒迦利亚这时也被圣灵充满,在神的灵的的引导控制下,他讲出了一个信息,这个信息与先前的先知所讲信息同样的有权威性。撒迦利亚的预言是
68-79节之间。它可分两部分:第一,他讲出一个赞美神计划与性情的信息(68-75)。约翰的出生表明神开始了他救赎他子民的计划,这个救赎在69节提到为拯救。拯救或救赎在旧约中可指的是从罪中将某个拯救出来,或也可指的将国民从外邦人的捆绑中拯救出来。撒迦利亚讲的似乎是神计划中的第二种拯救,因为他在71节中说道神正在“拯救我们脱离仇敌,和一切恨我们之人的手。”当时以色列国民正在受压于罗马之下渴望得到拯救。有关那所应许的拯救,撒迦利亚说,就象神先前听了在埃及受苦的以色列人的呼求,派一位拯救者将他们带出受苦之地进入自由中一样,神也听到了这人民的呼求并正在预备一位将他们人敌人手中拯救出来。撒迦利亚提到这位拯救者将出于大卫之家(69节)。这与神对大卫的应许相合,神曾说过大卫的一儿子要坐在大卫的王位上,永远治掌大卫之家(撒下7:16)。神因其得敬拜的这个计划是他以色列国民的应许与圣约的外围部分。他提到这应许的成就是要因神所施的怜悯(路1:72)。这国民不配得一个救赎者或是救赎,然而神的怜悯的,他信守他的约。撒迦利亚继续说神记着他的约,就是“他对我们祖宗亚伯拉罕所起的誓”
(路1:73),在这里撒迦利亚指的是在创世记12-13,15,17章中的基本的约,这约是神为以色列的计划的基础,也是以色列盼望弥赛亚到来的基础。撒迦利亚说道,当弥赛亚来到成就神与亚伯拉罕和大卫所立之约的时候,神会拯救他们脱离敌人的手(74)。这是从外邦人的捆绑中拯救出来的应许。但还有,神也要使能“可以终身在他面前,坦然无惧地用圣洁、公义事奉他”(74-75节)。这提到的是在耶利米书31章中的应许,在那里神应许他要赦免他们的罪,洁净他们,给他们一个新心,使他们能在公义中事奉他。这经常被称为新约。以西结书36:24-27扩展了耶利米书31章所提之约。撒迦利亚预望这新约成就,就是被救赎的人民在他们自己的土地上,作为分别为圣的人来用清洁的心服事神。让我们注意,撒迦利亚回记了神在旧约圣经中的应许,撒迦利亚将我们的注意力引向神通过亚伯拉罕、大卫与耶利米所立的约,就是他要将以色列从敌人手中拯救出来,从罪恶的捆绑中释放出来,以使他们服事他。撒迦利亚这里预言式提到他儿子的位置
(路1:76-77),约翰要成为“至高者的先知”(76节),先知就是神的使者,将神的信息告知给他的人民。这就是约翰要起的作用。象旧约的众先知一样,约翰将神的信息带给他这世代的人,但约翰有一个旧约先知们没有的特权,他们预言了弥赛亚的来临,但约翰是将其本人介绍给这国民。主自己在路7:26-28中提到约翰的事工的时候说道:“你们出去,究竟是要看什么?要看先知吗?我告诉你们,是的,他比先知大多了。经上记着说:‘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你前面,预备道路。’所说的就这个人。我告诉你们,凡妇人所生的,没有一个大过约翰的;然而神国里最注的比他还大。”因此我们看到,约翰来是要来完成在玛拉基书3:1中的预言。约翰要向神的子民宣告救恩的信息,这信息不仅仅要带来从外邦人的捆绑中所得到的拯救,也带来从更大的罪的捆绑中得到拯救。这是因为约翰的事工是要“叫他的百姓因罪得赦,就知道救恩”
(77节)。约翰并不是救主,他的信息不能拯救,他的事工是要介绍那们救赎者,由他来为神的子民施行救赎。“因我们神怜悯的心肠,叫清晨的日光从高天临到我们”(78节)这话指的是玛拉基书4:2中先知的预言,“但向你们敬畏我名的人,必有公义的日头出现,其光线有医治之能。”“公义的日头”是对弥赛亚的称呼,因为就象太阳将光带到黑暗之中一样,属灵的日头也要将光还到属灵的黑暗中。约翰在他的福音的开头介绍耶稣为光。撒迦利来说神在他的怜悯中要将光带到人们的黑暗中,那光要“照亮坐在黑暗中死荫里的人”(79节)。当光来到时,公义的日头要“把我们的脚引到平安的路上。”在以赛亚9:6,弥赛亚被称为“和平的君,”而且他的事工之一就是向这国民宣讲和平。有一天他要将一个苦难中的国民带入他和平的统治中。因而撒迦利亚预望,通过先锋约翰所介绍的弥赛亚的来临,整个国民可以从外邦的统压下被拯救出来,个人从罪的捆绑中释放出来。在这部分的结束,有对约真身体与灵里的成长的记载
(1:80),在身体上,他象其他的孩子一样长大,但在灵里的成长却是非同寻常的,路加说他“心灵强壮。”天使曾向撒迦利亚说过,他“从母腹里就被灵对充满了”(路1:15)。这事实很快就显明了,因为他有属灵的能力。还有一个表明约翰“住在旷野,直到他显明在以色列人面前的日子。”既然约翰生在祭司家庭,那么我们可想象他会学习作祭司的。在约翰的时代,一个人学习作祭司不是在党校里,而是象其它的行业一样,通过父亲的传授。因此,我们可以想象,当撒迦利亚接惯例去耶路撒冷行使他祭司的职责的时候,约翰会培他去并在其祭司的事奉中学习。然而路加写道,尽管约翰在耶路撒冷圣殿事奉环境中长大被教导作祭司,但他会却与这一节本可以要做的事相离。约翰在旷野长大,尽管理论上他可以成为一个祭司,但约翰却没有预备作祭司,他从一出生就被分别出来作另外一个服事这个服事是神所呼召的,是他一出生圣灵就赎予他的。f.
向约瑟宣告耶稣的降生§
9 马太福音1:18-25路加所强调的是耶稣为人子,因此他记载了与马利亚有关的事件。马太所强调的是耶稣有继承王位的权利。有关约瑟,
Geikie说道:当撒迦利亚与以利沙伯为他们的祝福而欢喜快乐的时候,在他们以南一百英里的拿撒勒村里,一个安静的家里,住着一个叫约瑟的犹太人和一个叫马利亚的单身的女子,她与约瑟已订婚要作他未来的妻子。尽管地位卑微,因为他是木匠,而约翰实际上在他的种族中有最高贵的血统因为他是他的国家先前王的后裔,是大卫与所罗门王位的合法继承人。
马太提到马利亚已经许配给约瑟。有关这种关系,
Geikie说道:马利亚已经许配给约瑟,因此所产生的关系就是相当于民间的婚姻关系,是要有宗教上的仪式的,在马利亚时代的犹太人中,它甚至更是一种实际上的关系。订婚仪式是新娘的家里,在一个棚子里进行,大家都欢喜快乐。它被称为“成圣”,严格的意义上来讲,新娘在这时因而被成圣。为使其合法,新郎在所有的证人面前给所娶定的女子一块钱,或相当于其价值的东西,并这样的说,
“看,你已经与我订婚,”或是在书面写为类似的文字,写上新娘的名字,并以同样的方式交给新娘。订婚仪式通常为双方的父亲安排,若没有父亲,就由母亲安排,或是监护人安排,并要有新娘的兄弟的认同。在早期,口头上的同意,有时要有誓言保证,是很常见的。但在被掳回归之后,落笔于书面成了规矩。尽管订婚就是结婚,而且只有正式的“离婚书”才可解除关系,订婚的女子并不立刻就去她丈夫的家里。为了给她一段准备的时间,使她减轻与朋友分离的的痛苦,或者也许部分是为了使他们得到她在家里的更长一段时间的服事,在最后的仪式之前会有一段时间,也许是几个星期,或几个月,或甚至是一年。
马利亚一从犹大地回来,她怀孕的事实就无法不被约瑟知道了,马利亚明显是告诉了他她已经怀孕了。既然约瑟是个义人,要他与一个他认为已怀上别人的孩子的女子,这是不可想象的,对他来说,唯一的解释就是在她拜访她亲戚期间对他有不忠行为,若这是真的,就表明她是不道德的妇人。约瑟有两个选择,一是公开地指责她,使人用石头将她打死
(申22:13-21),那么她的死就会解除婚约。第二个选择就是休了她,因为马利亚怀孕,就有足够的理由来废止婚约,中止约瑟与马利亚之间已有的关系。但既然约瑟“不愿意明明地羞辱她,相要暗暗地把她休了”(太1:19)。约瑟并没有很快就他的决定采取行动,当他正在思量如何作的时候,主的天使在梦中向他显现,有关马利亚的怀孕给了她一个启示。约瑟被告知“她怀的孕是从圣灵来的”(20节),这表明约瑟不要怕娶马利亚为妻,因为她仍然是童贞女。不仅仅约瑟得到了圣灵的感孕之事启示,在他顺服将马利来娶来为妻之前,而且天使也向他宣告了马利亚要生一儿子。天使命令约瑟,“你要给他起名叫耶稣”(21节)。启示给马利亚的名字在这里也重复给了约瑟,要起这个名字,是“因他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21节)。“自己的百姓”一定指的是以色列国民,在耶利米书31:31-34中神应许这国民弥赛亚要来赦免人的罪。马太呼请我们的注意向他所宣告的童女生子的神迹已在以赛亚书7:14中向以色列有了预言。在那段上下文中,犹大国正在受到以色列国与叙利亚的威胁,神派以赛亚给犹大的亚哈斯王一个安慰的信息。以赛亚要亚哈斯向神求一个神迹表明神会实现他的应许。然而亚哈斯拒绝允许神给他一个神迹。这并不是亚哈斯相靠神,而是他拒绝允许神显表他的权威与能力。亚哈斯不要顺服于神,因他是一个反叛神之人。然而以赛亚给了亚哈斯一个迹象,这就是童女生子的神迹。这个预言有双重含义。以赛亚书7:14中的“童女”泛指任何一个处于结婚年龄的女子,这预言是要告诉亚哈斯,在一个处于婚龄的女子可以结婚,怀孕,生子并给孩子断奶之前,神会从犹大国清除她的敌人。因此在三年之内亚哈斯会看到神的应许的实现,敌对犹大的联合势力会失败。但这预言却有给亚哈斯这表面的意思更深的含义,因它是一个有关童女生基督的预言。当新约提及这个预言的时候,它所选择的这个词的含义是童女而不是泛指任何一个处于婚龄的女子。当马太写道并解释这个预言的时候,他告诉我们以赛亚心中想到的是圣灵的能力行神迹在马利亚的腹中怀了耶稣。原文中的童女前的定冠词“”表明以赛亚心中想到的是一个童女,就是马利亚自己。天使应许说马利亚要生一个儿子,他的名字要叫耶稣,“因他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太 1:21),他的名字也以马内利,意思是“神与我们同在”(23节)。因此马太表明了那生于马利亚的人。永生的神的永生的儿子作为与父永远同在的那一位而早就存在了。用他的大能创造宇宙的那一位经马利亚之腹将要以肉身而来。耶稣基督,永恒的那一位通过他的降生而来,自己取了真实完全的人的样式,他将真实的人性与真实的神性在一个人身上永久性结合在一起。这就是给约瑟的启示。约瑟的回应是完全的信心与顺服,他没有要确据,没有要解释,他完全接受了以赛亚有关童女生子的预言就是马利亚的怀孕的解释这事实,而且他顺服了天使的命令“把妻子娶过来”(太1:;24)。约瑟“没有和她同房,等她生了儿子,”这表明了他极大的克制力(25节)。因此耶稣确是生于童女。Shepard的评论极好:在新约中找不到反对童女生耶稣的证据,在其它的根据上来解释他的生平之难处要大于接受童贞女生子的难处。We are not obliged by the accepting of it to believe in the immaculate conception or in the perpetual virginity of Mary.对“头胎的儿子”最好的解释就是, 马利亚还有其他的孩子,与同约瑟的生的。福音的记载提到其家中的四个兄弟,至少两妹妹。
g.
耶稣的来临§
10 路加福音 2:1-7路加在这里为我们记述了所有前面的开使的启示与圣灵引导的预言所指向之事耶稣基督的降生。
路加想要对他的生平给出一个更加完全记载,因而加上的他美好的家谱、他的出生、对谦卑的犹大地牧羊人的宣告。马太意要将弥赛亚其与古时的预言相联系,所以他给出他自己独特的记述。路加以完美的艺术手法简单记述了降生的情景,并加上神所选择的见证人的见证,这些见证人解释了这事件的普世性的意义。马太对这普世性的意义又加入内容,他介绍了博士的拜访,神带领逃到埃及,返回拿撒勒,这些都是对启示于预言中神的计划的实现。
既然路加是一个认真的历史学家,他记载了基督降生的时间。确定基督的降生的日期有很多的困难。有关基督的降生,
Hoehner写道:公元525年,教皇保罗一世要Scythian的僧侣狄奥尼休斯为西方教会准备一个标准的日历。基督教时代开始于754年1月1日A.U.C.(Anno urbis conditae = [罗马]城的建立),基督的降生日期被认为就在此之前的12月25日。因此在狄奥尼休斯日历上754年A.U.C. 就成了公元1年。
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讲,路加福音2:1提到基督是生在该撒亚古士督统治年间(公元前44年三月15日至公元14年9月19日),既然其范围太广,需要作一个限制。为了要确定一个更准确的日期,需要确定两个具体的限度,termini a quo(在时间段上的前限)和ad quem(在时间段上的后限)与此相关,terminus ad quem 是大希律死的时间,terminus a quo是居里扭要民报名上册的时间。
根据马太福音2:1和路加福音1:5,基督的降生是在希律之前。希律是在公元前40年代后期被罗马议会宣称为犹太人的王的。通过Antony与Octavian的任命并借助罗马军队的帮助,他在公元前37年获得了他的统治权。从他被封王时算起他统治了三十七年,从他掌管那地时算起他统治了三十四年。
根据约瑟夫斯,就在希律死之前出现了月蚀,这是约瑟夫斯唯一提到的一次月蚀,它发生在公元前4年三月12/13日。他死后有一次逾越节,节的头一日是在三月12日与四月11日之间。既然他统治的第三十四年是公元前4年尼散月1日(公元前4年三月29日),他死的是日期应是在公元前4年三月29日至四月之间。因为这些原因,基督的出生不可能晚于公元前4年三月/四月。
根据路加福音2:1-5,就在耶稣降生之前有一次报名上册之事,因此基督不可是在报名上册之前出生。报名上册的目的是要在各省征税取得人口资料
…‘这报名上册之事是在居里扭作叙利亚巡抚之前’。路加并不是在区别前一次报名上册与居里扭作巡抚期间的报名上册,而是只是在陈述在耶稣降生时的那次报名上册发生在居里扭作巡抚之前的时间。This gives good sense to the passage at hand. 如前所述,居里扭是在公元6-7年为叙利亚的巡抚,也有可能象Sherwin-White 所说的那样,是在公元前3-4年间。如果这指的是他在公元6-7年的统治,那么这次报名上册就是在他当政之前,在他已经行了约瑟夫斯与路加提到的报名上册之事之时。在另一方面,如果在公元前3-4年间也为巡抚,这解释也是适合的;因为路加提到就在居里扭在公元前3-4年间作叙利亚巡抚之前,在希律掌权之前有一次报名上册之事。报名上册之事的确切日期无法确定,然而我们可以认为报名上册之事是在希律在公元前8/7年在亚古士督面前失宠之后。更确切地说也许是在希律于公元前7年处决他的儿子Alexander 与 Aristobulus之后,当时为王位他的有从其他的儿子所引起的剧烈的争斗,这导致希律在他于公元前7年死去之前三次改变他的遗嘱。希律任命Antipater为唯一的继承人,然后在公元前5年,又写一个新的遗嘱,立Antipas为继承人。最后,在希律死前五天,Antipater被处决,希律写了最后的遗嘱,命亚基佬为整个政权的王。而且,不仅仅在希律的家中有争斗,希律的病也日趋严重,他离世之日已近。在这里种不稳定与希律健康日下的情况下,对亚古士督来说这可能是一个合适的时候进行报名上册,以估计希律离世之前的情况。还有需要我们注意的是,亚古士督十分了解巴勒斯坦的情形,因为每一次希律改变他的遗嘱,每一次想要除掉他的一个儿子的时候,他都要求得皇帝的批准。因此在希律统治期间的最后一两年有一次报名上册之事是说得过去的,也是十分可能的。
这一次标记基督降生的报名上册具体时间很难决定,但它可能是在公元前6-4年间,这期间的后期更可取。这与马太与路加的年代记载都很相符。马太与路加的对年代记载似乎表明报名上册之事与基督降生就在希律之前的短时间内
…。结论,考虑了这些年代的记录,似乎这些证据可以使人认定基督的出生是在公元前5年后期或公元前4年前期。
对基督出生的日期有众多的讨论
…,早开始于Hippolytus(ca 公元165-235)的传统认为基督的降生日期是十二月25日。在东方教会(Eastern Church)十月六日不仅仅是基督降生之日,也是三个博士在基督第二个生日来拜访他之日…Chrysostom(公元345-407)在386年说十二月25日是正确的日期,因此这日期在东方教会就成了官方的基督降生之日。尽管确切的日期不能确定,但似乎相对久远的传统认为“是在冬季的中期,因此在十二月或一月的某一天不是不可能的。”
对基督降生之日是冬季的某一天提出反对之见是根据牧羊人在夜间放羊的事实(路2:8)。有人提出,通常从十一月到三月羊群是在羊圈里过夜的。但这不能构成反对十二月为基督降生之时的证据,原因如下,首先,那可能是一个很温和的冬季,因此牧羊人可以同他们的羊群在外面。第二,在冬天羊群是否有遮盖也无法确定。第三, 在冬天羊群是要从旷野带回来,路加的记载是羊群都是在伯利恒附近的(而非旷野),因而这表明基督降生的日期是在冬天。最后,The Mishnah认为在伯利恒附近的羊群是常年在外的,那些可作逾越节献祭的羊在节前有三十天的时间在地里,这可能是早在二月份,最冷与雨最多的月份之一。因此十二月份的某一天可接受的。
总而言之,基督降生确切的日期很难有最终的定论,然而冬季中期的某一天是极有可能的。
很清楚,基督是生于大希律死之前,在报名上册之后,读过马太与路加对基督的降生的记载之后,我们可以认定基督在希律死后一两年之间由马利亚所生。再看一下在福音书有关年代的记录,我们有证据认定基督是生在公元前5/4年的冬季。尽管基督降生的确切日期不能知道,但这日期极有可能或是公元前5年的十二月,中是公元前4年的一月。
耶稣基督是生在该撒亚古士督统治年间。
Farrar提到犹太人对居里扭征税的感觉:犹太人有他们的习惯,任何对其的违背都是骚乱反叛的迹象,为了尊重犹太人的习惯,征税不是以罗马人通常的方式进行,而是根据犹太人的习惯,在他们家祖所属之地进行。犹太人仍然持守着他们的家谱与对他们早已消失的宗族关系的记忆;尽管旅途疲惫乏味,约瑟的还是有着他对他的现在被官方所承认的英雄的祖先的记忆,还有着对弥赛亚的盼望,(p58)
希律为未来的征税而采取的报各上册之方式显示了他相当的智慧。
犹太人收税的方式在马太福音
17:24所提之例中得到形象的说明:“到了迦百农,有收丁税的人来见彼得说:‘你们的先生不纳丁税吗?’彼得说:‘纳。’他进了屋子,耶稣先向他说:‘西门,你的意思如何?世上的君王各谁收关税、丁税?是向自己的儿子呢?是向外人呢?’”犹太人的税是人头税,每个人都被估定同样的额。这个税由收税人在居住地征收。与此相对比,Stauffer概括了罗马的征税法:罗马税法规定:“任何人要其它城市有财产,需在那城报税。地产税必须交予地产所在地社区团。”这个规定使在巴勒斯坦的征税程序有一个特殊的特点,因为在那个国家在本社区之外拥有财产并不罕见。罗马人经常遇见先祖之家产的事,其所有权十分难确定。
确定那些欠税的拥有部分所有权之人相当不易,在这种情况下,罗马人唯一的办法就是查清已有财产,估定其价值,然后叫来所有声称对此财产拥有全部分或部分所有权之人来登记。凡来之人都要回答规定的问题,之后审查其所有权合法性,澄清其在财产中的份额,估定价值,最后财产税根据他的财产份额来确定。这就是罗马在巴勒斯坦的征税程序。
选择罗马人方式进行报名上册,我们看见是神在其中将约瑟与马利亚带到弥迦预言弥赛亚将要降生之地。
既然约瑟是大卫的后裔,约瑟的合法继承权是在大卫之城,而且既然马利亚同样是大卫的后裔,她的合法继承权也是在伯利恒。这使得从拿撒勒到伯利恒之旅十分必要,为了顺服罗马的法律,他们一起来到伯利恒。这清楚的表明约瑟与马利亚都属大卫之谱系,因为我们可以确信罗马肯定是认真地查看了他们的证据来确定他们是要估定上税之财产的拥有者。只有当他们显明他们对大卫之财产拥有所有权之后,他们才能被登记。当约瑟与马利亚到地伯利恒的时候,他们发现许多其它旅行者也已来到这里报名上册。既然他们肯定要呆在伯利恒一些时候,他们就找地方住。
Farrar这样描写客店:在那时,叙利亚村庄的客店在外表与与里面的房间也许与今天的巴勒斯坦地区的那些客店是一样的。一个客店是一个低矮由石头建成的房屋,通常是一层结构。它的构成是一个方形空间,可以将牲畜拴在那里过夜,和一个拱形的凹处,供旅游者住。凹处铺垫得高于其他地方一两英尺。一个象在加利利海岸Minyeh之地那里的客店(其残骸仍可见)一样的大的客店,里面可能有几个这样的凹处,实际上这些就是没有前墙的低矮房屋。当然这些客店都是公共的,在客店住的人可以看见在其中发生的每件事。这些客店甚至完全没有最简单的家具,旅行者如果愿意,可以带他自己的地毯来,盤坐在其上吃饭,夜间在其上睡觉。作为一个规矩,他必须带他自己的食物,照顾他的牲畜,从附近的水泉打自己所用的水。他不会期待也不会要求有人服侍,他只是为最基本的受益之处、安全和睡觉的地方付费。但如果他很晚才到来,客店里住满了先来的客人,他就不得不满足于凹处之外的下面的地方,这地方与凹处相比当然是脏乱之处,与马、驴与骆驼住在一起。与住在此位置之人相伴的是垃圾、拥挤的牲畜的味道,还有院子里的狗的搔扰,以及在客店那里的下层社会的游荡之人。这种情况只会临到那些碰巧被安置在类似情形的东方旅行者身上。
客店在巴勒斯坦常见情形的是,整个客店或是它的牲畜所在的一部分是山中的由石灰石的石头所垒砌洞穴。这似乎就是在犹大地伯利恒以法他小城的情形。
好象就是在这样的一个地方,约瑟给他的快要生产的妻子找到一安身之处。路加简单地记载了基督降生之事,他说道,“他们在那里的时候,马利亚的产期到了,就生了头胎的儿子”
(路2:6-7)。给这孩子所需要的只有是最简单的,她将他用布包起来,有人这样描述用来包裹的布
:“包”这个词在东方和其它地方已经成了用来描写包裹婴儿的专门用词。东方用来包裹婴儿的。
襁褓包括一块方布和两块或两块以上的条布,放孩子的时候将孩子的头脚分别对着布的上下两角,然后将头以下的每个布角折叠盖在孩子的双脚与身体上,再用条布系起来,使方面能包住孩子。这样的一个襁褓就构成了孩子的衣服,一直用到一岁左右。不使用襁褓(结16:4)意味着孩子已经抛弃。提到在海生出时用黑暗作为包裹的带子(伯38:9)只是一种诗意的表达方式,说明海被创造的时候是用云与黑暗遮盖,若是想要找到其中有约束的含义是幻想。
另外一种解释是可能的,这些带子是窄布条缠裹在孩子身上就有缠裹要埋葬前木乃伊的一样。这似乎在犹太人中间成为常有的习惯,目的是要将身体从母体中的姿势拉直。尽管这一位生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但却没有华贵的包裹,没有紫色的袍,没有什么财富与地位的标记。马槽成了他的摇篮,荣耀的王卑微在给牲畜放食物的马槽里,来给人送来属天的食物的那一位降临在马槽里。
h.
向牧羊人宣告§
11 路加福音2:8-20天使先前已向撒迦利亚、马利亚与约瑟宣告过耶稣基督即将降生之事,现在天使向牧羊人宣告耶稣基督降生的事实。这些人是最不可能得到这启示之人,因他们不能遵守洁净礼仪之律法,所以作为一个阶层的人被人蔑视,他们被人看为是不洁的,他们没有在律法上受过教导,因为被人是无知之人。因而这些人会是基督降生的这无偏见之见证人,路加见证说这些牧羊人“附近的野地里,夜间按关更次看守羊群”
(路2:8)。有关这启示在一年中的什么时候临到的问题,见56页之后。牧羊人在夜里按更次看守羊群,当值班之人看守之时,其他人睡觉。夜间的黑暗突然被打破,“有主的使者站在他们旁边,主的荣光四面照着他们”
(路2:9),这是那在亚伯拉罕住在旷野之时向他所显现之荣耀(徒7:2),是显现在会幕中的荣耀(出40:34-35),是显现在圣殿中的荣耀(王上8:11),是以西结所看见的离开圣殿的荣耀(结10:4,18-19;11:22-23)。五百多年来,以色列在他们中间已没有神可见的同在,而这时以色列一直所等待的荣耀向野地里的牧羊人显现,而没有向圣殿中祭司显现。牧羊人明显是想到神对摩西所说的话
:“因为人见我的面不能存活”(出33:20),因为他们显现的荣耀而害怕。现在夜间的寂静突然被天使的宣告所打破,“不要惧怕”(路2:10)。这天使并没有作为死亡之使者而来,而是作为一个向所有的人宣告生命之使者而来,路加提到这喜乐的信息不仅仅是向牧羊人与以色列国宣告的,也是向“万民”。神先前向亚伯拉罕说过,“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创12:3)。路加在这里记载了这信息的宇宙性,为的是要与向亚伯拉罕所应许的国度的普遍性相符。在马太福音中1:21天使的宣告是与关涉到“他的子民”,即以色列国。但在这里的宣告没有范围的限制,它是宇宙性的“是关乎万民的”(2:10)。这好消息是有关一个人的降生。天使说了降生的地方是大卫城,这与撒母尔记下
7:16相符。天使所提到有关降生之人的事,天使称他为“救主”
(路2:11),作为救主他会将人们从捆绑与罪中解释出来。这个救主就是“主基督,”他作为弥赛亚受膏者而来。“主”是旧约对弥赛亚的称呼(诗110:1)且强调他统治的权威与权柄,弥赛亚即作为救主与作为有主权之人而来。如此重要之事需要一个记号,天使告诉了这记号
:“你们要看见一个婴孩,包着布,卧成马槽里,那就是记号了”(路2:12),婴孩的衣服及可以找到他的地方都是牧羊人可以找到他的记号。通常人期待着在宫庭里找到出身皇室的孩子,用艳华的衣服包裹,有各种的安逸与舒适,财富与地位的标记随处可见。但这并不是这个婴孩的情形,他在马槽里,没有穿着皇家的衣服,而是用布条包裹着。似乎这个婴孩要预备被埋葬,从他一出生看来就是这样,这是多么是适合他呢,既然他被定意要死的!为救主的工作而从天而来的赞美突然发出,天军与天使高呼:“在至高之处荣耀归与神!在地上平安归与他所喜悦的人”(14节)。基督的降生注定要荣耀神,因他的来到,有一天地上的人也会找到平安。神借他儿子的降生而得荣耀,地也在等待着他的加冕,然后地就会进入他所赐的安息。如此重要的宣告使牧羊人离开羊群去伯利恒去看要来到之事,没有必要寻找大卫这城,这些人知道伯利恒就是那地方,他们就去了那里确定天使的宣告。他们到了之后,发现“那婴孩卧在马槽里”
(16节),这是他们需要的唯一的确定的证据,他们离开了那里,成了第一批的传福音之人。路加记载道,“就把天使论这孩子的话传开了”(17节)。很有意义的是,他们并没有将宣传所显现给他们的荣耀与天使向他们所讲的话,他们所关心的不是他们所经历的,而是天使所带来的信息,他们所谈到的是这个孩子。他们所宣传的结果就是“凡听见的,就诧异”(18节),他们所宣告的含义就是弥赛亚已经来了,救赎者已经来了,那位统治以色列之人已经来了。人们现在可以进入和平之子的国度。
3.
他的婴孩期与童年期 §§12-19a.
他的割礼§12
路加福音2:21神给了亚伯拉罕一个约,在这约中神应许他的肉身后裔要得地作为他们永远的产业,神应许要通过弥赛亚祝福他们。在创世记
17:11,神定了割礼作为约的记号,约是永远的无条件的,但甚至这样的约都规定谁来承受祝福,祝福要临到那些顺服之人。起初以色列人并不知道他们该做什么才能使他喜悦并取得蒙祝福的资格。作为对他圣洁命令的启示,神在西乃山给了以色列人律法;它约束了以色列人生活的每一个方面。接受割礼或给婴儿施行割礼意味着接受割礼之人承担律法的义务,那些遵守律法之人且会承受约中的特权。律法并没有补充亚伯拉罕之约,保罗在加拉太
3:19提到律法的功用:“晕样说来,律法是为什么有的呢?原是为过犯添上的,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来到。”在罗马书5:20,希腊语的“加”字意思是律法是“旁枝的事情”,在神的计划中没有主要的地位。律法没有取代亚伯拉罕之约,但它清楚详细地表明了神所要求的顺服是在约之下蒙祝福的条件。在创世记
17:14,神说未受割礼之人要从民中剪除,因为“因他背了我的约。”既然圣约的祝福要临到这国民,一个人若拒绝立约的标记之人就是表明了他的不信,应从得祝福从地位除掉。根据律法,割礼是在孩子出生第八天进行(利12:3)。为遵守律法的要求,耶稣的父母在所规定的日子将儿子献上行了割礼。那里,生于亚伯拉罕之谱系上的耶稣被认为是他的后裔。这割礼及耶稣的出身亚伯拉罕之家,使他有资格完成神给亚伯拉罕的应许。保罗在加拉太3:16提到此时说道,“所应许的原是向亚伯拉罕和他子孙说的;神并不是说‘众子孙’, 指着许多人;乃是说‘你那一个子孙’,指着一个人,就是基督。”对马太所介绍的作为亚伯拉罕之后裔的那一位的割礼,路加有记载,因为他希望将他与亚伯拉罕这位割礼之父相联系起来。在割礼的时候会给一个犹太人的孩子起一个名字,是为完成天使给他父母的命令,耶稣才得到了他的名字
(1:21;路2:31)。生为救赎者(路2:11)的那一位得到他的名字, 这名字标明他是完成救赎使命的那一位(太1:21)。在耶稣婴孩的生活里,摩西律法得到热心严格的遵守(太3:15),八天过去,根据圣约,给他了行了割礼(创17:12;利12:3),在那个时候按照习俗,给他起了名字,因此他成了律法的儿子(加4:4)。犹太人中的每一个男孩都象这样接受了神与亚伯拉罕及他的后裔所立之约中的条件、义务和特权。通常是父母来为孩子起名字,但神通过加百列起了耶稣(耶和华救赎者)的名字。
b.
将孩子献上§
13 路加福音2:22-38就象大卫所承认的那样
(诗51:5),所有的人都是罪人,作为对此永久的提醒,那个时候,一个母亲因生孩子而礼仪上被污秽。生男孩被污秽七天,直到割礼之日;然后继续在礼仪上不洁净33天或是整四十天;若生女孩,她礼仪上不洁净62天,或是两倍于生男孩不洁净的天数。在利未记12:1-8神除掉不洁净与恢复母亲与家人和家居周围之人之间关系的方法。只有血才能除掉不洁,所以神要求献燔祭与赎罪祭来使母亲礼仪上恢复洁净。在出埃及记
13:2神说,“以色列中凡头生的,无论是人是牲畜,都是我的,要分别为圣归我。”因此神声明拥有每一家的头生儿子为他的财产,这个儿子要成为祭司。但是在亚伦家施行祭司制度之后,神命他的子民赎他们的头生子。我们在民数记18:15-16中读到:他们所有奉给耶和华的,连人带牲畜,凡头生的都要归给你;只是人头生的,总要赎出来;不洁净牲畜头生的,也要赎出来。其中在一月之外所当赎的,要照你所估定的价,按圣所的平,用银子五舍客勒赎出来(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
因此当路加提到按摩西律法而行的洁净之礼的时候
(路2:22),他指的是这些洁净母亲与赎头生子之礼。Shepard 讲道:在圣殿的所献有双重的意义,一是对父母在律法上与礼仪上对父母不洁的洁净,再是对头生儿子从祭司的服事中的赎出。对前者来说,富有的人要还一只羊羔来献祭,穷人要带两只鸽子献上。马利亚所献表明他们卑微的家境。每一个以色列家的头生的儿子都要分别为圣从事祭司的服事(出13:2)。利未之派分别出来之后(数8),其它的支派的头生子用五舍客勒(大约$4.00)从祭司服事的义务中赎出来。
Farrar
说:在基督降生之后的第四十天,在此之前童女不能离开房子,在这一天按洁净礼仪的要求她将自己与他的孩子献在耶路撒冷的圣殿里。圣Bonaventura说道,“他们如此将圣殿的主带到主的圣殿。”在些情形所献的祭是一岁的羊羔,作为燔祭,一只鸽子作为赎罪祭,那些因贫穷而负担不起如此昂贵的祭物之人可以献两只雏鸽。就用如此卑微的祭物,马利亚将自己献给祭司,耶稣作为头生的儿子,也被献给神,同时根据律法他也被用圣所的平所称通常的五舍勒价钱赎出圣殿的服事(民18:15,16)。
这其中的程序由
Shepard这样描述:这两个祭是在母亲的洁净仪式中献上:一个祭是利未人式的为洁净出生新生命所带来的不洁,燔祭是为恢复与神的交通。两只雏鸽的价钱被丢在妇女院中十三个号状的收集箱中的第三个收集箱里。所献的祭由圣殿的卖祭物之人提供。圣殿人员将那些已奉献自己的妇女安排在Nacanor门旁,那里与圣所与以色列人院最近,因此可以参与献祭的活动并看到象征她们祷告的香的烟柱从金坛上上升。
洁净仪式完毕,马利亚就被赎得洁净,恢复了与她家人及居住区之人的交通关系,这时她就可以参与将他的儿子从祭司的服事赎出仪式。
Shepard又写道:只有在洁净仪式之后,马利亚才是按利未人的标准成为洁净,参与将他的儿子赎出仪式。这个简单的仪式包括,首先将孩子献给祭司表示承认神对他的所属权,然后付五舍客勒。祭司接过孩子宣告两项祝福:一是为救赎的律法而献的感谢,另外是为所献的头生子所给的祝福。耶稣虔敬的父母就如此遵守了律法的所有要求。
为这个仪式约瑟与马利亚找到的西面,一个虔诚的义人。他从圣灵得到特殊的启示说“知道自己未死以前,必看见主所立的基督”
(路2:26),这孩子为赎出祭司服事的仪式而展现给他,象在他面前的撒迦利亚与以利沙伯一样,西面被圣灵所感动,说出有关耶稣基督的预言(27节),他说道,“我的眼睛已经看见你的救恩”(30节)。天使向牧羊人所宣告的现在又启示给西面,这位救主现在公开展现在世人面前,因为他是“在万面前所预备的”(31节)。引用以赛亚42:6与49:6,西面宣告耶稣基督要成为“照亮外邦人的光”(路2:32),坐在黑暗中的外邦人将要看见大光,那些不认识神的人将人神那里得到启示,以色列国也要得到有关神荣耀的启示,因为他不仅仅是作为为外邦人传信息之人,也是“你们以色列人民之荣耀。”西面继续宣告他的预言说,以色列的命运系在这个人身上,耶稣要叫“以色列中许多人跌倒,许多人兴起”(路2:34)。那些接受他的人会兴起,那些拒绝他的人会在他的咒诅下跌倒。西面进一步说道他所来到其中的国民会拒绝他,因为他要被人“毁谤,”他会显明许多的内心的思想与动机,这样就使人临到义的审判下。西面最后说出了马利亚亲眼见到他儿子的被拒绝、受难最后被钉十字架而经受的痛苦。西面告诉她说,“你自己的心也要被刀刺透”(35节)。西面的预言被女先知亚拿听到,这位年迈的神的圣徒在七年婚姻之后一直寡居,八二四年来一直都在圣殿中过着敬拜、禁食与祈祷的生活,她在等待着来临的弥赛亚。当她听到西面所说之言,她的灵欢喜,因为她一直等候的那一位已经来了,因此“称谢神”
(2:38)。因为神已经听了她所祷告的要弥赛亚来祝福他的子民,她公开向那些“盼望耶路撒冷得救赎”之人宣称这喜乐的信息。从这两个见证人的口中,以色列国民听到了弥赛亚来临的消息。c.
他的婴儿期 §§14-16(1)
在伯利恒§14
马太福音 2:1-12在对耶稣为王的描述中,马太提到了从东方来的博士的拜访,这是在希律统治期间,为更好地理解这个王朝对犹太人生活的影响,请见附注
(Appendix)A,532-536页,那里讲到希律家族。所发生的一件有意义的事情,使博士们相信所期盼的救赎者已经降生,他们就为所宣称的敬拜的目的来到。
人们作出许多努力设法搞清这些博士是什么人。
Shepard说道:这些博士是祭司式的贤人智者,是研究科学,尤其是天文学瑟宗教的学生,当然与研究哲学与医学,他们的研究深奥,我们基本上无所知,所涉及没有并非与迷信无关之知识。他们从东方而来,也许是波斯、阿拉伯或是巴比伦。在那个时候,在东方分布一些米甸与波斯的祭司阶层之人,而且也有许多分散的犹太人,米甸与波斯的祭司阶层之人通过他们可能会得到一些有关以色列之盼望之知识。也许他们是通过巴兰的预言而得知有关知识,在巴兰的预言中提到有一位王要在犹大中兴起,统治全地。
Shepard
观察到:对星的特点有不同的看法,东方天文学会作出自然的解释,天文学历史的一些特定事实及这些博士们的表达方式倾向于这种自然的解释。大天文学家开普勒在公元1603观察到星的接连,并通过苦心的研究发现在A.U.C.747年(或公元前7年)有过三次类似的星的接连,就是木星与土星的相连,在A.U.C.748年(或公元前6年)火星也加入其中。因此开普勒将基督降生的时间定在A.U.C.748年。除此以外,可信的中国的天文图表也证明了在A.U.C.750年曾出现过一颗飞速流动的星,也许是一颗慧星, 这时间大致与基督降生之时相符。博士们也许将那星升起的日期定在他们在耶路撒冷出现前两年的时间。这大致与木星与土星的相连的时间相符。他们离开耶路撒冷的时候欢喜快乐,这时间与慧星或飞速流动的星出现的时间相一致。
反对这些事实与观点且支持此为神迹之为的人提出了圣经所说是“他的星”,且更一步宣称那颗星是“在他们前头行,直行到小孩子的地方,就在上头停住了。”用来表示星的那个希腊词不是用来表示一颗以上的星的。整个超自然的基督降生的气氛也倾向于支持这种观点,即星的出现是神迹式的,且与博士们的行程相合。那星要称为“他的星”,是因弥赛亚要来的预言。总的来说,已有的证据表明博士们有超自然的引导,至少是从耶路撒冷到伯利恒约瑟的家那段行程。The radition would direct them to Jerusalem.
在这时国外也有对弥赛亚的盼望。
Farrar 写道:我们从 Tacitus、Suetonu\ius与约瑟福斯那里知道,在这时的东方人们根据古代的预言都广泛地相信,不久以后在犹大地会兴起一个强大的政权,它将统治全世界。人们也的确一直猜测那些罗马的历史学家只不过是在重复一个确定之事,而约瑟福斯是他们中唯一的权威;但即使我们接受这个不确定的假设,在犹太人与外邦人的一些作品中还是对此有一些证据,就是有罪的与疲倦的世界正等待着它的拯救者的来到。
尽管有天文学上的支持说明天上之星光如此的出现给寻找犹太人之王的人指明方向,但这似乎不是很合适的解释。这并非是自然现象,而是超自然的。如果那些人是天文学家,那么他们会熟悉这样的现象,并会自然的对其作出解释。需要超自然之力才能使他们走上这样的行程。这颗最后解释为是神闪光的荣耀,是他向接受启示之人的启示。在亚伯拉罕身上似乎有相似之情形,他是从东方而来的有智慧有能力之人,神向他显现,显明他的荣耀
(徒7:2)。神这个荣耀的启示使亚伯拉罕离开他的本士家乡,与他的亲族相离,亚伯拉罕跟随在荣耀中向他启示的神。与此类似,那颗星明显是神闪亮的荣耀;通过它,神满有主权地向这些人启示一个王已经降生在以色列。向亚伯拉罕一样,他们离开了他们的家来寻找神向他们启示要来的那一位。向博士显现之后,这颗星并没有在他们漫长的行程中继续引导他们,这表明他们是因对他们起程之前所得到的启示的信而继续他们的行程。这就是为什么在他们到达耶路撒冷之后他们还要问在哪里可以找到那一位王。他们来到耶路撒冷来敬拜他,也许并不是因为他们认为他一定是生在犹太人的首府,而是因为他们会自然期待在那里获得真实的信息,他在‘哪儿’能被找到。因博士们单纯的心,他们首先来问这国民的官方领袖,这样的人来探寻这样的事,会很快为全城人所知。但这却使希律王与全城人有与博士们完全不同的反应。
Shepard
说道:在这幕奇妙的戏剧的下一个戏景出现了怪物希律残酷谋杀的面孔,他听到博士们的报告之后极其烦乱惊惧。“耶路撒冷合城的人与他心里不安。”其原因并不难知,就在此之前,希律因家庭的纷争充满怒气,并防备着任何一个可能会代替他作巴勒斯坦之王的人,这王位是这他个Idumean人所篡夺的,在这种情形下,希律已经将他自己Asmonean之谱系的美丽的公主和他的最喜欢的两个儿子亚历山大与阿里斯托布鲁斯杀掉。尽管他已经想尽一切的办法来保证他在罗马皇帝面前的受宠的地位,但在这时候,奥古斯都已经说过它宁愿作他的猪也不愿作他的儿子,因为这样他会有更好的生存机会。全城的人现在都害怕这个残酷与狡猾的一的报复,他在就位的一开始就毁掉了会堂,现在在他血腥统治的后期可能抓捕并处决犹太人这首领。
在种狂乱的恐惧中,希律召集了主要祭司们瑟文士们询问弥赛亚将要生要哪里,希律没有答案,但他认为在以色列中那些宗教与知识界的领袖们会给他答案。答案在弥迦书
5:1-2的预言中找到,这些人将它读给希律听,希律然后就秘密地召集博士来寻知那颗星确切出现的时间。象希律这样无节制的残忍之人,甚至连威胁到他统治的最微小的可能性都会在他的心中造成恐惧,这可种可能性只不过是那一位有要来的可能,他会要求以色列的忠诚,如果他被人所承认,就会在他们中间产生一广泛的运动。因此希律才有那样的惊惧。同时他努力寻问确切的时间,是什么时候星的出现吸引了博士们的注意。既然那一位要作王之人的出生时间是星最早出现的时候相符,那么这些情况就使他能断定他所调查所要知道的时间。任何一个在这星最早出现的时候到博士们来到的时候这期间出生现在仍然活着的人都处在危险之中。希律之后所做的表明,博士们一定已经告诉了他星最早出现的时间是在他们到耶路撒冷的两年前。
根据博士们的报告,希律很快认定那位王不可能大于两岁,他们派人去寻找那孩子并命令他们向他报告他所在之地。希律已经清除了与他竞争王位之人,现在他也想除掉这一位。博士们得到希律的命令离开他的王宫去继续寻找,博士们开始向伯利恒行进。这时,他们“在东方所看见的星,忽然在他们前头行”
(太2:9),马太的意思是最初出现并与启示有关的星现在又出现了。神在确定地告诉他们他们的寻找很快就会得到报偿,超自然的星副食博士们来到耶稣与他的父母住的房子。正常的情形下,仅靠星的接连在伯利恒的村庄里找到一户人家是不可能的,只有在星的光与在旷野中引导以色列人的火柱相似的时候,这房子才能被正确的找到。一进入房子他们就“看见小孩子”(11节)。当他们接近已向他们启示过的那一位时候,他们的行动的确是极具意义。首先,承认他是谁,他们屈膝敬拜他们,这敬拜是给那位生来要作王与有权柄统治之人的,很明显,在他们的家乡神给他们的启示表明了这人的未来之事。第二,他们向这位配得作王这人献上礼物。当雅各派他的儿子们去见法老的代表时,他也是送去了与那人的身份要称的礼物(创43:11-12)。在给约瑟的礼物中,有的是与博士们献给注定要作以色列之王的人的礼物是一样的。黄金、乳香、没药是万国献给生来作王这人的贡物,也表明了神自己赐给他的统治者的特权。在敬拜他与献过礼物之后,博士们在梦里得到神的警告,告诉他们不要向希律报告这位王住在什么地方,博士们毫不犹豫地相信了神。他在先前就向他们启示过他自己,通过他们对伯利恒的拜访,他们检验了他的启示。神真是值得相信的,所以这些人就离开了,没有向希律报告,尽管希律命令他们这样的做。
那么在这一段,马太展现了有一天要作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施行统治的那一位。他会被地上的万国承认是拥有绝对主权的那一位,就象是博士们在他出生之后承认他是有权柄施行统治的那一位一样。在前面所提到的情形中,约瑟、马利亚、以利沙伯、撒迦利亚、西面、亚拿与牧羊人都直接从神那里得到启示,且相信并相应的作出回应。这里提到的是第一次外邦人从神得到信息,接受并在信心中作出回应。
(2)
在埃及§15
马太福音2:13-18博士们的询问使耶路撒冷合城的人惶恐
(太2:3),毫无疑问,博士们到伯利恒的一路上定有很多因他们的到来而好奇与兴奋之人,很快希律就会知道耶稣住的地方,他很快就采取了行动来除掉他的竞争者,这与希律的个性相符。有关大希律的生平,见附录533-534页。神本来在伯利恒就可能保护他的儿子免遭希律的怒气,但主的天使向约瑟显现命令他逃往埃及。若是约瑟他自己民的境内,当然他会在希律的影响之下。
约瑟立刻遵守了从神而来的逃往埃及的命令,他一直呆在那里,直到希律死。约瑟当时没有经济上的来源,但神通过博士们为敬拜而献的礼物给了他们丰富的供应,用这些礼物,约瑟毫无疑问地可以支付去埃及旅程的费用,以及返回巴勒斯坦的费用。
马太说这个事在旧约中有预言,神在何西阿书
11:1那里说道,“从埃及召出我的儿子来”,对何西阿的预言的研究表明这是指以色列在摩西带领之下出离埃及之事,而并非特定地指耶稣从埃及返回之事。那么马太怎么说这个返回是“这是要应验主借先知所说的话”(太2:15)。马太看到以色列的历史就是神在未来待他的子民的方式,旧约中的某种方式是预言,马太使用历史的事件作为一种预言来表明神在使他出离的儿子回归应许之地的事情上所行。博士们没有回到希律那里,使他大为恼怒,所以他命令将伯利恒及其附近所有两岁及两岁以里的男孩全部杀掉。他先前从博士们那里知道星是在两年前出现的。希律认为,杀掉所有两岁及两岁以里的男孩会除掉他王位竞争对手。马太看这事件也是预言的实现,即耶利米书
31:15。马太在引用旧约时说道,“这就应了先知耶利米的话”(太 2:17),对耶利米的预言的研究表明,他写的是因犹大遭尼布甲尼撒所占领而有的痛苦与忧伤;先知并不指的是希律的杀戮。然而,马太看这段为有双重所指的预言,尼布甲尼撒不只过是第一个毁坏耶路撒冷并掳掠人民给国民带来痛苦的统治者,这样的事情会犹大的历史上还会发生很多次。希律在这里所做的包括在耶利米的预言中,因此马太呼请我们注意,马太要人注意,每一个发生在基督生平中的事都与旧约圣经的预言相符。这是真实的,不管其事件应验了一个象有关他降生之地这样直接的预言,还是应验了一个预言似的原则,还是根据双重所指的原则应验一预言。所有一切都是按照所启示的计划进行的。有人作出努力来估计在这里希律所杀的婴孩的数目,从二十到一万四千不等。约瑟福斯在他的历史中没有记载此悲惨事件。既然伯利恒是个小村庄,被杀的孩子数目可能很少,对以色列国民没有留下什么记忆。希律于公元前
4年死于可厌的疾病,就在他犯下这历史可怖的罪之后。他去加利何的温泉求医治有一段时间,在那里他试图自杀,但被阻止。同时,命令把几千个有名望的犹太人关锁在耶利歌的竞技场里,并在他死的时候将他们全部处决,因而在其地就不会没有悲伤哀哭。但他命执行处决命令之人撒罗母在他的死的进修宣告释放所有囚犯自由。(3)
在拿撒勒§16
马太福音2:19-23; 路加福音2:39在第三个场景中,约瑟得到一个天使的拜访,传递神的信息。就象约瑟被指示离开伯利恒在埃及寻求避难一样,现在被指示离开埃及与他的家返回以色列地,耶稣可在那里安全地生活,因为大希律已经死了。
约瑟立刻顺服起行,但在他回本乡的路上,他听说希律最坏的儿子亚基老在统管犹大,就从那里转向别处。
希律在最后的日子里,改变了他的注意,任命了亚基老而非最大儿子安提帖斯来掌管犹大、Idumea、撒马利亚,并冠以王的称号。
…. 亚基老有他父亲所有的邪恶与诡计,而没有他性格中好的方面。奥古斯都并没有允许他拥有王的称号,而是民族统治者称号。他不被犹太人所喜欢,他继位后立刻在逾越节的时对殿中杀了三千犹太人。Edersheim
说道:一定是在亚基老登基之后,但是在约瑟在埃及听到这消息之后,他们一家回到巴勒斯坦。约瑟首先想要做的似乎是要在耶稣出生之后他们一直居住的伯利恒安居下来,很明显的原因会使他作出这样的选择,如果可能要避开拿撒勒作为居住的地方。尽管他在伯利恒不为人所知,但他的行业足以维持家里最基本的生活需求。但是当他们到达巴勒斯坦之后得知希律的继承者是谁,且又知道他之后登基的方式之后,常识使他将这位婴孩救主远离亚基老的管辖。但是这需要神的引导使他决定返回拿撒勒。
由对亚基老本性的描述,我们可明显看到约瑟迟疑在犹大定居的原因,正常的情形下,约瑟会去他与他的家人已可能居住两年的伯利恒的。然而他在另一个梦中蒙神的引导退到加利利去,在顺服中约瑟定居在称拿撒勒的城。有关对加利利与拿撒勒的描述,见附录
A, 520-524。有关耶稣的家庭,
Shepard 写道:耶稣生长在一个与众不同的家庭中,人们都知道他的养父品性圣洁,行为完全(太7:11),他属于中产阶级,从事建筑与木匠行业。他设计并建造房屋,制作家具与农业用具。他在拿撒勒似乎因他的品性与手艺赢得了特殊的尊敬与重要的地位,被称为“木匠”,这个词包括所有与此有关的活动。他死时似乎寿数不大(可3:32)留下一大家人,由长子耶稣来照管。
他的母亲马利亚我们知道是所有妇女中最受人尊敬的。她有美好的谦卑、纯洁、敬虔与爱人的性格,是对圣经有了解的聪明的学生,有热情的诗一般的爱国理想;对她所信的十分虔敬;是一个能干叫人喜欢又很细心的母亲。毫无疑问耶稣从他的美好的年轻的母亲口里学到温柔亲切的亚兰语词汇,比如象“Talitha” ,“我的小羊”,这是耶稣在医治睚鲁的女儿拉起她的手给她新的生命时所说的话(可5:41)。
在约瑟家中,耶稣有四个比他年轻的兄弟,至少两个妹妹。他兄弟的名字是雅各、约西、犹大与西面(可6:3),其中两个我们在雅各与犹大收有所知。他们不是在耶稣在地上的事工期间而是在他复活之后成为他的门徒的。那时他们对他的工作并不赞同,有一次他在加利利受到极大的欢迎,工作得几乎没有时间吃饭,他们劝他的母亲与他们一起将耶稣带回家,他们说他已经疯了。后来还有一次,他们在面前责备他作一个“隐蔽的弥赛亚,”因为他不想在耶路撒冷显明自己。总括这些事,我们可以合理地断定,他们对耶稣严厉且无同情。所以毫无疑问他的感叹:“大凡先知,除了在本地亲属之外,没有不被人尊敬的”这样的说法在他的个人经历中是有根据的,因为他在开始他公开的事工之前对那些事已经忍受了很多年。
有关对犹太人生活的描述,可见附录
A,561-572页,这会有助于我们理解耶稣孩童时期的家庭生活。马太再一次呼请我们注意他们返回拿撒勒的意义,因他说道,“这是要应验先知所说,他将称为拿撒勒人的话了”
(太2:23)。既然我们没有旧约的预言讲到耶稣定居拿撒勒之事,那就有了马太是如何使用圣经这个问题。许多人将拿撒勒这个词与neser这个词相联系起来,这是希伯来词,意思是“枝”(赛11:1;耶23:5;33:15;亚6:12)。我们发现,这里不是引用哪一个特定的先知所说之言,而是表达好几个先知的宣称,所以我们有理由把这个词(拿撒勒)所有本来有的意思提出来,这些意思与先知们有关我们主的宣称是相符的。因此我们可以与早期的希伯来基督徒(见Jerome)与整个西方教会在下几个方面来探讨这先知式的宣告,(a)在原则上并主要在以耶西根上的枝子的称呼提到弥赛亚的段落(赛11:1;对比耶23:15,亚6:12)。(b)提到的卑微不显扬的并在其中成长的环境的章节(对比赛53:2)。同一位作者所提出的第三种解释似乎可取,他讲道
:(c)有关主遭蔑视与拒绝的预言,遭蔑视与拒绝是主常经历之事,尤其主作为出自声名不佳的拿撒勒,有此遭遇就更不足为奇。53:3所提到的那一位的关系,在那里以赛亚写道:“他被藐视,被人厌弃。”我们在马太福音2:23中并没有说应验是通过“先知”(单数),而是通过“先知”(复数),马太似乎是在概括旧约中有关被厌弃的那一位教导。具有意义的是他住在被厌弃之地。Smith
提到在犹大的犹太人对加利利人的态度:加利利人被傲慢的犹太人所厌弃,犹大是神学的家乡,是以色列虔圣机构的所在,在那里有耶路撒冷、圣殿、会堂、伟大的教师;犹大为此而夸耀并蔑视粗俗的加利利人,加利利人的无知常是他们的口头禅,而且当他们在节期来到耶路撒冷的时候,他们的举止、服饰与口音都是市民的笑谈。既然他们讲话带有很强的口音,他们一开口别人就知道他们从何而来。他们的喉音有时引起可笑的错误。有一次一个加利利妇女对她的邻居说:“你来,我给黄油吃,”而听起来就象是“愿狮子把你吞掉。”犹大人嘲弄加利利人,但他们的蔑视并非无嫉妒的成份,
….他们自己的土地贫瘠而加利利物产丰富….。犹大人的蔑视当然是不公正的,尽管有好几个伟大的先知,但他们有一个说法:“加利利不出先知。”尽管基列的提斯比是以利亚的出生地,但加利利却是他事工的地方,也是他的继承者来自亚伯-抹合拉以利沙的作工之地。约拿也许还有拿鸿是出自加利利,更不用说后来还有女先知亚拿,尽管保罗是生在西里西亚的大数,但根据圣Jerome ,他的父母本属于基斯撒拉的加利利城,在此城被罗马占领时离开那里。Geikie
补充说:自恃重要南方的犹太人觉得他们居住在圣城附近,在拉比学派当中,与圣殿相近,因此因自觉多知律法之高深之知识而骄傲,且认为他们在整个犹太人社会中比其它人更圣洁,因此他们低看他们的加利利弟兄。他们所处之地比加利利之地更为圣,且他们不喜欢南方人接受拉比的教导,这本身就是他们与他相隔离与自我升高的原因。他们无法相信弥赛亚会出自如此低等地区,因为“律法要由锡安山而来,神的话由耶路撒冷而来。”耶稣发现在加利利城有愿听主的教训之人且有很多跟随他的门徒,而在犹大去没有使人们对他有深刻印象。
Edersheim
说道:曾有一个常见的说法:“若人想富有,就去北方;若想有智慧,就来南方”因此想要“在律法上博学”之人从农村与工场之地拥向犹大。
Smith
说得好:“加利利给了弥赛亚一个家;犹大给了他一个十字架。”d.
他的童年 §§17-19(1)
他的成长§17
路加福音2:40路加简单地记述了我们所知的耶稣的童年。
在拿撒勒的许多年中,耶稣度过了婴孩至童年期,童年期至青年期,青年期至成年期,然而在这里的福时记述并极其简单。有关他的童年:“孩子渐渐长大,强键起来,充满智慧,又有神的恩在他的身上;”有关他的青年时期:除了他在到大多数犹太人传道中间一年之前在圣殿中询问拉比那事之外,就是“并且顺从他们,”及“耶稣的智慧与身量并神和人喜爱他的心,都一齐增长。”
与那些充满他童年神秘故事的非权威性的福音书相成对比的是,路加非常简单地记载道“孩子渐渐长大,强健起来。”这提到的是他的身体成长,接下来他提到“充满智慧,”指的是他智力上的成长。
Farrar
从主耶稣的语言的使用注意到他的智力上的洞察力。他对圣经的知识深而广博实际上他一定是已经以心存记这是很清楚的,不仅仅从他对圣经的直接引用上看得出来,他也多次提及律法、圣徒传记,也提及以赛亚、耶利米、但以理、约珥、何西阿、弥迦、撒迦利亚、玛拉基,而且在此之外,他也提到过诗篇。尽管不确信,但很有可能,他对犹太人的非权威的书也很熟悉。耶稣对圣经深广而熟悉的知识使他经常对人说:“这经你们没有念进吗?(iii.)”我们的主经常使用的语言是亚兰语,那里希伯来语几乎是已死的语言,只有那些受过更多教育的人才知晓,要通过艰辛的努力才能学会;然而我们很清楚地看到,耶稣熟悉这语言,因为他对圣经的一些引用直接从希伯来而来。他也一定知晓希腊语,因为它是耶稣家附近的城镇如塞弗里斯、西里西亚与提庇留斯这些地方常用的语言,希腊语当时的确是人们交往的工具,耶稣不用这种语言就无法与陌生人交往,就如象百夫长,耶稣医治了他的仆人,或是彼拉多,或是与那些在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周里想要与他相见的希腊人这些人交往。他对一些经文的引用,如果我们作大胆的假设的话,是直接从翻译成希腊文的七十士译本中引用的。
路加继续记载了他属灵的成长,“神的恩在他身上,”很明显耶稣基督知晓旧约,毫无疑问是他童年时在会堂里与家中背记了旧约,他从很小的时候就从他的父母得到良好的圣经教育。我们人自然的好奇心会使我们想知道有关他成长的更多的情况,但圣经却没有多说,只是告诉我们他经历了正常的成长。
(2)
耶稣与父母同去耶路撒冷§
18 路加福音2:41-50每年去耶路撒冷守逾越节是耶稣父母的习惯,这是犹太人三个在圣所要守的节之一。作为虔诚敬畏神的犹太人,约瑟与马利亚每年都耶路撒冷去这些节日。这一次的逾越节对他们一家有着极大的意义,对此
Arndt 写道:当一个犹太人男孩十二岁的时候(犹太法典上说,“在进入成年期的年龄”),通过一个特殊的仪式被承认为是“律法之子。”在这个年龄,他应该已经学会足够的知识使他成熟来遵守神律法的规定。从这时起,他要开始参加律法上所规定的在耶路撒冷的节日。
在这种情形下,耶稣成了“律法之子”并在律法面前为自己负责,而先前的一切是通过他父亲所献的祭而做的。我们不知道他们在耶路撒冷住了多久,路加并没有提到节期是什么是结束的,当他的父母返回家乡的时候,“孩童耶稣仍旧在耶路撒冷”
(2:43)。犹太人被要求在耶路撒冷遵守逾越节,除此而外,他们还要遵守随后的七天的无酵节。尽管通常人们可以留下来,但却不是律法所要求的。然而路加似乎暗示他们在耶路撒冷已呆了八天。有关当时旅行习惯,
Arndt这样描述道,为大的节期来去耶路撒冷的人是外地的,他们结队而行,邻里、朋友与亲戚组在一起,这样他们就可以在他们生病与受到高地之人攻击时有彼此的照应。很自然他们不必象军队那样行进,队伍中的一些人可能会其他人更悠闲的行走。在这里,耶稣的父母,可能还有几个特殊的朋友单独在一起走,知道在他们在约定地过夜的地方与其他人相见。这里的记载表明他们知道耶稣不在他们中间,并期待在晚上会看见他。
除此而外,通常是男人一队,妇女一队而行,因此可知他的父母都以为耶稣与对方那里。约瑟知道耶稣仍然是个孩子,以为他与妇女们在一起;马利亚以为既然耶稣已成为“律法之子”他是离开妇女们与孩子们的队伍加入男人的队中。当他们到了他们约事实上的地点过夜的时候,发现耶稣不在队伍中,这时他们已向加利利的方向旅行了一天,他们就是在停留之地过了夜。他们用了第二天返回耶路撒冷,在那里过了夜。他们用第三天寻找耶稣,但没有找到。但是路加记载道,“过了三天,就遇见他在殿里”
(路2:46)。他“坐在圣殿的台阶上律法博士们的脚前,在那里耶路撒冷学府在节期与安息日设立受众人欢迎的讨论会,允许各阶层的犹太人来学习并提问问题。”在圣殿中进行的讨论中耶稣是个积极的参与者,他在那里不仅仅是作为一个听者,因为他“一面听,一面问”
(46节)。耶稣问问题这毫不奇怪,但耶稣的问题颇有深度,甚至引起有学问的博士们的注意,这就非同寻常了;而且他显示出他回答问题的高超的能力。耶稣对知识有强烈的渴求,他充分地利用了他童年的时间,用超人的记忆存记了许多旧约中的知识
他所问的问题显示了他对神与圣经的理解。路加记载了这一点,“凡听见的,都希奇他的聪明和他的应对”
(47节)。那些有学问的律法博士们似乎不能回答他问题,然而他们问他问题的时候,他却可以回答他们。人们不仅仅看到他的理解,也看到他的回答。耶稣的父母找到了他,马利亚说了一句的责备的话
:“我儿,为什么向我们这样行呢?看哪!你父亲和我伤心来找你!”(路2:48)。他没有解释就离开他们使他的父母心中颇为忧虑关心。由此我们很清楚的看到他们对养育他们儿子的责任是很忠心的,他的回答极具意义:“岂不知我应当在我父的家里吗?”(49节)。“岂不知我应当以我父的事为念吗?”神学家已考虑过是什么时候耶稣开始意识到他是神特殊意义上的儿子及他的弥赛亚使命。我们认为这些话是耶稣在他的童年时期清楚的自我启示。在这些话中,我们发现他对他父母没有更理解他天父而感到明显的失望,在这些话中他也显明了他知晓他与他天父特殊的关系,他在其中表达了他对神的责任感,在那进他对此责任是如此的投入,以致于他几乎忘记了时间与他作为人而有子女的义务。
耶稣对他父母的责备的回答表明他这时完全知道他是谁,他与天父的关系及他的使命。从来没有什么时候耶稣不知道他是谁,他的天父是谁,他为什么来到这个世界上。
(3)
他的成长§19
路加福音 2:51-52耶稣与他的父母返回拿撒勒,路加记载到他“并且顺从他们”
(51节)。顺服从耶稣的婴孩时期起就一直是他的性格,他顺服他的父母,顺服律法,顺服政权,他顺服他的天父,甚至于死。耶稣的顺服表明其人的真实性。路加以尊敬的心提到耶稣在寂静中度过的
18年时间,在这段时间里,耶稣,在智力上(“充满智慧”)、在身体上(“身量”)、在属灵上(“神…喜爱他的心”)与社交上(“人喜爱他的心”)各方面都有成长。Arndt 说道:路加提到神和人喜爱耶稣的心一齐增长,这增长可解释为指的是在他的生活中每天所显示出来的真诚行神旨意的证据,神十分喜悦他,人也表现出对他的行为的赞赏。
路加所讲提醒我们耶稣是作为一个成人成长
(52节),他的人性完美象他的神性完全一样。B.
王的大使 §§20-23给约翰的信息
§20
马可福音 1:1;路加福音3:1-2已有四百年的时间神没有通过先知向以色列传递信息,神现在要打破这沉默,向以色列派遣最后一位旧约先知。路加小心地记载了这位先知出现的确切时间。
Shepard当时罗马帝国的状况:时机已成熟,已到罗马帝国的危机时期,罗马帝国对当时已知的世界握有绝对的权力。马罗在奥古斯都的统治下达到了他的发展顶峰,而现在却江河日下。享乐主义与苦行主义这两种哲学在争夺主导地位;但前者导致放纵淫欲,后者导致骄傲,两者都导致绝望;而最终无神论在哲学家中盛行。所有被征服之地人民的宗教都得到罗马的宽容,但没有一个可以满足人们当时的需要。奴隶制仍然存在,奴隶们在各处都遭受着令人发指的残酷对待。婚姻的圣洁已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不可名状的可恶之事。带有极邪恶仪式的东方取代了罗马的古代宗教。皇帝崇拜导致了对人的神化,且带有各种邪恶的欲望,强权代替了正当的权利,公正从地上逃逸。人们腐化的味口使他们趋向公开的违法的乐趣活动,在这些活动中,皇帝会在广场屠杀几千人来庆祝节日。慈怜已消失,诚实劳动被人所蔑视。当时所浒的哲学没有能使人解脱,反而使人更深的堕落。
不仅仅罗马帝国的世界极其需要神信息,而以色列国也同样需要他的启示。
在各省的情形会好一些,但罗马的政策是同化且希腊化所有的被征服人民。但犹太人在极大的程度上坚持一神论的信仰及民族的单一性。他们被掳的经历使他们对周围的偶像无丝毫的倾仰,但他们却是在强大的罗马强权统治之下。犹大、撒马利亚及以土利亚在巡抚彼拉多的掌管之下,他在罗马行省叙利亚的总督领导之下;希律安提帕斯是加利利与彼里亚(Perea)分封的王;希律另另外一个儿子腓力是以土利亚与特拉可尼分封的王;吕撒聂,根据路加的见证,现代之挖掘之物也证明,是亚比利尼分封的王。罗马士兵在耶路撒冷扎住,罗马的旗帜飘荡在营垒之止,罗马的官员接受税收。
提庇留斯当政时苛政是在巴勒斯坦的特点,在罗马犹太人遭受严重的迫害。尽管大祭司的职位只是终生的职位,但在犹大代统治者四次更换大祭司;直到他们找到并任命了该亚法,他甘愿充当罗马暴政的傀儡。有人指责本丢彼拉多的当政犯有暴力、抢劫、侮辱、受贿、无审判谋杀及残酷。亚那在任大祭司九年之后被革职,在试过好几个人,直至选中了他的女婿该亚法来继他的位。亚那通过他的智慧与政治影响力仍在幕后操权,继续掌管着会堂(徒4:6)。
在巴勒斯坦的信仰光景十分低下,有很多宗教仪式却无真诚的信仰,外表东西不断增多,而属灵的实际已全无。法利赛人强调与人分离而非圣洁,他们充满自满,依靠他们与亚伯拉罕遗传的关系,而视而不见个人品性的必要;文士声称致力研究圣经,注重传统与自我。他们对生活中的第一个细节作出众多的规定,以致于人不堪重负,外表上的仪式被抬升到与道德同等的地位,结果就是道德最后也就消失无有了。
撒都该人嘲笑法利赛人的与人隔离及死板,但他们自己无怜悯且对前途无盼望,他们赞赏道德但他们自己过舒逸与放纵的生活。他们为罗马人喜欢因而他们也就无反抗地顺服他们的暴政。
历史学家路加很仔细地记载了约翰开始他预言事工的具体时间。
Hoehner
广泛地讨论了与基督事工有关的年代问题,提庇留斯的年代对确定在基督生平中所发生之事件的时间十分关键,对此他写道:路加福音3:1-3提到,在提庇留斯在位十五年,神的话临到在旷野的施洗约翰,也提到他去约但河周围的各地去传讲悔改赦罪的信息。约翰在那里给人施洗,他也给耶稣施了洗,从此耶稣开始了他的事工。因此耶稣传道的开始是约翰开始他的传道之后。既然路加用世俗历史的记录来确定约翰所行之事(而他并没有用此来确定耶稣开始他传道的日期),那就有必要确定约翰是什么时候开始他的传道的。这会确立基督事工的时间前限。
在路加福音3:1-2列出了六个与年代有关有之事,其中五个只给出广泛的时间范围:(1)从公元26年至36末或37初,彼拉多为犹大巡抚;(2)希律安提帕斯在公元39年被免;(3)腓力死于公元34年;(4)亚比利尼分封的王吕撒聂的年代无法确定;(5)该亚法从公元18年作大祭司一直到不晚于公元37年的逾越节,因此约翰事工开始的期间是在公元26-37年间确切的时间是提庇留斯15年,对此可有十五种解释。
第一种要考虑的计算方法是,路加从提庇留斯被任命与奥古斯都共同掌政算起。根据Paterculus皮卷第二卷121页,Mommsen推算提庇留斯被任命的时间是公元11年,这样的话公元就是25/26就是提庇留斯执政的第十五年
… 。第二种方法是路加从尼散月一月算起,据此,提庇留斯的第一年是从公元14年八月19日至公元15年尼散月的1日,那么他的第十五年执政期就是28年尼散月1 日到29年尼散月1 日,或是28年四月15日到29年四月15日
…。第二种方法是叙利亚所使用的方法,是根据从奥古斯都到尼尔瓦(Nerva)这期间的年代来计算,据此,这些罗马皇帝的统治年间是从提斯利月1日算起,就象计算古叙利亚-色留斯诸皇帝的统治年间一样。因此,提庇留斯的第一年应该是公元14年八月19日到14年提斯利月1日,那么他第15年就是从27年提斯利月1日到28年提斯利月1日;也就是27年九月21日到28年十月8日
…。第四种观点是,路加使用了Julian日历,如果根据非即位制来计算,那么,提庇留斯的第一年就是从14年八月19日到十二月31日,他的第十五年就是28年的一月1 日到十二月31日。然而如果根据继位年制来计算,那么,14年八月19日到十二月31日就被认为是继位年,一月1 日到十二月31日就是他的统治的第一年,因此,他的第十五年就是29年的一月1 日到十二月31日
…。第五种观点是,路加使用的正常罗马计算方法,据此,提庇留斯的第十五年就是28年的八月19到29年的八月18日。路文(Lewin)说道:“公元14年八月19日提庇留斯的的执政在路加的时代是颇为人所知的事件,就象是维多利亚在我们这个时代的执政为人所知一样,没有什么事也不可能有什么事使我们以其它方式来计算提庇留斯的执政年限。”
…总结以上五种观点,第一种是不能接受是,第二种是不可能的,如果要接受公元30年是主被钉十字架的时间,那么第三种解释是最有可能的。这就是说约翰开始他事工的时间就会是在27年的九月21日与28年十月8日之间,按此,耶稣的事工就是两年多一点。然而,如果有人认为耶稣是在公元33年被钉十字架,那么后两种方法那一种都不是有可能的,而约翰的事工开始的时间也会是28年八月有9日与29年十二月31日之间。The present author认为基督的传道至少有三年的时间,他的被钉十字架是在公元33年。因此,以上两种解释都能满足圣经记载的要求,并在那时作为计算年代的方法。因此也就是是约翰的事工开始于公元29年的某个时候。
从福音书中人得到的印象是,就在约翰开始他的事工不久之后,耶稣接受施洗并开始他的传道。如果我们接受约翰的事工开始于公元29年这个结论,那么就有理由认为耶稣的传道也开始于那一年或稍晚一些。
路加不仅仅提到了当时那里的统治者是谁,也提到了在宗教领域里掌位的大祭司是谁,在路加福音
3:2,他提到亚那与该亚法。亚那是传职而承接了大祭司的职份,被以色列人承认为正当的祭司,亚那被罗马当权者免职,后由两个儿子先后继任,最后由他的女婿该亚法接任。在罗马人承认该亚法为大祭司的同时,亚那也继续为犹太人所承认,他在幕后执掌权利之人。路加告诉我们,“神的话临到他
(约翰)”(路3:2),对哈该的预言(1:1),撒迦利亚的预言(1:1)与玛拉基的预言(1:1)都有类似的介绍。这提法是神要给以色列国预言性的信息时所使用的方式。约翰所处的与以色列国的关系是与先前提到三位先知所处的是一样的。约翰没有象被掳后的先知那样出现在王的宫庭里或是耶路撒冷城,而是出现在旷野。他的生活方式本身就是表明他处于他时代的宗教秩序之外,他并没有来改良已存的宗教而是将一族人从其中分别出来归神。
Fairbairn如此描述约翰:耶稣的成长并不是急迫被促成的,而是缓慢自然的,有三十年提时候,他住在拿撒勒,等候他的能力成熟,他的成人期完成,然后他以明显的姿态出现,将此告知民众的声音来自约但河岸和在死海附近的旷野,在那里出现了一位新先知,行为举止与灵同先前的先知一样,但在言语与目的上却有现代之新义。他不是文诌诌的文士,不是傲慢的祭司,不是衣着华丽的朝臣,而是旷野之子,穿着粗糙的骆驼毛衣服,腰束皮带,从石头上取蜜与蝗虫而食他是一个具有严格的独居精神且满有神的意念之人。他称自己为一个声音,但他并不象那个先知在山洞里听到的微小的声音,而是象崩山碎石的风与火,预示着在火烈风吼之后寂静中的微小声音。人们从约但河两岸峰拥而来听他讲道,他的名声达至耶路撒冷。撒都该人与法利赛人、文士与祭司、民众与罪人都来听他,他们因敬畏而相信。消息传遍南北东西,也传到遥远的拿撒勒,在那木匠的家里引起了巨大的情感骚动。既然约瑟已不在了,那已经成为家庭支柱的他知道他的时候到了,这约瑟的儿子就勇敢向前展现自己为神的弥赛亚。
约翰的信息
§21
马太福音3:1-6;马可福音1:2-6;路加福音3:3-6在向我们介绍耶稣基督的事工之前,福音的作者们向我们介绍了他的先锋,施洗约翰,及他作工的地方。马太说施洗约翰“出来在犹太的旷野的传道”
(太3:1),路加告诉我们“他就来到约但河一带地方传道”(路3:3)。作为祭司的儿子,约翰本可能已经在圣殿中继承他父亲的职份。然而神呼召约翰从事特殊的事工,这事工开始于这地信仰中心之外的地方。约翰在已有宗教系统之外作工,在地理上与所传的内容上都是如此。三个符类福音的作者在提到约翰与旧约中所启示之预言的关系时都十分谨慎。他们都引用了以赛亚书
40:3-5来解释约翰的事工。在以赛亚书40章,先知给受压痛苦的人们带来一个安慰的信息,北国已完全被掳,南国也被可能的流放所威胁,这国民看不到任何的的盼望。然而神派他的先知告知人们外邦人的欺压将要终结,国民的战事将要结束。神会赦免这国民的罪,先知应许弥赛亚的来到将使人从罪得赎,从外邦侵略者的欺压中得拯救。先知继续说弥赛亚来之前会有一个先锋先来到在旷野中宣告弥赛亚的来到。先知说那声音不会在耶路撒冷或圣殿中被听到,而是在城外的旷野里被人听到。这确大有意义,因为当圣殿最初被建的时候,神充满的圣殿作为他的居所
(代下5:13-14)。然而因为人的罪,神从圣殿离开。在以西结书10-11章,先知记述了神的荣耀离开圣殿与国民的情形。因他子民的罪而离开他们之后,神审判了他们,这审判包括尼布甲尼撒的侵略,耶路撒冷的被毁与人民的被掳。当神返回他的子民的时候,神会在耶路撒冷与圣殿之外向他们讲话。当约翰作为弥赛亚的使者出现的时候,神的计划展开了。约翰并没有以他生来就有权利获得的祭司职份而来,而是以先知的身份而来。马太记载到,“这约翰穿着骆驼毛的衣服,腰束皮带”
(太3:4)。骆驼毛的衣服相当于旧约中先知宣告审判的时候所穿的麻布衣服;约翰腰间也没有系华丽的祭司腰带(出28:8),而是系着一条简单的皮带;他所吃的食物也非祭司的食物,祭司所吃的是献祭的肉,约翰所靠的是旷野所供给的蝗虫与野蜜。Plummer说道:约翰明显是以以利亚为他的榜样(王下1:8,)他们有同样的艰苦的生活方式,同样的与世相离及对世界的无所畏惧,同样的姿态准备责备王与民众。希律与希罗底对他就相当于亚哈与耶洗别对以利亚。这两位先知的生活都是对当时腐化社会的抗议。但同以利亚相比,约翰绝不是一个悲观者,他的信息充满盼望,并且在这一福音书中就象在马可与约翰的福音中一样,他与以利亚(王下17:1)一样都是突然进入历史舞台。“就好象是约翰一下子跳入完全准备好的场地。”但他的严厉并不仅仅是表演;而是他性格的表现与他作工的工具。对自我沉醉的人,自我否定对他来说是印象深刻的。
尽管约翰以先知的角色出现,福音书对他的介绍却并非如此,而是施洗约翰。约翰来到所传信息的国民对仪式上的不的浸礼是极为熟悉的。希腊语
Baptizo来自于词根Bapto,字面意义是浸或染,这是在从事漂布行业之人常用的词。未处理好的布在使用之前要先浸入漂白,然后染色。然而这个词所强调的并不是浸布的过程而是这过程的结果。由未经处理过的羊毛编织成的布颜色晦暗,需要洗净。布的外貌因被浸漂白然后被染色而改观。当布漂白出水之后,它洁而白,而染色之后就有更加改观。这是这个词的字面意义。在每种语言都是一样,一个词可能有它字面的意思,也有它比喻的意思;而且通常比喻的意思要盖过它字面的意思。比如我们是把铁作为一种金属提到它时指的是是它字面的意思,或者我们也可以以比喻的方式以它指一个人性格,说他有铁意志或他以铁腕来统治。对Baptizo这个词的使用也是如此。这个词比喻的意思是改变身份、外貌甚至是关系。对犹太人来说
Baptizo这个词即有洁净的意思也有改变使一物有新的身份或是新的关系。水在旧约中有关仪式上的洁净有广泛的使用。我们发现在利未记14:7中提到洒(血),在利未记15:8中我们看到不洁之人必须用水洗涤自己才能使自己恢复正常,在利未记16:4,大祭司在赎罪日行使他的职责之前,他必须用水洗自己,这不仅标记着大祭司在仪式的不洁中被洁净,也标记着他被分别为圣归给神来代表整个以色列国行使特殊的职责。因此仪式上水的使用标记着洁净与成圣,归顺犹太信仰的人需要接受洗礼,这形象地说明了在洗礼中有分别或是得到新身份的意思。Edersheim说道:律法规定,那些沾染上利未式不洁之人在献祭之前必须施行浸水。还有,“归义之人”或“归约之人”(Gerey hatxtxedeq or gery habberith)通过割礼、受浸与献祭要被允许拥有以色列人一切的特权,受浸就好象是承认并除掉道德上的不洁,这不洁是与利未式的不洁相类似。
通过洗礼而改信之人标记着他在结束他在旧的社会中的一切关系,包括他对以前的假神的信奉,他是在加入以色列的团体并顺服于以色列人的神。根据利未记
14:7-8与民数记19:18-19,旧约中水可以洒在不洁之物上,根据利未记11:32或列王记下5;14,不洁之物可浸在水中。在旧约中重要的并不是仪式而是水所代表的意义。在新约中犹太人仍然很看重仪式上的洁净(参可7:4-8)。尽管犹太人熟悉洗礼的概念,约翰也确曾施洗,但还有几个很重要的原因需要认定他不仅仅是在履行旧约洁净的仪式。文中并没有告诉我们他在行使祭司的职责,使用水来行律法所规定的洁净,而是很清楚地说明约翰宣讲“悔改的洗礼”
(路3:3)。因此经文区分了他的洗礼与洁净的洗礼。有关约翰的洗礼书中记载了四个事实:(1)约翰的洗礼与弥赛亚的来临有关(太3;2),(2)它与人们的不洁有关(可1:5),(3)它是在认罪与悔改的基础之上(可1:4),它与接受罪的赦免有关(可1:4)。约翰用“悔改”这个词开始他传道
(太3;1),“悔改”这个词约我们带来重要的旧约真理,在申命记28章,神已经清楚的启示了他与他子民发生关系的原则,顺服会带来祝福;背逆带来管教。最厉害的管教将是,这国民会交在外邦人的手中受压制。申命记30章神启示了若是国民不从他们的罪中悔改并顺服他,管教就不会离开他们(2节)。悔改只是这样向神的回转。神的信实会由他们顺服他的话而得到证实,他们的顺服会使神回转来祝福他们,将他们从被遗散之地收集回来,使他们归回故土。神会使他们的心受割礼,即从他们身上除掉不洁。这个原则在旧约不断出现,不断有先知出现来警告国民要来的审判并劝免人民要归回神避免要来的审判。然而,审判还是来到,北国以色列被亚述所掳。然而又有先知劝免犹大归回神,免得审判临到她。神的应许就是,即使审判因背逆而临到,而后他们又归回他,他会派遗弥赛亚来祝福他们。那么,约翰呼召国民悔改就是起着旧约先知的作用,他的传道与申命记28与30章中的原则是相符的。人们必须从回中悔改归向神之后,弥赛亚才能来。他们必须寻求他的赦免。神曾对所罗门说过,“这称为我名下的子民,若是自卑,祷告,寻求我的面,转离他们的恶行,我必从天上垂听,赦免他们的罪,医治他们的地。”
(代下7:14)。作为神的代言人,约翰当他呼求人们悔改的时候同样要求他们有改变的生命,他要他们离弃他们的罪在信心归向神并活在对他的顺服中。马可记载了约翰“传悔改的洗礼,使罪得赦”
(可1:4)。人们已经讨论了“悔改的洗礼,使罪得赦”的含义,它的意思是罪得赦是洗礼的立刻产生的结果,还是说洗礼是预备性,罪得赦是最终的结果。洗礼是标记着罪已经得赦,还是罪会得赦?后者似乎是对的(见Swete认可1:4)。耶路撒冷的Cyril对比了约翰的洗礼与基督教洗礼,他说前者“只使罪得赦”(Catech. XX.6; comp. Iii. 7)但经文没有什么地方表明它起那样的作用。牧土良指出“悔改的洗礼,使罪得赦”指的是未来的罪得赦免,是后来在基督里的罪得赦免(De Bapt. X.)。Ambrose的说法是,一个是“悔改的洗礼”,一个是“罪得赦免的洗礼,”这使得赦免问题明确了。但如果约翰声称要赦免罪,那么人们不会向他提出疑问吗?我们的主就受到过人们的疑问(ix.3; 可2:7;路5:21,7:49)。而且如果真的象人们一般所理解的那样,约翰的洗礼是使罪得赦,我们的主会顺服于这洗礼吗?因此这洗礼的主要意义是为国度所做的预备,这确适合弥赛亚事工的开始。对所有的其他人来说,这是对悔改的预备。弥赛亚不需要悔改,然而可以接受这预备。约翰的洗礼使人分别出来来接受救恩;它分别出来弥赛亚来施与这救恩。
Shepard
说道:…
约翰的信息是悔改的洗礼,这与任何犹太人所知的洗礼不同,然而这时洗礼的含义是新的,因为耶和华已通过他的先知以赛亚说过:“要洗涤你们自己,使你们洁净。”而且犹太人借洗涤来除掉各种仪式的不洁(出19:10;未15章)。归信犹太教的人通过洗礼来加入犹太人的社会。…
洗礼象征着道德上的完全洁净,它是对罪及对救主弥赛亚的需要的公开承认。接受这个仪式的人首先要表明他真实的悔改,对罪的痛悔及转离罪的决心。它也是宣告在弥赛亚来到的时候对他忠心。约翰新仪式并不保证罪得赦免。它只是在悔改的基础上的洗礼,及在这仪式上对因罪的承认,因此与罪得赦有关系(可1:4;路3:3)。对一个犹太人来说,被看为是外邦人而公开遵从这仪式,承认他的罪,这是一件屈尊的事。正是对此尼哥底母才有所反对。Fairbairn
写道:这个仪式也许与爱色尼人的可取之处或是归信之人的洁净有联系,但它也有其本身的意义。约翰使它与认罪与悔改联系起来,使它象征着一定的属灵实际承认并弃绝邪恶,选择接受良善。从“要洗涤你们自己,使你们洁净;”或“”这些话中可以看得出这样的意义。
因此我们看到约翰并不是那位赦罪之人而是使人们承认他所介绍的要赦免他们罪的那一位。在约翰的传道中有一种紧迫感,同时也解释了为什么人们需要悸改,因他说道
:“天国近了”(太3:2),“近了”的意思是唯一阻碍约翰所宣告的天国的降临的就是国民的沿未悔改。有关“天国”
Edersheim说道:根据当时拉比们的观点,“国度”、“天国”、“神的国”(in the Targum on Micah iv,7
”Kingdom of Jehovah”)这些说法是相同的意思。事实上,“天”经常被使用来代替“神”,为的是避免使人过度熟悉神圣洁的名。这也许解释了为什么在马太福音中只使用了“天国”这个词,这个词也确实包含着与地相对的意思,就如在“神的国”与这世界之间的对比一样…。对这个问题的许多文章的讨论表明,在犹太人的心中,“天国”指的并非是某特定一段时间,
同一位作者又补充说
:对新约出现“国”的119段经文的分析表明,它的意思是神的统治[34次];在且通过基督显明出来[17次];是明显的[11次];渐渐在拦阻中成长[24次];在基督再来的时候是得胜的[12次](“末了”);最后,在未来的世界中被完全[3次]。这样看来,尽管在预言中基督来临与国度得胜之间的各个阶段没有向传讲者显明,但约翰所宣告的这国度的来临有着最深刻的意义。他来呼吁以色列归服要在基督里宣告的神的统治。因此在一方面他呼吁他们悔改心意的转变,另一方面在对基督其人与职份的升高中将基督指给他们。或者也可将两者结合作出这样的呼吁:“改变你们的心意”悔改,它所包含的意思不仅仅是从过去的道路转离,也要在心意更新中转向基督。所以由此教导伴随的洗礼可说成是“悔改的洗礼。”
旧约承认神在一个永恒与宇宙性国度中拥有主权
(志上29:12;诗145:13;103:19),然而因神与来伯拉罕的约,且更因为他与大卫的约(撒下7:16),犹太人期待神派遗一位弥赛亚来到这个世界将一切收归神的权柄之下。犹太人在这里寻求一个地上的实际的国,在这国中弥赛亚在大卫的宝座上掌权,从而使世界经历正义与公平。先知教导说神永远的掌权将通过基督的统治在地上彰显出来(亚14;9;摩9:11;弥5:2;赛9:6)。虽然犹太人很可能已期待着政治上的弥赛亚来拯救他们脱离罗马人的捆索,但约翰作为旧约的先知宣告了以前先知们所宣讲的国度。他宣告了将一个实际的国度由神所应许的弥赛亚亲自来掌管。这国度的建立将完成神与大卫所立的约,在这约中神应许大卫的子孙将坐在大卫的宝座上掌管大卫之家。约翰这个国近了。约翰的宣告引起了广泛的兴趣,马可记录道,“犹太全地和耶路撒冷的人都出去到约翰那里”(可1:5),他们甘愿接受约翰的洗礼。[约翰的洗礼]是另一事件的象征,但其意义并不轻于那一事件;受洗者不仅仅是悔罪者,而是满怀期待之人,分别归神怀有大盼望之人。他们形成一个团体,这人团体摒弃了旧的犹太教及他们的罪,世界上的的国度与政治上的弥赛亚,期盼地等待着用圣灵与火给人施洗的那一位。是在这种情形下他的洗礼与希伯来人所看重的习俗发生关系。当摩西从山上下来使民众成圣的时候,他让他们“洗他们的衣服。”当外邦人成为犹太人的时候他被水洁净,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激动情感的象征之事对他来说是永恒真理的一个明显的方面。
约翰就是如此召集了一群相信他的话并盼望弥赛亚到来之人,弥赛亚即会使他们因得赦免,也会建立一个他们可安舒在其中由他统治的国度。
约翰的解释
§§22
马太福音3:7-10;路3:7-14约翰的事工似乎立刻主有人跟随,因为路加记载说群众出来接受他的施洗。
这位伟大的先知预言并没有徒劳,他感动了几个世纪没有感动的以色列人。在犹大产生了新的盼望、新畏惧。人们意识到他们的罪,意识到他们没有成为神的子民。约但河岸的声音震畏了耶路撒冷的心脏,止息了祭司与文士们的争竟。在一个辉煌的时刻,整个国民的心灵醒来看到它唯一崇高的信仰,在意识到神的掌权与公义中忘记了它与鹰(罗马帝国之象征。译者著)与该撒之像的斗争。从城镇与乡村、从犹大到加利利、彼里亚到约但河西岸之地的民众,法利赛亚与撒都该人,祭司与利未人,文士与长老,税吏与改教者,罗马士兵与希律的卫兵都来听这位先知讲论,来承认他们的罪,并受洗归入新的生命。
民众似乎分成两部分,一方面有当时的宗教领袖,法利赛亚与撒都该人也来到约翰施洗的地方
(太3:7)。这些宗教领袖们自以为义认为自己是被神所接纳的,他们否认自己有需要承认的罪及需要赦免的不义。他们根据他们的出身,看自己为亚伯拉罕的子孙,是为神所接纳的,早已是神国里的成员。Edersheim写道:路加所给出的记载在表面看来是对不仅仅是约翰事工的开始也是对他整个事工的概括,The very presence of his hearers at this call to , and baptism of, repentance, gave point to his words.这些人尽管是有罪之人,但却活安逸与自义的生活中,他们真的会明白并害怕拒绝要来的“国”的后果吗?如果他们会的话,他们的悔改不仅仅会是口里,也会心灵的,是会结出可见的好果子的。或者他们是不是在想,根据那时代的通常看法,怒气只会临到外邦人,而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定会躲过临到的怒气根据犹大法典上的说法,“黑夜”(Is. Xxi. 12)只是对世界上的邦国,而给以色列的是明亮的早晨。
因为在一般人的观念中,最确信的就是,因为他们与亚伯拉罕的关系,所有的以色列人在未来的世界中都有一份(Sanh, x. 1)。不仅仅在新约中、在Philo的著作中、在约瑟福斯的史记中,从许多的拉比作品中似乎都是这样的。“先父们的功德”是拉比口中常提到的词语之一。亚伯拉罕被看为是坐在Gehenna门口,拯救每一个以色列人,免遭Gehenna里的恐惧。事实上,根据他们为亚伯拉罕之后裔这事实,所有的以色列的孩子都是尊贵的,无限地优于任何其他后归信此教之人。
约翰看到了他们的对他的信息的拒绝,因为称他们为“毒蛇的种类”
(太3:7)。根据律法,毒蛇是不洁的,任何它所碰及的东西都成为不洁。约翰称他们为毒蛇,意思是说他们不洁的,污秽每一个他们所接触的人。他拒斥了人与亚伯拉罕的之间的关系是他进入天国的基础这种教导,他们提醒他们神可以从石头中兴起生命成为亚伯拉罕的子孙。提到河岸的石头,也许是那些约书亚用来作记念的石头,就是以色列人在奇迹般地过约但河后曾经安息之处,约翰藉此郑重向他们宣告,神可以从这些硬石头中为亚伯拉罕兴起子孙。他确在弥赛亚的国度中从石般心硬的外邦人中兴起以色列属灵的儿女。他们应该知道,只有当一个人有象亚伯拉罕那样的灵在他心中,他才是亚伯拉罕的儿子,在弥赛亚的国度中,血肉的关系是没有用的。他警告他们弥赛亚审判的斧头已在树根放好,不结果的子,不管是一个国民还是个人,都会被砍除扔在火里。因此他道德上的忿怒以激烈形象地表达出来,在这些东方人引起极大的心里波动。
约翰要那些宗教领袖们悔改,要他们表明他们悔改的真实性,他对他们说,“要结出棍子来,与悔改的心相称”
(太3:8),我们再一次在约翰的信息中看到紧迫的信号,因为当他呼求人们悔改时,他告诉他们审判已经临近了。他说,“现在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凡不结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10节)。这是与旧约中说到弥赛亚会作为审判者来到并洁除国中的罪的启示相一致的。大卫在诗篇24:3反问的,“谁能登耶和华的山?谁能站在他的圣所?”大卫的意思是,当弥赛亚来到的时候,谁能被接受进入他的国度里吧?然后,给出了答案:“就是手洁心清,不向虚妄,起誓不怀诡诈的人。”(4节)。以西结书20:34-38详细地描述了这审判。根据弥赛亚来临时来到的审判,约翰劝诫宗教领袖们通过展示出由悔改而来的生命来躲避这审判。
我们看到听约翰传道的第二种人,
Shepard评论道:在他的听众中有许多税吏与罪人,还有外邦人、撒马利亚人,士兵及各阶层的人,他的信息是公众性且是深刻的;通过他真切的传道很多人被他所说服,结果众人就问他:“这些我们当作什么呢?”
当众人拥向前认罪接受洗礼时,除了告诉他们一些基本的行为原则之外,约翰又依次指出使他们困扰的罪。那些有行善能力的人,必须有具体的行动,将他们的衣物与食物与那些有需要的人分享。约翰也指出了法利赛阶层的罪,就是自义倚靠他们自己的遗传与阶级特权。这些法利赛甚至没有问他们应该作什么。税吏是被蔑视的阶层,他们借助罗马人给他们的收税权力收取超过他们应收取的税额,对这些人,约翰所给的命令是:“除了例定的数目,不要多取。”那些可能是撒马利亚人的兵丁,也来问他们该怎么作,约翰说,“不要以强暴待人,也不要论诈人,自己有钱粮就当知足。”因此每个人与每个阶层都得到相应的指示如何改变纠正他们的行为,以此来显明他们的悔改。天使所宣告的预言现在在这信仰的复兴与道德的改变中正在得到实现。
这些被弃之人被约翰接纳为是看自己为国度之子的人,这些人并没有象那些宗教领袖那样抵挡神的信息,他们反而问道,“这样我们当作什么呢?”
(路3:10),约翰对他们的要求与对宗教领袖兴的要求是一样的,就是要有真实悔改的果子。使用以赛亚书58:6-7作为例证表明真实的悔改带来与神有好的关系这实际的果子,约翰藉此要求这些人也要如此结出好的果子。根据路加福音3:11,真实悔改的表现之一就是关系有需要之人。在
12-13节他说道税吏可以通过不多收罗马人所要求的税额来表明他们悔改的真实,兵丁可能不滥用他们的权力来表明他们真实的悔改(14节),他们不能错用暴力或指责,他们应对自己的薪水就当知足。因此悔改是对进入弥赛亚国度前提要求,对自义的宗教领袖或是一个被犹太人社会弃绝之人都是如此的。约所作的应许
§
23 马太福音3:11-12;马可福音1:7-8;路加福音3:15-18约翰的信息不仅仅包括严厉对罪的责备与对悔改的要求,也含有盼望的信息。这些福音作者在这一部分为我们记载了约翰给他的听众的概括性的信息。我们从路加福音中看到“百姓指望基督来的时候”
(路3:15),他们知道约翰的信息是有关弥赛亚的,所以他们心中就有了约翰是否是弥赛亚这样的疑问。从记载中我们知道约翰将人的视线从自己身上引向主耶稣基督,约翰表明自己为弥赛亚的仆人。事实上他甚至认为自己不配作弥赛亚的仆人,他说道自己甚至不配给他所介绍的那位解系鞋带
(可1:7)。约翰因他的施洗工作被人广泛承认,施洗与约翰的事工联系如此密切,以至这成了辩认他的迹象,施洗使他被知为施洗约翰。但这些标记不是外面的,以色列在她的历史进程中有过她自己的标记,割礼是一个外表的标记,表明一个人与亚伯拉罕及他的约有正当的关系。守安息日表明一个与摩西与他的律法与有正当的关系。现在与约翰及他的信息有正当的关系的标记就是外面的洗礼。所有这些外表的标记都给了以色列人。
当弥赛亚来时,他会还来新的标记来表明神的子民,在约珥书
2:28与以西结书36:25-27中的预言中说道,神会把他的圣灵作为礼物给所有在弥赛亚国度中的人,约翰应许说当弥赛亚来时,他会“用圣灵给人施洗”(路3:16)。给圣灵与人来表明与神的正当关系的那一位就是真正的弥赛亚而并不是那来给人外表标记为弥赛亚作预备之人。弥赛亚的洗礼将不外表的而是内里的,外表的标记人们可仿效,而人是无法仿效弥赛亚要作的将圣灵赐给相信之人工作。这样的洗礼会显明真正的弥赛亚也会真正地显明那些属于他之人。约翰提到弥赛亚洗礼的第二部分工作,他说道,“他会用火给你们施洗”
(路3;16),火是与审判相联系的,就象马太福音3:12中的簸箕标记着审判一样。当弥赛亚来统治的时候,他会除掉一切无价值、无用及无生命之物;他将只会将那些有生命之人接入创始的国度,这生命就是人从他那里得到的生命。弥赛亚的概念在约翰的时代的犹太教中是十分被确立的概念,因此约翰几乎没有必要来描述他。Edersheim说道:与此相一致的,古时的会堂在旧约圣经中找到的有关弥赛亚的信息要多于口头预言,我们通常所查考也是这些旧约中的信息;而口头的预言在弥赛亚时代的概念上只有相对小的次要的重要性(就如在新约中)。这完全是根据对古代会堂认为旧约中与弥赛亚有关的章节的详细分析而作出的结论,其数量达到456处(摩西五经75处,先知书243处,圣徒传记138处),还有their Messianic+___
但还有,既然拉比们的思想至少要依据于旧约,我们不必惊异于他们的思想显明了弥赛亚历史的主要特征,相应地,仔细查看他们对圣经的引用表明,新约中有关弥赛亚主要的观点是完全被拉比的观点所支持的。因此象弥赛亚道成肉身之前的存在;他高于摩西甚至天使之上;他代表性的品性;他的受难与被藐视;他痛苦的死,及他为他子民的死;他对活人死人的式作;他的救赎,他对以色列的恢复;外邦人的反对;他们对主偏颇的判断与归信;他的律法的得胜;后来的日子神的宇宙性的祝福;及他的国度所有这些都在古时的拉比们的作品中有清楚的表明。
约翰可以这个弥赛亚的概念上向人民介绍耶稣为弥赛亚。
C.
对王的认可 §§ 24-27在他的洗礼中
§24
马太福音3:13-17;马可福音1:9-11; 路加福音3:21-23a前面所记载的耶稣到耶路撒冷是为了守逾越节,现在十八年之后,他作了一个类似的旅行为的是要接受施洗约翰的洗。马太提到了这个特定的目的
:“当下,耶稣从加利利来到约但河,见了约翰,要受他的洗”(太3:13),耶稣年纪“约有三十岁,”hoehner写道:路加(3:23)提到耶稣事工开始的时候“年纪约有三十岁,”耶稣生于公元前5年十二月/4年一月,如果耶稣的洗礼恰在公元28年的逾越节前夕,他可能就是三十或三十五岁。也有可能就是约翰在公元29年初给耶稣施了洗,使基督的事工开始于公元29年的逾越节前夕。这就是说在他开始他的事工的时候基督是三十一岁或是三十二岁。然而似乎更有可能的是约翰是在公元29年的某个时间给耶稣施洗,使耶稣的事工开始于公元30年的逾越节前夕的某个时间,那么这也就是说基督是三十二岁或是三十三岁。这种观点似乎更可取,原因如下有三,首先,这种观点并不要求约翰事工中所发生之事有短时间内的相连接;第二,这种观点也允许耶稣的事工有三年的时间;第三,路加使用“大约”(
????)表明耶稣开始传道的时间不是恰好三十岁。当耶稣来到约翰那里要求施洗的时候,约翰立刻要阻止他,约翰看出要求被施洗的这一位的无罪性。我们必须记得约翰从一出生就被圣灵充满掌管
(路1:15),因圣灵的工作,约翰认出了要求施洗的这一位,且知道他并不是需要被施洗的后选人。已经很清楚的是约翰的洗礼是认罪与悔罪的标记,耶稣基督是无罪的,因此是无需认罪悔改的。约翰洗礼的本质的就排队排除了耶稣接受这样的洗礼的必要性,这清楚地表明了约翰给耶稣的施洗并不是具有代表性的。施洗之人是一样的,但洗礼却是不同的;对水使用是一样的,但意义却不相同。约翰给耶稣的施洗是一个特殊洗礼,它与约翰的洗礼及基督徒的洗礼是不同的,就象是约翰的洗礼与今天信徒的洗礼是不一样的一样。约翰知道耶稣并不需要他的洗礼,约翰也看出他并不配作这洗礼,但他也看到他需要这个先知们所预言的当弥赛亚来时要给的洗礼,约翰在路加福音
3:16提到这个洗礼,因此他在等待着圣灵的洗礼,就是在约珥书2章与以西结书36章中所应许的弥赛亚所要给施行的洗礼。耶稣并没有否认约翰所说他是无罪的且不需要他的施洗之言。对约翰迟疑的态度的反应,耶稣说道,“你暂且许我,因为我们理当尽诸般的义”(太3:5)。如果耶稣是弥赛亚,那么期盼弥赛亚来临的约翰定规要服从他的权柄,正是因为约翰对耶稣的权柄的承认,耶稣才对约翰提出那样的要求,要顺服耶稣的要求,约翰给他施了洗。那么为什么耶稣受约翰的洗呢?我们已经注意到并不是因为耶稣有罪需要承认得赦免,如果耶稣真的需要约翰洗礼,那么这也就会表明他
(耶稣)在等待着赦罪的救主的来到。有些认为耶稣受约翰的洗是要使他进入祭司的职位,他们指出耶稣这时大约三十岁,这恰是旧约中祭司通过一包括水洗的仪式进入服事中的年龄。耶稣确实是被天父分别出来作大祭司,然而他并不是按亚伦的等次作祭司而是按麦基洗德的等次作大祭司(诗11:4)。从颁行利未之律法之时起,神将祭司职位的权利限制在利未之派与亚伦之家。既然耶稣不属于亚伦之家,他就无权作为利未之祭司来服事。因此没有必要试图使他进入他所不合适的职份中。按麦基洗德的等次任命耶稣基督为大祭司要等他复活之后,只有那时才能被天父任命进入祭司的服事。因此基督不是受洗进入祭司的服事。圣经提出了几个耶稣受洗的原因,第一个就是“尽诸般的义”
(太3:15)。Shepard 说道:从最初起,为什么耶稣要去接受洗礼的问题,为什么他要将在自己摆在悔罪之人中间并顺从那象征洗回的礼仪,这有很多的解释。真正的原因就是耶稣所回答的:“你暂且许我,因为我们理当尽诸般的义。”耶稣是生在律法之下,在他的婴儿期就已受割礼被赎,在十二岁的时候他成为律法之子,他后来也付过殿税,尽管他作为神的儿子可以免除这税。他完成所有亚伯拉罕之约中律例是全宜的。后来我们看到,他来不是要废除摩西律法,而是要成全它,赋予它更深的意义(太5:17),在他整个一生,他成全了律法,这样他就可能救赎在律法之下的人(加4:4-5)。
律法规定祭司要借水洗归圣就职
(利16:4);因此律法要求一个人进入职位之前要经过洁净的仪式,耶稣基督被任命进入弥赛亚的职份,而非祭司的职份。但为要完成律法的要求,基督受了洗,这表明他归圣给神并被神接受进行服事。基督接受洗礼的第二个原因在约翰福音
1:33-34里:“我先前不认识他;只是那差我来用水施洗的,对我说:‘你看见圣灵降下来,住在谁身上,谁就是用圣灵施洗的。’”当耶稣显出自己要接受洗礼的时候,约翰认出是弥赛亚,但约翰并没有允许向以色列人显明他通过圣灵所明白之事。只有在圣灵降下来之后,约翰才能公开宣告,他所宣告要来的那一位已经来到并已经开始了他的事工。那么洗礼就是使得约翰可以公开宣告基督的来临。耶稣的洗礼也是他使自己认同于以色列的余民,约翰的事工已经使人相信他的话及神的应许,这相信的余民因约翰的洗礼而系在一起。当耶稣基督来的时候,他并不来认同于法利赛人、撒都该人、希律之派的人、奋锐党的人,而是认同于那些等候神的应许成就的余民。
而且,耶稣受洗使自己认同于罪人,罪人来到约翰那里承认他们的罪,承认他们需要一位救主,并在外面表明他们相信救主会来救赎他们脱离罪。耶稣来到地上使自己认同于罪人,这样通过这个认同,他就可以成为他们的替代者。对此保罗在哥林多后书
5:21中说道:“神使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就象以色列人需要通过按手认同于替罪的山羊的且使山羊认同于以色列人一样,耶稣基督也需要这样认同于罪人,这样当他将自己献上为他们的罪作替代者的时候他们也可以认同于他。还有,在耶稣基督受洗的时候,神的圣灵膏抹他来行使弥赛亚职份的功能。路加说道,“神以圣灵和能力膏拿撒勒人耶稣”
(徒10:38),这为弥赛亚的工作而有的膏抹发生在耶稣的洗礼中。Edersheim说得很好:在这里水中,是神的国度,耶稣进入其中来尽诸般的义;他从水中出来作为神所设定的、神所赋予资格的、神所宣告的王。就这样,为他的弥赛亚的工作他接受了圣灵的充满住在他里面的充满从其中我们会恩典之上的恩典。还有从天上来向他并向约翰的声音:“你是(这是)我的爱子,是我所喜悦的。”这对大卫之约赞许、诗篇第二篇中的对这约将要实现的宣告,就是神在宣告耶稣是弥赛亚,是神对那约的公开宣告,也是宣告了耶稣弥赛亚事工的开始。因此当施洗者见证他是神的儿子的时候,就明白了这话的含义。
耶稣在他受洗的时候在祷告,祷告内容并没有给出来,但也许是在这祷告中耶稣将自己归给神来行神的旨意完成他作为弥赛亚要作的的工作。在这时神向约翰及其他在场看见这洗礼的人确证耶稣就是约翰所介绍的弥赛亚、救主、王。“圣灵降在他身上,形状仿佛鸽子”
(路3:22),这个所有在场的人都看见了,因为有声音从天上说,“你是我的爱子,我喜悦你。”神用声音确证了约翰对耶稣的介绍,在洗礼时,神的儿子耶稣被神天父正式承认为以色列的王。耶稣被圣灵所膏来完成他要作的事工,父见证了儿子与他自己的关系,父神说,“你是我的爱子,”对子的生命也有神的见证
:“我喜悦你。”在那个祷告中我们看到基督与天父的关系,基督将自己献给神的旨意与工作。我们看到基督与圣的关系:圣灵降在他身上给他作工的能力。约翰早已为这事预备好人们的心,天父确认了子行弥赛亚职份的任命,现在子由预定的先锋正式地展现给世人,并有父证明他的人格与工作。
经过试探
§25
马太福音4;1-11;马可福音1:12-13;路加福音4;1-13在这个洗礼中,耶稣基督被圣灵所膏来完成交给他的弥赛亚的职份
(徒10:38);现在,三位福音作者证明,耶稣被圣灵引导进入旷野来显明他在道德上有权力作王。马可所描述的耶稣是一个仆人,说圣灵“就把耶稣催在旷野里去”(可1:12),马太描述的耶稣是一个王,说耶稣“被圣灵引到旷野”(太4;1),路加只提到了“耶稣被圣灵充满”(路4:1)。Shepard写道:试探的地方是旷野,第一个亚当在丰美的伊甸园里受到试探;末后的亚当在荒芜的旷野,在贫饥与野兽的陪伴下受到试探。传统确定受试探的地方是Quarntania,高于犹太地平原的一座山,在约但河谷1500英尺之处,它与传统认为受洗的地方相距六至八英里,在约但地与耶利哥的东方,与路加所提相符,“从约但地返回。”山是荒的,有一些十字军时期与其它时期的僧侣所挖掘的洞穴
…。从耶利哥到耶路撒冷的陡峭的山路被称作血上路,因为这处充满强盗。耶稣要沿着这条路到那山上,在山的高处可有极宽广的视野,可看西面的耶路撒冷、东面的约但河谷与摩押平原及北面的黑门山。在那里还有通往“世界万国”的道路。耶稣在旷野四十天,对四十这个数字,
Farrar说道:这个数字在圣经中不断出现,它与试探相关联,它明显是圣且具有代表性的数字,而没有其它的意义,摩西在西乃山上是四十天;以利亚在旷野也是四十天。
马可记载了耶稣在旷野期间是与野兽住在一起的。
Farrar对此提到:根据第二部福音作者马可的记载,耶稣“与野兽同在一处,”它们并没有伤害他。“你们将会践踏狮子与毒蛇;少壮狮子与龙你们要踏在脚下。”古老的应许就是这样说的;在基督身上,在他很多的儿女的身上,这应许都成就了。
他在那期间,也被天使所扶持
(可1:13),这与神的应许相合(诗91:11),耶稣禁食四十天,但在禁食期间他似乎没有感觉到饿,因为马太记载说四十天之后“他饿了”(太4:2)。四十天这久他没有感到饿说明争战的激烈程度,Farrar说道:在极其兴奋与思考中,身体的需要似乎被改变,或甚至是被替代了。
G. Campbell organ
解释说:请注意是在四十天过了之后耶稣饿了,似乎在这四十天期间,他没有感觉到身体的需要。他的思想考虑都是灵界的事,而对身体的需要没有感觉到。四十天结束的时候,需要感临到了他,他就是饿了。这种饥饿感完全是无罪的,满足这种需要是一个完全人自然的行动,饥饿感是神所创造的感觉,满足这种需要与神的目的相合。
既然基督完全是在圣灵的掌管之下,既然试探的目的是显明他的无罪性,继而在道德上证明他有权利成为有主权的救主,那么我们必须承认耶稣是试探中的主动者,他使撒但试探他,这样他的真实的品性可显明出来。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在被试探之前他在旷野呆了四十天,撒但想要躲避这冲突。)Had beenWalvoord
讨论了撒但的攻击中是否真正的试探的问题,他说道:正统派神学家一般同意说耶稣基督从没有犯过罪,这似乎是他神性自然结果,也是他十字架上代死必要前提。任何对基督身上有不道德之处的确定都需要一个在某种程度上否定他绝对神性的教义。
然而正统派神学家提出一个基督的无罪性是否与与亚当堕落前无罪性是一样的,这无罪性是否因神性的成份而有特殊性,总之,神的儿子能不能也象亚当一样被试探,并象亚一样犯罪?
…基督可能犯罪的观点由“易犯罪性”来表示,基督不可能犯罪的教义由“无犯罪性”来表达。持这两观点人都承认基督没有犯过罪,但那些肯定易犯罪性之见的人坚持说在特定的情形下他是有可能犯罪的;而那些持基督的无罪性之人则相信因他神的本性的存在是不能犯罪的。
无犯罪性教义一直受疑问,也就是一个无犯罪性之人是否会在任何的意义上受到试探呢?如果基督有可受试探的人的本性,那么这本身不就证明他可以犯罪吗?
… 为了要解决基督是否有罪性的问题,首先有必要试探本身的性质,以确定犯罪是否在任何真正的试探中发生,其次需要确定在基督身上的独特性,即他有两种特性,一个是神性,另一个是无罪的人性。一个无犯罪性的人能被试探吗?人们通常同意,那些持基督没有犯过罪之见的人认为他没有罪性,那么不管什么试探临到他,都是从外面而非内里而来。
人们仅仅同意基督无罪性的事实,在另一方面也同意,至于他的人格方面,他是受试探了。这在希伯来书4;15节有清楚的说明
…。关于基督的无罪性最后的解决方法在于搞清其神性与人性之间的关系。人们通常同意,每一种本性,神性与人性,在愿望的意义上来讲都有自己的意愿,然而基督最后的决定,在意志主权的意义上来讲,会与其神性的决定相符。这与无罪性的关系是明显的,人的本性,因他是可受试探的,会想要作与神旨意相违背之事。然而,在基督其人的身上,人性的意志总是会顺服神旨而不会独立行事。既然两者都同意神的意愿不犯罪,那么这种性质就成了其人的性质,因而基督是无犯罪性的。
不有一点很清楚的是,是由于基督有人性,试探才临到他,正如雅各所说:“人被试探,不可说:‘我是被神试探;’因为神不能被恶试探,他也不试探人。”(雅1:13)。在另一方面,基督除了通过罪性之外的各个方面都受到试探,另一方面,他的神不能被试探,因为神不能被试探。虽然他的人性可被试探的,但他的神性不可被试探的。对于这些,所有人都会同意。那么问题是,象基督这样即有人性也有神性的人,如果他是无罪性的,他还能被试探吗?
回答一定是肯定的,这问题可能简单地这样来问,试探不可能的是可能的吗?对这一点,人们也都会同意。一只小舟是可能来攻击一艘战舰的,尽管可能想象它是不可能战胜战舰的。认为可试探性暗含着向试探敞开这种说法是不合理的。虽然试探可能是真实的,但却有无尽的力量来抵挡这试探,而且如果这力量是无尽的,那么这个人就是无罪性的。
正象William G. T. Shedd所指出的,可试探性决定于本性中的对罪的敞开性,而无犯罪性决定于不想犯罪的意志。Shedd提到:
说基督的无犯罪性与他的与他的可试探性是一致,这与基督之无犯罪性之教义是相矛盾的。有人说一个不能犯罪的人就不会被试探去犯罪,这种提法是不正确的;这也就是在说,因为一个军队不可战胜,所以它就不能受到攻击。可试探性决定于本性中的敞开性,而易犯罪性决定于意志。就耶稣基督身体与头脑中的敞开性而言,他是所有的人类的试探敞开的,那些出于邪念与堕落的本质的试探除外。他被这些试探征服的可能性取决于他能取用的自愿抵挡这些试探的力量的多少。这些试探非常厉害,但他自己的圣洁的力量大于试探的力量,那么他就不会犯罪,他就是无犯罪性的,但明显他是可试探的。
对基督的试探是真的吗?如果对一个无犯罪性的人的试探是可能的话,那么能说他的试探是真的吗?如果在他的内里没有会对罪作出反应的本质,说试探是真的是对的吗?
这个也必须得到肯定的回答
…,一个合适的基督无犯罪性的教义因而确证了,因他有人的本性而受试探的真实性。如果他里面的人性没有受到神性的控制,就象在亚当的情形一样,那么很清楚基督的人性就可能犯罪了。然而这种可能性因神性的存在而完全被除掉了。基督的全能性使他没有可能性犯罪,易犯罪性总是包含受试探者是软弱的这样的含义;他软弱到可以犯罪的程度。但在基督的身上,完全没有这样的问题。基督的人性要是随其所愿,那么它即是可犯罪的也是可试探的,但因为它与全能的神性相联,基督其人就因此成了无罪性的。全能性有无限的性质因而可以持守无罪性,对全能性与够用的能力与恩典之概念的区别应该很清楚,无犯罪性被定义是不能犯罪的能力,而够用的能力的概念则是能不犯罪。由神的恩典所诗守的神的道德上的特性可以使人在道德上有不犯罪的经历,这一点可以在每一个基督徒的生活对试探的得胜中看得到。人们甚至那些认为基督有犯罪性的人都同意基督不能犯罪,。然而鲜明的对比是在够用的能力与全能之间,神的全能有无限的能力之本质确保了基督是无犯罪性。
在不考虑基督的神性的情形下来设想基督的人性在试探中会有什么反应,这种作法是很愚蠢的。在基督的身上的情形一直都是他的人性与神性是联在一起的,尽管其人性的范围完全是人的,但它却不能使基督其陷在罪中。在全能的根基上,可以认定,基督不能犯罪,因为他有抵挡试探的无限的能力。
有关这位受试探者,
Edersheim 说得很好:带有人性的可犯罪性他是无罪性的;不仅仅是因他顺服,也是因为他照着他的无罪性而如此顺服了,因为他的人本身与他的神性是不可分离地职在一起了,对此神性与人性的合一视而不见是特洛伊主义。概而言之:第二个亚当,在道德上毫无堕落,尽管情愿受制于肉身之中,有可犯罪的人性,但作为神的儿子,是无罪性的有可犯罪性,但却是无犯罪性之人:神人,“他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他没有犯罪。”
Fairbairn
提出了这个问题,试探是什么?引诱行恶,诱惑作错事。它与试炼的不同是:试炼检验,并要发现一个人的道德上的品性或性格;但试探却使人行恶,欺骗人,以便毁坏人。一个是要人不受骗,一个是要使人受欺骗。一个是要人得益处,使他认识他道德上真实的自我;一个是对人有恶念,使他多少不自觉的进入罪中。神试炼;撒但试探。
他下面讨论了试探的形式
:人一个可以通过感官、想象、或是理性受到试探。若是通过感官,它就引起贪婪、奢望、邪欲或任何挑动人的欲望,使我们痛苦,犯罪。如果通过想象,如果通过理性,它所表现的就是对真理的不信,对良善的怀疑。或是任何在其中理智。
他然后继续提到了试探的来源
它可以来自于(1)自己,或(2)自己以外。如果是前者,那么其本性就是坏的,如果是后者,其本性就可能是良好的,但肯定能犯罪并被引诱犯某一特定的罪。如果现在试探来自于外界,有三个结果是可能的,(1)它可能通过搅动平稳的恶欲,使它们形成于邪恶的行为,(2)或是向心中的无辜讲话,使它成为罪;(3)使心中一个机会使其变得圣洁。
Fairbain
对有关对基督的试探作出下面这个结论:现在我们在基督的无罪性的角度来考虑对基督的试探,试探包括(1)在被试探人中的犯罪或不犯罪的能力
…。(2)邪恶以某一种化装的、欺骗性的、诱惑人的形式显现,对耶稣正是这样。当他的饿了的时候,试探的形式是感官上的;当他站在殿顶上的时候,是否在真实中还是在异象中无关紧要,试探是想象性的;当撒但提出如果他敬拜他,天下的万国都给他,这时试探是理性上的。每一个试探都针对一个主观上的愿望或是需要。(3)试探者一定是罪恶的,被试探者是无罪的。基督是被试探者。试探临到他,并没有离开他,然而却在他的个人约束中起了一个有益必要的作用。无辜之人是成为义还是犯罪,是圣洁还是败坏的,通过试探就可能是显明。福音书的作者强调了试探中的代理者。
马太说“受魔鬼的试探”;马可说“受撒但的试探”;路加说“受魔鬼的试探。”这里所强调的是,耶稣在旷野中面对了空中掌权者、这个世界的王、路西弗、早晨之子,他从天上的高位堕落,现在是黑暗之军的首领。
撒但靠近耶稣说,“你若是神的儿子”
(太4:3),藉此他承认了基督的神性之事实,他所的这句话也可以说成,“既然你是神的儿子。”撒但要基督给他证明在基督的洗礼中所启示他的身份,撒但想要基督证明他将要在他的传道中对他自己的声称。撒但要的证明意要在下面这个建议中出现,“吩咐这块石头变成食物”
(路4:3),撒但所说是基于天父在基督的受洗中对他的赞许。基督儿子的身份所包含的意义是,儿子有一定的权利,没有什么理由使他不能行使这些权力来满足他自己的欲望,这暗示着人最高的益处来自于自己的欲望,愉快来自于满足他肉身的欲望。其暗含的意思是人是肉身的有肉身的欲望,且应该被满足;因此人只是靠食物而活。这试探本质上是这样的,你饿了,根据神的安排,但在这时刻的神的安排中,并没有什么东西来满足你的饥饿,你现在可以以自己的意志行事,“让这些石头变成食物,”
…因此魔鬼对人的生命的估计就是,人对神的唯一忠心的原因就是在人有需要的时候神满足他的需要;而且,人的幸福取决于他肉身本质的满足。Fairbairn
写道:这试探也是合理的,以色列在被神所引导时候,也被神所供应,对以色列人是对的事情,对神的儿子来说不应错的事。
Edersheim
写道:在基督所是与所行的一切中,其道德上的目的就是对神旨意的绝对顺服,他的灵使他去旷野,他的环境是神所安排的;
…耶稣继续呆在他目前的环境中而顺服人神的旨意。这个试探的目的就是要耶稣基督偏离对神旨意的顺服,他是按神的旨意中,而呆在旷野中,因此所有他在旷野中所忍受的都是神对他旨意的一部分。满足他欲望就是背离神的旨意,就是以自己的意思代替神旨意,也就是认为满足自己的欲望比对顺服神的旨意更重要。
这试探的内含是什么呢?它的邪恶之处在哪呢?假如基督使石头变成了食物,那会怎么样呢?对基督来说,考虑他要作的工作,有两件事是很必要的,(1)他的生活必须是在对人来说是必要的限度之内,(2)必须完全靠神而活。若是他超越这两者中任何一个条件,他不再是人理想的弟兄或是神理想的儿子。人不能创造;他必须遵守自然而活,他必须要耕种、收获、储藏、筛陶、碾制、烤烙,才能得到他所生存的食物。而这里如果基督通过神迹获得他的食物,他就是越过了人类的圈子,就是废除了使他有人的本质订立的条件。虽然他超自然的能力是他自己的,但却不是为他自己存在,而是为我们而存在。他屈身拯救他自己的那一刻,就失去了拯救人的资格。理想的人的生命必须是完全依靠神,绝对顺服神。理想的神子不能表现得他没有天父一样。因此他的选择不是倚照他自己神性的能力,而是将自己完全交给神。他靠信心得胜,他的第一次的得胜与他最后的得胜是一样。
基督对这试探作出了回应,他引用了申命记中的话,这部旧约书卷规范了神的子民的生活。他说,“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
(太4:4;参申8:3)。基督表明自己是顺服神旨意的,对他来说,那旨意是在神的话语之中。对神话语的顺服是对顺服神旨意的基本。他承认最大的益处不是满足自己而是顺服。在这个试探中,他表现了对神旨意的绝对顺服,及在这顺服中表现了绝对依靠神来扶持他。人所站的最得赞同的位置就是他自己所声称的,我通过对我权利确定来证明我的人的资格;但这个完全的人声称他的能力在于放弃自己的意思来顺服神的旨意,那是他拥有的唯一的权利。
马太福音
4:5中“又”字表明试探的顺序,耶稣现在被带到圣殿的最高处。Edershim描述了这情形:耶稣站在圣殿上穿白袍的祭司退去的观望处,令人沉醉的玫瑰色的晨光,渐渐转红,大地被铺上一层金黄色。祭司的院子里,在他的正下面,已经献完晨祭。厚重的殿门正在被慢慢地打开,祭司的银号正在召集以色列人来到神的面前来开始新的一天。那么就让这位生于天上的他跳下来吧,降在祭司们与人们中间,他的出现将会受到多么令人兴奋的欢呼!他会受到多么大的敬崇!这目标马上就可以达到,而且是在以色列的领袖众目观看之下。
在第一个试探中,基督表明了他对神的信心及依靠,现在他在信心的范围内受检验。既然基督在他的第一个试探中表现了对神话语的顺服,现在他引用那话主来警告自己不能屈从于撒但从殿顶上跳下来的建议,弥赛亚这样跳在众多敬拜者的中间立刻会博得人们壮观的欢呼。
Fairbairn
评论说:第一个试探需要一个独立于神的神迹,第二个试探需要一个依靠神的神迹。第一个是感官上的,而第二个在它的形式上是想象的。魔鬼借着基督有主观的需要与能力建议他采取绝对依靠自我的行动;借着基督与神的关系建议他采取完全依靠神的行动。
撒但的意思是,耶稣作为神的儿子,有权力试验他的天父。使别人处于被试验的人是将自己置于优越的位置,若基督试验神就是背弃他对神的依靠。你试验一个人是因为你对他没有信心,如果你对他有信心,你就不必试验他。如果一个人行事在神旨意之外,那么他不能期待神会成就他所应许的。若基督顺服撒但行事,就会使他得不到神应许的保护。
耶稣已通过单纯绝对的信靠在第一个试探中得胜,现在就是对此信心采取行动的时候 ,这里就是对此信心采取行动的地方,even
…。但如果耶稣这样做了,那就是不是信了更不是信心的英雄主义而是猜想。目的可能真的会达到,但这不是神的目的,不是以神方式而且经常的,圣经本身解释并保证了神的应许基督引用了申命记
6:16来回应这个试探:“不可试探主你的神。”再一次,被试探者将自己顺服于神的话,接受它作为神的旨意而没有顺服那恶者引诱。基督拒绝试探神并非因为他担心神不会证明他自己,相反,基督对神的信靠是如此清楚,他看不到有什么必要来试探神,基督因神的话而信靠他,而并非因神所显明的证明他是信实的证据。在这个试探中,基督表现了对神绝对的信心,并保持了对神旨意绝对的顺服。Morgan
评论说:从圣殿的顶上跳入下面张开大口的坑中会是对神的试探,我们对此最终的分析会表明这不是信靠,而是没有信心的表现。当我们怀疑一个人的时候才试验以便知道他们有多大的可信任度。任何对神的试验都表明一个人对神不太确信。
撒但这时将耶稣带到一座高山,在那里“将世上的万国与万国的荣华都指给他”
(太4:8)。Morgan对此有这样的描绘:将他带到一座山顶峰,“将世上的万国与万国的荣华都指给他,”
… 借着某种奇异的力量,在敌人的命令下,魔鬼在耶稣的眼前展现了一幅奇观的景象…,不仅仅是几个不完全的在巴勒斯坦的几个不完全的国家,而是世界的万国,大罗马帝国、希腊帝国、别迦摩、比斯尼亚、博斯普鲁斯、叙利亚、厐都,犹大和埃及,并世界所有已知的帝国。而且这里没有象“已知的”这样的词来限制。世界上所有的国度,放大的未探明之地及其上万国及部落。任何字面的解释都会与实际情形相矛盾。路加告诉我们魔鬼“霎时间”将这景象显现给基督。在这些显现之后,基督被给了一个机会来拥有这万国。撒但说,“你若俯伏拜我,我就把这一切都赐给你”
(太4:9)。请特别注意这里魔鬼所声称的,且不要忘记这声称是在耶稣面前宣告的。他声称对世界的国度有一些权力,且这声称是在确定无疑的事实上的。这些国度大都是在他的控制之下,在那个时刻是听他的安排的,顺服他的律的,按他旨意被领信岐途。基本上来讲,所有这些国度都在这恶者的膀臂下被蒙蔽昏睡。通过这个试探,撒但似乎声称他拥有一个称号,耶稣后来提到的“这世界的王。”他掌权的事实是勿容置疑的。他从那时起到现在,都在处在黑暗中所有人行使权柄,而且他总是对那些服事他的人付给工价。
这是对在诗篇第二篇中父神对子的应许的微妙模仿,神的旨意是通过十字架将儿子立在宝座上。魔鬼所暗示的是,耶稣不用经过十字架就可以得到天父所应许的,只附加一个条件
:“你若俯伏拜我”(太4:9)。接受敬拜一直都是撒但的主要野心,他被骄傲所激动,他想推翻神的座位,篡夺神的权柄,并接受本应属于神的敬拜、遵贵与荣耀(赛14:14;帖后2:4)。在头两个试探中,耶稣基督承认了神绝对的权柄且顺服了他。这使得撒但试图最后一次来实现他的自古以来的野心篡夺神的权柄并声称拥有属于神的敬拜,他要基督拜他。撒但要受敬拜的欲望是如此强,以致他甘愿用放弃他所掌管的全部的国度来达到这个目的。基督知道只有神有权利接受敬拜,因而他有要求我们的顺服。基督引用申命记
6:13来加应他:“当拜主你的神,单要事奉他。”敬拜与服事是律法所要求的,耶稣完全顺服神的话作为神的旨意的启示,他敬拜服事父神。
请特别注意敬拜与服事的联系,及此在试探中的应用。在耶稣的心中,敬拜与服事是有密切的联系的,它们是同一种态度的两个方面,敬拜永远都是服事,表示尊敬就是永远承认一个义务。那恶者在他的试探中并没有说到服事,他只是要求敬拜,基督的回答启示了敬拜他就等于服事他,恶者在他微妙的引诱中对此并没有提及,他要求敬拜并应许若基督敬拜他万国就会属于他了。基督宣告了那应许是个谎言,因为敬拜的行动就是实际上的服事,这样的最高的权柄就归到撒但身上了。这是魔鬼有意的试探为要象他欺骗首先的亚当一样欺骗末后的亚当,这样就会象确保了对首先的族类的毁灭一样来阻止新族类的产生。
记载撒但对基督的三个试探之后,马太说道,“魔鬼离开了耶稣”
(太4:11)。约翰提到撒但可以攻击个人的三个途径:通过“肉体的情欲,”通过“眼目的情欲,”通过“今生的骄傲”(约一2:15)。撒但通过这三个渠道靠近基督。第一个的试探是在肉体的情欲范围之内,基督胜过了那个试探。第二个试探是在今生的骄傲的范围之内,它是对基督的属灵本质的诱惑,骄傲的诱惑,在这个范围内基督也同样得胜。当第三个试探来到的时候,这世界万国的荣华在耶稣基督面前显现,基督同样得胜了。在这三种试探的基础上,希伯来书的作者说他“也曾凡事受试探,与我们一样”(来4:15)。恶者对这第二个人的第一个攻击是试图通过在他肉身上有需要的本质上来毁掉他,但这恶者完全没有成功,因为耶稣知道人基本的本质是灵,不管在哪里有属灵需要与肉身需要的冲突,后者都要服从于前者,因为前者是最基本的。
在此被击败之后,敌人又以微妙的手法在灵的层面来施行攻击,意要毁灭基督整个人,他建议基督根据他对神的信靠来采取不受保护的行动
…。然后敌人因他在这世上的工作的驱使,公开地说出了他邪恶的愿望,他要求得到完全的敬拜。然后他又遭到公开的失败,因为完全并没有受害的人仍然选择单敬拜服事耶和华,并以权柄命令那恶者离开他。
Morgan
概括地很好:总而言之,将对基督试探的过程与亚当的试探的过程进行对比,可以看出这里的试探的意义。魔鬼向第一个人挑战,第二个人挑战魔鬼;魔鬼毁灭了第一个亚当,第二个亚当毁灭了魔鬼。第一个亚当将他的族类卷入他的失败中,末后的亚当将他的族类带入得胜之中。第一个亚当作为他的族类的头,将他们带入堕落之中,末后的亚当作为新族类的头,在得胜中将他的族类带入高天之上。
这并不是一幅末后的亚当只是作了先前的亚当的所作之事的图画,进入被动的生活,然后当试探来时就抵挡。第二个人不仅仅要因自己的缘故抵挡来临的试探,他也要制服那试探者,击败他,对他毁坏第一个人的恶行之事进行惩罚。
在耶稣的洗礼收,天父宣称他是他的儿子并说道,“我喜悦他”
(大庆3:17),试探表明了儿子的完美,因而说明父的赞许是真实的。藉着他的先锋
§§ 26-27a.约翰在领袖面前的见证
§26
约翰福音 1:19-28约翰的事工引起广泛的兴趣,“犹太全地和耶路撒冷的人都出去至约翰那里”
(可1:5)。当大批的普通人民因约翰的救恩有盼望的信息出去的时候,宗教领袖们也出去听他讲道。所有人都承认约翰的事工是有关弥赛亚的,他自己也同样有弥赛亚的盼望。因为当时在以色列中对弥赛亚的盼望是如此的大,许多人都向以色列国民声称自己弥赛亚。宗教领袖们想知道约翰是谁,他代表谁。约翰正面宣告说,“我不是基督”
(约1:20),也就是说,我不是弥赛亚。约翰并不想与当时那些自称为弥赛亚之人的宣告相混淆。但约翰的事工与信息是与弥赛亚有关的这事实在宗教领袖们的心中是如此确定,他们要约翰作出更多的解释,他们问,“这样你是谁呢?是以利亚吗?”(21节)。旧约约束时应许过神会在主大而可畏的日子来到之前派先知以利亚来(玛4:5)。犹太人理解,这意思就是以利亚将以人的样式化身作为弥赛亚的先锋而来。一个天使曾向约翰的父亲应许过,“他必有以利亚的心志能力,行在主的面前”(路1:17)。基督后来肯定了约翰就是玛拉基预言中的以利亚(太11:14;17:12;可9:11-13)。当约翰否认他是以利亚的时候,这并不是否认基督所肯定的他要来完成玛拉基的预言,而是约翰否认了犹太人认为他是化身的以利亚之期待。对约翰犹太人想要别的可能的解释,他们想到申命记
18:15中:“耶和华你的神要从你们弟兄中间兴起一位先知象我,你们要听他”这样的弥赛亚的应许,他们就问约翰他是否是“那先知”(约1:21),尽管约翰在出生时被称为先知(路1:76),并被主称为是旧约中最大的先知(路7:26-28),但约翰否认他是“那先知”。这些领袖们在旧约中没能找到对约翰之人可能的解释,他们就问他,“你是谁?”(约1:22),他们的问题可以扩展为是这样的:“如果你不是弥赛亚自己,如果不是先锋以利亚,或是先锋摩西,那么你是谁?”约翰否定工的回答明确向他们表明了,既然他与真正的所预言的弥赛亚无关系,那么他一定是一个假弥赛亚的先锋。这里约翰引用了以赛亚对弥赛亚先锋的预言,他说自己是那在旷野中向以色列介绍真正弥赛亚的那个声音。然而他所关注的并不是他的事工,而是他的信息,因为他说,“我是那声音”(约1:23)。约翰并没有来发动一个新的运动,由他来领导,使他得名声,而是他的事工要报给以色列那好消息,就是所应许弥赛亚要来了。前面的问题是由“祭司和利未人”所提出的
(约1:19),这些人是撒都该人的代表,他们主要关心是约翰本人是谁及他与圣经的关系。这里我们看到,法利赛人继续来问题,他们所关心的是传统。撒都该人与法利赛人在教义上的基本不同是:信心与行动的规则;“死后之事;”天使与灵的存在;自由意志与预定论。,关于第一点,已很清楚地说过,撒都该人并不定下绝对拒绝所有的传统的规则,但他们反对法利赛人所代表及实行的传统主义。当遇到权力压制的时候,他们可能会行与他们所信相悖之事更甚,并引用圣经来反对他们的传统,甚至在最后借攻击传统主义,以此来回应他们的对手;这些传统总是由法利赛人所代表的。
法利赛人提出洗礼的问题,
Shepard 说道:派他们去的法利赛人对约翰的洗礼十分不愉,他们认为这是侵犯了他们的特权。对撒都该人自己来说,这个洗礼无关紧要。但对法利赛人来说,约翰没有权施洗。信教之人都是由法利赛人来施洗,因为这些人是被认为不洁的。但这些犹太人在约翰对所有的人进行悔改与认罪的洗这个事情上有他们自己的假定,这些法利赛人并不是不洁的,因而不需要受洗。
法利赛人在他们的传统中找到他们施洗的权柄,他们想知道约翰施洗的权柄,他们并没有问真正的弥赛亚的先锋或的真正的弥赛亚自己是否有权柄施洗。但既然约翰否认他是以利亚、摩西、或是弥赛亚,他们就对他给人施洗的权利得出了疑问。约翰声称他是用水施洗,是外面的,是暂时的,因为他并不是那主人,而是仆人。他认出他所服事的那一位,因为他的施洗的时候人的身份就显明了。然而,以色列国民还不认识他们所要服事的那一位,因为他还没有由先锋公开向人们显明。
Hendriksen说:当祭司们查问一个祭司的儿子的时候,是他的施洗而非他的教导使这些祭司不悦,祭司本应知道有关的事情。他们当然知道不是任何一个就查行洁净的礼的,在他们最后的分析中,他们根据象以西结36:25和37:23这样的经文,对人们的洁净的礼仪不是只有弥赛亚才可能作吗?约翰即不是弥赛亚他们所期待的那种先锋,那么他为什么施洗?从这个问题中,可以很清楚的看到他们没有理解约翰提到的先锋的意义(1:23),他们并不是在寻找象这样有属灵深度的先锋。
约翰回答他们说,不用水施洗,在你们中间有一位,你们不认识,在我后面来的,我给他解鞋带都不配。说“我用水施洗,”约翰指出了在他所做的与弥赛亚所做的事情上毕竟有很广泛的区别。所以约翰能做的就是表明迹象(水),而弥赛亚他自己才能赐给那迹象所表明的实际的东西(圣灵洁净的能力),(参可1:8)而且那弥赛亚已经来了,他就站在他们中间:也就是,他是在他们这一代人中间,作为约翰的后继者正在开始他公开的传道。事实上他已经被施洗了,然而他们并不知识他,而且似乎对他并不在意。他们想要显露出假弥赛亚,而且忽视了真正的弥赛亚。
约翰记载施洗者“在约但河外伯大尼”施洗
(约1:28),对伯大尼的具体位置颇有争议,认定它是在彼里亚,在约但河附近的一处低洼处似乎是最合适,住在耶路撒冷、犹太地及加利利的犹太人可以很容易地来到这里。约翰对基督的见证
§
27 约翰福音1:29-34在约翰向法利赛人与撒都该人否认他是弥赛亚的第二天,他第一次向以色列国民指明了耶稣为弥赛亚,约翰的信息有两方面,一方面是
eschatological:“天国近了”(太3:2),第二方面是 soteriologcal:“你们应当悔改”(太3:2),“看哪,除去世人罪孽的!”(约1:29)。在旧约中悔改与承认罪有关系,它也献悦纳的祭有关,献祭提供一个基础,使罪人的罪得赦免,恢复与神的关系。Edershiem
写道:他知道他在向谁讲话有先入之见之人、属灵的麻木者、有罪的众人、假冒为善之人、不真实之人、无悔改之心的属灵的领袖、走在弯曲道路之上的人、那些认为自认为是亚伯拉罕后裔而有虚假的信心之人。他看清楚了他们真正的本性,并知道了这一切的结局就要来到,斧子已放在不结果子的树根上,簸箕将要将糠皮从麦子中吹出去。然而他还是传道施洗;因为在他的内心深处相信一个国度就要来了,一个王就要来了。
对那些需要赦免之人,神为他们的罪预备了一个悦纳的祭及赦免的基础,他所提供给人的祭就是神的羔羊。以赛亚以
53章中已描述过所献的真祭,现在约翰介绍了以赛亚所描述的那一位。约翰是旧约伟大的学生,他的父亲是个祭司,他在独静的旷野中生活了三十年。对施洗的异象使他的思想属灵的高度,旧约中这位最后新约中第一个先知看见了以赛亚书53章在耶稣这位受苦的仆人身上的实现。他头脑中并没有当时代人们所期待的那荣耀现时的弥赛亚的形象。他所看见的弥赛亚象被宰杀的羔羊一样背负世人罪的形象
…,约翰所看见的拉比们看得更深,知道耶稣是以赛亚预言中的代罪羔羊,他看罪为一整体之物,是在神与人之间的阻隔。耶稣正将世人所有的罪除去。作为除去世人罪的代罪羔羊他唯一所能做的就是被献祭。约翰在耶稣身上看到了以赛亚书53章中的赎罪祭。Fairbairn
注意到约翰的传道内容有一个转折,就是从对罪严厉的指责到一个安慰人有盼望的信息。他的传道在语调上变得柔和,在灵里更加温柔,内容也不象先前的。他现在没有提到严厉的审判官、要临到砍掉不结果子的树的斧头或扬场的簸箕;而是提到无声献为祭的“神的羔羊,”他没有用罪的刑罚来威吓众人,而是将“背负世人罪孽的”那一位指给他们。符类福音的作者在施洗者看见基督之前及在他看到基督之时先提到了他;而第四部福音却是在他认识基督之后提到了他,这时他是一个温柔有礼的人、在语言上灵里柔和,对弥赛亚有神的启示,给人以更加盼望话语。
约翰解释他施洗的原因,他说,“如今我来用水施洗,为要叫他显明给以色列人”
(约1:31)。基于认罪之上的约翰的洗礼将等候弥赛亚应许的实现的人们联合在一起,这应许是在旧约中,应许作为主与救主的弥赛亚要来到。在他施洗时鸽子降临到他的身上,这向约翰表明耶稣是真正的弥赛亚。这使得约翰从沉默中释放出来,公开将耶稣作为要成就久待的盼望的那一位介绍给以色列国民。尽管约翰有可能是从他的父亲那里知道有关弥赛亚来临的应许及他的特征,但约翰对耶稣的介绍并不是基于这样人的权威之上,因此他可以说,“我先前不认识他”
(约1:33)。约翰的权威性的认识是来自于在基督受洗时鸽子降临到他的身上时从天而来的证实。因此约翰可以公开地宣称,“这是神的儿子”(34节),因此约翰见证了基督的工作是神的羔羊,基督之人是神的儿子。
II.
王的真实性 §§28-59对基督之人的接受
§§28-361
. 最初的门徒们的相信§28
约翰福音 1:35-51约翰已公开的指明了耶稣是以色列国民的弥赛亚,第二天他在他的两个门徒面前又一次指明了耶稣的身份
(1:35)。耶稣在受洗之后已离开了约翰,现在他从约翰的地方经过,约翰再一次向他门徒解释说,“看哪,神的羔羊!”(36节),这两个门徒就立刻离开了约翰去跟随了耶稣。耶稣看见他们,就问道,“你们要什么?”(37节),他们称呼他拉比。拉比是犹太人的最高的称呼,用来称呼那些预备给他们讲解律法的人。从创世记49:10中的“lawgiver”(KJV)这个词可以认定,当弥赛亚来的时候,他会能向万国解释律法,这样他们会明白神对他的圣约之民的期待。约翰先前的两个门徒想要将自己投于弥赛亚的教导事工下。当他们问“在哪里住”的时候,不仅仅是想要耶稣暂时招待他们的一下,耶稣的回答实是好,是他们没有料到的,他们立刻被邀请去陪伴耶稣。这两个人表明了他们想要接受他们称为拉比之人的教导,这两个门徒中的一个是安德烈,西门得彼得的兄弟
(约1:40),另一个是谁,书中没有说明,也许他是约翰,本福音书的作者。约翰提到自己时,经常不用名字,而是象“那个门徒”(约20:2)这样的词句。既然安德烈与约翰明显是伯赛大人(路5:10,约1:44),他们完全有可能是亲密的朋友并在一起去第一次见到耶稣的犹太地。与耶稣度过了那一天这后,安德烈完全相信他就是约进所宣称的弥赛亚。因而安德烈找到他的兄弟西门,告诉他,“我们遇见弥赛亚了”(41节)。西门这个词的意思是“一个听者”或是“快听,”西门立刻就与安德烈去耶稣那里,以表明他的性情,他去见的那一位这样问候他,“你们是约翰的儿子西门”(42节),这显示耶稣的全知,他知道他的名字及他的家庭。耶稣继续说,“你要称为矶法[或彼得],”亚兰语的矶法与希腊语的彼得意思都是“石头”或“藏身处”。从性情上来讲,彼得听得快,但并不总是作出合适的反应。然而他会成为一块坚稳的石头,会有圣灵住在他的里面使他完成交托给他的事工。因此约翰的两个门徒确信了有关基督之事并宣讲他的信息带领其他人来认识他。第二天,耶稣离开犹太地去加利利,如果在约翰指明了耶稣的身份这后,他还留在犹太地的话,人们可能会认为他会依靠约翰的事工。在加利利主是在他自己的身份与信息基础之上向人们讲话的。耶稣在加利利遇见的第一个人就是腓利,他对他说,“来跟从我吧”
(约1:43),腓利立刻就跟从了耶稣。象在他以前的安德烈一样,腓利也去见证耶稣并对拿但业说,“摩西在律法上所写的,和众先知所记的那一位,我们遇见了,就是约瑟的儿子拿撒勒人耶稣”(45节)。拿但业听说耶稣是拿撒勒人很是反感,他反映了一般人对居住在那里的人的态度,蔑视地说道,“拿撒勒还能出什么好的吗?”(46节)基督的权柄并不是在他的居住地之上,腓利就领拿但业亲自来见耶稣。基督知道拿但业心里的争战,就对他同情地说道,“看哪!这是个真以色列人,他心里是没有诡诈的”(47节)。拿但业十分吃惊,因他从没亲自见过耶稣,不知道耶稣为什么会认识他。基督是显明了他知道拿但业生活中的详细情况,如果必要,他可能说出来以证明他自己的身份。拿但业并没有让耶稣说出他在无花果树下所做之事。仅凭所说出的就足可使拿但业相信他是弥赛亚。Godet说道:拿但业不仅仅注意到耶稣的眼睛在他的肉眼看不到的地方跟着他这样的事实,他也知道这个陌生人的眼睛也穿透了他的内心,并看到了他的道德光景,使耶稣有理由说出48节所说的那话。否则,耶稣就无法说出那话,我们也不能理解在49节中的拿但业如何会有那样的感叹,或是耶稣在50、51节中所说的是如何作为主最初的神迹在这里被提到。在无花果树下的那一刻拿但业身上发生了什么呢?他向神承认什么罪吗(诗32:1、2)?下了决心要归正什么错误吗?尽管这有可能,在他的心吸严肃的思考,因此,听到耶稣的话之后,他觉得他被全知的眼睛所刺透。
基督这合知的启示使得拿但业确定了对他的信心,相信他是“神的儿子,”也相信了他的职份,承认了他是“以色列的王”
(约1:49)。拿但业已经基督的全知的所感动,而且这时基督启示他不仅仅会得证据说明他的是全知的,而也是全能的。提到他会看见天开及神的天使在人子的身上上去下来,基督指的是雅各经历。在他逃开以扫的忿怒期间,雅各得到启示,看到一个架在地上的梯子,顶端达致天上,在梯子上天使上去下来(创28:12),这个启示给了雅各是要确定他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因为神说,“我是耶和华你祖亚伯拉罕的神,也是以撒的神,我要将你现在所躺卧之地赐给你和你的后裔。你的后裔必象地上的尘沙那样多,心向东西南北开展;地上的万族必因你和你的后裔得福。”(13-14节)。神重新确定亚伯拉罕之约的永恒性,因为这约,会有一位来施行祝福并在将来的某个时间来完成神有关亚伯拉罕肉身后裔的应许。提到对雅各应许的实现,基督说他就是来祝福亚伯拉罕后裔的那一位,他会拯救他们脱离罪,将他们救离压制(参约1:51)。他这时在等待以色列国民给他在他开始他的事工的时得到的同样的回答。他会努力使以色列国民相信他是弥赛亚、神的儿子、来施行拯救的救赎者。2
. 通过第一个神迹人们的相信§29
约翰福音2:1-11加利利迦拿的婚宴给耶稣一个机会自己显明为神的儿子,是用他口中的话创造了所存在的一切的那一位。约翰记载了耶稣的母亲被邀请参加婚宴,这似乎表明她与新郎的家庭有关系或者他们的亲密的朋友。因耶稣与她的关系,他也被邀请,但希腊文中“邀请了”这个词单数形式似乎表明这邀请是给耶稣的,而非直接给他的门徒的。新郎不大可能知道五个不久以前才耶稣有联系的门徒。婚宴持续二到七天,取决于新郎的经济状况。根据使徒约翰记载,婚宴是在施洗约翰介绍耶稣三天之后设摆的。既然因为从犹太地到迦拿需要三天的时间,耶稣与五个门徒肯定是在婚宴的中间到达的。
Shepard
这样描述了婚宴:犹太人的婚宴是一个大喜欢庆也是庄严的日子,在虔诚的家庭中事先会有禁食。已订婚后结婚前的十二个月事不到十二个月的时间里,有一些规定的手续,这一段时间被人们看为是圣洁的且是结婚仪式的一部分。在婚礼的那一夜,新娘从她的父家被领到他丈夫的家,伴随着音乐,在朋友中间分油与酒,在孩子们中间分坚果,由新郎的朋友领着,他们手里拿着火把与灯笼灌木枝与花环。还着面纱的新娘到了之后被带到新郎那里,然后宣告婚礼的仪式,签署法律上的文件。之后就是洗手,最后就是会持续一天有时是一个星期的婚宴。
在
婚宴期间,酒用尽了,这使得新郎颇为丢面子。Farrar说:除了那些东方知道热情招待是多么神圣,知道需要投入多大的热情之人,没有人认识到这时酒的缺乏这个场合里是多么令人面上无光,令新婚之人是多么尴尬,他们一定觉得(在今天的东方仍是这样的)这是难以令人忘记的难堪。
看到这难堪的场面,马利亚对耶稣说,“他们没有酒了”
(约2:3),这也许是个温柔的责备。人们都期待在婚宴期间主人会供应足够的酒与好吃的东西叫人们来享受。耶稣与五个门徒在场也许是酒缺乏的原因。象我们所先前所看到的那样,邀请最初只是给耶稣的,加利利迦南的年轻的新郎一点不可能会知道耶稣会在最后的四天时间里赢得了五个门徒。很可能是没有为这些多来的客人作准备,他们的不期而来造成酒的缺乏。而且,这一小群人即使他们有能力,从九十里之远的地方匆忙而来,也不大可能照犹太人的习惯带来酒与其它的东西来参加婚礼。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耶稣的母亲对他说,“他们没有酒了”是有特殊的原因的。这话说得很直接,它的意思是可能被误解的。
耶稣的回答表明马利亚建议他公开表明他是弥赛亚。但从一出生就顺服父母,并在后来向以色列人显明自己的耶稣责备了马利亚向他施命。他回答说,“我的时候还没有到”
(约2:4)。人的亲情关系这时应该顺从于属灵的关系,他先前一直是马利亚尽责任的儿子;但他现在是世界的救赎者(太12:46-55)。罗马式的教会确定马利亚这个超越的代祷职份,耶稣所否定的正是这个。
如果我们认为在这个耶稣对他母亲明显的责备里有什么严厉的话,那就错了,因为他并没有拒绝他的请求。他告诉她他作为弥赛亚有更大的显明的时候还没有到,这也确定了她的盼望及对未来的应许。
他并没有否认他是弥赛亚,并作为弥赛亚他会丰富地供应在他的国度里的人,他也没有否认酒在弥赛亚的国度里是喜乐的迹象这预言式的概念。然而,他确实指明了他赐给国民弥赛亚式的祝福的时候还没有来到。这祝福直到他被国民完全接受为弥赛亚的时候才能来到。马利亚并没有因耶稣所说的话上对基督的身份上有了什么不信,她告诉仆人做任何他所吩咐的事,“把缸倒满了水”
(约2:7)。约翰注意到在屋子里有六口石缸,就是犹太人用来行洁净的礼仪的水缸,这些缸装二十到三十加仑的水。到这样的婚礼来的犹太人会发现不必要不断地洗手以使他们保持洁净。按照耶稣的命令,这些缸被倒满了水。正是在这里发生了一个神迹,当仆人们从盛满了水的缸里舀水去送给主管婚宴之人的时候,他说他尝到最好的酒。Shepard 说道:耶稣用水造了真正的酒,但是当时巴勒斯坦的酒与今天有很多酒精的混合物酒大有不同。他们的葡萄酒中有三份的水,多少象我们今天的葡萄汁。如果认为因为耶稣将水变酒就说他允许现代社会中酒吧的饮酒方式、烈性酒及其所产生的邪恶,那么这比亵渎更为严重。
我们有必要理解新约中酒的使用。
Stein说:在古时,酒通过储存在称为amphorae大的尖怀子里,当要用的时候就把酒从怀子倒进称为krates的大碗里,并兑上水
…,再从这些碗中倒进杯或是kylix里。需要我们注意的是在酒被喝之前是要兑水的。Kylix里的酒不是从amphorae倒进的,而是从krates中倒进的… 。水与酒的比例有不同,Homer(Odyssey IX, 208f.)提到的比例是20比1,二十份的水对一份的酒。Pliny(自然历史XIV, vi,54)提到的比例是八份水对一份酒
…。在写于公元200年的古代作品Athenaeus的所知的宴会(The Learned Banquet)一书中,我们发现第十章收集了早期的作者所写的有关饮酒的习惯。其中Aristophanes的一个剧作中[说道]“水与酒的比例是3比1。”
…有时比例降到1比1(甚至更低),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酒被称为“烈性酒,”在另一方面,喝没有用水兑过的酒的人被认为是“Scythian”或被外邦人的习俗
…。很明显的,酒在古代被看为是一种饮料,然而作为一种饮料,它总被看为一种混合的饮料。比如Plutarch(Sumposiacs III, ix)说道,“我们称一种混合物为‘酒’,尽管它的大部分是水。”水的比例或许有不同,但只有外邦人才喝没有兑过水的酒,酒与水份额相等的混合饮料被认为是“烈性酒”,被人所拒绝。那么在古代“酒”或oinos这个词并非是我们今天所理解的酒,而是兑过水的酒。通常一个作者会提酒与水的混合物为“酒。”若要说明那种饮料不是酒与水的混合物,他会用“未调合的(akratesteron)酒。”
有人会想将水调合于水的习惯是否只限于古希腊人,那么认为犹太人社会的饮酒习惯根本不同于上面提到的例子的人就需要证明这一点。我们在犹太人与基督教的文学作品或是圣经中也确实会看到酒被认为是酒与水的混合物这样的例子。在旧约中的几个地方对“酒”与“烈性饮料”作了区别。在利未记10:8,9记载,“耶和华晓谕摩西说:‘你和你儿子进会幕的时候,清酒、浓酒都不可喝
…,’”有关拿细尔的愿,民数记6:3说到拿细尔人“要远离清酒浓酒。”这两者区别也在申命记14:26;29:6;士师记13:4,7;撒母尔记上1:15;箴言20:1;31:4,6;以赛亚书5:11,22;28:7;29:9;56:12;和弥迦书2:11中提到。1901年的犹太人百科全书(12卷533页)中提到,在拉比时代,至少“‘yayin’[或是酒]要与‘shekar’[烈性饮料]区别开来;前者加水(‘mazug’),后者不加水(‘yayin’)。”在犹太人的法典中,它包括从公元前到公元200年之间口记的犹太人传统,它几处对水与酒的混合物的讨论。其中一处(Shabbath 77a)提到酒里面没有三份水的酒不是酒,正常的水对酒的混合比例据说是2比1。一个最重要的地方(Pesahim 108b)提到在逾越节期间犹太人要喝的中杯四酒是三份水与一份酒兑成的
…。在古代没有很多可喝的安全的饲料。单单喝水也产生另外一个问题,古人有好几种使水安全可喝,一种就是将水烧开,但这很麻烦且昂贵,也使用不同的不过滤方法,然而最简单容易的方法就是用酒光兑水。因此既然所能得到的水喝起来通常并不安全,喝酒(即水与酒的混合物)就成了完全的方法。
拉比们说任何未得祝福的食物是不洁净的,因而会污秽吃的人,他们认为酒除非与水混合,就不能祝福。拉比们争论兑多少水酒才能得祝福,一些人认为三份水兑一份酒可得祝福,另一些人认为十份水兑一份酒可得祝福。根据传统习俗,似乎这里变成的酒是混合的,这样它就不会污秽人且可得祝福。约翰记载了发生在加利利的迦南的这个神迹是耶稣所行的许多神迹中的第一个。
既然这是所记载的耶稣第一个神迹,我们注意到希腊文的新约中提到神迹时用了不止六个词。
1
. Teras. 用这个词所表现的神迹是令人吃惊,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引起人的惊异的神迹。这个词在新约中从不单独出现,因为我们的注意力主要不是在神迹所产生的结果上。对比约翰福音4:48和使徒行传2:19,在那里Teras是“奇事。”2
. Semeion. 当用来指神迹时,这个词所暗含的意思是,神迹用来指向在它后面的某种力量或意义,而神迹本身是次要的。约翰福音里共用这个词十七次(2:11,18;3:2;4:48,54;6:2,14,26,30;7:31;9;16;10:41;11:47;12:18,27;20;30)。3
. Dynamis. 这个词强调的是在行使神迹时所显示的能力,暗指产生这神迹的灵里的能量。对比马太福音7:22;11:20,这里出现的是“异能”。4
. Endoxoxs. 这个词强调在神迹中神和神儿子的荣耀的彰显。对比路加福音13:17,这里用的是“荣耀的事”。它指的是与自然界秩序相反的事及在人们的自然想法中看起来是很奇怪的事。5
. Paradoxos. 这个词只在路加福音5;26中出现,它被翻译成“非常的事。”6
. Theaumasitos. 这个词用来指产生人们的不解与好奇的事。它只出现在马太福音21:5,被翻译成“奇事。”Semeion
是个词是且得最多的,它并不指神迹出现是要使人们惊异或兴奋,尽管它们会有这样的结果。这个词使用是表明神通过他的儿子来显明他自己与他儿子的荣耀。这个词表明这些神迹并不是自然而是超自然的,它们与自然律相悖,因此人应该研究这神迹来看到它深刻的含义。当个们想到神迹时,他们也想到它们与基督的关系,这些神迹产生是要证明他有超自然的能力,可以不借且媒介而通过话语或意志力来直接行使它。就象将水变酒一样,他可以加快自然的力量或进程的缓慢自然活动,就象将水变酒一样;他可以制服最凶猛的因素,就象在平息风暴一样;他可以创造,就象变出很多饼与鱼一样;恢复事情的原状。不仅仅可以使自然律无效,而且也取消在自然中所发生的事件,就如使死人复活。这些都用来表明神性,神的能力。但神迹因此就成了他真实性的保证,对他的事工与性情的证明。这些神迹是他的信用,应该相信他,不仅仅是因他的真理,也要因他的作为。
神迹是神所特殊设计的,为是向以色列民传讲一个信息。保罗在哥林多前书
1:22提到,希腊人被哲学或理性征服,犹太人要神迹才能相信。神迹在旧约的出现是在出埃及时,神通过这个神迹来显明了摩西是他的使者,摩西拯救的应许是他自己的信息,神行这些神迹是要以色列人相信他们应该服从摩西,离开埃及,跟他进入旷野。神迹是要使法老相信耶和华是真神,他应该顺服他的命令释放以色列人。在旧约中出现神迹的第二个阶段是以利亚与以利沙的时代。这两个先知在被不敬虔的王所领导而背道的人民中作工,要他们悔改。他们的信息警告众王及国民,若是他们不悔改,就会有审判临到。他们所行的神迹证明了他们是神的使者,并表明他们的信息是来自于神的。
第二个神迹出现的阶段与神为他的圣约子民以色列的计划有关,是在基督在地上作工的时期。弥赛亚被神所派来作为神的使者,带来神的信息,就是弥赛亚已经来到施行拯救及统治,人们被呼求转离罪,在信心中转向那位救赎者,并信靠他得拯救。因此,象在旧约中一样,神迹是要证明神的使者及他的信息。
Fairbairn注意到,旧约中的神迹主要是审判性的,而基督的神迹主要是归正性。耶稣的神迹不仅仅证明他的本人与他的信息,也显明了他行使权柄的范围。在自然、魔鬼、疾病、身体与情感及死亡的范围内都有神迹。通过他的神迹,基督他将来要作王掌权的范围中显明了他的权柄
还有,这些神迹也显明了弥赛来将要统治的国度中的情形。在那个国度中,自然会顺服他的权柄,不会有疾病与死亡,撒但会被捆绑,他的影响被约束,那将是一个没有缺乏的国度。
因此在研究神迹中,我们必须考虑它们对基督其人与他的权柄的所显明的,也要考虑他在他的掌权对国度中的子民的益处。
我们从约翰的记载中年到第一个神迹有两个结果,第一,属于作为神的儿子的耶稣基督的荣耀显明给在婚宴上的人们,这个神迹“显出了他的荣耀”
(2:11)。第二,“他的门徒就信他了,”耶稣使那些由施洗约翰和他最初的门徒所带来的人确定了对他的信靠,约翰将他的门徒指向耶稣,这样他们就信靠了他并愿离开约翰跟随耶稣。他们所顺服的这一位是神的儿子,在这个神迹中,他们看见他的荣耀,他配得相信。在迦百农的日子
§30
约翰福音2:12迦南婚宴之后,耶稣与他的母亲、他的兄弟及他的他的门徒去了迦百农,并在那里住、了一小段时间。迦百农是在加利利海西北海岸在
Gennesaret平原边缘的地方。根据圣经的记载,迦百农是有些重要性的城市,是在那里马太坐在税关上收税, (太9:9)它是一位政府有高位的官的家所在地(4:46)。一个罗马百夫长与他的兵也住在那儿,他们住在那里的时间很长,因此使他们可能给聚会的犹太人盖一个会堂。我们的主所问迦百农的问题,“ 你要升到天上的吗?”似乎指的是这个城的人们傲慢的态度,他对这地方严厉的定罪似乎已经完全在实实在在的成就了,因为现在很难找到这个地方所住的位置(太11:23;路10:15)。
耶稣似乎在离开拿撒勒之后将迦百农作为他活动的中心,也许是因为一个较大人口中心,也许是因为他的好几个门徒的家在那里(太4:13)。正是在这附近他呼召那些渔人(太4;18:可1:16;路5:1)和那税吏(太9:9ff;可2:13ff;路5:27 ff)加入他的事工。许多的“大能的事”是在迦百农行的,基督包括医治百夫长的仆人(太8:5-13;路7;1-10)、大臣的儿子(约4:46-54)、彼得的岳母(太8:14、15;可1:29-31;路4:38、39)和瘫子(太9:2-8;可2:1-12;路5:17-26)。也许也是在迦百农他使睚鲁的女儿(太9:18-26;可5:21-43;路8:40-56),在这里他赶污鬼(可1:1-34;路4:31-41)借小孩子教导人们搛卑的功课(太18:1-5;可9:33-37;路9:46-50)。
这似乎是耶稣在他去犹太进行公开的事工的之前与他的新门徒所呆在一起的一段时间。
4
. 洁净圣殿§
31约翰福音2;13-22作为顺服律法之人,耶稣毫无疑问参加了自他十二岁起所有的逾越节,这一次是他公开传道之后所参加的第一个逾越节,因此耶稣可能象以往一样来参加耶路撒冷的逾越节。
Smith这样的描述耶稣所看见的情形:他一到了之后,就是去了圣殿,在前院,就是外邦人的院,他看见一个奇怪的景象。在那个堕落的年代里,与逾越节相关的一个不合宜的作法十分流行。为了献祭需要逾越节的羔羊、感谢祭的公牛和穷人为洁净献祭用的鸽子;贪婪的祭司们在这里找到一个发财的机会。表面上为了敬拜者的方便,而实质上是为了他们自己得利,他们在圣殿的院子设立了一个牲畜买卖市场,这是一个看起来聪明,而其实是令人蒙羞的诡计。这保证他们买出好的价格与稳定的卖主,因为他们所买的祭物又经过祭坛直接回到他们那里祭坛。他们也设立一个双重欺诈兑换银钱的市场,既然许多的分住在各地的犹太人从远地而来,他们只有被看为污秽的外邦人的钱,所以在他们购买要献祭物之前,必须将他们的钱兑换成犹太人的现金。这样从事换钱之人就用这种方法,从献祭人榨取利润。他们也参与另外一种令人生厌的交易,每一个成年以色列人,无论贫富,每年都要向圣殿进贡半舍客勒银子作为年税,在亚达月或是三月的第一天,人们被告知把钱准备好;十五日那天,收钱人就坐在城里收钱;在二十五日那一天他们坐在圣殿院里,所有无法交出的钱就用扣押物品来解决,有的时候穷人的衣服都被扣下。这是极残酷的压榨,神的穷人被这样掠夺增富于一个奢侈不敬畏神的祭司阶层使主十分伤心。
耶路撒冷的圣殿被献作为神与他的子民相见的地方,因这殿中的这些邪恶之事,基督就用绳子做成一个鞭子。
Smith这样描述到:在院子里杂物中散落着碎短绳子,耶稣拣起一把,编成一个鞭子,将牛羊赶出圣殿,然后他又责问兑换银钱之人,推翻他们的桌子,扔散他们的银钱。笼子的鸽子不能赶走,也许他对这些穷人祭物有怜悯之情,他没有赶逐这些鸽子,他叫有鸽子之人将它们带走。他喊道,“不要将我父的殿变成市场!”
没有人表示反对,这证明了基督的权柄及这些人所为的非道德性。
耶稣所指责的是权力的滥用,这种权力的滥用使撒都该人的祭司阶层增富的时候,人们一定感到它是多么令人伤心的错误。群众一定欢呼这位勇敢的改革者,承认他为领导他们反对贵族的压迫与祭司阶层的压榨;而且尽管首领蔑视群众,他们也同样害怕他们,知道他们被激动起来的时兴奋与可怕。而且这些冒犯神的人的意识中,对自己所为不义也有感觉,耶稣所做使他们这种感觉更强。他们知道自己是错的。
对某些人来说,耶稣这种作法似乎与他的性情不符,然而,如
Fairbairn所说:不能发怒的性情是没有正义感的,没有表达其道德判断的愿望。在这里有对神圣的事情可能是最糟糕的无视,有良心因污秽圣洁之事所定的罪。因此在基督心中被理想与现实的冲突所引起的情感激动使他采取这种合适的行动。那么,这个行动对一个犹太人来说最终是很清楚的了,它是一个对神忠心的行动。
耶稣的门徒看他对神的殿的被滥用所作出的反应证明了他有属于神的义,无疑他们想到诗篇
69:9,那里描述了他所表明的对神的殿的热心。门徒与目睹这事的犹太人都认为基督的行动表明了他弥赛亚的权柄。犹太人的反应是问他,“你既作这些事,还显什么神迹给我们看呢?”(约2:18)没有人怀疑圣殿需要洁净,没有人怀疑圣殿被滥用,没有人怀疑那些兑换银钱之人与卖牲畜之人是被自私的贪婪驱使,他们对他所做并无疑问,而是质问他做这些应该做的事的权柄。为证明他的权柄,耶稣提到他的死与复活,对这种要求所给的第一个神迹与最后的神迹是一样的。神会借耶稣基督的复活证明他儿子的身份。
象我们主的许多神迹一样,这个神迹他的听者并不明白。犹太人提醒耶稣正在由希律扩建的圣殿是用了四十六年时间建成的,即使到一代也不会完成。基督可以在“三日内再建起来”
(约2:19)。约翰有必要解释这个神迹。圣殿指的并不是希律正在修建的实际的圣殿,而是他的身体。圣殿显明了其建造者的聪明,但复活却表明耶稣基督的神性与权柄。基督这复活的预言他的门徒与耶路撒冷的犹太人同样不理解。实际上,似乎在基督复活之后他们才完全明白。在那里圣灵完成了神的应许,就是“圣灵,他要将一切的事指教你们,并且要叫你们想起我对你们所说的一切话。”
(约14:26),那时他们才能明白这预言的意义。5
. 在犹太被接纳§
32 约翰福音2:23-3:21在耶稣开始他的传道之后第一次去耶路撒冷过逾越节的时候,他利用这个场合向国民表明自己的弥赛亚身份,他行了许多神迹
(约2:23)。这些神迹不是意要引起人们的兴趣与注意,也同样不是要人们考虑这些神迹的意义。这些神迹的详细内容并没有记录在福音书中,但这些神迹却广为人所知,洁净圣殿引起有名望的撒都该人的注意,所行的神迹引起有学知的法利赛人对基督的注意。无疑,基督洁净圣殿的行为及所行神迹在公会中有所讨论,基督所声称的及所伴随的这些神迹需要公会的作出评论,调查这些神迹及基督的声称并向人们作出官方的解释是公会的责任。
正是在这个背景下,尼哥底母来见耶稣。
作为犹太人的领袖,他有显赫的地位,也参19:39及7:50,这两处表明他是公会的成员之一,还有他是文士:即律法专门的学生、解释者与教师。
Shepard
评论说:尼哥底母夜里暗中来见耶稣,若他作为求神迹而未得到的首领们的私下代表,那么这件事就不为人所知。当他们派代表去各约翰他是否是弥赛亚时,事情是被人知道的。据我们所知的尼哥底母性格是不会作犹太人的秘密使者的。他是一个法利赛人,且是在耶路撒冷大公会的一个成员,作为有这样身份的人,他需要小心避免人们对他交往的议论,也许他夜里来,是想要自己亲自知道这些神迹的秘密,尤其是问耶稣有关要来之国度的事情,这要来之国度是约翰与耶稣所传道的内容之一。如果他被公会中因耶稣洁净圣殿受冒犯的他的同僚知道的话,他就会被他们所阻止。那么为避免这种情况为什么不在夜里来呢?而且耶稣在夜里也会更有时间,因为通常围绕他的群众在夜里都散去了。
约翰所记并没有尼哥底母作为一个公会的代表来见耶稣这样的含义,相反,尼哥底母的问题似乎更具个人性,尼哥底母的问题若是官方性的问题,毫无疑问他会在白天问的。
尽管尼哥底母有这样的显赫的地位,他并没有以高姿态来见耶稣,而是称耶稣为“拉比,”这是犹太人称呼宗教教师的尊敬的称呼。这个词来源是一个希伯来词,基根意是“伟大的”表示“我的伟大的人,”最初这个词是奴隶用来称呼主人的,但后来被学生作为尊称用来称呼他们的老师。尼哥底母将自己摆在一个学生的位置,想要询问基督所教导的伟大的真理,尼哥底母被感而来,并问了他的问题,是因为耶稣一直所行的神迹。当公会讨论这些神迹时,公会中的至少一部分人不得不认定这些神迹是超自然的,而非自然的。尼哥底母没有说“我知道,”而是说,“我们知道你是由神那里来作师傅的”
(约3:2)可以表明这一点。那么这些神迹是无可争辨的,是确信的证据表明耶稣基督来自于神。尼哥底母称呼基督为老师并没有要贬低他的意思或是否认他是弥赛亚,是来要拯救他的子民脱离捆绑的那一位,相反,尼哥底母用了一个称呼,这个称呼表明他来向人们启示神和神的真理。在旧约中神通过律法启示他自己,解释律法的学者们是人们理解启示的渠道。因此,人们尊敬作为启示神的真理及神本人的他们的老师,这与约翰在
1:18中所声称的相一致。作为一个法利赛人,尼哥底母让步很大,耶稣被他们当中绝大部分人所蔑视,而这是一个与西门和拿但业不同的人,他是一个受着传统习俗与社会障碍围绕的学者,想要通过讲究外表礼仪之网来寻求真理。他很礼貌地就近耶稣,但却准备将耶稣所言进行律法上的检验。尼哥底母间接问道有关他所行神迹及他弥赛亚身份,耶稣在他的回答中寻求接触点,他明白法利赛人神学的弱点,他知道尼哥底母受到当时社会对弥赛亚及弥赛亚国度的观点的影响,他也看出尼哥底母来见他是因为他所听到的有关悔改与要来的国度的教导。许多人正在接受这个新的教导,并且耶稣很快地越来越受欢迎。尼哥底母心中的所想是要为他自己及他圈子内的朋友从耶稣那里得到确据,这国度是否现在就要被建立。
耶稣作为他应得的接受了尼哥底母对他的尊敬,尼哥底母看出他是谁,他为何而来。耶稣“用不着谁见证人怎样,因他知道人心里所存的,”
(约2:25)他看出尼哥底母心里的问题对他来说是极要重要的,尼哥底母知道耶稣所给人们的是所应许的国度尼哥底母尼哥底母为作律法的老师知道旧约要求人要有义才能进入弥赛亚国度(诗24:3-4)。尼哥底母是一个关心律法之事的法利赛人,他时常考虑人在律法面前如何成义,因此下面这些问题一定事先在他的心中:“人的义达到什么程度才能进国度?”“一个人怎么才能进入弥赛亚国度?”“一个人怎样才能满足律法的要求?”耶稣的回答很尖锐:“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3:3),“重生”这提法对尼哥底母来说并不陌生,因为作为一个法利赛人他关心改教的洗礼。Shepard说道:这个宣告几乎使尼哥底母震惊,他确实知道有关改教之人,当他们从外教中归信时,他们被认为是“新生的孩子。”耶稣的意思是不是说犹太人必须通过那谦卑的门进入国度呢?这似乎是约翰所教导的,是他的洗礼所要求的。所有的法利赛人都会反对这一点。改教者在进入犹太教的洗礼中进入了与神与人新关系中,就好象他刚出生一样。但他第二次生是他接受国度的结果
…,尼哥底母无法理解这样的教导,他熟悉借着改教者的洗礼仪式得新生的概念;但这样的仪式不是为犹太人的,尽管约翰会对此要求。亚伯拉罕绝不会屈从这样的要求!。尼哥底母的回答表明他没有明白耶稣是在说改教的洗礼是作为进入弥赛亚国度的方法。
一件事对尼哥底母是很清楚的,明显的,人必须通过新生而成为“一个孩子,”但这怎样成就呢?他又问了另外一个问题:“人已经老了,如何重生呢?岂能再进母腹生出来吗?”对这个犹太人来说,参与弥赛亚国度意味着遵守一套道德规定及仪式,他的兴趣是知道应尽的责任,以逃脱处罚并保证得奖赏。责任被定义为一套复杂的须行与与不可行的规定,它不是作为人内心的本质的作用而形成的。对顺服来说,它所得到的奖赏就是加入国度。法利赛人借他们自认的优点及声称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子孙,相信国度是属于他们的。
基督回答一个人必须“从水和圣灵”生
(约3:5),这提法引起许多解释。对耶稣所说的这些话有许多解释,一些人认为这话的意思是洗礼得重生,这与新约教导相悖。一些宣称提到的两种洗礼指的是一件事圣灵的洁净工作,如果是这样的话,提到的水洗就是不必要的了。另外一些人会理解自然生与灵生的明显不同,因为尼哥底母刚才问了这个问题,关于第二次自然生是否可能。这与真理更加接近,是一种可能的解释,支持这种解释的是紧接着的耶稣下面所说的话,“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我说:‘你们必须重生,’你不要希奇。”
解释我们主所说的这话产生了困难,因为我们倾向将参照这一段来读后面的新约。它必须根据上下文来解释。将水解释为只是象征神的话,这是新约中常用的一个比喻,这样也就是使我们主给尼哥底母的回答显明无智慧,尼哥底母这时对后来的启示没有任何理解。
Shepard
说道;犹太人对神有极大的热心,但不是根据在灵里得救的知识。对他们来说,对遵守道德与仪式的规定国度才会来到。耶稣让尼哥底母明白他必须通过约翰的圣灵的洗,这洗礼是约翰在描述要来的弥赛亚时所提到的,“我是用水给你们施洗,”约翰说过,“但那在我以后来的要用圣灵与水给你们施洗”
…在今天的神的救赎计划中这意思就是“尼哥底母,你必须悔改,承认你的罪并要经历圣灵的洗。”基督向尼哥底母表明为什么新生是必要的,他说
:“从肉身生就是肉身”(约3:6),作为一个法利赛人,尼哥底母会相信借助亚伯拉罕来的肉身遗传进入弥赛亚的国度。基督否认了这个可能性。父母只能将他们自己有的性质传给他们的子女,既然因亚当的罪,每一个父母的本质都是有罪的,他们就会将罪性传给孩子。有罪的不能进入神的国(5节),要进入神的国,人必须是无罪的,这意味着人必须有一个传无罪之性质的父母,只有神才能使一个人有不传罪性的出生;象这样,只有他才能使一个人有资格进入国度。当耶稣说下面这话时他指的是这事实,“从灵生的就是灵”(6节)。在第五节中的“灵”与第八节中的“风”用的是同一个希腊词。基督是在用一个类比,尽管没有看见风,但人可以通过它的出现知道它的存在与力量,人不能知道风的起点与终点,但它的声音却证明它的存在。基督是在说,尽管一个人看不见圣灵,但却可借圣灵所行知道其存在。一个人可以通过圣灵所行所产生的结果知道圣灵的存在。救恩是神全能的工作,尽管一个人不明白,但从救恩的事实来看,很明显的,神做了工。尼哥底母的回答,“怎能有这事呢?”
(9节),表明他完全的无知,他听到耶稣的话,但却无法理解其中的含义。当耶稣问,“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还不明白这事吗?”(10节),他并不是说尼哥底母因他对律法的熟悉应该对明白这些真理。重生的事实在旧约中没有启示,然而,尼哥底母作为一个律法的教师,在耶稣显明给他新的真理的时候应该明白它。因此,基督的话并不是责备他缺乏知识,而是责备他缺乏解释他所教导之事的能力。尼哥底母已经认出基督为教师,在
12节中的基督说他并不是在教导理论上的事,而是教导他所知道的,他要尼哥底母接受他这有资格的教师的权柄。有关神的真理并不是在人们对神进行哲学探讨的时候产生出来,人不管多么虔诚,若无神的启示就不能认识神。基督说没有别人只有他自己去过天上获得神的知识并返回地上宣讲那知识
(约3:13),他所指的正是这意思。唯一能显明神与他的真理的就是从天上来的基督,作为从神而来的教师,为了强调他话语所提到的信心的重要性,基督在14节用了民数记21:8-9摩西的例子,在那里严厉的审判临到背逆的民,神因他们的罪发怒,派毒蛇在营中咬死人。民向摩西呼求,摩西向神呼求。从神得到启示之后,摩西将那信息转告给民,如果他们要躲开审判,他们必须相信使者的话。神让摩西造一条铜蛇,放在一条杆子上,让所有的人都能看见。然而命令民看这铜蛇,所有的看的人都得了医治。基督用这事提醒尼哥底母,神向罪发怒气;所有在罪中之人都被从神的国中清除,神已经从天上派了一位使者,就是他的儿子,人需要接受他所带来的信息,所有相信的人都被接纳进入国度(约3:15)。16节的相信相当于民数记21:8-9中的看,基督将尼哥底母的注意力指向他自己及他的话,他要他相信他,以获得永远的生命。犹太人将有永生与进入国度等同看待。他们国度的概念就是它是一个在其中永远喜乐地与神同在的国度。耶稣是否在
3:15结束他的教导,约翰在16节解释主的教导,对此解经家有不同的看法。下面所引用的内容中说明16-21节是约翰的讲解。后面几节(3:16-21)中所用的过去时态表明这些不是基督的话,若是的话,他会用他的谈话中现在时态,而是约翰所说,来概括重述并讲解基督给尼哥底母的教导。这些对基督的话的明白的讲解重新宣告耶稣为神的独生子,被派到世界上来作它的教师与救主。
然而,根据
NIV(新国际版本)的上下文,似乎将16-21节看为主的话的继续为最好。在16节的for(因为)将前面所说与后面的解释联系起来。第一个耶稣所展现的伟大的事实是神爱世人。这与法利赛人所解释的神的概念不同,他们说神恨恶罪人,喜悦他们的死亡。第二,基督说神在“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约3:16;参约一4:9-10;3:16)中表明了他的爱。只有话语上表达的爱对被爱者来讲获益很小,但当爱转变为行动时,被爱者得到的是无以复加的益处。神不仅仅宣称了他的爱,也表明他的爱,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了世人。第三个基督提到的事实是,世人是在被定罪之中,并不是基督的来到定了世人的罪,而是因亚当最初的罪使世人活在定罪之下
(创2:17)。基督来到世界上,是因为世界是被定罪之中。基督继续提到了他来到世界上的目的,他说他来是要拯救世人。这是通过他为罪人的代赎的死来成就的(约一4:10;3:16)。现在对那些已听到基督来拯救罪人的信息的被定罪的罪人,神只要求一件事:“叫一切信他”(约3:16,18)。基督很清楚地表明了人已经都是失丧的,他们并不是因不信他而失丧的。他们并不是生来是中性而后来因拒绝福音信息而失丧的。基督的话的含义是,人在神面前被定罪只有当他接受福信息时才能被解除。基督继续表明了他所宣称的神的真理结果,光来到世界上,但因人爱罪而没有对这光作出反应。当光照下时,不但没有自然地将人们吸引向它,反而使人们远离,因为它显明他们生活中的黑暗。人们相要躲避耶稣基督藉着他的到来所带到的启示,因为他们爱他们的罪。在另一方面,那些来就光的人这样做是因为他们向这样的真理作出了反应
:是光的那一位带来的光。借着这话,基督要尼哥底母不要躲避他作为从神而来的伟大的教师所带给他的真理,而要对这真理作出反应并来就光。若相信基督与他的信息,尼哥底母会进入国度。这样,对尼哥底母心中的人如何才能被接纳进入国度的问题,基督说唯一的方法就是通过他作为从神而来的启示者所带来的真理。6
. 约翰的见证§
33 约翰福音 3:22-36从耶稣公开传道开始,他吸引了广泛的注意
(约2:23)。尽管约翰的事工开始衰减,却没有随着耶稣的传道的开始而停止。他们都传讲同样的事工,“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太3:2;4:17),他们都进行施洗(约3:22-23)。在耶稣在犹太乡村传道的时候,约翰在撒冷的哀嫩施洗。Hendriksen写道;约翰也在撒冷的哀嫩施洗,因为那里有很多水,在耶稣通过他的门徒在犹太地区给人施洗的时候,约翰继续向北进行他的事工,这时他在我们上一次提到他的地方,那时他在约但河外的伯大尼(1:28),这里他已经越过约但河,这样他就是在约但河的这一边(即西边)从事他的事工。根据许多人的说法,撒冷附近的哀嫩(也许从亚兰语而来,意思是泉源)位于伯大尼西南见英里远的地方。尽管它确切的位置尚有疑问,但认为它是在撒马利亚、彼里亚与底加波利的交汇处却适合各样的情形,尤西比乌与耶柔米也认为如此。在这里有七个水泉,北边不远处是加昨利,因此这个地方一个中心位置,四个省的人都可以方便地来到这里,有足够的水进行施洗。
约翰选择这个地方是因为“那里水多”
(23节),Thayer说翻译成“水”的词指的是在河里的水、井、泉源或水池;当用“多”形容的话,它应该翻译成“那里有许多泉源。”约翰在洁净的仪式中所用的水这事上严格遵守旧约的要求,约翰需要移动着的水,因为静水并不象流水那样有自我洁净的功能。约翰的洗礼在一些人的心中产生洁净仪式的问题
(约3:25),这表明约翰的洗礼对犹太人来说标记了旧约中的洁净仪式。明显的,一些犹太人不信任约翰洗礼,因为他没有合适地遵守犹太人的有关水的洁净礼仪,他们也想要约翰与耶稣之间造成冲突(26节)。民众看到两个人都属于一个事工,他们有着同样的信息,他们都呼求人们悔改,他们都说到神赦免罪的盼望,都预盼着一个要来临的弥赛亚。如果这些活动合一进行,就必席卷整个国家,因而有人试图要消减这事工的有效性。在这情形下想要引起纷争的人明显是借挑起约翰及其门徒的嫉妒来达到其目的。可能认定,耶稣在受约翰的洗之后离开了他开始了类似的事工,众多的人群离开约翰去跟随耶稣。当然这并正是约翰的本意,因他来不是要吸引人来归他自己,他自己只是一个仆人。他来是将人引到他所服事的那一位,他们也象他一样可以成为他的仆人。那些挑动之人并不明白这些,以为他们可以引起约翰的嫉妒。约翰的回答表明了他对基督的忠心,也表明他承认他与基督的关系。他的位置是神所任命的,他说,“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什么”(约3:27)。约翰先前说过他只是传信息的使者,约翰来是给人信息,并不是吸引人归他自己。为了更多解释他被任命的位置,约翰用了新郎新娘的比喻(29节)。这比喻是,在一个婚宴上新娘在歌声与话语中得到称赞,为的是要升高新娘所属的新郎。陪伴新郎作为他仆人的人因他所服事的人得到尊荣就高兴,新郎的朋友并不寻求自己的荣耀,而是寻求他所服事的人的荣耀。当歌声响起赞颂新娘以升高新郎时,服事新郎的朋友就欢喜。将这比喻用在他自己身上,约翰说基督是新郎,该得荣耀的那一位,约翰站在他身边服事他,当他所服事的那一位被认出是弥赛亚时,他就欢喜。约翰预言,这个人所看到的耶稣比他正在吸引更多的门徒会更加明显。约翰说,“他必兴旺,我必衰微”(30节)。约翰现在证明基督的超越性,尽管约翰的出生是神迹式的,却仍然是自然的。他源于地,因而说他“是属乎地,他所说的也是属乎地”
(3:31)。约翰有可能从他父亲那里得知天使所启示的有关基督之人及其工作的情况。然而,如果约翰的信息依靠他父亲所言,它就是属于地的信息。约翰听到过天父证明子从天所说的话,“这是我的爱子,是我所喜悦的”(太3:17)。但约翰在这里不是指这信息后的权柄,而指的是属于耶稣基督的权柄。我们的主优于从地上来之人,因为他从天上来。“从天上来的是在万有之上,”(约3:31)基督高于任何地上的启示者,因为他从天上来。他对天父的见证及他所启示的有关他的真理并非是间接的,而是直接的,因为“他将所见所闻的见证出来”(32节)。约翰仍在回应使他分裂于有更多跟随者的耶稣的企图。约翰是那仆人与那声音,也是新郎的朋友。约翰承认耶稣高过他,耶稣是从天上而来的启示者,并能传讲他所知道的。这里的记载表明对从耶稣来的启示会有两种反应,一些人会接受它
(33节);那结接受的人会相信耶稣的话为神的话,那话是可信的,因为“神所差来的,就说神的话;因为神赐圣灵给他,是没有限量的”(34节)。基督会借着圣灵向人启示天父的话,子是神所爱的对象,所有的权柄都交在了的手里(35节),因此约翰可以说相信这样一个人的人有永远的生命,一些人会接受耶稣的见证。在另一方面,一些会拒绝子,拒绝的原因来自于对下面五个方面的不信
:(1)基督从天上而来;(2)他认识父;(3)他被父所差遣;(4)他有从父而的话;(5)他有圣灵的能力。这样拒绝的结果就是这些人永远不会进入永生,而会继续在神的震怒之下。如此,约翰表明了耶稣作为弥赛亚来启示父,以通过这启示使人们来认识父并有永生。基督呼吁向其展现自己的国民对他是谁及他的话作回应。那些接受他的人得到生命;那些拒绝他的人会继续在神的震怒之下。
7
. 退离犹大§
34 马太福音4:12;可马福音1:14;路加福音3:19-20;4:14;约翰福音4:1-4继这在犹太地有影响的最初的传道之后,基督离开这里去加利利开始广泛的事工。关于地点的变换有两个原因,首先,基督知道了法利赛人想要在他的门徒与约翰的门徒之间挑起争端,既然耶稣与约翰都从事同样的事工,耶稣不想要他们有分裂。为要防止分裂,耶稣退到加利利去,在那里尽管有约翰的许多门徒,但约翰在那里没有传过道。耶稣去加利利的第二个原因是缘于希律关押了约翰。这就等于拒绝了他,因为他与约翰传讲同样的信息。将约翰收监就是拒绝了约翰所要求人们要有的义,也是拒绝了他天国近了的宣告。因此对约翰的拒绝就使耶稣有理由离开希律所管辖的范围。约翰的入狱似乎有几个原因,出于希律个人的原因是,希律与他的兄弟的妻子希罗底结婚,约翰责备这种结合,引起希律的怒气。第二个原因是政治性的,希律害怕约翰因有如此大的影响力会领导反对他与罗马叛乱。因此希律将约翰正监里。
路加简单地提到第三耶稣去加利利的原因,耶稣这样做是因为他被神的灵所引导
(路4:14),在约翰福音提到的法利赛人也许是第四个耶稣去加利利的原因。耶稣成功地将人们聚集跟随他,这引起法利赛人的不悦,他们可能公开宣告决定要除掉他。既然还没有到他死的时候,他就从他们势力所影响的范围中退离。就这样我们看到耶稣将他的事工从犹太转到加利利。8
. 在撒马利亚被接纳§
35 约翰福音 4:5-42在耶稣开始他的传道之后第一次去耶路撒冷过逾越节的时候,他利用这个场合向国民表明自己的弥赛亚身份,他行了许多神迹
(约2:23)。这些神迹不是意要引起人们的兴趣与注意,也同样不是要人们考虑这些神迹的意义。这些神迹的详细内容并没有记录在福音书中,但这些神迹却广为人所知,洁净圣殿引起有名望的撒都该人的注意,所行的神迹引起有学知的法利赛人对基督的注意。无疑,基督洁净圣殿的行为及所行神迹在公会中有所讨论,基督所声称的及所伴随的这些神迹需要公会的作出评论,调查这些神迹及基督的声称并向人们作出官方的解释是公会的责任。
正是在这个背景下,尼哥底母来见耶稣。
作为犹太人的领袖,他有显赫的地位,也参19:39及7:50,这两处表明他是公会的成员之一,还有他是文士:即律法专门的学生、解释者与教师。
Shepard
评论说:尼哥底母夜里暗中来见耶稣,若他作为求神迹而未得到的首领们的私下代表,那么这件事就不为人所知。当他们派代表去各约翰他是否是弥赛亚时,事情是被人知道的。据我们所知的尼哥底母性格是不会作犹太人的秘密使者的。他是一个法利赛人,且是在耶路撒冷大公会的一个成员,作为有这样身份的人,他需要小心避免人们对他交往的议论,也许他夜里来,是想要自己亲自知道这些神迹的秘密,尤其是问耶稣有关要来之国度的事情,这要来之国度是约翰与耶稣所传道的内容之一。如果他被公会中因耶稣洁净圣殿受冒犯的他的同僚知道的话,他就会被他们所阻止。那么为避免这种情况为什么不在夜里来呢?而且耶稣在夜里也会更有时间,因为通常围绕他的群众在夜里都散去了。
约翰所记并没有尼哥底母作为一个公会的代表来见耶稣这样的含义,相反,尼哥底母的问题似乎更具个人性,尼哥底母的问题若是官方性的问题,毫无疑问他会在白天问的。
尽管尼哥底母有这样的显赫的地位,他并没有以高姿态来见耶稣,而是称耶稣为“拉比,”这是犹太人称呼宗教教师的尊敬的称呼。这个词来源是一个希伯来词,基根意是“伟大的”表示“我的伟大的人,”最初这个词是奴隶用来称呼主人的,但后来被学生作为尊称用来称呼他们的老师。尼哥底母将自己摆在一个学生的位置,想要询问基督所教导的伟大的真理,尼哥底母被感而来,并问了他的问题,是因为耶稣一直所行的神迹。当公会讨论这些神迹时,公会中的至少一部分人不得不认定这些神迹是超自然的,而非自然的。尼哥底母没有说“我知道,”而是说,“我们知道你是由神那里来作师傅的”
(约3:2)可以表明这一点。那么这些神迹是无可争辨的,是确信的证据表明耶稣基督来自于神。尼哥底母称呼基督为老师并没有要贬低他的意思或是否认他是弥赛亚,是来要拯救他的子民脱离捆绑的那一位,相反,尼哥底母用了一个称呼,这个称呼表明他来向人们启示神和神的真理。在旧约中神通过律法启示他自己,解释律法的学者们是人们理解启示的渠道。因此,人们尊敬作为启示神的真理及神本人的他们的老师,这与约翰在
1:18中所声称的相一致。作为一个法利赛人,尼哥底母让步很大,耶稣被他们当中绝大部分人所蔑视,而这是一个与西门和拿但业不同的人,他是一个受着传统习俗与社会障碍围绕的学者,想要通过讲究外表礼仪之网来寻求真理。他很礼貌地就近耶稣,但却准备将耶稣所言进行律法上的检验。尼哥底母间接问道有关他所行神迹及他弥赛亚身份,耶稣在他的回答中寻求接触点,他明白法利赛人神学的弱点,他知道尼哥底母受到当时社会对弥赛亚及弥赛亚国度的观点的影响,他也看出尼哥底母来见他是因为他所听到的有关悔改与要来的国度的教导。许多人正在接受这个新的教导,并且耶稣很快地越来越受欢迎。尼哥底母心中的所想是要为他自己及他圈子内的朋友从耶稣那里得到确据,这国度是否现在就要被建立。
耶稣作为他应得的接受了尼哥底母对他的尊敬,尼哥底母看出他是谁,他为何而来。耶稣“用不着谁见证人怎样,因他知道人心里所存的,”
(约2:25)他看出尼哥底母心里的问题对他来说是极要重要的,尼哥底母知道耶稣所给人们的是所应许的国度尼哥底母尼哥底母为作律法的老师知道旧约要求人要有义才能进入弥赛亚国度(诗24:3-4)。尼哥底母是一个关心律法之事的法利赛人,他时常考虑人在律法面前如何成义,因此下面这些问题一定事先在他的心中:“人的义达到什么程度才能进国度?”“一个人怎么才能进入弥赛亚国度?”“一个人怎样才能满足律法的要求?”耶稣的回答很尖锐:“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3:3),“重生”这提法对尼哥底母来说并不陌生,因为作为一个法利赛人他关心改教的洗礼。Shepard说道:这个宣告几乎使尼哥底母震惊,他确实知道有关改教之人,当他们从外教中归信时,他们被认为是“新生的孩子。”耶稣的意思是不是说犹太人必须通过那谦卑的门进入国度呢?这似乎是约翰所教导的,是他的洗礼所要求的。所有的法利赛人都会反对这一点。改教者在进入犹太教的洗礼中进入了与神与人新关系中,就好象他刚出生一样。但他第二次生是他接受国度的结果
…,尼哥底母无法理解这样的教导,他熟悉借着改教者的洗礼仪式得新生的概念;但这样的仪式不是为犹太人的,尽管约翰会对此要求。亚伯拉罕绝不会屈从这样的要求!。尼哥底母的回答表明他没有明白耶稣是在说改教的洗礼是作为进入弥赛亚国度的方法。
一件事对尼哥底母是很清楚的,明显的,人必须通过新生而成为“一个孩子,”但这怎样成就呢?他又问了另外一个问题:“人已经老了,如何重生呢?岂能再进母腹生出来吗?”对这个犹太人来说,参与弥赛亚国度意味着遵守一套道德规定及仪式,他的兴趣是知道应尽的责任,以逃脱处罚并保证得奖赏。责任被定义为一套复杂的须行与与不可行的规定,它不是作为人内心的本质的作用而形成的。对顺服来说,它所得到的奖赏就是加入国度。法利赛人借他们自认的优点及声称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子孙,相信国度是属于他们的。
基督回答一个人必须“从水和圣灵”生
(约3:5),这提法引起许多解释。对耶稣所说的这些话有许多解释,一些人认为这话的意思是洗礼得重生,这与新约教导相悖。一些宣称提到的两种洗礼指的是一件事圣灵的洁净工作,如果是这样的话,提到的水洗就是不必要的了。另外一些人会理解自然生与灵生的明显不同,因为尼哥底母刚才问了这个问题,关于第二次自然生是否可能。这与真理更加接近,是一种可能的解释,支持这种解释的是紧接着的耶稣下面所说的话,“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我说:‘你们必须重生,’你不要希奇。”
解释我们主所说的这话产生了困难,因为我们倾向将参照这一段来读后面的新约。它必须根据上下文来解释。将水解释为只是象征神的话,这是新约中常用的一个比喻,这样也就是使我们主给尼哥底母的回答显明无智慧,尼哥底母这时对后来的启示没有任何理解。
Shepard
说道;犹太人对神有极大的热心,但不是根据在灵里得救的知识。对他们来说,对遵守道德与仪式的规定国度才会来到。耶稣让尼哥底母明白他必须通过约翰的圣灵的洗,这洗礼是约翰在描述要来的弥赛亚时所提到的,“我是用水给你们施洗,”约翰说过,“但那在我以后来的要用圣灵与水给你们施洗”
…在今天的神的救赎计划中这意思就是“尼哥底母,你必须悔改,承认你的罪并要经历圣灵的洗。”基督向尼哥底母表明为什么新生是必要的,他说
:“从肉身生就是肉身”(约3:6),作为一个法利赛人,尼哥底母会相信借助亚伯拉罕来的肉身遗传进入弥赛亚的国度。基督否认了这个可能性。父母只能将他们自己有的性质传给他们的子女,既然因亚当的罪,每一个父母的本质都是有罪的,他们就会将罪性传给孩子。有罪的不能进入神的国(5节),要进入神的国,人必须是无罪的,这意味着人必须有一个传无罪之性质的父母,只有神才能使一个人有不传罪性的出生;象这样,只有他才能使一个人有资格进入国度。当耶稣说下面这话时他指的是这事实,“从灵生的就是灵”(6节)。在第五节中的“灵”与第八节中的“风”用的是同一个希腊词。基督是在用一个类比,尽管没有看见风,但人可以通过它的出现知道它的存在与力量,人不能知道风的起点与终点,但它的声音却证明它的存在。基督是在说,尽管一个人看不见圣灵,但却可借圣灵所行知道其存在。一个人可以通过圣灵所行所产生的结果知道圣灵的存在。救恩是神全能的工作,尽管一个人不明白,但从救恩的事实来看,很明显的,神做了工。尼哥底母的回答,“怎能有这事呢?”
(9节),表明他完全的无知,他听到耶稣的话,但却无法理解其中的含义。当耶稣问,“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还不明白这事吗?”(10节),他并不是说尼哥底母因他对律法的熟悉应该对明白这些真理。重生的事实在旧约中没有启示,然而,尼哥底母作为一个律法的教师,在耶稣显明给他新的真理的时候应该明白它。因此,基督的话并不是责备他缺乏知识,而是责备他缺乏解释他所教导之事的能力。尼哥底母已经认出基督为教师,在
12节中的基督说他并不是在教导理论上的事,而是教导他所知道的,他要尼哥底母接受他这有资格的教师的权柄。有关神的真理并不是在人们对神进行哲学探讨的时候产生出来,人不管多么虔诚,若无神的启示就不能认识神。基督说没有别人只有他自己去过天上获得神的知识并返回地上宣讲那知识
(约3:13),他所指的正是这意思。唯一能显明神与他的真理的就是从天上来的基督,作为从神而来的教师,为了强调他话语所提到的信心的重要性,基督在14节用了民数记21:8-9摩西的例子,在那里严厉的审判临到背逆的民,神因他们的罪发怒,派毒蛇在营中咬死人。民向摩西呼求,摩西向神呼求。从神得到启示之后,摩西将那信息转告给民,如果他们要躲开审判,他们必须相信使者的话。神让摩西造一条铜蛇,放在一条杆子上,让所有的人都能看见。然而命令民看这铜蛇,所有的看的人都得了医治。基督用这事提醒尼哥底母,神向罪发怒气;所有在罪中之人都被从神的国中清除,神已经从天上派了一位使者,就是他的儿子,人需要接受他所带来的信息,所有相信的人都被接纳进入国度(约3:15)。16节的相信相当于民数记21:8-9中的看,基督将尼哥底母的注意力指向他自己及他的话,他要他相信他,以获得永远的生命。犹太人将有永生与进入国度等同看待。他们国度的概念就是它是一个在其中永远喜乐地与神同在的国度。耶稣是否在
3:15结束他的教导,约翰在16节解释主的教导,对此解经家有不同的看法。下面所引用的内容中说明16-21节是约翰的讲解。后面几节(3:16-21)中所用的过去时态表明这些不是基督的话,若是的话,他会用他的谈话中现在时态,而是约翰所说,来概括重述并讲解基督给尼哥底母的教导。这些对基督的话的明白的讲解重新宣告耶稣为神的独生子,被派到世界上来作它的教师与救主。
然而,根据
NIV(新国际版本)的上下文,似乎将16-21节看为主的话的继续为最好。在16节的for(因为)将前面所说与后面的解释联系起来。第一个耶稣所展现的伟大的事实是神爱世人。这与法利赛人所解释的神的概念不同,他们说神恨恶罪人,喜悦他们的死亡。第二,基督说神在“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约3:16;参约一4:9-10;3:16)中表明了他的爱。只有话语上表达的爱对被爱者来讲获益很小,但当爱转变为行动时,被爱者得到的是无以复加的益处。神不仅仅宣称了他的爱,也表明他的爱,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了世人。第三个基督提到的事实是,世人是在被定罪之中,并不是基督的来到定了世人的罪,而是因亚当最初的罪使世人活在定罪之下
(创2:17)。基督来到世界上,是因为世界是被定罪之中。基督继续提到了他来到世界上的目的,他说他来是要拯救世人。这是通过他为罪人的代赎的死来成就的(约一4:10;3:16)。现在对那些已听到基督来拯救罪人的信息的被定罪的罪人,神只要求一件事:“叫一切信他”(约3:16,18)。基督很清楚地表明了人已经都是失丧的,他们并不是因不信他而失丧的。他们并不是生来是中性而后来因拒绝福音信息而失丧的。基督的话的含义是,人在神面前被定罪只有当他接受福信息时才能被解除。基督继续表明了他所宣称的神的真理结果,光来到世界上,但因人爱罪而没有对这光作出反应。当光照下时,不但没有自然地将人们吸引向它,反而使人们远离,因为它显明他们生活中的黑暗。人们相要躲避耶稣基督藉着他的到来所带到的启示,因为他们爱他们的罪。在另一方面,那些来就光的人这样做是因为他们向这样的真理作出了反应
:是光的那一位带来的光。借着这话,基督要尼哥底母不要躲避他作为从神而来的伟大的教师所带给他的真理,而要对这真理作出反应并来就光。若相信基督与他的信息,尼哥底母会进入国度。这样,对尼哥底母心中的人如何才能被接纳进入国度的问题,基督说唯一的方法就是通过他作为从神而来的启示者所带来的真理。9
. 约翰的见证§
33 约翰福音 3:22-36从耶稣公开传道开始,他吸引了广泛的注意
(约2:23)。尽管约翰的事工开始衰减,却没有随着耶稣的传道的开始而停止。他们都传讲同样的事工,“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太3:2;4:17),他们都进行施洗(约3:22-23)。在耶稣在犹太乡村传道的时候,约翰在撒冷的哀嫩施洗。Hendriksen写道;约翰也在撒冷的哀嫩施洗,因为那里有很多水,在耶稣通过他的门徒在犹太地区给人施洗的时候,约翰继续向北进行他的事工,这时他在我们上一次提到他的地方,那时他在约但河外的伯大尼(1:28),这里他已经越过约但河,这样他就是在约但河的这一边(即西边)从事他的事工。根据许多人的说法,撒冷附近的哀嫩(也许从亚兰语而来,意思是泉源)位于伯大尼西南见英里远的地方。尽管它确切的位置尚有疑问,但认为它是在撒马利亚、彼里亚与底加波利的交汇处却适合各样的情形,尤西比乌与耶柔米也认为如此。在这里有七个水泉,北边不远处是加昨利,因此这个地方一个中心位置,四个省的人都可以方便地来到这里,有足够的水进行施洗。
约翰选择这个地方是因为“那里水多”
(23节),Thayer说翻译成“水”的词指的是在河里的水、井、泉源或水池;当用“多”形容的话,它应该翻译成“那里有许多泉源。”约翰在洁净的仪式中所用的水这事上严格遵守旧约的要求,约翰需要移动着的水,因为静水并不象流水那样有自我洁净的功能。约翰的洗礼在一些人的心中产生洁净仪式的问题
(约3:25),这表明约翰的洗礼对犹太人来说标记了旧约中的洁净仪式。明显的,一些犹太人不信任约翰洗礼,因为他没有合适地遵守犹太人的有关水的洁净礼仪,他们也想要约翰与耶稣之间造成冲突(26节)。民众看到两个人都属于一个事工,他们有着同样的信息,他们都呼求人们悔改,他们都说到神赦免罪的盼望,都预盼着一个要来临的弥赛亚。如果这些活动合一进行,就必席卷整个国家,因而有人试图要消减这事工的有效性。在这情形下想要引起纷争的人明显是借挑起约翰及其门徒的嫉妒来达到其目的。可能认定,耶稣在受约翰的洗之后离开了他开始了类似的事工,众多的人群离开约翰去跟随耶稣。当然这并正是约翰的本意,因他来不是要吸引人来归他自己,他自己只是一个仆人。他来是将人引到他所服事的那一位,他们也象他一样可以成为他的仆人。那些挑动之人并不明白这些,以为他们可以引起约翰的嫉妒。约翰的回答表明了他对基督的忠心,也表明他承认他与基督的关系。他的位置是神所任命的,他说,“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什么”(约3:27)。约翰先前说过他只是传信息的使者,约翰来是给人信息,并不是吸引人归他自己。为了更多解释他被任命的位置,约翰用了新郎新娘的比喻(29节)。这比喻是,在一个婚宴上新娘在歌声与话语中得到称赞,为的是要升高新娘所属的新郎。陪伴新郎作为他仆人的人因他所服事的人得到尊荣就高兴,新郎的朋友并不寻求自己的荣耀,而是寻求他所服事的人的荣耀。当歌声响起赞颂新娘以升高新郎时,服事新郎的朋友就欢喜。将这比喻用在他自己身上,约翰说基督是新郎,该得荣耀的那一位,约翰站在他身边服事他,当他所服事的那一位被认出是弥赛亚时,他就欢喜。约翰预言,这个人所看到的耶稣比他正在吸引更多的门徒会更加明显。约翰说,“他必兴旺,我必衰微”(30节)。约翰现在证明基督的超越性,尽管约翰的出生是神迹式的,却仍然是自然的。他源于地,因而说他“是属乎地,他所说的也是属乎地”
(3:31)。约翰有可能从他父亲那里得知天使所启示的有关基督之人及其工作的情况。然而,如果约翰的信息依靠他父亲所言,它就是属于地的信息。约翰听到过天父证明子从天所说的话,“这是我的爱子,是我所喜悦的”(太3:17)。但约翰在这里不是指这信息后的权柄,而指的是属于耶稣基督的权柄。我们的主优于从地上来之人,因为他从天上来。“从天上来的是在万有之上,”(约3:31)基督高于任何地上的启示者,因为他从天上来。他对天父的见证及他所启示的有关他的真理并非是间接的,而是直接的,因为“他将所见所闻的见证出来”(32节)。约翰仍在回应使他分裂于有更多跟随者的耶稣的企图。约翰是那仆人与那声音,也是新郎的朋友。约翰承认耶稣高过他,耶稣是从天上而来的启示者,并能传讲他所知道的。这里的记载表明对从耶稣来的启示会有两种反应,一些人会接受它
(33节);那结接受的人会相信耶稣的话为神的话,那话是可信的,因为“神所差来的,就说神的话;因为神赐圣灵给他,是没有限量的”(34节)。基督会借着圣灵向人启示天父的话,子是神所爱的对象,所有的权柄都交在了的手里(35节),因此约翰可以说相信这样一个人的人有永远的生命,一些人会接受耶稣的见证。在另一方面,一些会拒绝子,拒绝的原因来自于对下面五个方面的不信
:(1)基督从天上而来;(2)他认识父;(3)他被父所差遣;(4)他有从父而的话;(5)他有圣灵的能力。这样拒绝的结果就是这些人永远不会进入永生,而会继续在神的震怒之下。如此,约翰表明了耶稣作为弥赛亚来启示父,以通过这启示使人们来认识父并有永生。基督呼吁向其展现自己的国民对他是谁及他的话作回应。那些接受他的人得到生命;那些拒绝他的人会继续在神的震怒之下。
10
. 退离犹大§
34 马太福音4:12;可马福音1:14;路加福音3:19-20;4:14;约翰福音4:1-4继这在犹太地有影响的最初的传道之后,基督离开这里去加利利开始广泛的事工。关于地点的变换有两个原因,首先,基督知道了法利赛人想要在他的门徒与约翰的门徒之间挑起争端,既然耶稣与约翰都从事同样的事工,耶稣不想要他们有分裂。为要防止分裂,耶稣退到加利利去,在那里尽管有约翰的许多门徒,但约翰在那里没有传过道。耶稣去加利利的第二个原因是缘于希律关押了约翰。这就等于拒绝了他,因为他与约翰传讲同样的信息。将约翰收监就是拒绝了约翰所要求人们要有的义,也是拒绝了他天国近了的宣告。因此对约翰的拒绝就使耶稣有理由离开希律所管辖的范围。约翰的入狱似乎有几个原因,出于希律个人的原因是,希律与他的兄弟的妻子希罗底结婚,约翰责备这种结合,引起希律的怒气。第二个原因是政治性的,希律害怕约翰因有如此大的影响力会领导反对他与罗马叛乱。因此希律将约翰正监里。
路加简单地提到第三耶稣去加利利的原因,耶稣这样做是因为他被神的灵所引导
(路4:14),在约翰福音提到的法利赛人也许是第四个耶稣去加利利的原因。耶稣成功地将人们聚集跟随他,这引起法利赛人的不悦,他们可能公开宣告决定要除掉他。既然还没有到他死的时候,他就从他们势力所影响的范围中退离。就这样我们看到耶稣将他的事工从犹太转到加利利。11.
在撒马利亚被接纳§
35 约翰福音 4:5-42“他们在那时那地已经得到他们的足够的报偿,
---神不欠他们什么了。他们不是在给,而是在买。他们想要人的赞扬,他们为些付上价钱,并且得到了。这交易已经结束,他们不能再要什么了。但他们的损失却是不小的,因为他们不知道他们所损失的。”在所有这三种情形中(2,5,16节),基督在严厉的讥讽之前都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是要人们对他们所说的话牢记在心---。犹太人所持的有关施舍的责任与益处的高深夸张的观点,在
Tobit书典(iv. 7-11,xii.8-10,xiv9-12)与传道书卷(Ecclesiasticus)(iii.14,20, iv.3,4, vii. 10, xvi. 14, xxix. 12, xl. 24)中有很多例子。我们的主没有提及施舍可以除掉罪的后果,甚至可以除掉罪的污秽这样的教义。他只坚持说施舍应行在神的面前,不要想得到神的赞扬。清洁的动机是最基本的,而且,如果这点可以保证,购买对罪的赦免之见就站不住脚了,基督对罪及罪的影响如何可以除掉有其他的方式。基督斥责了法利赛人的作法,他说,给的人要得到奖赏,应该暗暗地给神,而就应该大张旗鼓地给人留下印象。基督应许说有正确的态度以正确的动机给的人会从天父那里得到奖赏。基督没有斥责这样的施舍。然而他要求将法利赛人扭曲的施舍方式改正过来。
(
b)祷告马太福音6:5-15。正象法利赛人公开显明他们的施舍一样,他们对祷告也同样为之。他们常常祷告但却是在公共场所在会堂中与街角上。他们想要给人们一个敬虔的印象,基督说他们已经得到他们的奖赏他们得到他们祷告要得到的人们赞赏(太6:5)。我们不必认为法利赛人是到街上去祷告,但实际的情形是,他们确实在他们的与神有关之事上大为张扬。他们很喜欢别人看到他们祷告,因而选择一个显明的地方。就如在施舍之事一样,并不是被人看见,而是被人看见而得到人的敬慕的欲望是要指责的。在所有的假冒为善的行为之中,假装与神交通,并显明这样的交通,是最糟糕的行为之一。基督当然并不责备公开的敬拜:在不必公开的情形下,为了要得有特殊敬虔的名声而公开地说讲个人性的祷告,这是他所责备的。
我们的主非但没有因为法利赛人的谬行而指责祷告,而是清洁了祷告之行。他命令他的门徒,在他们祷告的时候要单独去一个地方,在那里向他们的天父祷告。他应许说他们的天父会听他们的祷告且会回答。法利赛人被外邦人祷告的习俗所影响,觉得不断地重复会使神喜欢他们的祷告。基督命令他的跟随者不要“象外邦人,用许多重复话”,因为神的回答并不取决于不住的重复。(太
6:7)。然后基督给了他们一个祷告的模式,他并不是给了一个形式,要人不住地重复,而是指明了一个人在祷告中正当的祷告内容,且提到了不同种类的祷告。
首先,祷告应该包括敬拜。祷告是在神的属灵家庭中的一成员向天父所讲的话,祷告应该尊荣神的名:“我们在天上的父”(太
6:9)。真正的祷告会有敬拜:“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然后,祷告应该涉及神所进行的工作:“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10节)。真正祷告的人会祷告神国的建立与他的旨意在地上的成就。下面,祷告的内容会有各个的需要:“我们日用的饮食,今日赐给我们”(
11),通过这样的祈求信徒显明依靠神供给食物。还有,祷告包括认罪,每个人都应寻求罪得赦免:“免我们的债”(
12节)。最后,还有祈求免受那恶者的攻击并求神救我们脱离那恶者的内容:“不叫我们遇见试探,救我们脱离凶恶”(
13节)。既然神期待人们赦免别人,那么很明显他有能力赦免。神通过人作工,人若有不赦免的灵,那么这就使神无法回答他要赦免人的祈祷。
藉此,基督是要洁净法利赛人所扭曲的祷告方式。
(c)
禁食马太福音6:16-18。主下面所讨论的是法利赛人的禁食方式。Plummer说:第三个法利赛人的作法与基督徒的观点上的明显不同的一个方面就是禁食。就如在前两种情形中一样,主又是以“
---的时候”为开始,而不是“如果”---。这假定了真正敬虔之人会禁食的,就象他要施舍与祷告一样。法利赛人每周两次显明他们的禁食,星期一与星期四,这是在对所有人规定的每年的禁食之外的;因此就有了耶稣所举的例子中的自夸(路18:12)。他们以他们的假敬虔来让所有人的知道他们在禁食。有关法利赛人的作法,
Smith说:禁食也是合法利赛人的心意的,他们每周一与周四都禁食;而且这恰好是在会堂聚集的时候,他们主有机会以可咒诅中的假冒中向所有敬拜者显明他们自己。他们的禁食不仅仅是不吃肉不饮水,而且他们不洗不膏自己,他们赤脚出门,头上撒灰,“使他们的脸色十分难看,好叫人们知道他们是在禁食。”就这样,他们为了获取敬虔的名声,他们带着可咒诅的假面具,向所有的人显明他们自己,使人们敬慕他们。
基督教导说神所接受的禁食是守在神面前的禁食。真正禁食的人会用油膏抹自己却要洗脸,这样他就不会使人看出他的敬虔,以这种方式在神面前禁食的人会得到奖赏。
(
d)对财富的态度马太福音6:19-24。犹太人的有关钱财哲学以他们这样说法表明出来,“神所爱的,神会使他富有。”中申命记28章中神应许说他会在物质上祝福那些顺服神话语的人,他也说,如果他们背逆他,他会管教他们,叫他们贫乏。犹太人认为财富肯定是神祝福与喜悦的象征。在基督的时代,他们生活中最高的目村就是积聚财富。但基督教导说,物质上的所得会被贼、虫子或是锈所拿去。因此物质上的是暂时的,而不是永远的。而在另一方面,人却可以在天上积攒永恒的财宝。在地上积攒财宝也会这样的危险,就是人会爱他所积攒的财宝,继而他所的爱会牢笼他。基督教导说人不可能事奉两个主,如果一个人服事物质,他就不能服事神。如果他服事神,他就不能被物质的东西所牢笼。基督这样的教导旨要纠下法利赛人对财富的虚假态度。
(
e)没有信心马太福音6:25-34。我们这时看到耶稣认为积攒财宝的欲望就是等于没有信心。如果一个人有获取物质利益的手段,那么他就不会看到他需要信靠神来满足他今天与明天的需要。积攒财宝对法利赛人来说似乎是很聪明的,因为这样他们的将来会有保证。但基督命令说,“不要为生命而忧虑”(太6:25)。他给出几个原因来说明他这命令,首先,一个人不仅仅是一个物质的存在(25节),如果物质的存在是一个人生命所有的一切,那么他考虑食物与衣服就是正当的;但生命不仅仅限于物质。然而,基督强调了天父对所有的被造物的眷顾(26节)。眷顾不能为自己未来打算飞鸟的那一位定会眷顾他的儿女,因为他们比飞鸟更为宝贵。不需忧虑还有一个原因是,没有人可以通过聪明的计划来使他的生命延长一刻(27)。因此仔细的计划并不能代替信心。下面基督提到了神对非动物生命的供应。如果神可以美丽地装扮百合花,这美丽的百合花超过所罗门的荣华,当然神就可以给每个人衣裳穿。照顾只存片时的野地里的花的神定会眷顾他的儿女。
这时基督显明了法利赛人对未来的顾虑是因为他们没有信心。这样他们就象没有天父眷顾他的外邦人一样了。对那想要为自己在未来获得安全保障的欲望,基督给了一个与此相反的一个教导,“你们要先求他的国和他的义,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太
6:33)。基督命令一个人不能将自己的生命用来追求物质的利益来保障未来的日子的安全,而要将神的工作及他的义放在首位。有关地上未来之事,神没有给我们应许,那么为未来而忧虑是无用的。(
f)论断马太福音7:1-6;路加福音6:37-42。我们的主现在提到法利赛人将他们自己摆在审判所有人的地位上,并以他们自己的标准来判断所有的人。基督命令他的门徒不要论断,这并不是说禁止他们在善恶之间,真理与错谬之间有任何的判别,他也不是主要在探讨行为的问题,而是在探讨行为之后的动机的问题。没有人可以断定另外一个人的行为后面的动机。然而,法利赛人声称可以根据人们的行为来判断其动机。这是基督所禁止的。为了要形象说明判断他人的动机的错误,我们的使用了一个刺与梁木的比喻。刺与梁木在本质上是一样的,所不同就是大小。基督说论断的人所注意的是别人眼中的刺,而忽视自己眼中的梁木。基督是在说一个人很快对别人论断的那一方面恰是自己生命中的问题。非但没有处理自己的问题,论断的人是想要将人的注意力从自己的身上转向他人的问题。一个人在洁净他自己的生命之前,是不权利来论断他人的行为或动机的。基督在马太福音7:6的严厉的警告似乎表明,他没有期待他所宣扬的真理被法利赛人所接受,他并不期待他们接受他所给出的义的标准作为他们自己的标准。基督就这样详细地说明了他拒绝法利赛人对律法的解释与实行的原因。因此他们的教义、传统与实行不能产生使人在神国里被接纳的义。
c.
对要进入国度之人的教导§
56 马太福音7:7-29基督预料到,尽管法利赛人拒绝他的信息,但仍会有一些人接受他的话语。因此他将他的讲道转向那些想要进入神国的的人。在这一部分的讲话中,他提到好几个重要的问题。
(
1)祷告马太福音
7:7-11我们的主先前否定了法利赛人对祷告的实行,现在他对那些对他有信心的人开始教导祷告的真实本质。他提到祷告的恒切,这些话可以翻译成,“要一直恳求,就会给你;要一直地寻求,你就会找到;要一直敲门,门就会为你打开”(参太
7:7)。基督解释了作为恒切祈求的结果,信徒会得到所求的。恒切祈求会得回答的原因是基于神的本性。一个父亲的责任就是供应他的儿女,一个信实的父亲不会嘲笑他儿女们的需要。神作为天父有的信实不会使他拒绝儿女们摆在他面前的祈求。“何况你们在天上的父,岂不更把好东西给求他的人的吗?”(11节)真正的神的儿女不会象法利赛人那些用不住重复的话语来祷告,而是会恒切地祷告,直到神供给他们的需要。
(
2)真正的义马太福音
7:12;路加福音6:31,43-45清除法利赛人得义的传统之后,基督现在描述了真义的特征。一个想要有义的人必须要向别人行他要别人向他行的事。这基本上是律法所要求和先知所劝免的。如果人们待邻舍象待自己一样,那么就没有邻舍会受恶待。听到我们的主如此教导的犹太人会不得不承认,这是对律法中要求的义的概括。耶稣告诉年轻的富人显明他无私的爱(太
19:21)并在后来教导法利赛人这样的爱(22:36-39)。爱人如己就完全了律法。因此我们发现基督没有要人有法利赛人的义,而是要人有律法的义,以此为进入他国度的基础。
(
3)进入天国的方法马太福音
7:13-14有关神对进到他的面前的要求,群众面对着两种不同的解释,一是法利赛人的解释,一是耶稣的要求。基督现在劝免这些人通过他所展现的窄门听他的话语并接受他其人来进入国度。因对他的信,他们会得到使他们被神所接纳的义。另外的方式就是按法利赛人的方式。基督将他们的教导比喻为一个引人被拒绝于国度之外并进入灭亡的宽门。基督的要求十分苛刻但却是从神而来的。只有那些通过他而来的才能进入他所展现的国度。
(
4)有关假师傅的警告马太福音
7:15-23基督将法利赛人归类为假先知(太
7:15),他们声称为神的代言人,有他的信息以他的方式来指导国民。然而,他们并非如他们表现的那样,他们似乎是羊群中的一部分,但实际上他们是来毁灭羊群的凶暴的豺狼。区别假先知与真先知的就是他们的生命。要根据法利赛人果子来判断他们,他们不是义的。如果他们是义的,那些他们就会显明义果子。实际上他们结出坏果子,表明他们与他们的体糸都不是义的。基督对他在这里所指责的虚假的体糸宣告了审判。他说,“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太
7:9),他借此宣告对法利赛人的审判,这其中也就有了对跟随他们方式的人的警告。口里承认并不够,法利赛人声称他们是神的仆人,但基督警告他们,“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21节)。唯一可以进入的是那些遵行神旨意的人。耶稣在约翰福音6:29中提到神的旨意是他的“工”,并说这工就是“信他(神)所差来的,”也就是基督。尽管有法利赛人的反对,这国度肯定是建立起来的,当国度被建立起来的时候,许多人会来寻求进入,但只须那些信靠基督的人才被接纳。那么我们在这事上看到,基督以严厉的词句在警告那些跟随假先知法利赛人的人。
(
5)两个基础马太福音
7:24-8:1;路加福音6:46-49基督在这里的讲道中所展现的真理使人们需要对他的话语及他是谁作出了一个决定。接受他话语并信靠他的人被比喻为在岩石上建房子,当房子被检验的时候,它经受住各种检验,因为它是建立在坚固在根基上。在另一方面,没有在合适的根荐建造的房子当试验来临的时候,这房子会被毁掉。那些听到耶稣的话语的人的命运取决他们对耶稣的信息的反应。他因此再一次邀请这些人放弃法利赛人的教导、解释与实行,他要他们接受他的话并信他。耶稣就如此回答了好到何种程度才能进入天国的问题,他的回答十分清楚:一个人必须象神一样好,他必须符合在律法所规定的神的好与圣洁。法利赛人的统系不能给以义,但基督将自己献上作为权能的救赎者,并邀请人们信他的话及他自己。
这样的教导与群众所听过的任何教导都是十分不同,因此他们都希奇他们的教训(太
7:28)。他们对他讲话的内容感到惊奇,对他讲话时带有的权柄也感到惊奇。 Shepard 说:难怪在耶稣讲完话之后,群众表达了他们的惊叹,他们完全被打动。这教导与他们所习惯的文士的教导完全不同。在
Mishna与Gemara书卷中记载的这些的教导样本显示,这是一些对许多的问题进行讨论的枯燥乏味而无甚关联的文章集合。他们的教导狭隘、教条、陈旧、无新意、无力、不能感到人的心促使人去行动。这些文章讨论薄荷、大茴香、经文匣的穗边与长度。因而忽视更重要的事情。耶稣的教导与此相反,带有敏锐的直觉,剌入人心的最深处,激动人的意识将使人有所行动。他知晓人的生命,他与人同乐与人同悲。这些恩典的话从他的口里满有恩典地讲出来,听到的人就惊叹说,“从来没有人象这人这样讲话。”难怪当他从山上下来的时候,有众多的人跟随他。基督的话与“教法师”的教导也是不同的。
Farrar写道:文士(Sopherim)从以斯拉的时代就是独特的群体。这名字是从sepher或是“书”而来,意思是“经卷学家”就是那些解释并抄写律法之人,而并不是因为他们数计律法中所有的字母而从sapher“数计”这个词派生出来(Dberenbourg, Hist. Pal. 25)。他们的功用就是抄写、朗读、修正、解释并保护律法。是在后者这保护律法的功用中他们发明了“围栏”,在Dibheri Sopherim “文士之言” 的名称之下,它形成了“长老传统”(太15:2;加1:14)的核心部分,或称为口头律法(The Torah shebeal pi,或称为“嘴唇上的律法,”与Torah shebeketab, 或称为字面上的律法相对)。任何对其的违背都被Mishna宣告为比违背圣经更为严重的事件(Sanherdrein, X, 3)。Sopherim经卷正文只从以斯拉开始,到公元前300年时公正者西门的死结束,起而继之的是Tanaim,或称律法的教师---福音书中的[文士与教法师],这一直持续到公元220年,他们的工作是将经卷的话语变成“Halachoth,”或“行动规则,”主要是要形成一个
“seyag latorah” 或“律法的范围。”Tanaim颇享从先人所继盛誉,他们的前辈有极高的社会地位(Ecclus, xxxix. 1-11)。但这名称---[文士]仍然继续存在,尽管其内含比先前略为逊色。陈腐无新意,完全依靠先前的权威是拉比式教导的最明显的特征。它很少超过那些谨小慎微、古怪离奇式的评论的水平。R. Eliezer 实际上夸口说他从来没有创意过什么新东西;Hillel之所以有 Nashi或称公会的总管的位置,仅仅是因为他记住了 Shemaia 与Abtalion所作的一个决定。同一位作者对“律法师”的知识的基础
Talmud书卷作了如下评论:最近有很多作品来褒奖
Talmud书卷,冠以Talmud名称的文学作品有十二厚卷之多;如果从这部浩瀚亽百科全书式的一个民族的文学作品中不能引用出几段雄辩之文,一些美丽的比喻及正直的道德思想,那将是十分奇怪的事。但对我来说似乎无可争辩的,别人也可以作出判断的是,在Talmud书卷中所有真正有价值的东西与拉比们对其所引用的堆积如山的垃圾相比,简直是少而又少。因为基督斥责了法利赛人式的传统与习惯,那么在他与那些宗教领袖们之间就有一条不可弥补的鸿沟。
17.
在迦百农基督的权柄得到承认§
57 马太福音8:5-13;路加福音7:1-10基督向群众讲道之后回到迦百农之后,他遇到一个百夫长寻求他的帮助。
Edersheim
说:这外邦人的百夫长是一个真实的历史人物,他是驻扎在迦百农的军营的官长,是在希律安提伯的掌管之下。我们知道这样的军人主要是从撒马利亚人与外邦人的该撒利亚人中招募来的,也没有任何一点证据表明这个百夫长是一个“归信的义人。”马太与路加的记载与此提法不相符合。一个“归信的义人”不会有什么原因使他不来直接就近耶稣,他也不会称自己不配叫耶稣亲自来到他舍下。但这些语言与犹太人对外邦人的看法十分相符,因为外邦人的房子被认为是污秽的,进入他们房吕的人也会被污秽。在另一方面,“归信的义人”在各个方面与犹太人是平等的,因此马太所记载的基督有关犹太人与外邦人的话并不适合用在他们身上。所在百夫长就是一个学习爱以色列并敬畏以色列的神的的;他建造会堂不仅仅是因为他有适宜的地位,也是出于受与敬畏,令人惊奇的是,在十八个世纪后的今天,其废墟中的可见的檐口、支柱、小生境上的精美雕刻表明了他对会堂的奉献是多么地慷慨。
他称耶稣为主这事实表明他对基督其人的尊敬。
Edershiem说:他直接表示出他的盼望,这与他的性格是相符的,他的军旅生涯对此是很好的写照,对此Bengel称在他的军人的直率中美丽地显示出他信心的智慧。当他学会敬畏以色列的神并相信耶稣的绝对无限的能力的时候,他做到这一点是绝无难处的,也绝不会象那些文士或其他的犹太人专找耶稣的把柄。甚至不必要假定,百夫长对耶稣无限的信心中有对他神性的了解。总的来讲,在整个主的传道历史中,对我们的主的神性的相信是经历了他本人与见到他的作为的结果,而不是经历他他的作为的条件与假设,就如在五旬节时圣灵降临之后与他住在教会中的情形一样。
根据这些事实,在百夫长这里的问题是:不是,耶稣能医治他的仆人吗?而是,他会这样做吗?更确切地讲:就他所知,既然以色列中的任何一个人,不管他是税吏还是罪人,都没有遭他的拒绝,那么他这个外邦人会被阻得到神的祝福吗?他是“不配”还是“不适”得到这福气呢?因此,这里所展现了一个关键的问题,它不仅仅与基督工作本性有关,也与外邦人能否得祝福的事有关。
基督表明了他愿意去医治那仆人。百夫长的回答显明了他承认基督的权柄。
他是一个军人,他的是思想是军事化了的,他说,“因为我在人的权下,也有兵在我以下;对这个说:‘去!’他就就去;对那个说:‘来!’他就来;对我的仆人说:‘你作这事!’他就去作。”他借着他所了解军营的组织结构描绘了属灵层面的事情。尽管下属军官要服从他的上级,他对他的士兵还是有权柄的;而且只要他发命令,他的命令就要被执行,那么他所认出的所有的权柄都服在其下的耶稣岂不会更能作这样的事吗?他没有必要靠近病人:他只说话,天使就会立刻去完成他的使命。
作为一个有权柄的人,百夫长知道一个人不必在场才能使命令得到执行,有权柄之人只需要发布命令使事情成就。百夫长在耶稣的身上看出权柄,并承认基督不必要亲自去他的家中,他只需要发布命令。这表明了对基督其人与他的权柄的极大的信心。
基督回答说,“这么大的信心,就是在以色列中,我也没有遇见过。”(太
8:10)。象这个外邦人所显明的信心还有许多的外邦人也会有的,因为基督又说,“从东从西,将有许多人来,---坐席”(11节),耶稣指的是外邦人会“在天国里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但若没有信心,亚伯拉罕的肉身子孙在天国时是没有份的。那些听到天国之消息而又拒绝王的人也就是将他们自己排除于天国之外了,他们会永远地归在黑暗中(12节)。基督回应了百夫长的信心,他向他保证,他的仆人会得医治。这一段奇妙地预测了,因以色列的不信,他们会被弃绝。它表明救恩会临及那些相信的外邦人,他们会与那些以色列中有信心的人在国度一同有份。
18.
在拿因基督的权柄被承认§
58 路加福音7:11-17医治了百夫长的仆人之后,基督去了一个称为拿因的村庄,它位于迦百农西南二十五英里无的地方。与基督同行的有他的门徒与很多的群众。基督此行似乎不是偶然的,因为这使他又有机会显明他权柄的真实性。当他们到达城门口的时候,基督遇见一队去墓地的送葬之人。这个寡妇可能为众人所知并在城中深得敬重,因为城里的大群人都与她同行。身为忧伤之子的那一位自己悲痛,他深知那丧子寡母的悲伤。他除去她的悲伤,并不是用一句安慰的话,而是通过显明他是复活与生命。
Shepard说:“不要哭泣了,”他温柔地说,
然后向前触摸那开口的柳条棺木,
抬棺材之人立刻停下来。触摸死人是污秽中最厉害的一种,根据拉比主义,这会产生很多严重的后果。耶稣并不害怕那想象出来的污秽,而立刻清除了这样无用的传统。一种迷信式的恐惧临到众人。
那个因死而无能力听的人听到了耶稣的话,那无生命之人坐了起来,走出棺材。基督的命令就是他的能力,当他命令说,“起来”(路加福音
7:14),死人就活了。这个神迹所带来的结果是即时的。一股敬畏抓住在场所有的人,他们开始不停地赞美神。他们一致所得到结论并使他们赞美的原因是,他们中间出现了一个大先知。在九百年之后他们记得在以利亚与以利沙传道的时代,他们立刻认定借着先知“神已经又来到人们中间。”这有关他的消息传遍整个犹大及周围的乡村。
就这样对基督其又有了新的见证。
19.
十二使徒的见证§
59 马太福音9:35-11:1;马可福音6:6b-13;路加福音9:1-6基督被天父所派来传讲一个信息。在前一个情形里(太
4:23-25),基督在他的巡回布道中已走遍了加利利,宣讲天国近了的好消息。这里我们再一次发现基督在各城各村游行,他进行教导并宣讲天国的好消息。这个信息被所行的神迹所坚固,因此整个地区都对他的话与作为都有见证。基督继续吸引广泛的注意,当众人对他好奇的时候,他们是他怜悯的对象。他看他们为无牧人的羊群。有很多声称为牧人,法利赛人说:跟随我们的传统,我们会领你们进入生命。撒都该人说:跟随我们的规章,你们就会成为神国的儿女。不同的帮派都拉人跟随他们。许多人声称是牧人但却不是真的牧人,人们有广泛的属灵的饥渴,这可以从对基督的讲道感兴趣而看得出来。基督看见工人的需要,他看神“为庄稼的主”(太9:38),因为他是那必须浇牧已种下的种子的那一位。耶稣指示门徒向神祷告,求他派收割的人到成熟的庄稼地来。因人们有广泛的兴趣,我们的主召他所拣选的门徒进前来赐给他们他所显明的弥赛来的权柄。门徒作为他的代表,他们被赐予他的权柄。在这里马太提到了十二使徒。这并不表明任命他们的时间,因为这是先前发生的事(参
§53),这只是十二使徒被派出扩大他自己一直进行的使命。在基督派出他们之前,他给了他们一些指示。首先,他告诉他们该向谁传道,他们事共的对象完全是以色列失迷的羊(太
10:5-6。)以色列是神通过亚伯拉罕、大卫、耶利米立约的国民,他向他们应许一位权能的救主来施行救赎与统治。旧约预见了对外邦人的祝福(创
12:3;赛60:3;摩9:12)。但对外邦人的祝福是要通过以色列的弥赛亚,这样的祝福在弥赛亚来统治他的圣约之民之前是不能临到的。在十二使徒进行事工的时候,需要向以色列国宣讲他的王已经来到的信息。以色列她自己需要相信,然而祝福会从以色列流各地上的万邦。我们下面注意到十二使徒要去传道:“天国近了”(太
10:7),这是以色列人一开始从约翰那些以及耶稣一直公开宣讲的信息。接着耶稣吩咐他们要作为弥赛亚的代表来行使赐予他们的权柄他们要行基督所行的同样的神迹。他们要承认这权柄是神在恩惠中赐给他们的,他们应该充分地使用。还有,当他们传道的时候,他们要相信所有支持他们的力量都来自于派遣他们的那一位。他们不要为旅途预备什么,他们不能还钱或是多余的衣服,而是要由听他们的话语并借神迹而相信他们是从神而来的那些人来供应。听他们话的人会表示对他们的好感以此来显明他们相信所听到的信息及传信息的使者。Edersheim
说:不要带物件、鞋子与钱袋的吩咐恰好与拉比的圣殿命令相符,他们规定进入圣殿区域时不能带物件、鞋子与钱袋。在这两种情形下象征性的原因可能是一样的:避免被人看来是在从事任何的生意,整个人都应全身心地服事主。
这种不作准备的情况就会使人完全依靠主。
在这种不利的情形下唯一且是足够的支持就是神保证的帮助,尽管他们无知且卑微,但他们不需要担心,也不需要为护卫他们自己作准备,他们会有从上而来的保护。
Plummer
说道:在三福音中大概的意思是相同的:“不要作详细的准备,就这样去吧。”他们不必象那些去作生意或是去游玩的人,而是简装而行。这并不是说他们有意地增加他们行程的难度(通过禁止携带物品与鞋子),而是要他们不要为需要而忧虑,目的是不要有忧虑,而不是禁止舒适。他们所关注应是他们的工作,而非个人欲望。
他们进入一个村庄的时候,要找出有好名声的人,并要求他们的款待。如果他们在一个名声不好的人的家里受到款待,那会有损他们的见证,因而损害他们的事工。他们一找到合适的家庭,就要一直住在那里,即使有合适的人给他们提供更大的方便,他们应感谢着接受这样的招待。如果他们来到一个无善意的村庄,他们就要去别的村庄,审判就会因他们的敌意而临到那不接待的村庄,但人们不接待会表明他们对这些人所带来的信息存敌意或是拒绝。
基督现在事先告诉了他们要受到的待遇。
门徒在他们的事工时被称为“狼群中的羊,”Midrashk书卷中用这个词来指以色列处在一个存敌意的世界中,又说:那大牧人是多么伟大,他拯救他们,征服群狼!类似的,Midrashk书卷中也提到“灵巧象蛇,驯良象鸽”的嘱托,以此来描述以色列在神面前象鸽子一样驯良,对外邦人象蛇一样灵巧。这些门徒,就如真以色列一样,会在以色列中遇到如此甚至更大的敌意。他们会被交给各地的公会,会受到法官判定的惩罚。除此而外,他们会被带到官长与君王面前,主要是罗马的官长与希律的王子面前。这逼迫是如此的确定,它会使最亲密的亲戚关系破裂,使所有的人恨恶他们。
十二使徒已经预料作为他们传道的结果,他们会得到耶稣因传道所得到的同样的公众的欢迎,但实际情形不会如此。因这些警告,基督给了他们一些鼓励,圣灵会使他们在这些逼迫面前有合适的话语(太
10:19-20),他们不会要依靠自己的智慧。再一次他安慰他们说,“以色列的城邑,你们还没有走遍,人子就到了”(太10:23)。在旧约中,人子来不仅仅与义人得的祝福相联,也与对恶人的审判相联。审判的权柄给了人子(约5:27)。基督在这里宣告那审判会临到那世代。Edersheim说:最重要的是,我们需要看到,在基督传道的任何一个阶段,这预言与应许被提到的时候,不管是一次还是经常被提到,它们都指的是犹太人的事情,逼迫都是从犹太人而来的。这一点在18节出现,18节那里说门徒要对“对他们---作见证,”这些人会把他们交给人,这里明显就是犹太人,也要“对外邦人作见证。”门徒们的传道范围主要是犹太人;不仅如此,传道也是在这样一种时候,就是仍然还有“以色列的城的时候”,就是在犹太国在最后被毁灭之前。那么这里所提到的就是犹太人进行逼迫,门徒在以色列各城进行传道的时候,这时候结束于耶路撒冷被毁之时。相应地,这里提到的“人子来临”和“末期”一定也是一样的意思。据我们所看,根据但以理书7:13,这是在审判中的来临。进行逼迫的犹太权贵拒绝基督,据他们的原因,是为了拯救他们的圣城与圣殿脱离罗马的毁灭,对这些人及那些基督传讲他要来的信息的人来说,对他们的城及国家的审判,对他们的社会团体的毁灭,就是在审判中“人子来临”,也是犹太人作一个国民所期待的唯一的来临---。
---如此看来,提到第二来临的这一段,它所表达的意思就是其表面的意思。使徒们的传道还没有完成,他们还没有走遍以色列的各城,人子就来到了。不仅如此,在场的人当中还有人在未死味之前,在这城与国被毁灭之中目睹以色列所拒绝的耶稣作王的显现。
因自我保护的意识,十二使徒很自然会躲开迫害,但基督警告他们不会害怕那些可以杀死他们的人。而是应该害怕那“惟有把身体和灵魂灭在地狱里的”(太
10:28),就是神自己。他们的传道会受到天父的保护,他知道他们的需要。因他们对他们无限的价值,他们被保证会得到保护(
29-31节)。基督给了这些人一个应许,“凡在人面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认他”(32节)。这些人作为他的代表被派出去传扬他的信息,他们认同于他其人与他的话。他们对他的顺服表明他们的信心,这会保证他们会得到天父的接受。在另一方面,那些不认他的人,就象法利赛人执意要行的,在天父的面前,他们所不认的那一位也不会认他们(太10:33)。既然基督是和平之君,并来向这国民宣讲和平,那么就会有这样的问题,就是为什么宗教领袖没有接受他。基督以下面的话作了解释,他说他来不是带来和平而是刀剑;他来是带来纷争,他会将那些有最亲近的血缘关系的人拆散(太
10:35)。是基督自己来拆散人的,人们被他们对基督的态度所分开。基督提到爱父母的时候用的是犹太人的一个谚语(太10:37)。爱包含的不仅仅是感情,也有顺服的成份在其中。基督是在要求那些要被接受进入国度的人无条件地顺服,基督要求他的门徒要背起他们的“十字架来跟从我”( 太10:38)。在基督生命中的十字架就是对他顺服神的考验,在基督生命中,十字架对于他就相当于在伊甸园中知识树上的果子对亚当一样。一个人的十字架就对他所启示的神的旨意。在这时刻,神的旨意就是,人们接受基督的话,并相信他。这也是决定他是否被神所接受的一个试验。被派来的那一位,及派他来的那一位是如此不可分割地等同,那么接受被派来的那一位就是接受派他的那一位(太
10:40)。基督声称他的话不是他自己的而是他的父的(约14:10),与他认同的人就是与派他来的那一位认同。接待一位先知并相信他是先知的人会得到先知的奖赏(太10:41);接受义人并相信他为义人的人会从神那里得到义所得到的同样的奖赏。基督是在说,当十二使徒在某一地方传讲神的信息的时候,那里会有人认为他们是神的先知且是义人。那么这些人会从神而来的信息,且会相信他们所介绍的那一位,这些人会神国里得到奖赏。以神的名所作的事神都会记得(太10:42),听到十二使徒传讲的信息之人所做的任何事都会是他们得奖赏的根据,因此所有接受他们的信息并接受他们的人都会得到奖赏。带着这些指示,十二使徒被派出去在整个加利利传扬天国近了的好消息。
III.
有关王的争论 §§ 60-73在前一部分有关基督生平的内容中,主要的特点就是基督借他的神迹来证实他传讲的信息的真实性,他藉在许多不同的领域行使那权柄显明了那神所赐给他的权柄。对此有两种反应,众多的人欢喜地听基督的讲道,并似乎要接受他为权能的救主。另一方面,宗教领袖们找到拒绝他的原因,并在安息日的问题上这种拒绝逐渐公开化。在我们进入下一主要部分之时,我们发现其主要的特点就是争论,宗教领袖们继续向基督挑战并公开抵挡他,群众对基督广泛的接受也开始产生了疑问,这是因为人们已习惯于跟随那些他们认为是他们的牧者的人,尽管基督已向他们启示,那些人是假牧人。福音的作者们为我们记述了不断展开的有关王的争论。
A.
对先锋的拒绝§
60 马太福音11:2-29;路加福音7:18-35约翰在被囚期间听到过基督一直在所行的神迹
在死海东北角的Machaerus的监狱中,约翰已听到弥赛亚的工作,那些马太所形象描述的工作。安提伯将他下监,部分是政治上的原因,因为他在民众中引起兴奋(Jos. Ant. XVIII. v. 2),部分是因为希罗底对他的憎恨。但是将这人监管之后,安提伯并没有恶待他,他有时与他谈话,并允许他的门徒来看他。因此约翰很容易知晓耶稣在做什么。
约翰派他的门徒来问耶稣他是否将要来的那一位,不是他们需要等别的人(太
11:2)。与“将要来的”开成对比的是,在这里所强调的是可能人们必须盼望的“你”。“ 将要来的”是弥赛亚。
Plummer
问了这个问题,特土良(Marcion, iv. 18)认为,约翰因为耶稣的生涯似乎与他所预告并不相符,因此自己的信心正在减弱,这种观点对吗?虽然有这种可能性,但实际上并不可能发生。约翰有确信的证据表明耶稣是弥赛亚,他此时没有什么怀疑。而且如果他确有疑问,还派人去耶稣那里干什么?一个假弥赛亚不会说他是假冒的。因此更有可能的是,约翰的耐心正在减弱,而不是他的信心正在减弱。他希望耶稣更公开更坚定地显明他是弥赛亚。“你如果行这些事,就当将自己显明给世人看。”作弥赛亚之工而不声明有弥赛亚的地位似乎是虚妄而不协调.
既然弥赛亚是要消灭压迫并将以色列从外邦人手中拯救出来,约翰在等待那一位他相信为弥赛亚来作他要作的工的时候,他似乎有些没有耐心了。所有耶稣告诉他的证据已经先前显明给这国民了,基督所行的神迹是超自然的,而非自然的。这些神迹符合于旧约中弥赛亚的概念,旧约中提到弥赛亚要眷念有需要之人。耶稣没有给约翰什么证明,但却将他一直为这国民所作之事告诉了他。
基督这时向他周围的人们提到有关约翰其人及他的地位,他将约翰比喻为一棵坚稳的树,不被风所摇动;约翰并不是在轻风中摇摆的芦苇(太
11:7)。约翰并没有寻求肉体的舒适,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没有显出拥有物质财富的证据(8节)。耶稣宣告约翰是一个先知,也就是从神而来还着神的信息的使者(9-10节);约翰自己就应验了玛拉基书3:1中的预言。耶稣给约翰很高的荣誉,将他升高至一个比以往任何人都高的地位。约翰比任何一个宣告过弥赛亚来临的先知都大,因为他将弥赛亚引见给以色列。当约翰在犹太的旷野传道的时候,他的观众们出去绝不是去看一个象在风中摇摆的芦苇似的人物,他们这时也不要认为他所派出询问的使者会因他在Machaerus狱中受到的关压而带有一丝的软弱的迹象。约但河谷的芦苇在风中摇摆,但约翰的性情却是山中的橡树一样坚固。他们出去也不是去看一个穿着奢华细软衣服的人,就象是安提伯的宫中的朝臣一样的人。他不需要提醒他们约翰所穿是骆驼毛的衣服,也不用提醒他们约翰艰苦的生活,以蝗虫野蜜为食。这位坚忍的大地的儿子,并没有在派遣他的使者之事上显明他背叛了他先前的忠心,也没有谄媚安提伯来寻求自己的自由。
那么究竟他们为什么出去看先知,约翰被公众看为是先知,在这一点上人们是对的。耶稣用他自己的见证肯定了他们的看法。约翰“比先知大多了,”他引用了玛拉基书的预言来坚定这个宣告。
面对对约翰的信息与传道的拒绝,基督宣告约翰已经成就了玛拉基书的预言。基督说,“你们若肯领受,这人就是那应当来的以利亚”(太
11:14)。一天使曾向约翰父亲宣告过,“他有以利亚的心志,行在主的面前”(路1:17。)现在基督宣告玛拉基书的预言已经成就了。约翰曾想知道耶稣是不是弥赛亚,耶稣的回答是,约翰成就了玛拉基书的预言弥赛亚的先锋。这清楚地宣告了他自己弥赛亚身份;约翰作为先锋是旧约中最后一位先知,这位以利亚式的先知会以新的方式来讲话。
基督劝免众人要听并接受约翰有关弥赛亚的见证,基督完全知道领袖们对约翰信息及他体人的信息的反应,他看到对他及他的信息的不断增加的敌意。这们应该将马太福音
11:12理解为如下,它教导,从施洗约翰到那时天国遭到攻击,而且强暴的人在继续攻击它。这一节并不表明约翰信息得到接受,好象天国在扩展,而是在说明在这国之内对约翰与对耶稣的抵挡。一些听过有关国度的好消息的人拒绝了这信息,因而,他们被排队于国度之外;其他人听到并接受了这信息,他们就有了比约翰更大的权利,因为他们会在天国里。约翰的死是要阻止他以肉身进入弥赛亚所应许要在地上建立的国度。
基督在马太福音
11:12所讨论的是拒绝的问题,而非是接纳的问题,这似乎可以从16-17节中主所作的比喻看得出来,他将那世代比作想要以自己的方式来玩而不管别人作什么的孩子们。就象在玩乐之中拒绝他的建议的孩子们一样,约翰来禁食的时候,犹太人也是这样拒绝了他。当基督来且没禁食时,他也同样被拒绝。换句话说,不管什么事发生,那世代总是要找毛病。但尽管有不断的拒绝,还是有人能看到耶稣所展现的真理,借着对他话语及对他本人的相信,他们成了他的儿女。他一直教导的真理因某些人的接受而发生功效。因此“但智慧之子,总是以智慧为是”(太11:19)。B.
对加利利各城的咒诅§
61 马太福音11:20-30马太福音11:20-24
根据前一部分所看到的拒绝,基督对在其中行神迹的城宣告了咒诅,他的话表明,犹太人的心要比外邦人的心刚硬,因为如果那些神迹行在外邦人的地方,外邦人就会相信他的信息并且信靠他。基督清楚的指明了因拒绝他而临到人的审判就是与神的国无份。非但不能进入永生,他们的份是在“深坑”
(太11:23)或是“阴间”(希腊语),就是死亡的地方。惩罚的程度是根据人见到光而拒绝光的多少。因为这些人们有基督的话与他的工作的光照,他们所得到的审判会大于没有见过那些见证的外邦人。2
. 对不信的解释马太福音11:25-27
为什么受过旧约圣经训练的犹太人拒绝耶稣呢?有些人会说那是因为他没有成就弥赛亚的预言;其他人则认为基督不能证明他所声称的。但基督在这简短的一部分里解释了以色列不信的真正的原因,责任不是在他而是在他们。基督看这国民是瞎眼的,直至眼睛被开启才能看见。因为他们的祖先固执地拒绝了神通过律法给予他们的启示,所以瞎眼就临到以色列国民。他们在背逆中转离了律法,并弃绝了对神的敬拜而去事奉偶像,因而这国民就变得瞎眼了。当基督说天父将他所传讲的真理向被所传讲之人隐藏时,他提到了这瞎眼。
法利赛人认为他们自己是聪明有学识的,因为他们是圣经的学生。他们认为自己与神有正当的关系,他们拒绝基督对他们讲的话。基督说天父将他所传讲的真理启示给那些象小孩子一样接受他的话语并信靠他的人(太
11:25)。若不通过子没有能知道父,基督是来启示父(约1:18)。如果人不接受他的启示,就不会对父的认识,因此基督宣称:“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太11:27)。很明显耶稣会向任何接受他话语的人启示父。3
. 邀请人相信马太福音11:28-30
甚至在人们的不信与拒绝中,基督仍满有恩典地邀请听的人来信靠他,他邀请他们接受他的轭。
当时最常用的比喻之一就是“轭”的比喻---,用来表示对一职业或责任的顺服。因此我们在书中不仅读到有“律法的轭,”而且还有“地上的政府”的轭,及通常的“公民责任。”Cant. i. 10中的解释十分有助于我们对这个比喻的理解:“他们担负天父的典章之轭的颈项是何等美丽;那在他们身上的轭就象是在田地里耕犁的牛的轭, 为主人为自己生产粮食。”这个轭也许在他们抛弃“神的”轭之时被他们所抛弃了,因而使他们自己被掳。在另一方面,“将轭负在你身上”---意思就是坚决而自愿地顺服。
他们不仅要顺服他,也要学他的样式,也就是努力效法他。
Edershiem说,神国所要求的真正的智慧,就是负起他的轭,这是容易的,是轻省的担子,而不是象拉比叫人所负的担子;对此真正的理解,就是通过学他的样式。在通过负轭而进入天国的智慧中,在通过效法他而得知识中,基督他自己就象那些“孩子们”真正的老师。因为他心时柔和谦卑,他所教导的,他去行了;他教导他所行的;因此到他这里来就能得到真正的心灵安息。
与法利赛人重担相比,那些负基督的轭并学他的样式的人会发现,顺服他是容易的,他所给的担子是轻省的。这是真实的,他们与之相联合并效法的那一位就是有这样的特性,因为他柔和谦卑,或是顺服。他将他因信靠神而得地平安也赐给那些信靠他的人。
C.
被一罪人接待§
62 路加福音7:36-50尽管许多法利赛人来听耶稣的讲道,但绝大部分人都没有邀请他到他们的家中吃饭。在先前的一些情形中,基督在税吏与罪人的家里吃过饭(太
9:10),他这里接受了一个法利赛人的邀请,这人自认为与罪人不同。Shepard
形象地描绘了这情形。在这个情形下,一人妇人来到,她有罪人的名声及面容,头发披散,表明她的罪。无疑,她听到过这位与税吏和罪人作朋友之人的名声,她也许听过他在各街中传讲这令人欣喜的信息:“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难道她不是处在良心激烈的争斗中吗?难道她不是正在被罪恶的过去压毁她她的生命吗?她决心不管面子而来找耶稣。她知道他正在一个法利赛人的家里坐席,她带来一瓶真哪哒香膏---极其昂贵的香料---穿过幕帘,溜了进来,来站在耶稣的后面,他脚附近的地方,不断地哭泣。一个妇人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出现在这种情形下都是不合习惯的,何况她还没有带面纱。她的行动表明她是一个慷慨、情感丰富、性格冲动的女人,她是别人堕落的牺牲品。
她因她有罪的生活而站在那里哭泣,听到耶稣恩惠的话语使她更为感动。她也遭遇到西门的冷视,
“她在这里做什么?”她羞愧、悔恨、悲伤,低下头来,泪水落在耶稣的脚上。好象是在道歉,而且没有手帕,她开始用头发来擦耶稣脚上的泪。在犹太人中,一个女人在公众面前让头发披散下来是可羞愧的事,但是她象失大尼的马利来在他死之夜(约12:3)一样作出了她的牺牲。然后她用破碎的香膏膏抹他的脚,并在悔恨与敬畏中不断亲吻他的脚。福音书没有说这妇人是谁。
Shepard 说:内容详细的福音书没有提到被耶稣救离羞愧生活之妇人的名字。不知对错,基督教历史中的拉丁支派之传统认为,她是耶稣从其身上赶出七个鬼的抹大拉的马利亚;另一种传统则认为她与伯大尼的马利亚是同一人,这一看法则有矛盾之处。拉比们认为醉酒与淫欲是鬼附的表现。抹大拉是一个富裕之城,名声不佳,因淫乱而遭毁灭。福音书没有说出这妇女的名字,难道不能看出正是耶稣的灵接受了这曾经过着道德低下的生活而被弃但已悔改的妇女,使她过上一个归神为圣的生活吗?从这里我们看到福音的得胜之处,就是将情欲的邪灵从一个凭借天然的美貌过着堕落生活的人里面赶出去,并使她热情地把自己奉献过一个分别为圣的生活,就是我们在抹大拉的马利亚身上所看到的一样。
名为西门的法利赛人没有责备她违背礼节,而是借机显明他对基督的拒绝。他看出基督声称是从神而来的真理启示者,他认定如果耶稣真的是从神而来的先知,他就会知晓这妇女的品性与名声;他就会阻止她的这些情感的流露。那么基本上是,西门不知道为什么基督接受罪对他的情感表露。
基督表示要有话说,西门表示愿意倾听。因此基督就讲了一个故事,两个人欠一个债主的钱,一个欠他五百个硬币,是几天的工钱;一个欠他五十个硬币。两个人都没有钱还债;因此债主就免了两个人的债;基督问西门,“这两个人哪一个更爱他呢?”
(路7:42),西门说出了唯一可能的反应:“我想是那多得恩免的人”(43节)。Edersheim解释了这例子的影响:如果获益多,那么爱也多;如果获益少,那么爱也少。反之爱多也说明获益多;爱少说明获益少。那么就让他用这观点来衡量这妇女吧,将她的行为与他的行为作一个对比。洗客人的脚,给他欢迎的吻,并特别地膏抹他,这在宴会中确实不是必要做的事,但这些行为确实表明了特殊的关心、情感与尊敬,而此法利赛人并没有显示出任何这些爱的表现。而这个女人的对主的态度是何等的不同。根据西门的推论,他自己得到甚少,而这女人获益甚多,或将先前的形象说明用在此时的情形中:“她许多的罪都赦免了”,她对她“许多的罪
”并非不知,而是甚知。根据西门先前的承认,这解释了她许多的爱是因她多得了恩免。在另一方面---尽管主没有清楚说明,这也了显示西门少的爱表明他恩免得的少。西门的回答带出了我们主对他的问题的反应,西门并没有承认他是个罪人,也没有在信心中转向基督,其实他因他的罪而欠债于主。形成鲜明对照的是,这女人承认她的债,她转向耶稣并将她爱的礼物倾倒在他身上。基督接受了她因信心所献的礼物,然后他对她说:“你的罪赦免了”
(48节)她从他那里听到的,她对他的了解,她都相信了。她已经相信他在父的爱中所带来的“和平的消息” 及天父对堕落与最需要之人带来的怜悯;在作为将人带入与天父和平的使者基督的里面;在他给她突然所带来的天国里面,从敞开的天门中天光照亮在她的身上,从天而来的声音到达她的耳中。她都相信了:天父、作为启示者的子、作启示工作的圣灵,她的相信拯救了她。当她来到宴席当中,带着爱的感激与敬畏服事的心谦卑地站在后面时候,她就已经得救赎了。她不需要再得赦免,因也已经得赦免了。因她的得赦免,她从心而流的泪水流淌在他的脚上,用头发擦试,并不断地亲吻膏抹。所有这些都是她爱心的自然流露,她听说了他所事之后,就真诚而来,并在主的身上找到心灵的安息。
信心将这女人带到耶稣面前,也是信心将她拯救。当她的信心被她的礼物证明为真诚之后,她的罪就被宣告得赦免了。
在这个宴席上客人象西门一样,都是法利赛人。当听到基督宣告赦免的时候,他们与那些法利赛人的反应是一样,他们惊叫,“这说僭妄话的是谁?除了神以外,谁能赦罪呢?”
(路5:21)。耶稣基督并不只是说出神的话并行神迹,他现在甚至声称有神赦免罪的能力。现在法利赛人得考虑这个证明他其人的证据了。D
. 王的见证§
63 路加福音8:1-3基督此时又去了加利利地区,十二使徒与他同行,与他一同传讲天国的信息。还一些妇女还着供应跟随他们,这些妇女已经相信基督并在他与门徒们的巡回布道中供应他们。这些妇女不仅在物质上帮助基督,也可说是基督的见证人,她们可以见证,当她们担负基督的轭的时候,她们确实发现她们罪的重担被除去了,因为她们已经从捆绑中得释放,并进入荣耀的自由中。
E
. 领袖们对基督及他的礼物的拒绝§
64 马太福音12:223-37;马可福音3:20-30我们现在来到法利赛人、国民与基督的关系的一个重要的转折点,从马可的记载中我们看到,一大群人围绕着基督。对他的要求太大,以至于他没有时间吃饭。基督的“朋友们”
(可3:21)认为他需要保护自己,所以他们想要管他。他们说他癫狂表明他们认为他的热心已到了不正常的地步。在这种情形下,基督遇见了一个被鬼附的人,他又瞎又哑
(太12:22)。基督将这人从撒但的捆绑下释放出来,除掉苦害他瞎哑病。这十分清楚地证明了基督可以成就他所应许之事。如果他们愿意负他的轭,他可以将法利赛人的重担从受捆绑之人身上除掉。他可以成就他的应许使他们心灵得安息。这神迹使众人惊奇,他们问,“这不是大卫的子孙吗?”(太12:23),他们期待的是一个否定的答案。我们可将他们的问话这样说,“这不可能是大卫的子孙吧?”问起这问题并不是没有足够的证据,而是因为法利赛人已经拒绝了基督。他们已经被教导他们是羊群,应该跟随牧人,所以他们不能想象在没有法利赛人的允准下接受基督,因此心中就考虑基督所展现的证据及法利赛人对那证据的反应之间的矛盾。他们表示出如果法利赛人允准,他们愿意接受基督,但既然法利赛人不赞同,他们就觉得不得不拒绝他了。法利赛人很快解释了使众人相信的神迹。他们说,“这个人赶鬼无非是靠着鬼王别西卜啊。”(太12:24)。这个人尽管没有权柄而且也没有受过教育,却在鬼王别西卜之下赶出鬼。他们相信邪灵的世界,象天使的世界一样,是一个很大的军队,下面分级管理,每一级都有头目与属下,它的等级及管理都是在撒但的命令之下。别西卜---“污移之神”是出于犹太人的讥讽而给别西卜的名字,---“皇室之主”---是腓尼基人的神。他们相信这个神被给予了叫人得病的权柄,他们判定耶稣是他之下,为了人们相信他诱惑人教导,在假意地从病人身上赶鬼。他们不会承认他的能力是从神来的,当时流行的思想使他们断定他的能力一定是从魔鬼来的。
法利赛人没有想要否认基督行了一个神迹,但是对因神的能力明显是神迹之为,这些法利赛人却有不同的解释。
对我们来说,一个确定的神迹不可争辩的证明了基督所声称的;对他们来说却不是这样。他们可相信神迹,却不相信基督。对他们来说,问题并不是那些是不是神迹,而是凭借什么能力,或以谁的名,他作了这些事?从我们观点来看,他们从神迹的角度对基督的态度似乎不仅仅是邪恶的,而且是理性上不可解释了。但我们的立场却与他们的态度不同。而且在这里我们再一次看到是他们对基督其人及其教导的敌意使他们的否定基督的声称。耶稣借着什么能力作了这些事,对这个问题,他们的回答是,通过撒但,或是鬼王。他们认为耶稣不仅仅些时是被鬼所附,而且一直都是被鬼所附的,也就是说耶稣是撒但的行动工具。而且根据他们的看法,这个鬼就是鬼王别西卜。因此他们认为,的确是撒但在他里面或是通过他作工,而且,耶稣非但没有被认出是神的儿子,却被看作是撒但的倾向化身;非但没有作为弥赛亚被接纳,却被作为黑暗国度的代表而被弃绝。所在这些,他所启示和传讲的国度恰恰被与他们所认为的天国相反。因此正是拉比主义对基督福音的反对构成了他们对基督的行为的基础。
因为这国民的命运取决于对基督其人的解释,他提出了三个证据来表明法利赛人的解释是错误的。第一个证据是,纷争导致毁灭,而合一才能保持事物的存在,如果他从撒但那里得到权柄来抵挡撒但,那么撒但的国度最后就会垮掉
(太12:25-26),撒但不会授予权柄来毁灭他自己的国度的。第二个原因承认了以色列国民中有通灵者,以色列中的一些人可以赶出污鬼,而且以色列人认为这些人是神赐给他们的。甚至法利赛人都承认神的能力以些方式来彰显,并为有能灵者的存在而感谢神。基督的看法的是,既然法利赛人承认赶鬼的能力是出于神,他们就不应该认为他赶出鬼是因他被鬼所附的
(太12:37)。基督的话所包含的意思是,如果他借撒但的能力赶鬼,他就不能将所应许的神国展现给他们,“但是,”他说,“我若靠着神的灵赶鬼,这就是神的国临到你们了。”(太12:28)。既然基督确实借着神的能力将鬼赶出,那么就应该认定他所展现赐予的国度是真实的,他也是这国度真实的王。第三个证据提醒人,在一人强盗进入有守卫的城堡之前,他必须有足够的能力制服守卫的
(太12:29)。其中的含义就是,如果基督能进入撒但坚固的营垒,并将人从他的控制之下拯救出来,那么明显的他比撒但要强大。撒但不可能给基督一个比他自己的能力更大的能力。借着这些证明,基督是要向群众显明法利赛人对神迹的解释是错误的。
基督要群众作了一个决定
(太12:30),他警告他们如果他们接受法利赛人的解释并拒绝他,那么那世代就会面临可怕的审判。他在这里提到不能赦免的亵渎圣灵的罪,对这个罪的赦免在这个世代是不会有了,这个世代的意思就是神国被提出展现的世代,而不是在未来的世代,也就是所有他们的弥赛亚的盼望要实现的世代。那么就产生下面这个问题:不能赦免的亵渎圣灵的罪是什么呢?基督已明确地表明了进入他所展现的天国取决于对他其人与其话语的相信,他先前鼓励他的听众要相信他的话语并接受那些话
(太7:24,26)。因此他们对他的话语作出反应是很重要的。如果这国民拒绝他有关他自己的见证,他们也可能会通过他天父的话语来相信他的话,天父证实了基督的真实性
(约14:10)。基督的作为就是天父的作为,这些作为支持了在基督受洗时天父所说的话,就是他喜悦他的儿子。如果一个拒绝了基督与天父的话,他仍然还可以通过圣灵的见证来相信基督。圣灵最后给基督其人与他的话语作见证,如果一个人拒绝了这最后的见证,那么神就不能给他更多的见证了。尽管拒绝基督的话是罪,但他仍可能通过圣灵的见证来相信基督。如果人拒绝了最后的见证,那就再不会有什么见证来使他归信基督了。因此将基督的工作归于魔鬼这罪是不可赦免的,因为实际上这工作是圣灵所作的。明显的是,人只能在基督本人在世期间犯这亵渎圣灵的罪,在这国民有了通过他借圣灵所行的神迹所显示出来的关于基督其人的证据之后,人才能犯这罪。今天没有这样的环境,因此,这同样的罪在今天是不能犯的。
基督在警告以色列中这个世代,如果他们拒绝天父与圣灵关于他其人与他的工作的见证,那么就再不会有什么见证了。他们的罪将不会得到赦免,且那世代要面临现时的审判。那审判于公元
70年耶路撒冷被毁时临到。那么这个罪就不被看为是个人性的罪,而是以色列国民的罪,这罪将整个世代遭致神的审判。Edersheim
对此事件的意义及法利赛人的解释对这国民的最终结局的影响看得十分准确,他说:我们完全可以肯定,这解释了以后到十字架这一期间的历史。
如此看来,法利赛人抵挡基督的历史看起来不仅仅是前后一致的,而且可以说是在道德上是有解释的。他们的罪是将属于圣灵的看作是撒但的;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们是属于他们的父魔鬼,他们不知道,不明白也不爱光,他们的行为是邪恶的。他们不是光之子,而是黑暗之子,没有明白他就是光。现在我们也可以明白对基督不断增长的抵挡。他们一旦认定基督所行的神迹是出于撒但的能力,并且他是代表那恶者,也就是选择了理性与道德上的方向。将基督每一次的能力彰显看为是魔鬼能力进一步的发展,并不断以更多的顽固与敌意来抵挡,甚至将耶稣钉在十字架上;这是我们的历史的自然进程。
基督对他的听众要求与约翰的要求是一样的,“你们要结出果子来,与悔改心的相称”
(太3:8)。一棵树所结的果子显明树的本性。抵挡基督的法利赛人声称他们是义的,因此基督要求他们通过结果子显出他们的义来。他警告他们,“凡人所说的闲话,当审判的日子,句句都要供出来”(36节)。不经意所说的话并不是随意的笑话,而是他们对基督的评论。如果众人听到法利赛人的解释并重复他们的解释,那么他们就是神的审判之下。一个人对基督其人的态度决定他永远的命运。
那么这件事标志着基督生命的转折点,从这里开始一直到耶稣被钉十字架这一段时间,在福音书中整个国民都是以拒绝基督为弥赛亚的态度出现。宗教领袖们非正式的拒绝最后演变为正式的拒绝,他们将耶稣钉在十字架上。
F.
宗教领袖们对神迹的要求§
65 马太福音12;38-45法利赛人与教法师完全知道耶稣声称为从天派来的弥赛亚,他们熟悉证明他其人真实性的众多的神迹。但现在他们来向他挑战,要他行一个神迹来证明他是他所声称的。基督解释了他们要求的原因,这不是出于他们的信心而是出于他们的不信。他们已经拒绝相信他的话与他的神迹,这表明他们是邪恶的。他们是“邪恶淫乱世代”
(太12:39)。基督宣告除了约拿神迹以外,再没有别的神迹给他们来证明他是所声称的那一位。基督通过那颇遭非义的先知所说的话,无可争辨地他对这里所记载之事的权柄。他会给他们一个神迹,就是约拿的神迹。当他出现在尼尼微时候,他自己“对尼尼微人来说就是一个神迹;”他鱼腹里三天三夜,且活着出去向尼尼微人传讲信息,这事实就向他们证明神是由所派来的。如此之事会再发生一次,在“地中心”(是希伯来语在“地里”的说法) 三天三夜之后,他的复活就是神向这个世代对他的使命的证明。尼尼微人没有疑问,而是接受了约拿的证明;除此以外,所罗门智慧的名声也使得士巴女王从远方而来;前者的情形是因为他们感觉到他们的罪;后者的情形是她需要并渴望得到比她拥有的智慧更好的智慧。但这些正是这个世代的人所没有的;因此尼尼微与士巴女王会起来,不仅仅是作为无声的见证人,而是要定他们的罪。因为约拿之事所代表的所罗门的智慧为其预备的实际,已经在基督里向他们展现。
基督通过一个形象的说明显示了以色列国民因拒绝他与他所给他们的而有的光景。基督说当邪灵离开人身之后,它寻求安息的地方但却寻不见,它还记得它先前所居住的身体,就决定返回。回去后它发现那人已摆脱邪灵控制,就决定重新进去,但它这次要带七个比它更恶的邪灵与它同去。这次这些邪灵进去并占据那身体作为它们的居所,因此这人光景比先前的更坏。这形象有说明清楚地显明了基督对以色列近期历史的看法。施洗约翰来发现以色列被邪灵所占据;这国民充满了不义与罪。约翰传道使人们悔改认罪,其结果就是以色列国中清除了邪恶,众多的人在期待着神国的来临。但是在国度建立之前,以色列国民又返回到因约翰的传道而清除的罪中,现在国民离神更远了。它比约翰传道之前变得更邪恶,因而落在更重的审判之下。因为宣称接受约翰的见证的国民在信中远离了约翰所介绍的那一位,其光景比约翰传道之前更糟糕了。
与其它的国家相比,以色列就象一栋房子,从其中被赶出偶像之鬼---就是他们所惧怕的“别西卜”。然后房子里那些偶像污秽之物被清扫干净,装饰了法利赛人人装饰品。然而,在房子被清扫干净之后,更强大的那一位---神并没有在那里;只有他才能抵挡那强者,管理其中的秩序。因此魔鬼又返回,发现它所离开的房子清扫干净,但却是空的,而没有防守。以色列的遇昧之处就在于此。他们已经清除了所有可恶之物,但他们知道鬼魔只是鬼魔之力的显现,一个邪恶的国度是存在的。因此这个房子清除了外邦的污秽之物并装饰了法利赛人的自义之后,里面却没有神,这只会使它更加适于撒但的居住,使它在其中更加安稳;因为借着其中干净与美丽,他作为邪灵的存在与统治就不会被人怀疑。基督继续他的形象比喻,说,这样它“便去另带了七个比自己更恶的鬼来”---骄傲、自义、不信及类似的东西,七这个数字是泛指,因此最后的光景---以色列中没有偶像的污秽,并用法利赛式的装饰,就是对律法的研究与实行,来装饰起来---这光景确实比先前有可恶之处的光景更加糟糕。
G
. 基督对国民的拒绝§§
66 马太福音12:46-50;马可福音3:31-35;路加福音8:19-21当耶稣向众人讲话时,他的母亲与弟兄来找他要和他讲话;但是群众甚多,他们不能靠近他。就有话传给耶稣说他的母亲与弟兄在人群外,或是房子外面,并想要和他讲话。基督作出一个十分奇怪但却含义颇深的回答,他问了这个问题,“谁是我的母亲?谁是我的弟兄?”
(太12:48)。对这问题自然的回答应是:那些与你有血缘关系的人。但他没有承认血缘关系是真正的关系,却指向他的门徒,就是那些凭信心接受他的人。他说,“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和母亲了。”(太 12:50)。这种关系不是由自然出生而确立的,而是根据超自然出生的结果来确立的,这些人借对他的信心而与他发生关系。以色列国民因与亚伯拉罕的关系而声称当弥赛亚来临的时候他们与弥赛亚是有关系的。但基督拒绝了血缘联系构成属灵关系,那些要被接受与他有属灵关系的人是那些借信心与他有关系的人。在那些群众中,有人声称与亚伯拉罕的关系是进入天国的基础。基督则说进入天国必须凭借对他的信心,而不是借偶然的出生。那么在这一段,我们发现法利赛人认定基督是被鬼附的,这拒绝了基督的国民因他们对基督的拒绝,而落入一个比先前没有听到国度之事时更糟糕的处境中。现在将神国给他们的那一位弃绝了那拒绝他的国民。这一段清楚地预测了神要将以色列国搁置一旁,它为启示神的新的国度计划预备了道路。
H
. 从拒绝的角度 §§ 67-711.
当时代国度的进程§
67 马太福音13:1-53;马可福音4:1-34;路加福音8:4-18当三件事发生的时候,耶稣仍然呆在同一间房子里,这三件事是,
(1)鬼附之人的得医治,这事使得法利赛人指责耶稣是被鬼附了;(2)法利赛人要耶稣显神迹来证明他所声称之真实性;(3)基督弃绝了以色列国民。基督现在离开这三件事所发生的房子,退去到海边 。这也许是因为他想从躲开这一天颇费口舌的冲突去休息,也许是人太多,他想要去海边找一个更大的地方,大家都可以听到他讲话。马太记载说,如此众多的人群聚集在他周围,他需要上一条船坐在那儿教导众人。我们读到,当他教导时,“他用比喻对他们讲许多道理”
(太13:3)。先前基督并有用那么多的比喻来教导,在这里基督对比喻的使用是大有意义的,当有机会的时候,他的门徒来问他,“对众人讲话,为什么用比喻呢?”(太13:3)。比喻是一种修辞手法,是用转借的方法来教导。为了要人能在一个不知的领域里发现真理,某一件人们所熟悉的事从可知的领域转到不可知的领域使人们对其知晓。比如可以使用一个暗喻这样的修辞手法:“我就是门”
(约10:9),比喻也可以十分简单,象“你们要灵巧象蛇,驯良象鸽子”(太10:16)。比喻也可以很复杂 ,包含一个陈述语句,并表达一个主要的要点,尽管同时还有其它的要点。有时还有寓言,寓言是一个陈述,里面有许多作者旨要表达的平行的含义。我们的常使用比喻,但只在很少的情形下使用寓言(如在约翰福音10章,他使用了一整篇牧人与羊之间的寓言) 。尽管寓言可以是真实的生活,或是非真实的,一个比喻却总是表达了生活的真实性。在寓言中的转比是意义上的,而在比喻中的转比却总是通过一个历史事实。要解释任何一个比喻,圣经学生必须首先清楚地辨明比喻中的真理所在,然后他可以将这真理应用在不知领域中要学的真理之上。比如,人要学明基督所说的“我就是门”(约10:9)其中的真理,他必须明白门的本质、功用及目的。门在现实生活中所给人的,就是基督在属灵的领域所给人的。在将知识应用在未知领域之前,必须了解所知领域中的事实。为要回答门徒问为什么要用比喻这个问题,基督回答说,他用比喻首先是要向一些人启示真理,再就是某些人隐藏真理
(太13:11:-15)。如果一个人不考虑历史情形,那么基督的回答就是愚钝的。在整个基督传道的过程中,他已经将自己作为权能的救主展现在国民面前,这国民已经借基督所行的神迹看到其真实性。基督要求这国民对所显明的证据作出回应,宗教领袖们早已表明要拒绝基督其人并反对其神迹的意向,因为他们认为基督的神迹是出于撒但的能力。基督对那些拒绝他并在不信中抵挡他的人再无话可说。在另一方面,一些人已相信他的话并接受了他,这些人需要教导,基督这时所面临的是一个不信之人与相信之人的混合体---就是那些已接受他和已拒绝他的人。基督并没有想将信的人与不信的人分开,然后只教导那些相信的人。而是以一种特殊的方式教导,使那些相信的人会明白,使那些拒绝的人,尽管他们听到,不能明白。有知识的钥匙的信徒可以解释他的教导,不信的人没有那知识的钥匙,因而不能明白他的话。有知识的钥匙的会使用那钥匙来获得更多的知识,但是没有知识的钥匙的人会失去他曾经有过的知识。这就是基督给他的门徒关于他为什么用比喻这个问题的解释。要合适地解释一个比喻,人需要学习比喻所在的历史背景。耶稣使用比喻来回答那些听过他教导的人的问题,不管这些问题是特别提出来的还是耶稣所理解出来的。耶稣也使用比喻来解决那些他想要传讲但人有困难理解的那些真理问题。那么在解释比喻的过程中,有必要考虑我们的主当时正在探讨的问题。在某些情况下,问题被特定地提出来,但在另一些情况下,问题是孕含在先前的讨论中。发现问题就是需要解释了,因为如果解释中显现的真理没有解决那问题,那么这就是假的解释。只有那解释解决了问题才可被接受。这个原则对任何一个人对比喻的解释提供了一个客观的检验标准。这个原则也会决定在一个比喻中应该有几个地方可以得出一个类比。只要对一个比喻中的部分解释有助于解答正在讨论的问题,这种解释就是可以的。
在对解释比喻的考虑中,很重要的是要遵守基督下面的话:“天国的奥秘,只叫你们知道,不叫他们知道。”比喻本意是要教导有关国度的真理,我们的主不断使用下面的话,“天国好象”
(24节等)。真理总是可以应用在信徒身上的,可以从比喻中学习中得到真理,也可以将真理应用在今天的信徒身上。然而我们必须从我们主的比喻中注意到,他的比喻旨要传讲国度的真理。有关神与亚伯拉罕
(创12:1-3,7;13:14-16;15:18;17:6-8)、大卫(撒下7:16;诗89:1-4)、耶利米(耶31:31-14;结36:25-30)和摩西(申28-30)所立之约的应验的问题,旧约先知提到的很多。以色列国民等待着弥赛亚的来临来成就这些永恒无条件圣约。弥赛亚要将神的子民从他们的罪中拯救出来,从他们的压迫者手下解救出来,并建立他在其中以和平与公义掌权的国度。这就是以色列的盼望,神所派的先知一直传讲这信息,以此来鼓励并安慰他的子民。约翰所传讲的信息在国中引起了众人的注意,他宣讲说,“天国近了”(太3:2)。对以色列来说,这意味着约翰要介绍所应许的王,他将以大卫的后裔出现,坐在大卫的王位上,统治大卫之家。基督传讲同样的信息,因为他象约翰一样宣告,“天国近了”(太4:17)。耶稣在他第一次去拿撒勒时,向他的拿撒勒同乡传道,读了以赛亚书中的一段,他说,“今天这经应验在你们耳中了”
(路4:21)。当时拿撒勒人的反应预示了这国民的反应,因为那些听见他声称为弥赛亚的人拒绝了他的话与他本人,他们当时想要将置于死地。这国家宗教领袖们一直顽固地拒绝基督的话与他本人。在马太福音12章,这拒绝在领袖们对鬼附之人得医治之事上达到了高潮,当时他们宣称基督从撒但那里得到能力,这表明了他们的对基督的拒绝。基督接着警告人们不要接受那种解释,并提到如果国民坚持这种顽固态度,就会有审判临到他们。基督将这国民弃置于一旁,就是那些在血缘上与他有关系之人,并宣告只有那些凭信心与他发生关系之人才能得到他的接受(太12:48-50)。那么在基督的心中,这国民的命运已经确定了。基督后来会宣告神的国已经从以色列手中拿开了,并给那些能结出义的果子的人
(太21:43),耶路撒冷会遭致审判(24:37-39)并会落入外邦人的手中(路21:24)。从这时起基督再也没有公开传讲天国近了的信息;而是表明了国度已经被推迟了,他所预示的不是作王,而是十字架。他来为以色列成就的在神的圣约计划中的预言被推迟到另外一次的来临。因而就有了下面这个问题:大卫式的千禧年国度是神国在地上的影像,当千禧年国度被推迟,那么神的国会怎么样的呢?神的国在地上会取什么样式呢?在目前这个时代神的国有些什么样的特征呢?基督提到过“天国的奥秘”(太13:11),他指的不是圣约中的大卫式的或千禧年国度,会有这样的国度,这在旧约中不是个奥秘。它清楚地显明了千禧年国度的特征。但是旧约并没有启示说,在弥赛亚提出的国度与以色列接受王与国度的完全祝福之间会有一个完整的时代。以色列的旧约末世论将时间分为两个时代---目前的时代,就是国民等待弥赛亚来临的时代,和要来的时代,这是一个祝福的时代,从弥赛亚的来临时开始。旧约没有启示说,这个时代会结束于以色列拒绝而不接受基督,也没有显明王有必要将因他的统治而有的祝福推迟至某一未来的事件之时。马太福音
13章中的比喻中的时间段是从以色列对基督的拒绝到将来对弥赛亚的接受。这意味着当基督还在地上的时候,这个计划就开始了,一直到他以大能和大荣耀返回地上时为止。这一时期包括从使徒行传2章中的五旬节到被提时,也主是恩典时代(或称圣灵时代,或称教会时代)。尽管这一期间包括教会时代,但它超过教会时代,因为马太福音13章的比喻中的时间先于五旬节并延伸超过被提时。因此这些比喻主要所涉及的并不是教会的本质、功用和影响,而是表明了至今尚未启示的神在其中掌权的结构,这是在一个先前尚未启示的时代,是因以色列对基督的拒绝才有了这个时代。在基督的这些讲话中有九个比喻,每一个比喻都给我们有关现今的时代国度的一个特征。现今时代的第一个特征是播种者播种,对此播种有不同的反应,耶稣所描述的情形对他的听众来说是如此的熟悉知道,他认为没有必要再进行解释。因为在基督的以前的教导中没有对比喻的使用,所以这次他仔细地解释了其中的两个,作为合适明白其它的比喻的引导。
考虑我们主自己的解释是很重要的,因为我们主所教导的三分之一是通过比喻的,若没有他对比喻的解释,我们很容易会误入歧途。在比喻中的种子
(太13:3-8)代表话,或是“有关国度的信息,”而土地赐代表个体听众的“心”(19节)。在圣经中心经常表明个人的心智能力,那么这里就是一个被听到的信息在被传讲,但对这宣讲有不同的反应。一些种子根本表现出生命的迹象(撒在路边的);一些种子快速发芽(撒在石头上的);一些种子似乎是要结果子,但最后没有结果(撒在荆棘中的)。那么还有的种子结果子百倍、六十倍、或三十倍(23节)。在每一个情形中,种子都是一样的,播种者也是一样的,地点也是一样的,决定结果的是土壤的不同。尽管这个比喻通常被称为“撒种的比喻”,但也许将它翻译为“土壤的比喻”更为合适。通过这个比喻,基督做了几件事,一方面他解释了他的听众的不同的心态对他作为好种子播种者的所作事工的不同反应,一些人拒绝听;一些人听了而高兴地接受了好信息,却没有持守;一些人听了,但很快就因生活的忧虑及对物质财富的贪欲而将真理忘掉。但一些种子结出丰盛的果实,因为土壤预备得好。基督不仅仅解释了对他传道的不同的反应,也在他教导有关来世真理的时候显明了人们对他的门徒的传道的不同的反应。对他们的传道的反应也就是以色列对他的传道的反应。但让我们从这个比喻中看到目前的世代一个基本特征,就是,会有话语的播种,对这话语会有不同的反应。
马可记载了耶稣有关撒种的第二个比喻。这第二个比喻
(可4:26-29)旨要教导,结的果子不仅取决于播种者,而且也取决于种子本身。这个比喻是,一个人在他地里播种;然后,不考虑他作了什么,这种子发芽,长出嫩枝,长大,结实,最后他获大丰收。因为十一个门徒将要被派将一个信息传遍地极(太28:19-20),他们很容易会认为这丰收取决于他们的努力。基督想要清楚的表明,任何的丰收都取决于播种,然后让种子里的生命成长,在丰收季节结果,以此来显明这种子到底如何。第三个比喻是种在麦子中的草
(太13:24-29)。这比喻是要补充第一个比喻,并教导在播种神的话语之时会有虚假之种的播种。土地是种了好种子,播种者期待着他的劳苦能有收获,后来人告诉他有不好的东西播种在地里,他说是一个敌人来在那地里种下杂草的种子。根据常人的观点,这些毒麦代表植物学上所称的“有须的毒麦”
(Lolium temulentum),是一种有毒黑麦,在东方十分常见,“在长穗之前完全与麦子相同”或者(根据一些人的说法)称为“蔓延的麦子”或“睡草”(Triticum repens),它的根在地下蔓延缠绕正常的麦根。但这比喻的意思是,如果我们记得,根据古代犹太人(现代的东方人确实如此)的思想,这些毒麦并不是与正常的麦子的种类不同,而只是一种麦子的变种。不管是神话中还是象征性的,拉比主义认为,在大洪水之前甚至土地都犯有通奸罪,因此当麦子种下时长出毒麦。因此听到耶稣讲道的那些犹太人会认为这些毒麦是麦子的变种,最初产生于大洪水时,是因地的堕落而有,但是现在,哎呀,他们的地里到处都是;与麦子根本无法区分,直到结实的时候才看得出来:有害、有毒、而且若不想要正常的麦子无用,还得要将它们与麦子分开。播种毒麦明显是紧跟在播种好种子之后,然后两种种子一同发芽生长,在等候丰收期间,明显可以知道在麦地里有人种了草,草的存在明显会挤压麦子的生长。仆人关心他们的劳苦的结果,他们建议将草从地里除掉。然而主人知道,不可能将草从地里除掉,除非将麦子一同拔出来。他们的根缠绕在一起,因此不可能在不毁坏麦子的情况下将毒麦除掉。因此仆人们被命令让两者都长熟,在麦子收获季节就可以将好麦子与无用的草分开,将草收集在一起烧掉,将麦子收集在仓里。因此基督是在提醒人们,在他们播种好种子的时候,要防备撒但播种假种子,或是假道理的工作。
基督在这个比喻中被看为是播种者,他解释说,“那撒好种的就是人子”
(太13:37),在这个比喻的地就是世界,因为基督的目的是要他的真理传播在全世界。播在全世界的好种子就是“天国之子”(38节)。因此我们看到,那些有真理知识的人会分散在全世界,这样真理就可能通过他们传播出去。与些同时,撒但也会将他的使者派至世界各地播种假种子。这个比喻预示了在末世的一个审判,就是将得救与未得救的人分开,因此象先前所提到的,这些比喻是有关国度的。这预示了神的儿女们传道的收获,这传道会使很多人进入主在地上的建立于他第二次降临时的千禧年国度。但那些拒绝他的话并跟随撒但的话的人就会被排除于国度之外。因此麦子被收进的仓就是应许给以色列的千禧年国度。第四个比喻,是芥菜种的比喻,启示了国度的这个新结构会有一个几乎不可见的开端
(太13:31-32),比喻中所强调的是小的种子与结出的巨大的果实之间的对比。“象芥菜种一样的小”是犹太人的一个谚语,表明非常小的量。Edersheim说:---“象芥菜种一样的小”这种提法,已经成了谚语式的,不仅我们的主,就连犹太人与常常使用,用来表明最小的量,比如象一滴血,一点污秽或是天空中的一丝阳光---。
如芥菜种式的成长在当时也是一个事实,而确实在东方可以看得到
.这是此比喻中第一也是首要的一点,另外的一点,是有关鸟被吸引栖身在其上,“宿”字而意义是在那里“搭窝”,或是在其荫下栖身,这一点是次要的。当然,在这幅图画中,我们可以更清楚地明白,这个特点就是,鸟会被吸引到芥菜树之处。我们知道在巴勒斯坦,芥菜种与其它食物混在一起,或单独作鸽子的食物,其它的鸟当然会被吸引过来。这大致的意思会更容易明白,就是,一棵树的繁多的枝叶会给天上的鸟提供栖身之所,这是一个为人熟知的旧约的比喻,在旧约中它用来比喻一个强大的国给天下的各国庇护之处。
因此这比喻会叫人看到这一点,以谦卑不妥协的姿态出现,作为微小的种子种在世界里的天国,会生长超过所有其它的植物,并给天下的万国以庇护之处,这一点对犹太人充满了奥秘,对门徒却十分容易解释。
在一年之中,从那个微不足道的种子长出一个大得可以叫鸟栖身的大树。但以理书
4:12和以西结书31:6使用一个大树的比喻,在大树中鸟来栖身,来象征一个可能保护许多人民的大国。先前的王国都是借军力建立的,巴比伦被马代波斯的军事力量所毁灭;马代波斯被亚力山在和他的希腊军队所毁灭;希腊帝国败于罗马帝国的军事力量之下。那么各帝国的历史就是一个帝国比前一个帝国展现更强的军力的历史。然而,在基督所显明的现今时代要出现的国度却不是这样的情况。起始微小,它会成长,直到长出众多的枝叶给所有来栖身之人以祝福。基督会任命十一个门徒成为他的使者
(约17:18)。这将是一个意义重大的开始,然而基督预言世界会借这微小的开始听到他的信息。就这样,这比喻教导了国度的新结构,尽管它起始微小,但它最后会扩展到地极。
第五个比喻是要表明国度的计划是如何在目前的世代发展及运行。一些人将这个提为酵的比喻,但这样的提法将重点放在酵上或是它所代表的,而实际上这是酵在面里的比喻
(太13:33)。因此这比喻强调的是酵所做的或酵是如何作工的,三斗面是一个家庭主妇为一家人所做饮食的面量。当酵放在面里后,它就开始稳步、持续、不可恢复的一个过程,这过程一直持续到整团而都发起来。基督借此在教导,天国不是通过外面方法来建立,因为没有什么外部的力量可使面发起来。相反,新的国度将会借内部的力量持续不断地运作,直至整团发起来。这里的所强调的是圣灵与他对世界的传道。基督后来会在约翰福音15:26与16:7-11节再一次提到这个。Edersheim说“当人在里面接受神的国时,就象是藏在里面的酵,但却会逐渐地扩展、同化并改变整个我们普通的生活。”第六个与第七个比喻,共同显明了通过这个世代神所得到的,在藏在地里之宝的比喻里
(太13:44),基督表明了,以色列中众多的人会通过目前的世代成为神所赎买的“宝贵的产业”(出19:5;申14:2;诗135:4)。在马太福音13章中的比喻中基督已经解释了地是指世界(38节);因此这个比喻描绘的是因被管教而被离开地土,分散到世界各地的以色列人,神特殊的产业。当提多入侵耶路撒冷将人民从他们的土地上驱赶出走时,这成了事实。为了叫比喻中的那失去财宝的人重得回他所失去的,他有必要购买财宝藏其中的田地,基督借着他的死做了这一点:“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约一2:2)。直到基督第二次来这财宝才会成为它合法拥有者的财产(太24:31)。在商人寻珍珠的比喻里
(太13:45-46),基督启示了,神仅仅从以色列中得到财宝,也会从外邦人中得到财宝,这一点可以从珍珠出于海中这事实中判定出来。圣经中海常常代表外邦人的国,这里我们再一次看到神通过赎买,在外邦人所得财宝归给了神。第八个比喻启示了,国度的这种形式会结束于一个将义从与不义之人分开的审判之时,从海中拉起的网里面有各样的鱼,一些有用,一些无用
(太13:47-48),因此有必要将有用与无用的分开。有用的被装在篮子里,无用的被扔掉。基督教导说,这世代会在审判中结束,在这个审判中会决定谁进入千禧年国度,谁被排除在外。义是进入天国的必要条件,义人被带入天国,不义之人被排除在外。恶人的命运不是天国的祝福,而是永火的审判。有关在建立千禧年国度之前的审判的相同的真理在马太福音25:1-30节也有教导,在那里耶稣预言对以色列国的审判,在31-46节也提到,在那里耶稣描述了对活着的外邦人的审判。这里所预言的审判不是对死人的审判而是对活从的审判,它会发生在基督第二次降临地球时。最后一个比喻是一个家主的比喻
(太13:52)。它教导,国度新结构中的一些特点与先前启示的千禧年国度的特点是相同的,它也教导,其它的特点完全是新的,与所启示出来的千禧年国度中的形式没有对应。在这个比喻中,家主进入他的仓库,拿出东西来满足他家人的他所知道的需要。基督一直在宣传的真理比作是家主的财宝。基督提出了先前启示过的可以称为旧的的一些真理;他也启示了其它先前没有启示过因而是新的的真理。那么,当我们探讨这些比喻时,我们发现根据以色列结基督的拒绝,他预见了千禧年国度的推迟。他宣告要引入国度的新形式,其期间是以从色列对基督的拒绝至再来时对基督的接受。这目前的时代国度的新形式的特点是,对话语的播种会有不同的反应,这取决于土壤的预备
(土壤的比喻)。从播种而来的丰收是播种下去的种子中的生命的结果(种子自己生长),也有播种恶种的(杂草的比喻)。国度的新形式开始于微小之处,但却会成长壮大(芥菜种的比喻)。国度的能量不是外部的,而是内部的(面中酵的比喻)。神会通过现今的世代收特殊的财宝归他自己(隐藏的财宝瑟无价珍珠的比喻)。国度目前的形式会结束于一个审判,这审判会决定什么人是义有权进入未来的千禧年国,也决定什么人是不义之人,并将他们从未来的千禧年国中排除在外。2
. 对自然的权柄§
68 马太福音8:18,23-27;马可福音4:35-41;路加福音8:22-25对主来说这是精疲力竭的一天,马可记载,当晚上来到的时候,他对门徒说,“我们渡到那边去吧”
(4:35)。Shepard 描述了这情形:他们从迦百农出发,也许想要在湖东北边的伯赛大
-朱利亚斯附近停靠,在那里的山上他们能找到安息的地方,那里离城里很近,可以搞到食物,并在那里完全的休息一些时间。在船上他很疲倦,就在掌舵人附近的船尾躺下睡了,这是这卷福音书唯一记载的一次耶稣睡觉。
带有人性的耶稣疲倦困乏,沉浸在深睡中,微风吹拂,小船轻摇。这是一幅人性的救主于一只小船里安息在美丽的加利利海之中的图画。在他的附近,有的门徒在谈论着一天所发生的事,其它的门徒在驾着小船行驶在安静的水面上,这一天的最后一道光线消失在西边的地平线上,夜晚于这宁静景象之中降临。点点的星光闪亮于叙利亚的夜空,给这航行在这宁静的海面上以前行的亮光。
但这安静诗一般的景象肯定快要改变,温和的东北轻风突然转强,湖的东北方向的地平线上起了厚云,天空变得越来越暗,只一会儿的功夫,一股狂风从北部的黑门山上沿着约但峡谷吹泻下来,临到他们。暴风时刻增狂,最后变成了一股巨大的风暴
(seismos),将海吹得如同地震一般。这时海浪剧烈地吹打着小船,很快就要将小船灌满水了,一次又一次地风浪几乎要将小船淹没。他们处于极大的危险之中,而我们的主躺在舵手的位置上,在沉睡之中。这厉害的风暴在这些当中产生了恐惧,他们当中的一些人对加利利的风暴是熟悉的,因为他们的是渔夫,他们意识到了他们危险的境地。路加的记载说,“甚是危险”
(8:23),在惊恐之中,门徒们喊道,“主啊,救我们,我们丧命了”(太8:25),基督先是责备了门徒,他说,“你们这小信的人哪,为什么胆怯呢?”(26节),然后他斥责风浪。即使主在睡觉时,他仍然是主,但是他们没有明白他是大自然的主,他现在站在狂吼的风浪中,在他的威严中平静安稳,没有丝毫的惊惧和疑惑,他象对人讲话一样对风浪说,“住了吧!静了吧!”他斥责风浪就象它们是动物一样。立刻风浪就平静了,这是个神迹!在风停止之后,浪总是逐渐消退,但这一次湖却立刻平静了。
基督在这里显明了他借口中的话创造世界的同样的权柄,他创造世界的权柄可以控制在自然的因素
,有一天所有的大自然会顺服他的权柄却会他的控制之下。基督在这里通过这个神迹显明了他是创造的主,然而有一天创造物会归于他的掌管之下。基督问,“你们的信心在哪里呢?”实际上是要他们相信他和他的话,他先前对他们说过,“我们渡到那边去吧”(可4:35),这话显明了基督的旨意,自然界中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拦阻他旨意的实现。当这些称他为“主”或“夫子”的时候,他们是承认他其人,对基督与基督话语的信心会将他们从恐惧中救离出来。这国民的领袖可以拒绝他与他的话,但这神迹却是要在人们心中产生对他与他话语的信心,这样信徒就可能在前途任何的经历中可以忍耐。3.
对鬼魔的权柄§
69 马太福音8:28-34;马可福音5:1-20;路加福音8:26-39在风平浪静之后,耶稣与他的门徒来到路加称为格拉森人的地方,格拉森位于彼里亚境内,其中还有格拉什,这是底加波里的城市之一。马太说他来到加大拉人的地方,加大拉是位于格拉森境内加利利海东北部六英里远的地方。因此在这处记载中没有冲突,一个提到的是大的范围,一个提到的是具体的地点。
Rarrar描述基督上岸后的景象。他在这里所遇到的是人的怒气、疯狂与堕落,甚至比海上的风暴更加可怕惊惧。他刚一上岸,从岩石洞的坟墓中跑出一个烈怒疯狂的人,这完全是因鬼附。在他们所夸耀的古代文明中,没有医院,没有收容所,没有精神病院,这个阶层的人十分不幸,他们与交往十分危险,只能从他们的同胞中将他们赶出去,并用残忍的方法将他们束缚。在这样的情形下,如果不可教化,他们就只能在巴勒斯坦众多的山洞中栖息,这些山洞被犹太人用来作墓地。明显的是,这些污秽可怕之地,人们对其有恐怖的联想,这会加重其糟糕的状况;这个人长期处这种苦难之中,已没有控制他的可能性了。有人试图要将他捆绑,但在他的疯狂中,他行使超自然的力量,总是将捆索挣开,将其打碎;现在他被抛弃于这荒山凄凉之地,日夜叫喊,四处游荡咆哮,用石头砍砸自己,对自己与他人都十分危险。
这人光景是因鬼附,因为他足可能控制自己的器官,从远处认出耶稣来。当他认出他时,他仆倒到耶稣的脚下。在他里面的鬼认出基督,并大声叫喊。象先前的情形一样,鬼魔们认出基督,称他为“至高神儿子”
(可5:7),他们也承认基督作为审判者的权柄,因为他们请求他不要折磨他们。他回答了基督所问的有关身份的问题,说,“我的名字叫群(军团)”(9节),这表明这人被众多的鬼所附。一个罗马军团由六千士兵组成,由些我们可看出他里面鬼的众多。这些鬼预见了他们未来的审判,因为他们“再三地求耶稣,不要叫他们离开那地方(10节)。Shepard提出了这请求的意义。在一般人的思想中,去地狱有三个门:沙漠(数
16:33)、海(拿2:2)、和耶路撒冷(赛31:9),在这种思想的印象中,这被鬼附之人求他“不要把他们送到远离这地区的地方。”这人心中想到的是不是东部的旷野呢?这些鬼魔通过这人请求耶稣不要把他们送到无底洞就是深海(创1:2;7:11),就是鬼魔所居住之处(启9:1-11)。不愿去无底洞,他们请求被允许进入附近吃草的猪群,基督允许了他们。当这些鬼魔进入猪群时,这群大约有两千头的猪群冲下堤岸进入湖里淹死。对此通常提出的一个反对就是,基督似乎对他人的财富并不关心,然而我们必须记得,在基督的生命中的这个时候,整个国民都在争辨他这个人;这国家的命运就取决于他们所作的决定。在这个国民的领袖们的抵挡面前,基督借此机显明,他有足够的权柄来控制一大群可以毁灭这么多猪的鬼的行动。领袖们将基督的能力归于撒但。然而,基督表明,他可以通过一句知,就能命令鬼魔,使他们听从他的权柄。因此,他不是受撒但的控制,而是控制撒但的仆役。
放牧猪群的人将全村的人召集来并见证了这神迹的结果,当人们聚集来看到耶稣所行之事时,他们“就害怕”
(可5:15),这些人害怕有这样的权柄的人在他们中间;他们请求他离开他们的地方。尽管得医治的人想要继续与基督同行,但他告诉他返回家里,通过他的话与他已经改变的生命来见证神在他们中间的工作。4.
对疾病与死亡的权柄§
70 马太福音9:18-26;马可福音5:21-43;路加福音8:40-56因为耶稣在彼里亚不受欢迎,他返回迦百农地区,当他的船靠岸的时候,一大群人聚集在他周围。我们可以推测,耶稣借此机会教导人群,这时,睚鲁,一个管会堂的人,因他迫切的需要而仆到在耶稣的脚下。他的女儿要死了,他请求基督,“求去按手在她身上,使她痊愈,得以活了”
(可5:23)。睚鲁很要可能是先前百夫长所派求耶稣医治其仆人之人中的一个。如果是这此,他是有证据,知道基督可以医治病人。Edershiem说:因为他的孩子快要死了,他也听过耶稣所行过大的神迹,因此他一定是希望耶稣会在他的身上的行这医治的神迹,对于这一点,当我们记得耶稣是如何经常地在这个管会堂之人的邀请之下在会堂中讲道,及他的话语给人留下的深刻印象,就不会感到吃惊了。没有必要假定他是那些为百夫长请求的长老中的一个;因他目前的请求的方式与此假定十分矛盾。但毕竟,他所说的话完全是当时的犹太人可能对一个拉比所说的话,而且他对其讲话的拉比被所有的迦百农的众人认出是耶稣,这些众人并不相信那些犹太的法利赛人对耶稣的可怕的指控。尽管我们不能找到任何一个大拉比按手医治的例子,但是按手医治与祷告结合却是与当时犹太人的观点相合的。
基督回应了他的请求,向睚鲁的家走去,睚鲁的请求表明他对基督的信心,现在这信心经历了考验。既然他的女儿正在死去,似乎他们需要急速赶到他的家;但是耶稣另外一人的需要,而打断了他们的行进。一个妇女病了十八年,使她不洁净,因为她无法与同族人相处在一起。尽管她从许多的医生那里寻求帮助,并且花尽了所有的钱,她还是没有得到任何的帮助。路加提到她这种情形是无法医治的
(8:43),她对基督的信心使她穿过人群,“来到耶稣背后,摸他的衣裳燧子(44节)”。这妇女的行动是大有意义的,一个臣民触摸国王的长袍是表明忠心与对他权柄的顺服。因此这妇女的行动表明她承认基督的权柄。这是她请求帮助的基础,这是信心的触摸,书中记载说“血漏就立刻止住了”(44节)。传统认为她是一个外邦妇女,这似乎合理,因为一个犹太女子很少会冒险进入人群中,这样会使所有的人因她的不洁而受到污秽。
Edersheim
说:使这女人遭受十二年痛苦的疾病,会使她成为利未式的“不洁”。在巴勒斯坦,这种病一定不是罕见的,而且如现代科学所发现的那样,它是极为棘手的疾病,根据为这病所开种类繁多的处方及处方的特点也可判断出这一点。在
Talmud书典中的一页中,记载了不下十一种处方,其中最多只有六种具有滋补作用,而其它只是迷信的产物,寻求那些方法是因无知。但真正有意义的是,在所有这些处方中,当得病妇女服用时,人要对她说:“从血漏中起来(Qum)吧。”在主进行医治的情形中,并不仅仅是他采取的方法,而且他没有说在医治睚鲁的女儿时所说“起来”这话使人惊异。但这里我们注意到与拉比们魔法式的医治方法的明显不同,他即没有采取那些处方,也没有对那个在他后面摸他的衣裳燧子的妇女说“起来。”摸了他的衣裳燧子之后,这女人想要不知不觉中离开,耶稣问是谁摸了他的衣裳燧子,门徒认为这问题有些不全情理,但耶稣知道这是出于信心的一摸,而不是人群的拥挤。这女人公开地承认了是她触摸了他,并讲出了原因
(路8:47),对她的信心的回应,耶稣对她说,“女儿,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地去吧!”(48节)也许她想不被人知觉地离开,但却没成,耶稣知道有能力从他身上出去,他转身来,对于他问是谁触摸了他的问题,他的门徒不解,彼得则提到有众多的群众在拥挤他。但他继续寻视四周看是谁作的这事。
“摸我的是谁?”他说,“因我觉得有能力从我身上出去。”这时,这妇女害怕战悚,意识到已经发生在她身上的事,知道不能再隐藏,就进前来仆到他面前,在所有的人面前告诉了他事实真相,她触摸他的动机、她这些年来所受的苦,及现在她得医治的喜乐。耶稣立刻对这坦率的回答作出了回应。
“女儿,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地去吧!继续在身心的无病中保持完全吧!”她得到有怜悯的身体的医治,并罪的得赦免。若是她就那么从人群中溜掉而没有承认一切的话,那么她的罪就得不到的赦免了。
就在基督与这个女人讲话延迟期间,从睚鲁家传来消息,说他的女儿已经死了。基督讲了一句话来鼓励睚鲁,他说,“不要怕!只要信!你的女儿就必得救”
(路8;50)。他们到家里,基督向那些哀悼者宣告说那女儿只有睡了,人们知道她已经死了。对人来说,身体的死亡是不可恢复的,但对神来说,它只是一个状态,每个人都会从其中醒来的,因此它可称为睡。基督进入了孩子停留的房间,拉起她的手,根据旧约律法,这样作会惹致污秽的,但非但耶稣没有受污秽,他给了那尸体以生命;基督命令说,“女儿,起来吧!”她主站起来了。基督表明了他持续的爱,叫人给她食物吃。就这样,基督表明了他对死亡的权柄,就象他先前表明了他对自然与鬼魔的权柄一样。5
. 对眼瞎的权柄§
71 马太福音9:27-34以赛亚描述了弥赛亚要带来的祝福:“那时,瞎子的眼必睁开,聋子的耳必开通。那时,瘸子必跳跃象鹿;哑吧的舌头必能歌唱。”
(以赛亚书35:5-6)。耶稣不断地在以赛亚所预言的范围内行神迹,来显明他弥赛亚的权柄。比如,他遇见两个瞎子时就是这样做的,他们的祈求很有意义:“大卫的子孙,可怜我们的吧!”(太9:27) 既然大卫的子孙是弥赛亚的头衔,这些人实际上是在表明,他们已经听到了耶稣对自己的显明,并呼求他行一个弥赛亚式的神迹。尽管基督在满足的人们的需要时在人没有信心时行一些神迹(参路22:51),但对行弥赛亚式的神迹的要求,他要求人的信心。因此基督问他们,“你们信我能作这事吗?”(28节),他们承认说,“主啊,我们信。”他们再一次提到弥赛亚的头衔“主”(参诗110:1)。作为对他们信心的回应,基督满足了他们的请求,除掉了他们的瞎眼。有人说得很好:在基督的时代,人们首先学会相信他其人,然后相信他的话;在圣灵所作的工作中,我们首先相信是他的话,然后是他其人。
这个神迹不仅仅是对基督其的启示,因为只有神才能恢复人的瞎眼,但也表明了弥赛亚来为以色列所做之事。犹太人灵里是瞎眼的,不认识神,弥赛亚来向他们启示神
(约1:18),因为他们没有在信心中转向他,他们的瞎眼没有被除掉(5节)。尽管他是弥赛亚并可以向这国民启示天父,但这国民不会从他的来临得到益处,直到他们象这些瞎眼之人在信心中转向他时。国民的领袖已经表明了他们拒绝基督的决心;因此他这样命令这些瞎眼的人,“你们要小心,不可叫人知道”(太9:30)。基督先前已说过除了约拿的神迹,他再没有什么神迹给这国民了(12:39)。因此基督没有想要这些人成为国民的见证人。当基督离开这房子的时候,一个被鬼附而哑巴之人被带来他的面前,基督医治了他
(太9:32-33)。这进一步表明了应验了以赛亚有关弥赛亚的预言(35:5-6)。这些神迹使众人惊异,人们不得不承认在以色列的历史上从来没有这样的事发生,他们的反应表明了他们愿意因他所声称的而接受耶稣。但再一次法利赛人将耶稣的能力归于撒但,而没有归给神。在如此的证据之下法利赛人仍然顽固的拒绝。
I.
在拿撒勒被拒绝§
72 马太福音13:54-48;马可福音6:1-6a据圣经所记,耶稣最后一次返回了拿撒勒,象先前所做的一样,他进入了会堂,再一次承担了拉比的角色,开始教导。会堂是专门学习圣经的地方,因此无疑基督教导了圣经。在他的教导的反应中,会众需面临他是谁的问题。耶稣是在一个木匠家里长大,没有在拉比们所接受的学校里受教,因此众人不能明白他从那里得到的这些圣经知识。他们的问题显明了他们的态度,“这人从哪里有这些事呢?”
(可6:2)。拉比式的教导包括传统解释的照搬,因此众人对他知识的来源有怀疑。他们衡量他的话与他作的事,他们承认这样的知识不可能追溯到他的父亲,他的父亲不可能教导他律法的知识(申6:7)。他们会知道,在这同一家庭中教育培养出来的孩子们中,没有任何其他一个可以表现出如此的知识,作如此的事。因为基督没有在一个可接受的教师手下受过教导,因此众人就反对他的话语。事实上,“他们就厌弃他”(可6:3) 。尽管整个犹太地与加利利地,甚至在这些以外的地区的众人接受耶稣的话为先知的知话,但似乎拿撒勒村对他的传道完全没有反应。这些人的不信使基督不可能再行神迹,来证明他向他们所宣讲的话语的真实性(5节)。有限之人的不信“束缚了无限的神的全能”。在拿撒勒的反应表明瞎眼是多么地黑暗,及这些人是多么地不能接受光。J.
希律的死§
73 马太福音14:1-2;马可福音6:14-29;路加福音9:7-9耶稣的名声此时传遍了加利利,甚至传到在提彼里斯的希律安提伯的宫殿里,大希律的邪恶、狡诈并骄奢淫逸的儿子来说,他自己就是一个罪恶野蛮的怪物,在他的父亲三十二年前死的时候,加利利与彼里亚的领地就落入他的掌管之中,在那之后他很快就与阿拉伯酋长
Aretas的女儿结婚;但在他于他的同父异母兄弟的罗马家里作客时就落入希罗底的诱惑中,她是他兄弟的妻子,她不是仅满足于财富,而有野心于王位。这诱惑的结果就是,Aretas的女儿获准去Machaerus并跳到她父亲那里,与此同时,安提伯就在这乱伦与通奸式的婚姻中与Aristobulusr女儿,也是他的侄女希罗底结合了。耶稣已经由约翰向以色列介绍为是王,耶稣也将自己展现为王,根据此事实,希律先前没有注意到他,确是很令人吃惊。Shepard 解释说:
以些之前他没有听到耶稣,这似乎很奇怪,皇家听到属灵消息(Bengel)很迟。他没有听到或至少没有关注有关耶稣的工作这事实可以解释为是,他有一段时间不在那里,而是在罗马,还有以他的失败而告终的他与他的岳父,阿拉伯王发生的矛盾,以及他忙于建筑楼宇,还有,象约瑟福斯所提到的那样,他喜爱安逸宴乐,过着骄奢淫逸的生活,对犹太人中的宗教生活及其它的事物不关心。
当希律确听到有关消息时,他寻问有关耶稣的消息,并要他的策士们解释,一些人因为耶稣与约翰的信息相类似,就说他们是同一人;其他人说耶稣是以利亚,因为犹太人期待以利亚在弥赛亚之前来到;而且犹太人知道以利亚斥责罪,并呼求人们悔改,以避免要来临的审判。还有一些人说得更不确定,上述的解释都要求复活的神迹来证明。一些人否认这种可能性,但承认耶稣是作为神的使者而来,这些人说他与先前在他们的先祖时代兴起的先知相象。听了这些解释,希律选择了第一种,也许是因良心不安,他接受了一个复活的可能性,他相信耶稣是他所斩的约翰。记载解释了导致约翰死亡的情况,似乎有两种原因解释约翰的被囚。
Hoehner 说:福音书作者与约瑟福斯都提到安提伯囚禁约翰的动机,约瑟福斯的记载很简短,他说安提伯害怕几乎叫约翰鼓动得要骚动的人们。因此安提伯认为需要根本上解决这件事,避免骚乱的发生。因此,约翰在Marchaerus被囚并在那里被杀。
在另一方面,福音书作者们关于约翰的被囚有完全不同的解释,因为约翰责备安提伯与希罗底的婚姻是违反律法的,也确实是这样,既然希罗底与安提伯的兄弟结过婚。
Shepard
形象地描绘了与约翰之死有关的事件。很有可能的是,斩头是发生在加利利战役期间或是在其结束时,Swete认为约翰被杀的消息似乎使耶稣结束了巡回布道,但马太所用的过去时表明,耶稣的巡回布道是在那之前的时间发生的。约翰的门徒去告诉耶稣,他听到后就乘一条船退去(太14:12f)。斩头也许是发生在Marchaerus,这地方是位于靠阿拉伯边界上的彼里亚的最远处,是在这里他将约翰囚禁在营垒里,原因是约翰责备了他与希罗底的不正当的婚姻关系,他派人去将约翰逮捕,也许是在埃嫩,约翰传道活动的中心,然后将他捆索,秘密沿着约但河东岸带到他严密防守的宫殿,他的宫殿是建在无可攻破的高处,俯瞰死海。这些也许都是约翰被杀之前一年的事。约翰被囚在监狱里,他被应许可能得自由,因为希律不断地找他谈话,有很长的时间明显是被约翰所影响。但这被囚之人“因希罗底的缘故” 一直被关押。约翰是个无畏的先知,高贵之人与低下之人的罪他都斥责。一些人认为希律请约翰他的宫殿是通过狡诈的方法,然后将他囚禁在狱中。这完全与他的狡诈本性相合,但如果他是这样作的,它与逮捕是毫无二致的,其后的动机都是因为约翰斥责了他乱伦似的婚姻。情况似乎是,约翰事先被希律召来私下谈话,看看他的态度是否可以改变,但是多少次严峻的先知都是说“你不可娶她”(利18:16)。在我们现今这个世代,对奸淫式婚姻是太需要这样勇敢的斥责了。马可又形象地说道,“希罗底怀恨他,”根据希腊谚语,她就是“厌恶他”。她想要杀他但是当时不能。她心有意,但没有能力,因为她注意着他,等待她的时机。
唯一使她不能实施她的恶毒计划的就是希律害怕约翰,他害怕摩西律法的咒诅会临到他。他知道约翰是圣人,是义人,没有作过任何错事,因此他“保护他”免受希罗底的诡计的陷害,他高兴听他讲论,并根据他的建议作很多事。
但阴谋险恶的耶洗别的机会终于来到了,在希律统治或更有可能是他的生日宴会上,他在Machaerus的宫殿为他下属的领主、军营里的官长社会高层权贵们大摆宴席。希罗底的女儿撒罗密被她的母亲诱惑成为一个以低俗取乐的舞女,当客人们酒足饭饱之后,这十七岁的少女带着迷人的美丽进来,在放荡半醉的狂欢者面前表演舞蹈,这舞虚浮放荡,使希律和客厅中睡椅上脆弱的宴客们极为高兴。她进前在客人中间表演希罗底事先安排好的淫荡的舞蹈。
半醉的安提伯落入狡诈的希罗底的圈套,她所请求不到的东西现在通过她的狡诈而得到。希律起誓答应给这个少女任何她所要的东西,甚至是他的国的一半。这女孩子正如她母亲所期待的,去问她她该要什么,“施洗约翰的头,”回答是。无疑地,这女孩子从这可怕的要求中退缩,因为我们从马太的记载中知道,她母亲将推向前,立刻叫她说:“请把施洗约翰的头放在盘子里,拿来给我。”她很快地带着可怕的轻率与匆忙进来提出了这个血腥的要求。
这半醉的分封之王发现他被欺弄了,十分难过,他一定是想从这个可怕的谋杀中抽身,他完全有可能否认了他所起过的这个愚蠢的誓言,打破这个誓言会得到人的遵敬的。但是因他的骄傲及酒醉的客人们众声的批评胜过任何一点的良心的发现或是公义感,因此他派刽子手立刻去地牢,将约翰斩了头---。快速报复的名声落在安提伯与他的奸妇情人希罗底的头上。即使在这时,良心的愤怒在不断地追逐着他,他肯定耶稣一定是死里复活的约翰。不久之后,邪恶的野心家希罗底领他去了罗马想要得到给了希罗底的兄弟亚基帕的王的头衔。但他非但没有得到这个头衔,反而连他自己的统治权与丢掉了,他被贬到离西班牙边境不远处高芦的Lugdumin,后来他与希罗底在那里无声无尊地死去。撒罗密与她的叔叔腓力结婚,就是Trachonitis 与Gatanea的分封王,但很快她就成了寡妇,从历史上消失了。传统说她很早就可怕地死掉了。
在福音书中,约翰的死预示了耶稣向其展现为权能的救主的国民对耶稣基督的拒绝。
王对十二使徒的指示
§§ 74-97A
. 使五千人吃饱§74
马太福音14:13-21;马可福音6:30-44;路加福音9:10-17;约翰福音6:1-13这一期间有六个月,从春季到秋季
---,就在主被钉十字架之前的一年。在下六个月里耶稣主要的目的是给他的门徒特殊的指示与训练。共有四次从希律的境内离开的退修---,原因是:犹太人领袖的敌对,使工人们离开低地的炎热到山地休养,得到他们的工作报告,给十二使徒特殊的指示与训练,并避开狂热拥他为王的群众,以及希律安提伯对他可能有的妒忌与诡计。在退修中耶稣与使徒们过海去了伯赛大-朱里亚斯、推罗与西顿边境、及加利利海东南部的底加波利附近、及西里西亚-腓利派地区。这次巡回的大部分范围是在分封王腓利的辖管范围之内,他是希律家族中算是对人最无害的一位。领袖们指控耶稣被鬼附(太12:24)及施洗约翰死(太14)在基督的生活中形成了一个转折点,他不再从一公开的布道,而是致力于教导十二使徒如何继续天父交托给他的事工。
在前一章中所描述的情形中,耶稣决定立刻离开迦百农;这也许也是为了他的门徒的缘故,他们也需要休息;也是为了众人,他们有可能在约翰被杀之后会有骚动;目前来讲是使他自己及他的跟随者们从希律的管区之内退离。为了这个目的,他选择了这个地方,在安提伯管区之外,靠近迦百农的地方。这是伯赛大
(我们可称之为鱼城),在加利利东部分边境,恰在分封王腓利的辖管范围之内。起初这里是一个小村壮,腓利将其变为城市,以该撒女儿命名为朱里亚斯,它座落在约但河的西岸,就在河流进入加利利湖的入口处。为要休息,耶稣暗暗乘船离开迦百农,然而众人发现他的目标就步行而去,他们先于小船到达,在耶稣到的时候他们在那里等着。
当时的情形是,逾越节近了,所以一定有许多人开始动身去耶路撒冷,绕加利利湖,经过彼里亚,这也部分解释了如此众多的人流。这也许与约翰的被杀有关,他们愿意聚集在耶稣那里,因此也确定了书中所记载的。
耶稣和他和门徒十分想得到休息,基督一看见这些群众就动了同情心,作为一个忠实牧养群羊的牧人,基督向这没有牧人的群羊讲道,“于是开口教训他们许多道理”(可6:34)。这对彼得后来提到的用神的话牧养群羊的需要的话题有一些启示(彼前5:2)。
当基督考虑这些人的属灵需要时,门徒考虑的是肉身的需要,他们看到这些人饥饿需要食物。他们的解决办法就是结束教导,这样他们就可能离开去附近的村庄买食物。但基督不仅关心他们的属灵需要,也关心他们的肉身需要,他吩咐十二门徒供应他们的需要。门徒们听到这吩咐都持怀疑的态度,他们很快地计算出提供这些人食物需要一个人八个月的工资(可6:37),这些钱当时是得不到的,当然在那样荒芜的地方也就得不到那么的食物。基督问他们自己手中有多少食物。
当安德烈去看那个打鱼的小孩所带的食物还有多少时,他知道了就回来说,“他有五个大麦饼和两条鱼”,他又在半信半疑中说,“只是分给这许多人还算什么呢?”只有在第四个福音书中才提到这话,我们本能地感觉到这话触及到真理与生命,也是这位福音书作者提到另个两处深具意义之事,而且其意义比乍看起来有深远得多。
当我们读到这五个饼是大麦饼,我们就知道主与他的门徒都甘愿吃用那种最差的食物,的确,大麦饼是人口皆认的最低劣的一种食物。因此就如
Mishnah书卷中所提到的那样,所有其他人的祭是麦子的,而被指责为犯奸淫罪的妇女要用大麦献祭,因为(如R迦马列所讲),因为她的行为是牲畜性的,那么她的祭也是牲畜性。他们的回答就是承认他们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及完成基督托付给他们的责任(37节),但当他们将所有的给主之后,这食物就大大增加,这样“他们都吃,并且都吃饱了”(可6:42),还剩下很多。尽管行这个神迹是为满足众人的饥饿,但耶稣主要还是在教导十二使徒有关他们所预备的事工的本质。他们会遇到众多的无人牧养灵里饥饿的群羊。“给他们吃”会是他们的责任(37节)。基督的跟随者他们自己并没有能力来满足人们属灵的需要,但当他们将他们所有的交给主时,主会接受并大增加其量并用其来满足众人的需要。这事工是属于主的,但却是通过作为他代表的门徒来实行的,并不是门徒所拥有的使他们成为好牧人,而是他们所交给主要主来满足人们的需要的东西才是重要的。要释放所交托给他们的事工,门徒们必须依靠他,使他们能为他所用。只有这样,他们才能成为饥饿群羊的牧者。
B.
基督拒绝众人拥立他为王§
75 马太福音14:22-23;马可福音6:45-46;约翰福音6:14-15基督派他的门徒过湖去伯赛大,他留下遣散人群。在与他们会合之前,他去到附近的山上去祷告。然而,人群不愿散去。他们因在喂饱五千人的神迹中所看到的证据而寻找耶稣,他们这样做,因为他们确信耶稣是摩西所提到的先知
(参申18:15)。耶稣知道人群是要他作王,无疑,众人得知受人欢迎的先知约翰被杀十分难过,他们知道希律是想通过约翰的死来抵挡耶稣作弥赛亚王。跟随耶稣的群众渴望有一个王来将他们从罗马的统治下拯救出来,用一个和平公义的国度来代替罗马的残暴统治,因此他们想要拥立基督为王。尽管基督展现自己为王,他还是退到山中去,这样人们就无法找到他。既然国民的领袖已经拒绝了他,那么他的国度得要延迟,直到国民在信心中归向他。尽管人们承认耶稣是展现自己为王,但他们的愿望是不能实现的。C
. 借风暴对他们的指示§
76 马太福音14:24-33;马可福音6:47-52;约翰福音6:16-21耶稣是有意要门徒乘船在海上行,因为这会使基督不仅有机会向他们显明他的权柄,也会给他们有益的指示。他们离开的海岸,航行之中,剧烈的风暴席卷了小船,他们的性命受到危及,在夜里他们与风暴长时间搏斗,到“夜里约有四更天”的时候
(可6:48),也就是早晨3-6点这期间,他们只划行了三到三英里半这么无的距离(约6:19)。风暴阻止他们完成基督给他们的吩咐,尽管他们“被浪摇撼”(太14;24),但他们并没有返回或是放弃,而是继续“摇橹甚苦”(可6:48)。很难想象他们是处于多么的劳累、害怕、挫折之中。他们是因基督的命令而在船中的,他们正在努力到极限,然而他们还是不能顶风前行来完成基督让他们过那边的吩咐。就在早晨的时候,耶稣在水面上向他们的走来,拦阻他们的海对耶稣不是障碍,所有他们的害怕变成了对他的害怕。也许因为对风暴的害怕,或是光线昏暗,他们没有认出耶稣,他们以为他是个鬼,这些以为要死的人以为他是死人的世界而来,将他们带入安息之中。然而在这风暴之中,他们听一个熟悉的声音,给他们带来安慰,基督说,“你们放心!是我,不要怕!”(可6:50)。彼得立刻作出了回应,说道,“主,如果是你,请叫我从水面上走到你那里去”(太14:28),基督发出简单的命令,说,“你来吧”(29节)。彼得显明了对基督的惊人的信心,他敢相信如果是基督的旨意,他可以做任何基督能做的事。先前彼得已得到权柄来行基督所行过的弥赛亚式的神迹,这里彼得看耶稣行在水面上是神迹,就求基督使他也能做基督正在做的事。彼得显明了他的信心,他相信当他顺服他的命令而行的时候,基督会托住他,因为风暴还没有退去,风也没消,浪也没有静。突然,使彼得曾恐惧万分的东西不再使他害怕了,因为基督的命令,彼得可以满有信心地面对它,因此彼得就跨出船走向耶稣。我们不知道他走了多远才意识到他在什么地方,及他的信心给他带到的环境,突然害怕又抓住了他,这时他开始往下沉,于是他向主呼喊,“主啊,救我!”(太14:30)。第30节强调的是“开始,”彼得一意识到他正在往下沉,还没有等水将他淹没,就呼求主了。基督立刻作出回应,他伸出手抓住了他,阻止他继续下沉。基督这时解释了彼得下沉的原因,彼得先前服从了基督的命令,他开始凭信心行走,但是凭信心开始行走并不意味着他可以凭信心停下来。当彼得停止凭信心行走后,即使是在神的旨意中,也是基督的面前,他还是开始下沉。基督将彼得带到船上,这时“风就住了”
(太14:32)。那些在船上的人看到了耶稣在水上行走,他们看到彼得在水上行走,他们也看到在彼得在信心软弱而下沉的时候基督拯救了他。现在他们对这些事的反应就是呼喊道,“你真是神的儿子了”(33节)。这事是要向这些人启示,对基督的顺服并不除去完成他旨意的所有的障碍,当障碍临到的时候,即使门徒尽他们最大的努力,他们靠自己还是不能克服那些障碍。但基督知晓所有的难处,信心中一定会产生试炼,起初使一个门徒顺服的信心一定要在顺服神旨意中整个过程中持续下去。
D
. 在革尼撒勒被人所接受§
77 马太福音14:34-36;马可福音6:53-56当船靠岸时基督得到的接受,似乎概括了因他在整个加利利的事工而受到的广泛的接纳。耶稣在许多地方所行的证明他为权能的救主的神迹广为人知,不管耶稣走到哪,有需要的众人都来求他的帮助,没有一个带着需要而来的人没有得到满足的帮助
(可6:56)。基督在物质的领域所做的只是一种预示,如果人们在信心中转向他,他也会在属灵的领域满足他们的属灵需要。
E.
有关生命的粮的教导§
78 约翰福音6:22-71在行了使五千人吃饱的神迹之后,耶稣叫人散开
(可6:45-46),基督需要避开到山上去,直到他需要在水面上与门徒相见的时候。群众继续在湖周围的各个地方寻找他(约6:22-23),他们最后认定,基督一定是回到了迦百农,所以他们就聚集在那里(24节),基督知道人的心里想什么(2:25),他知道众人寻找他的原因。他解释说,他们寻找他,不是因为他所行的神迹,而是因为他们吃饼得饱。基督将自己展现为王,并显明他可以将丰盛的属灵祝福赐给他的子民。但这众人所渴望的并不是这属灵的祝福,而是想得到弥赛亚可以给他们的肉身与物质上的福气,他们想要不用劳苦就可以吃到他的饼,他们认为物质上的福气比他来给他们的属灵的祝福对他们来说更有益处。他们想要得到更多的饼,这显明他们将肉身的满足是生命中最高的目标。Edersheim说道:他们所期待的是一个神的国,但并不是在圣灵中的公义、喜乐、和平之国,而是在宴乐中的,一个可以在旷野给以色列以神迹设摆宴席的国度,一个可以以神迹征服外邦人的国度,更进一步说就是一个感觉上的现实主义所期待的极妙的弥赛亚宴会,或是它所寻求的成功,先知们所描绘昔日的光辉首先被以字面意义来解释,然后被夸大,最后先知们所描绘光辉的诗一般的描绘,变成了一幅令人生厌的不协调的对弥赛亚有如果期待的属灵漫画。
基督警告他们不要将注意力放在必坏的食物上,而要将注意力放在存在永生的食物上
(约6:27),他们可以为他们的肉身提供食物,并不需要弥赛亚为他们作此工作。但只有神子才能给人以永生,他来正是给人们这个永远的生命。有关生命之粮的道可以分为两部分。
在他谈论的第一部分(约6:22-40),耶稣他让他的听众注意到他是从天上而来的生命的粮这个事实,他向人肯定他自己里面有生命,并会这生命赐给相信他的人,他也清楚的表明他道成肉身的事实。
当耶稣将永生给众人时,他们问,“我们当行什么,才算作神的工呢?”
(28节),根据犹太人的思想中,有永生与进天国是同样的事情,是可互换的概念。根据法利赛人的传统,一个人通过行为进入天国,这行为包括遵守法利赛人的传统,那些听过基督给他们永生的众人将这个看作是基督在给他们国度,他们想要知道他们必须作什么才能进神的国。基督回答说进神的国不是通过行为,他说,“信神所差来的,这就是作神的工。”(29节),基督是在要人们相信他,在登山宝训中,他已叫那些想要进入天国的人们注意他的话,他鼓励他们相信他的话。现在他要人注意他本人,并教导说进入天国是取决于对他的相信。众人意识到基督行了许多神迹来证明他是“人子”(27节),也就是,弥赛亚。现在他们又要一个神迹,吃到前一天基督通过门徒所提供的饼与鱼,他们今天要基督给他们一个类似的神迹。他们提醒他,尽管他给了他们饼,但那是地上的饼,而摩西是从天上给他们饼(31节)。前一天晚上在旷野用神迹使五千人吃饱,以及对此联想到有关弥赛亚之事,自然会使他们想起吗哪。作为天使的食物的吗哪是从天上之光中滴下(他们如此想象),“从上而来的甘露”---是神奇的食物,根据所吃之人的情形,适合各种年龄人的口味,但外邦人吃起来却是苦的---他们期待这弥赛亚再一次这吗哪从天上赐下来。
我们注意到使五千人吃饱所带来的结果:
通过一个比旷野中的吗哪更明显的神迹,人们的狂热达到了顶点,成千的人决定放弃去逾越节的行程,在那里那时拥立这位加利利的教师为王。如果他是弥赛亚,这是他合适的称呼,那么为什么如此极力而有效果的抵挡被拥立为王呢? 他们不知他对王位的含义,而自然的认定,他拒绝是因为害怕、担忧及缺乏自信。无论如何,他不可能是弥赛亚,因为谁不愿意作以色列的王呢?这种狂热,一旦被压,就再也不能被点燃。因此在先前跟随耶稣的人们中对他有不断的误解、疑惑和离弃,渐渐变成对他的敌对、仇恨至死。即使对那些不持态度的人,耶稣及他的话与行为都一直是个奥秘。
基督得提醒他们,是神而不是摩西给的他们吗哪,他们在心中将耶稣与摩西对比,而实际上基督与摩西不是同等的,而是神,却与神同等。尽管吗哪是从天而来,它只维持肉体的生命;并不给人永远的生命。基督声称是从天而来的神的粮并给世人以生命
(约6:33),众人渴望这粮,基督就公开地宣告说,“我就是生命的粮”(35节)。就象他告诉那井边的妇人的他要给她水叫她永远不渴一样(4:13),现在他也告诉众人他要给他们粮满足他们叫他们永远不饿(6:35)。这并不是新的信息,基督先前对他们讲过,但他们拒绝了
(36节),基督意识到那些天父已经拣选的人会来就他的(37节),那些天父已经给了他的人不会再不信而远离他的(39节),而是会相信他,并接受他永生的礼物。基督对天父有完全的信心,可以满有权柄的说,“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40节)。在这段讲道的第二部分(约6:41-51),他描述了他自己是给世人生命的真正的粮,他更向他的听众宣告了他救赎的死,就是他作为生命的粮肉身的死。
最令犹太人生厌的话就是耶稣是“从天上降下来的”
(约6:41),当他们将他与摩西相对的时候,他声称是从天上而来,这引起了耶稣是谁的问题。他们认为从是约瑟的儿子,他们推断他不能象他自己所声称的那样从天而来,而是自然传代而来。基督对此的证明是,他可以向他们启示父
(46节),基督声称是作为父的启示者而来(1:18)。只有从父而来的才能向人们启示父,他声称是通过他的生活正在作的。如果他确从而来,那么他就是生命的粮。因为摩西在犹太人的心中有如此重要的位置,基督提醒他们那些在旷野中吃了吗哪的人没有得到永远的生命而是死了(6:49)。在鲜明的对比中,他将永生赐给他们,那些吃了他所给的食物的人永远不会死,基督特定地说,“他必永远活着”(51节)。然后基督再一次将自己展现为生命的粮给他们,说,“这饼就是我的肉,”这种解释使他的听众疑惑不解,因为他们难以想象从他的身体中取肉吃;但基督告诉他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53-54节)。基督用身体消化的过程来教导属灵的真理,吃进身体里的食物被消化而成为身体的一部分。同样,人要得到这永生的礼物,就必须与耶稣认同并接受他,并借信心与他合一。他宣告说,“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他里面”
(约6:56)。吃到肉身里的食物成了吃的人的身体的实际的一部分;因此那食物会永远是他身体的一部分。信靠基督的人也是如此,基督住在那个人里面,那个人住在基督里。基督就这样让这众人知道只通过他他们才能得到永远的生命。在这段讲道中,基督描述了他来要给人的生命,首先,他不断提到这是永生,永生这提法指的并不是生命的长度,而是生命的本质。生命有两种:
(1)非创造的生命只属于神,它是一个永远的生命;(2)被造的生命是每一个生物在创造时神所给予的生命,这种生命会结束,而且因为罪在死的时候它确会结束。当基督给人生命时,他不是在给人创造的生命,而是属于神的非创造生命,神与那些相信他的人分享他的生命;信的人拥有永远的生命。第二,基督描述了这生命是属天的生命
(约6:32),这提到它的起源,它是一种来自于天上的父的生命。第三,这种生命是满足的生命
(35节),拥有这种生命的人永远不渴不饿。第四,这种生命是复活的生命
(40节),死不能结束这种生命,而会因复活而永远持续下去。最后,这种生命是在一个人的里面
(48节),基督是这生命,在你里面的基督就是生命,因此,“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约一5:12)。头一天欢喜接受基督所给的饼的众人现在拒绝了他从天而来所给他们的粮。我们读到,“他的门徒中有好些人听见了,就是:‘这话甚难,谁能听呢?’”
( 6:60)。这里的“门徒”指的是整个的人群,并不仅仅指提十二个门徒。基督先前已经告诉过这些不信他的人,他的话会在复活时得到确认,现在他对这群人说,“倘或你们看见人子升他原来所在之处,怎么样呢?”(62节)。复活与升天证明了,基督在给他们天上的粮的时候,他是在给他们真实的邀请。尽管人们可以通过自然的传宗接代来到这个世界上,但只能通过超自然的出生而来到神的面前,因为“叫人活着的乃是灵”
(63节)。基督声称他的话是圣灵的话是要给那些接受的人生命。基督的教导要求人们众人接受他的话并信靠他得永生,由此产生的结果是,约翰记载道,“从此,他的门徒中多有退去的,不再和他同行”(66节)。很多自称为他的门徒的人发现他的话太难接受就离开了。十二个门徒当时也是在那些中间,但他问他们是否也要象其他人那样离开,彼得承认了他与十二个门徒的对他与他的话的信心,他说,“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们还归从谁呢?我们已经信了,又知道你是神的圣者”(68-69节)。十二个门徒确认了他们对基督无疑的信心,认定他是神的圣者,他们接受了基督的礼物,就是永生的礼物。
F
. 有关污秽的教导§
79 马太福音15:1-20;马可福音7:1-23;约翰福音7:1从耶路撒冷而来的宗教领袖们对耶稣所行所言的兴趣仍然很高,在这里所记载的事件中,我们发现耶稣受到许多从耶路撒冷来到迦百农的权威人士的挑战,他们仔细观察着所有耶稣的言行,他们发现耶稣的门徒没有遵守在吃饭之前洁净的仪式,这些仪式由来的原因是,律法要求要与外邦人分离,因而犹太人感觉到外邦人不洁。
这里有必要简单提及正统犹太教所“接受并持守”的其它传统。他们遵守十八个规条,意要避免犹太人与外邦人接触。任何与外邦人的接触,甚至是触及他的衣服,都会沾染这样的污秽,以致于正统的犹太人从市场上回来后都要洗涤。只有那些知晓复杂的有关容器(正象在Mishnah法典中所提及的,不管它在什么地方,有多大)污秽的条规的人,才能知道该怎样来遵守巨细的令人生厌的具体作法。受到污秽的陶器需要打碎;那些木制、角制、玻璃制或铜制的容器要用水浸洗,如果容器是外邦人那里借来的,就需要浸洗,放在开水中,经火或至少是擦试。
Shepard
法利赛人有关洗手的传统:马可提到法利赛人的这个传统习俗,不仔细认真的洗手就不能吃饭,这已成了人们中间的常规。的确,这些洗浴之礼已变得众多繁琐,十分捆绑人。在饭前饭后,以及不管什么时候他们从市场上回来,都要根据特定的规定来洗浴。所有的杯子、盘子、铜制的容器还有桌子甚至桌布都必须彻底地清洗。法利赛人将他们的规定遵守到一个地步,他们用他们的仪式规定完全遮蔽比圣经基本的道德原则。当一个法利赛人清洗了圣殿的金蜡烛台时,撒都该人嘲笑地评论说,“很快他们就要认为该清洗太阳了。”
法利赛人声称这些口传的传统部分是从摩西传下来的,部分是士师们的判定,部分来自于有名望的教师的解释与观点。这些传统的主体继续增加,直到耶稣之后的时期,最后在Mishnah法典中得到确定。传统的规定与限制受到犹太人的尊敬高于圣经,当圣经与传统发生矛盾时,那么后者就被认为有更高的权柄。法利赛人说圣约是根据口传的律法制定的。在Talmud法典中又增加这样的内容:“我儿,要看重拉比的话语胜于律法中的话语。”犹太教这种对口传律法的态度,也一直都是罗马教庭中受尊敬的态度,罗马教庭认为“口传传统与圣经同等的重要。”
拉比们认为安规定清洗手十分重要,轻率洗手是该死的罪。“宁愿走四英里去洗手,也不能忽视洗手。”在饭后忽视洗手的人是象“谋杀犯一样。”Hillel与Sahmmai是耶稣时代之前的两个著名的作为对手的有关犹太人传统的教师与英雄,他们在十八条规定上完全一致,这十八条规定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更改。这些规定旨要避免犹太人与外邦人所有的接触。触摸外邦人会沾染污秽;因此从市场上回来之后需要彻底地洗浴。尽管Hillel与Sahmmai两个学派在很多问题上意见不一,但在洗手的传统上却是一致的。他们说,“这是从所罗门而来的,必须极其尊重,任何生长在以色列的土地上的人,在清洁中吃日用的饮食,讲着时代的希伯来语,早晚带着经匣祷告,都肯定要在神的国中吃到食物的。
门徒们在饭前饭后没有按规定洗手,耶稣的门徒不在乎法利赛人的传统激怒了法利赛人,尤其是文士。无疑这些自以为是的批评者们看到,在五千人吃饱的时候,门徒们没有洗手。
Edersheim
详细描述了对遵守这个仪式的注意:从natla, antila, 或是antelaya这些通常的玻璃的容器中取水是习惯,这些容器必须装至少一log的水,相当于一个半“蛋壳”的量,少于此量不会用来浇灌。水被倒在双手上,手上不能有什么如砂砾灰泥之类的东西,手要举起来,好使水流到腕部,保证整个手都被洗到,而且不能让手所弄脏的水不能再流回到手指。类似地,每一只手都被另一只手擦拭,如果另一只已经被水冲洗过,否则就得用借助头来擦拭,或甚至是借助墙壁。但是有一点需要特别的强调,在头一次的“洗拭中,”这是当手按照利未规则没有被污秽的时候,这是最初所要求的足够的洗试,这个时候水必须流到腕部(lappereq, 或 ad happereq),如果水流不到腕部,那么手就是不洁的。相应地,马可的话意思可以是,法利赛人“除非洗手到腕部”,否则他们不会吃饭的。
当法利赛人与文士来到耶稣那里时,他们疑问门徒是否遵守了摩西律法,而是对他们是否遵守先人的传统有了疑问。
现在让尽量意识到基督对这些有洁净的规条的态度,也要明白他态度的原因。在回答文对他的门徒的指责中,他即没有辩护他们的行为,也没有为他们破坏拉比的条例而道歉,这至少表明了对传统主义的,这是更引人注意的,既然象我们所知道的,文士的条例是被宣告为比圣经本身更珍贵,比圣经本身更重要。
基督在马太福音
15:8-9回答了领袖们的问题,他将这些问题与圣经相对比。他引用了以赛亚书29:13,在那里先知显明了神不会接受这国民的敬拜,因为他们所关注的是外面的仪式而不用心来敬拜他。法利赛人的传统不能得神喜悦,因为这些传统与神的律法相背。主对传统主义的敌对态度在他回答对忽视“洗手”的仪式的指责中显得最为明显。在这里我们必须记得,拉比的一条原则是,当圣经对某事不需要确认的时候,文士却需要对其确认,我们也必须记得,任何
Halakhah(传统律法)都不得与圣经相矛盾。基督继续表明,在很重要的一点上,不仅如此,在很多这样的问题上,Halakhah与圣经完全不符,也就是用他们所接受的传统确实“废了神的话”,基督如此之见对传统主义是沉重的打击。拉比主义对自己就是定罪了;它所表明的,是要被拒绝的,因为与神的话不合。基督这时继续表明法利赛人是如何巧妙地利用他们的传统来避开律法严格的要求。他引用了摩西律法,律法要求儿子抚养穷困的父母,这使得儿子有经济上的责任。他们在仪式上将他们所有的责任宣告为各耳板而给了神
(可7:11)。Smith
解释说:起誓给神的不管是什么,都是归信仰所使用,这就是各耳板,是祭物,是要交在祭司手中的。这敬虔的规定带着扭曲的真诚被用来作非敬虔且通常是邪恶的目的。假如一个欠债人拒绝还债,债主就会说,“你所欠我的是各耳板。”或多或少,他将其中的一部分奉献给了圣殿财库,如果欠债人坚持拒绝还债,他就是犯了抢劫神的罪,这是够无辜的。但如果一个儿子以此方式来欺骗他的父母,用主所引用的这话来回答他有需要的父母,说,“我所当奉给你的,已经作了各耳板,”这就是大罪了。当时的管事之人常鼓励人这样做,因为他们会从中得利。此借神的名犯罪大于其非人道性,这是其中的可憎之处。
Edersheim
又说:我们绝不能认为,所宣告为奉献之物“各耳板”的词,尽管其含义是“一个礼物”或是“给了神的”它不一定就是给了圣殿的东西。其含义可能就是,且通常就是,它被看为象各耳板一样,也就是,从如此称呼的人的角度来看,被如此称呼的东西应该被看为象各耳板一样,被放在祭坛上,他们完全不能再碰了。
因此先人的传统完全免除了那儿子对他父亲的责任,也安慰了他没有履行律法而有内疚的良心。基督明确地说,“这就是你们承接遗传,废了神的道”
(可7;13)。这里所引用的例子并不是孤立的,象这样可以形象说明法利赛人的虚假之事的例子还可以举出许多。基督这时的讲话从法利赛人转向群众,他用这个冲突的机会来教导他们神所看洁净之事。法利赛人认为自己里面是洁净的因而被神所完全接纳,根据他们的想法,只有从外面触及他们,才能使他们变为不洁,而在神眼里看为污秽。基督否认了这种错误的教义,并教导说不洁与污秽的根源不是在外面,而是在里面
(可7:21-22)。这概念甚至对十二使徒都是如此奇怪,以致他们与基督单独在一起的时候,他们让他解释这说法。基督十分清楚地解释说,不是在外面触及人的事物使人污秽,而是污秽来自于内里。基督列举了从人心里面出来的不洁之事(可7:21-22)。一个从里面发出这些不洁之事的人在神眼里不能看为是洁净的,这些邪恶这事从里面而来,显明一个人是不洁的。法利赛人关注外面的污秽之事,他们审慎的遵守传统仪式,使他们自己免遭污秽,却不对付从里面而出的不洁。如果一个人他本身是义的,那么他只需关注外面的污秽;如果一个人本身是不洁的,他所需要的就不仅仅是仪式上的洁净。法利赛人的观点使他们拒绝从神那里将义赐给他们的耶稣,他们觉得不需要这样的义,并坚持认为仪式上的洁净就足够了,认为他们的里面基本上是洁净的。G
. 在推罗和西顿被接纳§
80 马太福音15:21-28;马可福音7:24-30耶稣此时从迦百农退到推罗和西顿地区,宗教领袖们的敌意是如此之大,以致基督退到外邦人的地区,这样宗教领袖们就不能跟他而去。在这远离人们的敌意之处,他有时间与门徒相处并教导他们。
在他在这地区期间,一个外邦人妇人来向他提出一个要求,她的女儿“被鬼附的甚苦”
(太15:22),她呼求说,“主啊!大卫的子孙,可怜我!”我们注意到这个妇人用双重的弥赛亚头衔来称呼耶稣,因为“主”与“大卫的子孙”都是弥赛亚的名字(参诗110;1;撒下7:16)。她祈求那位承认为以色列的弥赛亚的来怜悯她女儿的需要。基督以一种非同寻常的方式忽视了这妇人的请求,但这妇人却坚持她的请求,以致于十二使徒要基督将这妇人打发走,因为她跟着他们并不断地请求。接着基督转向她并解释了他忽视她的请求的原因:“我奉差遣不过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太15:24)。在加利利他自由地医治并满足那些听他讲道的人;但此时的情形却不同,他来到外邦人的村庄,如果他在这里扩展他的事工,那么他就会永远关闭面向“以色列家迷失的羊”的门,而这就会使他后来通过作为他的使者的犹太人所作的更广泛的事工遭到失败。因为这同一个原因,除了在这里的医治之外,再没有记载任何在腓尼基境内的其他的工作。
尽管有这样的拒绝,“那妇人来拜他”
(太15:25),她在这种敬拜的态度中再一次提出她的请求,“主啊!帮助我!”基督再一次拒绝了她的请求,说不能拿孩子们的饼给狗吃。Edershiem
如此解释:将外邦人称为狗,在犹太人的口中再没有比这更常见的提法了,尽管它十分刺耳,出于犹太人的高傲与自我感觉良好,但在某种程度上确是真实的,就是“家里的”是“孩子”,家外的是“狗”。只是到底谁是“家里的”,谁是“家外的”?是什么使人成为拥有饼的“孩子”,“家外的”“狗”又有什么特点?
但这女人不愿被拒绝。
“主啊,不错,”正象你所说的那样,外邦人对犹太人就象是家狗对孩子一样,将孩子们的饼拿来给狗是不适宜的。但你的话表明,现在并不是这样的情况了,如果他们是家狗,他们也是主人的家狗,是在他的桌子下的,而且在他给孩子们分饼的时候,一定会有掉下来的碎渣儿。正象马太所说的:“狗也吃它主人桌子上掉下来的碎渣儿。”也象马可所说的,“狗在桌子底下也吃孩子们的碎渣儿。”这两种提法都展示了同一个真理的不同的侧面,与孩子们的地位和权利相比的时候,外邦人可能就象狗一样,但他仍是他们的主人,他们是在他的桌子底下;当他分饼的时候,有足够给他们的,甚至在桌子底下他们也吃孩子们的碎渣儿。
这妇人通过不懈的坚持显明了好对基督的信心,她作为一个外邦人
(狗),向主求孩子们(以色列)所扔在一边的。因为这信心,她的要求被满足了;他的女儿立刻被治愈了。基督的时代还不是亚伯拉罕之约被完全成就的时候(创12:3)。然而,如果任何一个种族或信仰中的哪一个个人在信心中转向他,那人就会从主那里得到所有的需要。这是十二使徒要学习的重要的功课,这对在基督死与复活之后所交托给他们的工作会十分有益。
H
. 在低加波利被接纳§
81马太福音15:29-38;马可福音7:31-8:9a耶稣与十二使徒一起离开推罗与西顿的境地,并向西行也许是穿过了黑门山进入了低加波利境内。
他的目的地是更南边的低加波利边境,是十个结盟的希腊自由城市,这地区位于约但河西边,也许是从北边的大马色到南边彼里亚边界的Jabbok河。这十个城市被外邦人所占领,在巴比伦被掳之后犹太人一直都没有收复这些城市,耶稣在这里似乎是受到了良好的接待。
基督明显是在避免希律安提伯所管辖的地区,因为犹太人在寻求希律的帮助来除灭他。
在此地基督的名声广为人知,一个耳聋舌哑的人被带来并得医治
(可7:32)。基督将他的手指伸入那人的耳朵里并把泥放在他的舌头上,这是耶稣先前从没有做过的。Swete评论说:这人有毛病的器官接受了医治的能力,耳朵被伸进手指,舌头被触摸---,唾液被认为是有治疗功效,但同时与话语一同使用却是拉比们所拒绝的。也许对这个低加波利人来讲,这种方式比其它任何一种可能会被使用的方式更有吸引力,一个耳聋之人所有的可见之事的帮助,主对手指与唾液的使用强调了医治的能力是来自于他本人这样的真理。
然后基督给了一个耳聋之人不能听到的命令,然而反应却是立刻的,这人听见并讲了话。那些目睹这神迹的人们会十分高兴地将这事传播出去,但基督吩咐他们不要讲论这事。既然基督是在外邦人的境内行的这神迹,那么所见证之事的人也一定是外邦人,如果外邦人公开地接受基督并宣告对他的信心,那么这就会给犹太人一个拒绝他的原因,他们会说他是外邦人的弥赛亚而不是以色列人的弥赛亚。
在低加波利境内时,基督无疑用这段时间来教导十二使徒,但是在这期间有众多的群众来到耶稣那里,也许是因为那些目睹耳聋舌哑的人被医治的人们对此来没有保持沉默。人们继续与耶稣呆在一起,想要听他的教导,他们是如此渴望,以至于他们与他在一起三天没有吃东西。基督心内充满了对他们的同情,他知道如果他不满足他们肉身的需要而把他们打发走,他们就会倒毙旷野,因为一些人从很远的地方来听他讲道。十二使徒意识到在那个地方不可能得到食物来使这么多人吃饱。他们明显没有想到基督在这种情形下会行先前类似的情形下所行的神迹,其原因是:
我们可以合理地认为在这里的这些人一定是完全来自于低加波利,因此主要是外邦人;正象我们所看到的,先前的情形中的群众明显是从迦百农及附近的地方而来,也许主要都是犹太人。
使徒与耶稣一定是有供应,在主教导的日子里他们并没有饥饿,因为他们手里有七个饼。基督拿来七个饼,为此向天父感谢,然后使这些饼倍增使在场的四千人吃饱,他也同样使那些小鱼倍增,使所有的人都饱足。这个神迹是要不仅仅满足那些群众的肉身的需要,也是要十二使徒学一个功课,就是基督可以通过他所得到的东西作工,基督可以使用它们作为工具来满足需要。事工并不是依靠他们的能力而是他们所能交出的,基督会通过这些来向众人作工。
I
. 在马加丹被拒绝§
82马太福音15:39-16:4;马可福音8:9a-12基督离开低加波利的境界之后,他乘船去了马太称之为马加丹的境界
(15:39),这地方马可称之为大玛努他(8:10)。马加丹是一个城的名,而大玛努他在亚兰语中意思是“港口,”因此大玛努他是马加丹的港口,位于迦百农附近。在这里基督面对了想要试探他的法利赛人与撒都该人。统治阶级的每一个阶层---在宗教事务中有强大影响的法利赛人;人数寡少位但财物甚多地位显赫而大有势力的撒都该人;代表罗马人影响的希律党人,及他们的各分封王;还有拥有学术权威与学识的文士与教法师,所有这些人都结盟共同抵挡他,决心不顾一切地阻止他的传道,并要将他因神迹而对人们的影响从人们的心目中排除掉。
人们要求基督从天行一个神迹给他们。
对一个思想开放的人来说,耶稣所行的神迹就足以使他们相信他了,但这些人却将神迹的原因归于鬼王别西卜。从天上来的神迹就不同了,如果他让一条彩虹跨越世界;或是象约书亚一样使太阳停止不动;象撒母耳一样将雷与冰雹呼召下来,或是象以利亚将火与雨呼求下来;或是如果他象以赛亚一样使太阳回转,他们就会相信,是弥赛亚王来临了。
基督对面他们的挑战拒绝再显给他们一个神迹,已经给了许多神迹了。宗教领袖们拒绝基督,并不是因为他没有显出足够的神迹来证明他自己,而是因为他们不能解释这些所给的神迹。因此他责备他们,因为他们能解释天上的气色,而不能解释从天而来的证明他是基督的神迹。是他们的不信使他们瞎了眼,而不是基督所行的神迹有什么不适当
(太16:4)。就象他先前所行的一样,当被要求给出无可争辨的证据来使他们相信的时候,基督说只能给他们一个证明,就是他的死里复活。这表明了基督将复活作为他的证明(罗1:4),并解释了为什么在使徒行传中门徒们在向以色列人传道时不断传讲基督的复活。J
. 警告人不要拒绝他§
83马太福音16:5-12;马可福音8:13-26因在马加丹受到的抵挡,耶稣乘船离开去了伯赛大境界
(可8:22),与迦百农相近的地方,是福音书所描述为彼得与安德烈的家所在地(1:29)。在路上耶稣警告他们说,“你们要谨慎,防备法利赛人的酵与希律的酵”(8:14)。因为十二使徒忘记了带饼,他们以为耶稣这话是在责备他们这事,基督提醒他们,他并不是依靠他们来满足他们的需要,他先前加增饼和鱼并分别使五千人与四千人吃饱,既然在这两种情形下饼鱼都有余剩,那么他当然可以提供他们的需要。基督在这里是在警告他们防备法利赛人与希律对他的拒绝的态度。Swete解释了酵的象征意义。这个词代表暗暗工作的倾向---,在这里的情形中,酵是(太15:12)法利赛人的教导,或是他们的教导所鼓励的假冒为善的灵。这个原则一旦被人心或是被一个社会所接受,它就会蔓延,直到使得对神的属灵的敬拜成为不可能。
希律先前拒绝了约翰的信息,并将约翰杀死;这时法利赛人是在拒绝耶稣的信息并设计要害死他,耶稣在这里警告十二使徒防备会使人产生拒绝他的那种态度。
他们到达伯赛大的时候,一些人带来一个瞎眼的人到耶稣这里,并祈求他触摸他,基督将这人带出村庄,这是他先前从没做过的。当只有他们的时候,他将唾液抹在那人的眼睛上问他是否看得见,那人说他可以看见人象树一样。这说明了他已恢复了视力,但他还不能集中他的视力使他能看得更清楚,他还不能看得更详细。这情形就好象是一个刚出生时的婴孩,只能看到形状,而不能看得更详细。基督第二次触摸了这个人的眼睛,使他完全可以看得清楚。然后耶稣吩咐这人回家,而不要回到村子里去。基督的目的并不是要公开地显明他自己;然而他对人的需要及对他的信心有合适的反应。
K
. 彼得的承认§
84 马太福音16:13-20;马可福音8:27-30;路加福音9:18-21基督离开伯赛大城向北行黑门山最后来到该撒利亚腓立比的境内,在那里他问十二使徒:“人说我人子是谁?”
(太16:13)。基督一直都是在将自己展现为弥赛亚,人们有责任对他所显明的证据作出回应。现在他就他所显明之事引发的反应来问他十二使徒。一些人象希律一样认为耶稣是施洗约翰,他们看到他们传讲的信息的共同之处;其他人说耶稣是以利亚,以利亚当时在人们的背道之时,作为神的代言人来责备人们的不义,并呼求他们因要来的审判的缘故而悔改,但国民拒绝了他的信息。还有其他人将耶稣比为耶利米,耶利米在被掳前夜宣告要来的审判并指责人们的罪,人们拒绝了他的信息。所有前面提到之人都被认为是从神而来的先知;因此那些解释表明人们也同样认为耶稣是从神而来的先知。尽管对绝大多数人来说,被归为神的先知是一个荣誉,但基督拒绝了这些解释。他问十二使徒,“你们说我是谁?”(太16:15),这问题是要看是否他们对基督的认识要深于常人对基督的认识。有关基督身份与他的工作,彼得给出了一个公开的承认,在“你是基督”(16节)这宣告中,他肯定了他对基督的工作的信心。耶稣来是作为要救赎人的救主,也是作为要掌权的权能者。彼得所说的,“你是---永生神的儿子”构成了他对耶稣基督信心的宣告。因彼得这样的承认,基督宣告了对彼得的祝福,彼得得出这结论并不是出于自然的推理,而是出于对神的启示的信心,因为基督对他说,“因为这不是属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太16:17)。我们注意到这不仅仅是彼得所相信的,也是十二使徒所相信的,但由于在这里彼得是公开宣告了众人所相信的这内容,因此基督宣告了对他的祝福,基督说,“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
(18节),因此基督第一次表明了他建造教会的意向。Farrar说:基督放置了教会的房角石,并首次说出了那永值记念的话语,这将会紧密融于世界历史当中。这里应许了,建立在那启示而有的承认之上的教会是阴间所有的权柄不能胜过的。是通过其代表者对这教会所授予的权柄,是开启与关闭的权柄,是捆绑与解开的权柄,是要在地上忠心要实施的权柄,才是最终在天上所认可批准的。
基督所预言的教会是他在其中为头且在新约时代发展的教会。作为他身体的教会开始于使徒行传
2章的五旬节,那一天圣灵来降临在所有的信徒的身上并将所有的信徒联合为基督为首的教会身体中的肢体。这个工作是通过圣灵的洗作成的(林前12:13),这个教会存在于五旬节与被提之间,是由每一个在这期间在信心里接受基督为救主并信靠他得救恩的人组成。那么这话在许多方面就是我们的主在他的整个传道期间所说的与我们有关的最有意义的预言了。这教会是要建立在“这磐石上”(太16:18),这磐石是谁呢?所有的人都承认当基督提到“彼得”与“这磐石”时,他是在利用同一个词意指不同的对象。相信基督是用亚兰语对彼得所讲的话,那么现在我们就能理解基督是如何利用Petros与Petra来表明它们的不同。也许我们可以用下面这有点笨拙的说法来重述基督所说的话:“你是彼得(Petros)---一块石头---而在这Petra---磐石上我要建立我的教会”
Shepard
说:他无疑是在妙用彼得的名字,这名字表示一个较小的成分---在采石场为建造之目的所破开的石头。
有很多对这磐石的解释,一些人觉得它指的是彼得自己,这似乎是
Shepard的观点。彼得得到了作primus enter pares的荣誉,他是第一个说出那伟大的告白的。在这里耶稣并没有肯定彼得有象罗马教所认为的至高性与首位性。他首先向彼得表达了他建立教会的意向,因为彼得第一个满有信心地承认他是弥赛亚与神的儿子。彼得与其他门徒一起要共同成为基石,他有第一个被提到的荣誉。他配得第一个被提到,因为他是第一个勇敢说出那告白的,而且是在他发现这真理之后,是在对基督的人们联合的敌意与阴谋面前。彼得是那种基督可以用来建造他宇宙教会的属灵圣殿的人----他是一个活石。
其他人则认为磐石指的是彼得对基督神性的承认。
作为代表性门徒彼得的这伟大的告白,在此之上建立了教会的基础。与其它各种不同的甚至是对基督最具赞美的观点相对比,这样的承认公开地宣告了耶稣就是神的基督,是旧约预言的应验,是旧约应许的继承人,是旧约中以色列人盼望的实现,也是对所有人类的盼望的实现。没有这种承认,基督徒就可能是一个犹太教派别,一个宗派,一个思想学派,耶稣就会是一个老师、拉比、改革家,或是人神领袖。但这表明耶稣为基督的承认,也使得他的跟随者们构成教会。这样的承认将他们分别出来,就象它将基督从所有周围的人与事分别出来,使他们归入一,就是基督里面。它也标记着非人手所建造的教会的根基。再也没有比这更形象的回答了:“这磐石上”----
无疑,这样的宣告标记了使徒们信心的至高点。
Edersheim
也提到这磐石与彼得信心的关系。那么如果我们对彼得所言的理解不作限制,我们当然会认为他所说的话是在彼得里面的磐石,就是在这承认中所显明出来的从天而来的信心。我们也可以进一步理解基督所应许的,他要将他的教会建造在彼得里面的磐石----他的信心之上,就象是基督同时代的人认为世界是建立在有信心的亚伯拉罕这块磐石上一样。
Bruce
概括得很好:我们的主对西门所讲的其余的话表明,他将这使徒所承认的道理放在基督信仰中有根本重要性的位置。主的这些的话目的不是要确认象罗马教人士所认为的彼得的至高性,而是要宣告他所承认的真理的至高重要性。尽管有解释上的难处,这一点还是很清楚的。这“磐石”是什么或是谁,我们有疑问,这也许是彼得,也许是他所承认的:学者们在一致的信仰中探讨这个问题,也同样都不同意教皇之信条,他们观点不同。对此我们唯一能肯定的是,并不是彼得其人,而是彼得的信心,才是基督当时心里所想的。当他对这使徒说,“你是彼得,”他的意思是,
“你是一个磐石般的人,配得我第一次见到你时预示性地给你起的名字,因为你最后将你的脚站在永恒真理的磐石上。”他第一次在提到教会时将其西门的承认相联,因为那教会要由接受那承认的人们组成,他们承认他是基督,神的儿子。他以同样的方式提到天国的钥匙,因为除了那些承认西门首次庄严所宣告的真理的人,才能被允许进入天国的门内。他应许给彼得钥匙的能力,并不是因为它只属于他,或是他比其他人有更多此能力,而是通过这样讲来报偿他坚定的信心的宣告给主带来的喜悦。他感谢彼得,因为他坚定地相信他是从神而来,他表达了他的感谢,他首先应许给彼得一种能力,这能力他以后也会给所有他所选择的门徒。最后,如果彼得被称为建造教会的磐石是真的的话,那么也应该以理解钥匙的应许的方式来理解这一点。彼得被称为教会的基石,这应该以保罗称所有的使徒为教会的基石这个意义上来理解,即,他们作为宣扬有关耶稣为基督及神的儿子的信仰的第一批人;而且,如果第一个宣告这信仰之人被称为磐石,这只表明是这信心,而非这人,才是在一切之上的根基。使西门为Petros,一个象磐石一样可在其上建造的人的,是真正的要在其上建造教会的 Petra。Shepard
也提到基督自己为磐石,这也许与“磐石”这个词的阴阳性之分相合。耶稣要将他属灵以色列的圣殿建造在彼得与其他人在活的信心中所公开承认的基督的弥赛亚品性与神性的磐石上(申18:26;23:2;彼前1:1)。
根据这种观点,基督是底层的基石,在此之上彼得这块建造用的石头被雕刻,以使他成为教会的基础。
将这些观点结合起来也是可能的,每一种观点都有效,这样,在这里基督就是在说,教会会通过那些已显明对他变为神的儿子的信心的人的事工得到建立。在这个真理得到宣扬的时候,其他听到并相信的人会在教会就是他的身体中与他联合。基督会建造教会,而不是彼得。对基督的信心会将一个带入教会,在此时基督正在被宗教领袖们所拒绝,他受欢迎的程度正在减弱。他是躲避希律的逃亡者,他的目的似乎没有什么实现的可能性;然而他明确地宣告说,“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这磐石上,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他”
(18节)。一些人认为阴间的权柄指的是撒但,其他人则认为它指的死亡,不管怎样,当基督似乎被击改时,他仍然以胜利的姿态讲到他建造教会的目标。现在对代表十二使徒的彼得来说
(太18:19),神给了天国的钥匙,Farrar对此意义说得很好:对三种不同的提法一定要作一个认真的区分,就是,“钥匙的权柄、”捆绑与释放的权柄、赦免罪与保留罪的权柄。1 第一个(既然交钥匙是对一个文士的任命) 意思是“打开神话语的宝藏并将它们还给基督的门徒们的权柄 (参太13:52;路11:52;太23:4),对那些听到的人来说,它一定暗含着教会教导的能力。2 后来给所有的门徒的捆绑与释放的权柄(太18;18)给他们一种象拉比们所行使的权柄(根据犹太人所流传的,如Shamai学派有捆绑的权柄; Hillel学派有释放的权柄)----即宣告什么样的训诫有捆绑的权柄,什么样的训诫没有捆绑的权柄(参太23:4;徒10:28)。因此它含有教会立法行动。3 赦免罪与保留罪的权柄(约20;22,23)远超过以上的权柄,这是文士所显然拒绝的。这种权柄属于教会预言的职份,它直接提到圣灵的恩赐,它只有在预言的恩赐以或大或小的程度赐给行使这恩赐之人的时候才有可能。”
钥匙标记着权柄,因为有主人仓房钥匙的仆人对所有在仓房里物品有权柄。在这里权柄给了彼得及其他的使徒奉他的名传道,宣扬他的真理,向人们宣传救恩,并保证那些相信的人会有永远的生命。
成就这事实的并不是使徒们的宣告,而是对基督自己话语的解释,“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已经是被捆绑了;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已经是被释放了。”这样的解释表明,是神将人捆绑或释放。但使徒们却可以就人们对他们传道的反应,可以作为神的代表来作权威性的宣告。
我们看到在使徒行传这权柄自始至终都得到行使。彼得被给了“天国的钥匙”这事实
(太16:19)的意思并不是教会是以色列,教会构成了所应许的大卫式的千禧年国度,而是它强调在马太福音13章中已经启示过的真理,就是在国度中千禧年国度被延迟的期间,神的统治要以一种新的尚未启示过的形式来进行。使徒们会是在国度中新形式的执行者,这期间是从以色列对基督的拒绝到将来对基督的接受。我们的主第一次启示了他建立教会的目标,这教会是由那些象有彼得那样的信心,承认他为神的儿子的人组成。L
. 有关他的死的教导§
85马太福音16:21-23;马可福音8:31-33;路加福音9:22基督这时向使徒们显明说,他必须做四件事
(太16:21)。首先,他必须去耶路撒冷,所指定的献祭地方。第二,他必须从代表这国家宗教领导地位的长老、祭司们及教法师们那里受很多的苦。第三,他必须被杀,藉些他会成为罪人的赎罪祭